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制品公司安全考核制度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篇1
该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水泥制品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安全,防止因设备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生产效率。它也体现了公司对员工健康与安全的责任,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凝聚力。
篇2
本规程旨在确保水泥制品车间预制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工伤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维护企业正常运营。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减少设备故障,降低材料损耗,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企业创造稳定、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篇3
安全考核制度与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水泥制品公司的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运营。通过这些制度,可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保障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
水泥制品公司安全考核制度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 每周一7点20分开安全会,任何人均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三班倒的人员除外)未按时参加者罚款10元,不参加者罚款20元。
2、 安全会由安全员主持,传达局、公司的有关安全文件内容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并落实本周的安全重点。
3、 锅炉班、吊车班、电杆等各班的班长应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员,安全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马上解决,如因安全员的工作失误视情况轻重罚款。
4、 安全员应定期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查,一次不及格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依此类推。
5、 安全员应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隐患的记录并及时整改。
6、 违章操作,一次罚款50元,违章操作一次罚款100元。
7、 凡发现有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一人一次罚款20元。
8、 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检查项目、规定资料录取标准进行巡回检查的,一人次罚款20元。
9、 未按规定进行劳保着装,一人次罚款20元,易燃易爆场所,一次罚款50元。
10、对已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或责令限期整改,而未按时整
改的,一次罚款50元。
1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12、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操作时不使用的,一人次罚款50元。
13、开动使用被查封的设备,一次罚款100元。
14、违反起重“十不吊”,不按规定使用吊、索具,一次罚款100元。
15、检修用电设备时,不断电或不在配电开关处挂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6、使用未经审批的临时用电线路或使用时未挂临时用电线路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7、检修高压线路或电气设备时,不停电、不验电、不接地线,一次罚款200元。
18、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一次罚款200元。
19、在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物架上使用非双重绝缘的手持工具的,一次罚款50元。
20、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而是用手持电动工具的,罚电工及操作者各50元。
21、留用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肩发或发辫,不戴工作帽,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域的,一次罚款20元。
22、旋转机床、切削时戴手套操作的,一人次罚款20元。
23、带电高压保险时,不使用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一次罚款100元。
24、高处作业或在高处作业,有机械运输设备下面工作或操作规程规定戴安全帽而不戴安全帽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5、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件飞溅的场合不戴防护镜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6、物件堆放过高,不稳妥,一次罚款100元。
消防安全管理及考核
1、 对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未经清洗风干、量换、检验及安全部门监护就进行烘割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2、 在生产车间内吸烟,一人次罚款10元,发现烟头罚班组5元。
3、 在易燃易爆场所内,使用非防火工具的,罚班组安全负责人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