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员岗位操作安全规程目的和意义
篇1
化验员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旨在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化学事故的发生,维护实验室环境的稳定。通过规范操作流程,降低实验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实验室的持续运行和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篇2
化验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化验员的人身安全,降低实验室事故风险,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同时也有助于保护环境,维护实验室的正常运行。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程,可以预防潜在的危害,减少财产损失,提高工作效率,并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篇3
化验员岗位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实验室工作流程,保证实验数据的可靠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障人员安全,降低潜在风险。通过严格的规程执行,可以确保化验结果的科学性,为生产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化验员进入化验室工作前,必须按有关要求,更换工作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使用仪器设备前,要先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电源接线是否良好。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允许仪器设备带病运行,产生安全隐患。仪器设备用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并断开电源。
3、实验时注意不能将液体漏入各种仪器内部,尤其是带电部分,防止引起火灾或电击事故。
4、对电热恒温干燥箱等工作中产生高温的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 避免操作过程中被烫伤。
5、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遵守《化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6、化验室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嬉闹、进食和存放食物。
7、不得随意挪动化验室仪器设备;检查维护仪器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8、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实验操作时,必须做好通风工作。
9、化验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好防中暑、防滑、防雷击、防中毒、防触电、防爆炸、防高空坠落。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10、实验检测完毕后,应对仪器、电、水等进行关闭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11、及时销毁残存的易燃易爆药品。
12、严禁在火燃、电热器具或其他热源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
13、蒸发、蒸馏或回流易燃易爆药品时,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应按沸点高低分别使用水浴、砂浴或油浴加热,并应注意室内通风以兔蒸汽浓度过高。
14、倾注或使用易燃易爆药品时,附近不得有明火,不慎将易燃易爆药品倾倒在实验台上或地面上时应立即断开附近加热源,用毛巾、抹布将液体吸干,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15、化验员必须充分了解实验反应和所用化学试剂的特性。在未了解实验反应前,试料用量应从最小量开始。对有危险的实验要准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发生事故时的处理办法。
16、不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严禁使用无标签试剂。
17、使用和操作易燃易爆药品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18、每月检查一次药品的储存、使用和领用记录,并核对账目与药品的库存数量是否相符。应经常检查药品库室温和通风状况。库内应无异味和烟雾,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19、化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时,底部应垫放石棉板或砖块。
20、在加热蒸馏、用火或用电过程中,不允许无人看管,除有自动控制的仪器外,禁止将电器用具使用过夜。
21、要经常检查化验室用电器保护接地的可靠性;并经常注意检查电线的绝缘层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应立即予以更换。
22、做高温灼伤工作时,要戴好手套,防止烫伤。
23、严禁湿手操作电器,严禁用水及湿布带电擦洗电器。
24、禁止用嘴尝或直接嗅闻来检验药品。
25、在倾注有毒或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时,并站在上风处,若有溅出应立即用湿布擦去。在实验中如遇皮肤或眼睛受伤,可速用水冲洗;如受酸损伤,即用 3% 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受碱损伤,即用饱和硼酸溶液冲洗(溶液均应事前配好存放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