吊车起重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操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书,熟悉吊车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2. 作业前应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滑鞋等。
3. 不得在恶劣天气下进行吊装作业,如强风、雷雨等。
4. 严禁超载,遵守吊车的最大负荷限制,必要时进行负载测试。
5. 在吊装过程中,非操作员应远离作业区域,避免进入危险范围。
6. 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停止操作并启动应急预案。
7.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修复隐患,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以上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被严肃处理,以确保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但不能偏离基本的安全原则。
篇2
1. 操作人员需持有相关证书,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吊车性能和操作方法。
2. 严禁超载作业,严格遵守吊车额定负荷。
3. 在恶劣天气(如强风、暴雨)下禁止作业。
4. 紧急情况下,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确保人员安全。
5. 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报告异常情况。
6. 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或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
7. 作业结束后,做好交接班记录,详细说明设备状况和注意事项。
本规程旨在为吊车起重机操作提供基本指导,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估,灵活调整。务必牢记,安全是第一位,任何操作都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篇3
1. 操作前检查:每次使用前,必须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刹车系统、钢丝绳、吊钩、旋转机构等,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启动。
2. 起吊负载:起吊物品前,明确其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的最大荷载。合理分布负载,避免单边受力过大。
3. 操作区域安全:设定安全作业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吊车作业时,下方无行人或设备。
4. 指挥信号明确:设置专门的指挥人员,使用标准手势或旗语进行指挥,操作员应清晰理解并严格执行。
5. 稳定性考虑:作业过程中,保持吊车稳定,避免在不稳定地面或风力过大的情况下作业。
6.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7.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如遇突发情况,能够迅速、安全地处理。
8. 个人防护:操作员需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9. 培训和资质:操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资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10. 记录与报告:记录每次操作情况,如有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11. 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导。
12. 不得疲劳操作:注意休息,避免因疲劳导致的误操作。
在实际操作中,务必灵活应对各种工况,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严谨的操作规程,确保吊车起重机的高效、安全运行。管理层应定期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查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技术进步。
吊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吊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5、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6、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7、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8、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9、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0、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14、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2.3起吊对象,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5、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6、当起重机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7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