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架搭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操作前,工人们需接受专业培训,理解并掌握井架搭拆技术,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2. 所有工具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性能良好,磨损严重的部件应及时更换。
3. 搭建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遵守高空作业规定,防止坠落风险。
4. 作业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确保现场秩序。
5.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强风、暴雨,应暂停作业,以防不测。
6. 拆除井架时,应由专人指挥,避免误操作导致倒塌。
7. 注意井架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避免碰撞和损坏。
8. 每次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以上规程需严格遵守,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请每位井架搭拆工以专业精神和责任感对待每一项操作,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篇2
1. 严格执行规程,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
2. 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等待指示后再行动。
3. 工作间隙,应定期检查设备状态,及时维修保养。
4. 遵守工地纪律,严禁酒后作业,保证精神状态良好。
5. 遇到恶劣天气,应暂停作业,确保安全。
6.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减少安全隐患。
以上规程需每位井架搭拆工牢记于心,严格遵守,以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篇3
1. 不得疲劳作业,保证工人的休息和精力充沛。
2. 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原则,确保作业过程有人监督。
3. 严禁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搭拆作业,如强风、暴雨等。
4. 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异常,如松动、损坏的部件,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并修复后才能继续。
5. 井架搭设完成后,进行细致的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6. 培训与教育:所有参与井架搭拆的工人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并掌握规程内容。
7. 记录与报告:定期记录作业情况,及时报告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
以上规定旨在为井架搭拆作业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但现场情况多变,工人需灵活应对,始终保持警觉,以实现安全高效的施工。
篇4
1. 工人必须经过培训,掌握井架搭拆的基本技能和安全知识,持证上岗。
2. 搭设过程中,严禁酒后作业,确保精神状态良好。
3. 使用工具应定期检查,磨损严重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4. 搭设高度超过24米时,应设置防雷设施,确保雷雨天气的安全。
5. 每天作业前,应对井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遇到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井架搭拆工作,确保安全。
7. 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遵守高空作业规定。
8. 禁止在井架上乱丢杂物,防止落下伤人。
9. 井架使用期间,严禁超载,不得作为起重设备使用。
10. 拆除井架时,注意周围环境,防止影响其他作业或行人安全。
以上规程务必严格遵守,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每位工人都应以自身安全为重,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
篇5
1. 设备检查:所有井架及相关配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损坏、磨损或松动现象。任何不合格的设备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2. 环境评估:施工前需对现场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如地面稳定性、周边障碍物、天气条件等,并制定相应预防措施。
3. 安全措施: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个人防护装备。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 规范操作:遵循设计图纸和操作手册,不得随意更改井架结构。使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作业。
5. 应急响应: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坍塌、坠落等情况的应对措施,确保员工知晓并能迅速执行。
6.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使员工熟悉规程,掌握应急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 记录与监督:全程记录搭拆过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规程的有效执行。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务必保持警惕,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第1条: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防雨罩。
第2条: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第3条: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第4条:装设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部应有3-4t的压重物,把杆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45-70度之间,并设保险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应装设限位装置。把杆不得碰到缆风绳。
第5条: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井架进行保养维修工作时,必须停止使用。
第6条:井架的平撑、斜撑、缆风绳等严禁随意拆除。
第7条: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遇没有两层缆风绳的井架,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拆除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带。
第8条: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按设计规定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第9条: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井架基础土层承载力,应不小于8kpa,并浇筑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础表面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
第10条:高度为10-15m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4-8根);每增高10m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钢丝绳夹头紧固。
第11条: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连接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附墙杆材质应与井架的材质相同。
第12条:井架搭至10m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度,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于1.5m。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第13条: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花兰螺丝,必须加以保险。穿越马路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14条: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15条: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
第16条: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m,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第17条:井架吊篮必须装有防坠装置和定型化的停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提升应使用双根钢丝绳;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m,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
第18条: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栅,井架高度超过30m,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