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轨道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操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驾驶。
2. 行驶过程中严禁超速、超载,避免急加速和急刹车,确保行车平稳。
3.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必要,可切断电源并撤离现场。
4. 操作时,务必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滑鞋。
5. 在轨道车附近工作的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进入车辆移动的危险区域。
6. 不得在车辆运行时进行维修或调整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7. 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以便于协调作业。
以上规程旨在为重型轨道车的操作提供清晰的指导,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确保作业安全和效率。请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作业环境。
篇2
1. 驾驶员应始终保持警惕,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在视线不佳或天气恶劣的情况下。
2. 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和使用手机,以免分散注意力。
3. 在轨道车运行中,严禁擅自离开驾驶室或让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车辆。
4. 对于任何故障或异常,都应及时报告并进行修复,切勿强行作业。
5.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工作结束后,确保车辆已妥善停放,电源关闭,钥匙保管好,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以上规定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安全第一,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同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铁路工作环境。
篇3
1.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流程。
2. 在车辆运行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或靠近车辆。
3. 遵守铁路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规程。
4. 对于特殊天气或特殊工况,应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
5. 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疑问或困难,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切勿自行决定。
6. 保持良好的沟通,尤其是在多车协同作业时,确保指令清晰,避免误解。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基本的操作指导,具体执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以实现安全、高效的重型轨道车作业。
重型轨道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1.出车前的准备
1.1司机必须岗前培训合格。“四证”齐全、有效,方可出乘.
1.2由副司机清点、检查“通讯信号装置”、“安全防护用品”、主要工具、备品数量是否齐全、可靠;有关备品鉴定期有效。
2 .发动机启动前的检查
2.1检查燃油箱、冷却水箱的油、水量是否符合规定值。
2.2检查柴油机油底壳、车轴齿轮轴箱、液力变速箱、空气压缩机等部位的液面高度是否达标。
2.3检查各皮带轮张紧度是否合适。
2. 4检查各风包及油水分离器的集水和油污是否排净。
2.5检查各部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2. 6检查并确各操作手柄在“指定位置”。
3 发动机的启动
3.1打开电源总开关。
3. 2启动发动机时必须拧紧手制动。
3.3连续启动时间不得超过10s,每次启动间隔30s,连续三次仍无法启动应停机检查。
3.4发动机中速运转3-5min检查:
3.4.1操纵端各仪表读数是否正常。
3.4.2总风包压力是否升到0.686mpa(7kg/cm2)。
3. 5确认三项安全设备技术状态是否良好、可靠。
3. 6制动试验检查;
3. 6.1动车前,经司机确认由副司机撤除止轮器。
3.6.2在制动保压状态下,泄漏每分钟不得大于20kpa。检查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3. 7检查车辆之间的连接是否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标准。
3. 8确保各部件运转情况良好后,方可出乘作业。
4 行驶注意事项
4.1严禁超长、超重、偏载。
4. 2司机要密切注意地面信号变化,如与机车信号不一致时,必须以地面信号为准。
4. 3必须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制度。
4. 4运行中本务机严禁关闭监控装置。当监控装置发生故障无法恢复时,司机应及时向车站和列车调度报告,并作好记录。
4. 5必须按机车监控装置所规定的行驶速度驾驶.。
4.6制动操作
4.6.1正常停车制动应分次减压,初次减压量为50kpa,最大量为140kpa。
4.6.2紧急情况停车,紧急制动同时切断发动机动力,并立即撒沙。开车前检查各部位,确认无异常方准再次启动。
4.7使用逆转机转换行驶方向必须在停车后进行。
4.8通过车站、道口、道岔、曲线、桥梁、路、施工地段时应加强了望,适当减速并鸣笛(限鸣区域按相关规定执行)。
4.9下坡道操纵,严禁发动机熄火、空挡溜放。保证风压不低于500kpa。
4.10雨、雪、雾、霜及大风等恶劣条件下行驶时,要加强了望,及时鸣笛,必要时开灯行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4.11中间站停车超过5分钟,副司机应下车检查走行装置、制动系统状态和轴箱温度,并观察各部有无漏油、漏水、漏风情况。
4. 12在区间被迫停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并作到:
4.12.1鸣示一长三短声的报警信号,并电告两端车站;
4.12.2立即按规定设好防护,影响邻线行车时,应立即进行防护;
4.12.3需要救援时,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已求救援后,不得继续动车。
4.13中间站等会列车时,应在保压位停车,开车前缓解,并确认制动风压符合规定。
4.14需要站内停车过夜时,车上应设置双面红色灯光防护,并使用手制动,车上应有留守人员, 并通知调度。
4.15停留超过20分钟在开车前,司机必须进行制动试验,列车管压应不低于500kpa。
4.16新轨道车磨合运行
4.16.1最初1000km运行期间内,不能满负荷、长距离、高速度下运行,负荷应不超过额定值的70%。
4.16.2第一次更换发动机、变速速箱、换向箱、车轴齿轮箱、空压机润滑油、液力变速箱传动油,应将原油全部放掉并进行清洗,不得将不同牌号的油混合使用。
5. 调车、转线、连挂车辆作业
5.1必须执行下列规定速度:
5.1.1空线上运行时,不得超过40km/h;
5.1.2推进运行时,不得超过30km/h;
5.1.3调车作业有乘坐人员或装载危险品超线货物的车辆时,不得超过30km/h;
5.1.4接近被连挂车辆时,按规定限速,距被挂车2米前一度停车;
5.1.5在尽头线上调车时,应有10米的安全距离;
5.1.6遇特殊情况,必须接近于10m时,副司机须下车指挥,严格控制速度。
5. 2由车站进入专用线时:
5.2.1应执行一度停车确认制.
5.2.2信号不清不准动车;
5.2.3按规定限速
5.2.4需停车时,必须停在警冲标内方,并做好防溜、防撞;
5.3连挂推进时(要先试拉),速度不得超过30km/h,严禁跨越区间推行。
5. 4在封锁区间或“天窗”时间内应作到:
5.4.1指定人员用对讲机及手持信号位于车辆运行前端引导,以便及时停车;
5.4.2按规定速度运行;
5.5下列情况禁止学习司机驾驶轨道车:
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夜间行车、抢险运输、人员运输、站场转线、复线逆行、在封锁施工区间内运行。
5. 6电气化线上使用轨道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6.1严禁攀登轨道车车棚顶;
5.6.2任何人员及其携带的物体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距离;
5.6.3装卸钢轨、轨枕、长大工具及物料时,只许平移,严禁竖立;
5.6.4所有工具不得高抬;
5.6.5不得用竹竿等物做测量货物装卸高度等接近接触网的作业;
5. 7出乘人员必须按“防火规定”,严格执行。
6收车后作业
6.1停车前,应低速运转3-5分钟,使发动机各部均匀冷却。
6.2将制动手柄放在制动位置,换向手柄置“0”位。车辆前后下好止轮器。
6.3放净储风缸、油水分离器的积水和杂物。
6.4冬季应放净发动机缸体体及水箱内的冷却水。
6.5关闭电源,做好防火工作。
6. 6认真填写运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