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工操作规程范本注意事项
篇1
1. 必须遵守矿灯的使用规定,不可私自拆卸或改动。
2. 在矿井内,矿灯是唯一的光源,务必保持其正常工作。
3. 不得将矿灯用于非工作用途,如娱乐、照明其他区域等。
4. 定期培训矿工正确使用和维护矿灯,提高其操作技能。
5. 矿灯故障时,严禁擅自进入黑暗区域,以免发生危险。
6. 注意矿灯的充电状态,避免因电池耗尽导致照明中断。
7. 遵守矿井内的通信规定,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本的操作指导,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安全规定执行。矿工应持续学习和实践,提升自身技能,确保矿灯的高效利用,保障矿井作业的安全。
篇2
1. 检查矿灯设备:
- 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矿灯的电池、灯泡、电路及外壳,确认无损坏、无松动,确保其正常运行。
- 对于有故障的矿灯,应立即更换,不得带病工作。
2. 正确佩戴和使用矿灯:
- 矿灯应牢固固定在头盔上,确保不影响视线且易于操作。
- 开启矿灯时,应在安全地点进行,避免火花引发事故。
3. 定期维护保养:
- 每次使用后,清洁矿灯,清除灰尘和污垢,保持良好的散热条件。
- 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遵循制造商的充电指南,避免过充或欠充。
4. 应急处理:
- 若矿灯突然熄灭,应立即寻找安全地点,关闭电源,尝试重新启动,若无效,使用备用矿灯。
- 发现矿灯异常发热、冒烟或有异味,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给上级。
5. 通信与协作:
- 在矿井内,矿灯工应与同事保持有效沟通,共享安全信息。
- 遇到紧急情况,利用矿灯发出求救信号,配合其他应急措施。
6. 遵守矿井规定:
- 熟悉并遵守矿井安全规章制度,不擅自进入禁止区域。
- 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7. 注意个人防护:
- 穿戴好安全帽、防护服、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 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强光下,防止视力损伤。
8. 保持警惕:
- 在矿井内,始终保持警觉,留意周围环境变化,避免意外发生。
矿灯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从设备检查、使用、维护到应急处理,都要求矿灯工严格按照规程执行,以实现矿井工作的安全高效。只有每一位矿灯工都认真履行职责,我们才能共同构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篇3
1. 操作矿灯时,务必遵守操作规程,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2. 在井下作业时,一旦发现灯具亮度减弱或闪烁,应立即停手,检查原因,避免因灯光不足导致的事故。
3. 矿灯工应熟悉灯具的结构和工作原理,以便于正确判断和解决问题。
4. 学习并掌握应急照明设备的使用方法,以防万一。
5. 不得将个人物品与矿灯混放,避免引起短路或其他危险。
6. 在日常工作中,矿灯工应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严格执行矿灯工安全操作规程,我们能够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有序,保护每一位矿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稳定运营。
篇4
1. 每日上班前,矿灯工应对所有矿灯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灯罩无破损,电池电量充足,开关功能正常。
2. 充电过程中,需使用专用充电架,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以防触电。充电时间应严格按照制造商指示进行,过充可能导致电池损坏。
3. 发现矿灯故障时,如灯光暗淡、无法开启等情况,应立即进行初步诊断。能自行修复的,应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应立即上报更换,并记录故障详情。
4. 使用矿灯时,禁止敲打、撞击,避免损坏灯具。矿工下井前,务必确保矿灯开启,亮度足够。
5. 在矿井内,矿灯应始终保持开启状态,禁止随意关闭,以免发生紧急情况时影响视线。
6. 遇到矿灯突然熄灭,矿工应立即使用备用灯具,同时报告给地面控制室,由专业人员检查修复。
7. 定期对矿灯进行保养,清理灯罩上的尘土,保持良好的散热条件,延长电池寿命。
8. 所有操作必须遵守矿井安全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在处理矿灯问题时,安全永远是第一位。
矿灯工应熟悉并严格遵守上述规程,确保矿灯的正常运行,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保障。在实际工作中,矿灯工还需根据矿井的具体环境和条件,灵活运用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篇5
1. 不得私自调整矿灯光照强度,以防电池过度耗损。
2. 在矿区内,禁止拆卸矿灯,以免引发火花,造成安全隐患。
3. 使用后务必及时充电,避免电池过度放电影响寿命。
4. 发现矿灯异常,应立即报告,切勿强行使用。
5. 保持矿灯房整洁,防止尘埃影响设备性能。
6. 熟悉并遵守矿灯工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矿灯工操作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位工人的认真对待,只有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才能确保矿井工作的安全与顺利进行。每个人都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让我们共同维护好这份规程,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
矿灯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矿灯充电和维修人员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 集中管理。
第3条 日常充电操作较为简单的矿灯可实行自我服务,但矿灯使用人员必须做到:
1.会进行日常充电操作。
2.熟知充电注意事项。
3.发现本规程第9条所列缺陷之一时,应及时报告灯房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4条 矿灯充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5℃之间,并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充电、修理间均应设排风装置。灯房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并设有安全灭火设备,室内禁止烟火,要有上、下水道和耐酸地面。
第5条 矿灯使用的硫酸、蒸馏水须经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以地下水、自来水、锅炉水代替。
第6条 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天应擦拭一次,每半年检修一次。
第7条 工作人员应穿耐酸工作服,维修人员在操作时应戴耐酸手套、胶鞋、围裙及护目镜等劳保用具。
第8条 本规程以ks—8型矿灯为例。
三、操作(收发灯、日常充电和维护)
第9条 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
1.电解液溢漏。
2.灯头、灯盖锁失灵。
3.充电不足。
4.灯头圈松动。
5.玻璃破裂。
6.灯线破损。
7.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第10条 收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及灯线等有无损坏,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电池槽是否有破损、漏液、变形。
3.有无红、灭灯。
第11条 日常充电
1.把用过的矿灯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然后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0,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2.每小时调整一次电压,调整调压器手柄将电压保持在5±0.1伏范围内。在整个充电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
第12条 ks—8型矿灯正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充电末期电流下降到0.1安以下。
第13条 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2.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应超过45℃。
3. 当电池不需要继续充电时,应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0,切断充电回路。
4.当充电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将灯头反时针旋转
1800。
5.使用过的矿灯,应充足12小时,充电电流降至0.1安以下,否则应使用备用灯。
6.红、灭灯的电池应及时更换、检修。
7.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
第14条 连续使用的矿灯,每10~15天补充一次蒸馏水,在气温较高的地区,补水周期可适当缩短。此项工作应设专人进行,补水工作应在充电后期进行(充电9~10小时后)。具体操作如下:
1.使用专用二柱扳手打开透气盖,取出垫圈和堵头。
2.将电池倾斜450,用注液器将蒸馏水注入,每个单体电池补到直立后液面与注液口相平为准。
3.补完蒸馏水后,擦去漏出的电解液,上好堵头、垫圈和透气盖。
第15条 调整电解液比重
1.正常使用的矿灯,每三个月调整一次电解液比重。电池在充足电后,电解液比重应为1.28±0.01(30℃)。
2.调整电解液比重,应在补充蒸馏水后第二天进行。
第16条 初充电
矿灯初充电应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资料进行,现以ks—8 型矿灯电池为例说明如下:
1.使用专用二柱扳手旋下透气盖,取出垫圈和胶堵。
2.把电池向后倾斜450,用注液器注入比重为1.26的电解液。每单格电池注入120毫升。
3.注液后,电池静置2~4小时,使极板和隔板能充分吸收电解液,并使电解液温度冷却到30c以下,然后将电池直立起来,检查液面高度是否和注液孔相平,若不相干应调整液面高度。
4.液面调整合格后,将外壳上的漏液擦净,装上堵头、垫圈、透气盖,并把透气盖拧紧。
5.采用恒流充电。当电池全部上架后,开始送电,调整电压,保持充电电流为l安,连接充电72小时,每小时调整一次电流。
6.当充电48小时后,打开注液孔补充蒸馏水,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然后堵上注液孔,继续充电至72小时。
7.充电72小时后,再补充蒸馏水一次,再充电2小时使电池内电解液均匀。调整电解液比重至1.28±0.01(30℃),然后再充2小时,至此初充电结束。
8.矿灯初充电后,放置2小时,进行放电试验。用0.7安灯泡放电11小时,电池电压不低于3.5伏则认为合格。
对于不合格电池,可使用1安电流充电24~28小时后进行放电试验,依此反复直至合格为止。
第17条 初充电时应注意事项
1.初充电过程不准停电。初充电过程中如充电电压已调到最大,充电电流仍不能维持1安,则需延长充电时间,使电池充足72安时。
2.初充电24小时后,各个电池充电指示器的指针都应在l安左右,如个别充电指示器指针不动或相差太大时,应检查各处接触情况。
3.初充电最后两小时应注意电池电压是否已稳定,如充电72小时后电压依然上升,则应继续充电,直至电压不再上升为止。
第18条 对充电设备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19条 充电架上电压表每月应使用标准电压表校验一次。
第20条 灯头部的拆卸与维护
1.用三角套扳手拧松三角保险螺钉,取下灯头圈。
2.取下灯头圈、灯面玻璃、灯泡、反射器。
3.检查灯头开关、灯泡座、电缆等有无松动。更换灯泡时,应检查螺口处是否清洁光亮,灯泡接上后应拧紧放松数次,以检查灯头自动断电性能。
4.用叉口改锥将帽挂钩螺钉取下,取下帽挂钩保险弹簧片、充电开关和衬片,即能检查充电触头。
5.用扳手旋下电缆固定螺母,用改锥旋下电缆端部的焊片即可从灯头上取下电缆。发现有损坏现象时,应将损坏部分剪掉,可用剪刀将电缆护套割去30毫米(电缆长度不小于1.1米),在割掉护套8毫米处用手钳子将新轧头轧紧,套上橡皮垫圈,使它位于轧头和固定螺母之间,然后用搬手将固定螺母装在灯头上拧紧。电缆端部分别焊上焊片,套上套管并和灯头正负极接通。
6.通过上述检修后,按相反次序重新将灯头装好即可。
第21条 上盖部分的拆卸与检查
1.矿灯使用半年后,应将上盖拆下进行检查修理。
2.用叉口改锥将锁盖螺钉拧松,取下锁盖及螺钉,这时盖身即可取下,检查完后,将盖身放在电池顶部,固定好锁盖,拧紧锁盖螺钉。
第22条 拆装矿灯蓄电池应使用专用工具,按下列步骤进行:
1.电池拆修要在充足电后进行。
2.取下上部构件,用钳子将连接条夹掉,将电池上的煤尘擦净,用专用工具拆开电池。
3.将极板和电池盖分离后,拆散极板群,仔细检查正负极板、微孔塑料隔板及玻璃隔板,如正极板栅的筋未断,玻璃丝管尚完好,负极板膨胀脱粉不严重,可将正负极板清洗,清洗后立即将负极板浸入蒸馏水中,以免极板氧化。电池盖、隔离板、正极板清洗后在60~70℃下烘干或在室温下凉干,准备重新组装。玻璃丝隔板用清水洗净后,再用蒸馏水浸泡挤干。
4.将电池槽清洗干净凉干待用。
5.电池槽内壁与电池盖接合处,电池盖四周及极柱孔用砂纸打光待用。
6.将正负极板和隔板装配起来放入电池槽。在组装极板群时。应注意,在正极板两面装玻璃丝隔板,靠阴极板两面装微孔塑料隔板,极板与隔板之间组装应松紧适度。然后将电池槽内壁、极柱孔及电池盖四周的打光处用汽油擦净,涂上封口
胶,再将电池盖装入电池槽放置5~6小时后,在电池;槽和电池盖接合处再补涂一次封口胶,使之粘合牢固。
7,电池装配完毕后,注入电解液,比重为1.28~1.30,静置2~4小时后,将电池直立使液面与注液口相平,上好堵头、垫圈及透气盖,焊上连接条,安上绝缘垫和极柱垫,最后安上上部构件。
8.装配完毕,检查液面合格后,充电24小时,再测电解液比重,如不符合要求,应加以调整,合格后做放电试验,放电容量达到标准后即可投入使用。
9.更换新极板时,应进行初充电后方可使用。
第23条 在电池的组装过程中必须注意:
1.在极板群中,不许存有因烧焊溢流出来的铅疙瘩,否则会造成蓄电池正负极板短路。
2.在极板群中,正负极板必须面面相对,不许上下、左右参差不齐,因为不相对那部分活性物质不能发挥作用,因而影响电池容量。
第24条 矿灯蓄电池所用的硫酸、蒸馏水必须经过化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25条 配制电解液的器具,要用铝槽或瓷质耐酸槽,并应耐温100℃,配液所用的器具在使用前必须用蒸馏水洗净。
第26条 调配电解液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应将硫酸从2~3升的容器中徐徐注入蒸馏水中,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以便混合均匀、散热迅速。
2.绝对禁止将水倒入浓硫酸,以免产生剧热引起爆炸,也不要从大容积的瓶子中将硫酸倒入水中。
3.应备有5%的碳酸钠溶液,以备万一硫酸飞沫落到脸上、手上及衣服上时洗涤用。
第27条 蒸馏水、浓硫酸及电解液存放时均应严密盖好,以防进入杂质。
第28条 调制电解液时,浓硫酸与蒸馏水的调配比例如下:
1.用浓硫酸和蒸馏水调合时:
2.如用比重1.4(30℃)的稀硫酸调制成1.26(30℃)时,可用1份稀硫酸对0.59份蒸馏水。
3.调制电解液时,如果温度不是30℃,比重应进行换算:
s30=st+0.0007(t-30)
式中 s30——30℃时电解液比重;
st——时电解液比重;
t——电解液的温度,℃。
4.常温下电解液比重如下表:
四、收尾工作
第29条 本班工作结束后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认真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第30条 浓硫酸、电解液等有腐蚀性的物质应按规定妥善保管,有外溢的液体要及时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