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操作前检查:每次使用特种设备前,务必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无异常,如破损、松动、漏油等现象,确保安全装置功能完好。
2. 专业培训: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3. 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手册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设定或超负荷使用。
4. 穿戴防护装备:操作特种设备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工作服、防滑鞋等。
5. 紧急情况处理:遇到设备故障或紧急情况,立即停止操作,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
6. 定期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减少意外发生。
7.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8. 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在饮酒或服用影响判断力的药物后操作特种设备。
9.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确保操作环境干净整洁,避免杂物阻碍设备运行。
10. 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交接时需详细说明设备状况及注意事项。
以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生产安全,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操作人员应具备灵活应对的能力,同时始终保持警惕,以防万一。请每位操作人员务必理解并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篇2
1. 焊工必须持有有效证书,经过专业培训,熟知设备性能及操作方法。
2. 检查焊接材料,确保无裂纹、锈蚀等缺陷,以免影响焊接质量。
3. 工作时佩戴防护眼镜、面罩、手套、工作服,防止电弧光、热辐射及飞溅物伤害。
4. 确保作业区通风良好,必要时使用排烟设备,避免吸入有害气体。
5. 焊接过程中,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6. 焊接结束后,务必切断电源,清理场地,将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
7.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远离焊接区域,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8. 在狭窄或受限空间作业时,需有人监护,并配备通讯设备。
9. 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等,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上级。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本指导,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条件和个人技能灵活运用。焊工应当始终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的顺利进行。
篇3
1.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未经培训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2. 每次开机前,务必检查设备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安全距离。
3. 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压力试验,不得超压运行,防止爆炸风险。
4. 在设备运行期间,禁止进行维修工作,必须待设备完全停机并释放压力后方可进行。
5. 定期清理压缩机内部积尘,防止堵塞或过热。
6. 保持压缩空气站环境整洁,避免油脂、水分等进入压缩系统,影响设备性能。
7. 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常声音、异味或仪表读数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上级并及时处理。
8. 确保消防设施完备,了解其使用方法,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应对。
9.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设备运行记录,交接时需详细说明设备状况及注意事项。
以上各项规定,旨在确保压缩空气站的安全运行,每一位员工都应认真执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生产环境。
篇4
1. 操作前检查:每次使用特种设备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认设备无异常磨损、损坏或松动部件。例如,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无明显磨损;电梯的制动系统应工作正常。
2. 专业培训: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设备的操作方法、应急措施及安全规定。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3. 遵守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设备的操作手册,不得超载、违规操作。例如,压力容器不得超过设计压力,厂内机动车需在指定区域内行驶。
4. 穿戴防护装备:根据设备类型和个人岗位需求,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5. 监控与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性能稳定。设置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6. 应急处理: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冷静地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7. 记录与报告:对每次操作进行记录,包括设备状态、操作时间、使用情况等。遇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并记录,以便追踪分析。
8. 严禁酒后操作:任何情况下,操作特种设备时都不得饮酒或处于药物影响下。
9.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确保工作区域无杂物,防止因地面湿滑或障碍物导致的事故。
10. 定期评估:企业应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估和更新,以适应设备的改进和技术的发展。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从管理层到一线操作工,每个人都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规程,共同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特种设备的高效、安全运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篇5
1. 操作前检查:
- 检查电动葫芦的钢丝绳是否完好,无严重磨损或断裂现象。
- 确认吊钩无裂纹,滑轮转动灵活,制动装置功能正常。
- 检查电源线路,确保无裸露、破损,接头牢固。
2. 操作期间:
- 不得超载使用,应按照设备铭牌上的最大载荷进行操作。
- 吊装过程中保持平稳,避免剧烈晃动,确保重物安全提升和下降。
- 操作员应站在安全位置,远离可能的危险区域。
- 使用无线遥控电动葫芦时,保持遥控器与设备间的直线视线,防止信号干扰。
3. 使用后维护:
- 完成工作后,将电动葫芦停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潮湿环境影响设备性能。
- 定期进行润滑保养,确保各部件运转顺畅。
-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修复,不得带病作业。
4. 培训与监督:
-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了解设备操作规程,并通过考核后才能上岗。
- 管理层应定期对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员工遵守规定。
5. 应急处理:
- 设立应急处理预案,如遇设备突然停止、电源故障等情况,应迅速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及时报告。
- 在重物吊挂状态下,若设备出现问题,严禁自行处理,应立即疏散周围人员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
6. 注意个人防护:
- 操作员应穿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防止滑倒或绊倒事故。
以上规范需每位操作员严格遵守,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能够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铸造车间环境。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神东电力郭家湾电厂设备具体情况,结合国务院颁布的第4号《特种设备安全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件》,原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gb/t 22416-2008 《起重机维护》、gb/t 5972-2009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tsg 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gb/t 18775-2002 《电梯维护规范》、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一系列法规,制定了本规程。
第二条 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 使用单位在锅炉及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锅炉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二) 锅炉及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泄露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操作,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三) 锅炉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盟级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负责。
(四) 锅炉及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 锅炉及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2. 锅炉及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现象的。
3. 安全附件失效,过量充装的。
4. 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
5. 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
6. 锅炉及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7. 锅炉及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的。
第三条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动行车、手拉葫芦、钢丝绳、吊环、卡环等起重工具的性能、最大允许负荷、使用、保养等安全技术要求,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捆扎、吊挂知识;
(二) 起重作业前,要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安全可靠,若有裂纹、断丝等现象,必须更换有关器件,不得勉强使用;
(三) 起重作业前,应事先清理起吊地点及通道上的障碍物。自己选择恰当的作业位置,并通知其余人员注意避让。吊运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战立或行走,重物也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四) 选用钢丝扣时长度应适宜,多根钢丝绳吊运时,其夹角不得超过60度。吊运物体有油污时,应将捆扎处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锐利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以防割断钢丝绳或链条;
(五) 起重作业时,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拉紧的钢丝扣,发现捆扎松动或吊运机械发出异常声响,应立即停车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继续吊运。翻转大型物件,应事先放好枕木,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相反的方向,严禁面对倾斜方向战立;
(六) 起重作业时,根据所吊物件的重量、形状、尺寸、结构,应正确选用起重机械,吊运时,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准确发出各项指令信号。吊运物体剩余的绳头、链条,必须绕在吊钩或重物上,以防牵引或跑链;
(七) 起重作业时,拉动手链条或钢丝绳应用力均匀、缓和,以免链条或钢丝绳跳动、卡环。手拉链条、行车钢丝绳拉不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八) 起重作业时,要注意观察物体下落中心是否平衡,确认松钩不致倾倒时方可松钩;
(九) 起重作业时,操作人员注意力要集中,不得随意接电话或离开工作岗位,如与其他人员协同作业,指令信号必须统一;
(十) 各类起重机械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最大起重负荷标识牌,起吊重物时不得超出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
(十一) 手拉葫芦、电动行车在-10℃以下使用时应以起重设施额定负载的一半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
(十二) 吊运物品要检查缆绳的可靠性,同时使用防止脱钩装置的钓钩和卡环。
(十三) 各种手拉葫芦在起吊重物应估计一下重量是否超出了本机的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在使用前须对机件以及润滑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拉动手链条时,用力均匀、缓和、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在起吊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操作者如发现拉不动时不可猛拉,应进行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桥式起重机操作者的要求
1. 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
2. 操作者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 操作者应熟悉经常操作的桥式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
4. 操作者应熟悉桥式起重机安全装置的作用,掌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
(二) 开始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 作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2. 对长期停止使用的桥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 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 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 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 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 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是否安全可靠。
8. 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
9. 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三)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 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 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 不得侧向斜吊。
4. 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 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 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 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 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9. 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10. 不得随意拆改桥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 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 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 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 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 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 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 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能。
18. 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 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 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 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 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 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 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桥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 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
26. 为减少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第五条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一般操作规程
1. 电梯工必须是经专业培训经批准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
2. 在开启厅门进入轿箱之前,必须注意轿箱是否停在该层。
3. 开启厅门、轿箱门应用电梯门锁匙;开启轿箱内照明,将电梯上下开动数次检查是否正常。
4. 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对用手柄开并控制的电梯,即将手柄回至零位),通知专职维修人员。
5. 运行时如发生停电,对于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手柄应回零位。
6. 平层准确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再平层,行驶停止后方可换向。
7. 载荷应尽可能较妥地安放在轿箱中间,不应超额定载荷。
8. 禁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或揿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之用。
9. 当电梯使用完毕(操作者离开轿箱时),应将轿箱停于基站,断开轿箱电源开关,关闭厅门。
(二) 安全操作规程
1. 进入轿厢之前,必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进入之后,应检查操纵箱、灯、风扇等是否完整。
2. 开机之前必须查看交接班记录,检查急停开关是否可靠有效,门未关闭能否起动,这些检查正常后上下试运行一次,注意观察运行声响平层准确性,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载重运行。
3. 班中应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需离开轿厢时,应将其停于基站,断开电源开关,关好门,并告知去向。
4. 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5. 严禁在层门轿门打开情况下,按应急按扭进行正常运行。
6. 应注意制止乘客及货物依靠在轿门上。
7. 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8. 下班后,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停放,作好交接班记录,关闭电源开关,关好门。
9. 严禁超载运行,货物应摆轿厢中间,严禁在检修状态载货、载客运行。
10. 运行中突然停电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方可离开,并及时报告车间管理人员。
11. 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等应在基站挂“设备检修”标示牌。
第六条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 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
3. 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 起步应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5. 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
6. 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作业。
7. 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8. 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方可行驶。
9.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10. 严禁货叉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11. 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
12. 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固定牢。
13. 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4. 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
第二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由热动中心试验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