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气瓶库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1. 气瓶储存不得靠近热源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
2.储存气瓶应旋紧瓶帽,戴好防震圈。卧放气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不超过5层。
3.气瓶的漆色应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4. 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氧气瓶应单独存放,严禁与氢气瓶、石油气瓶、油类物质等同室存放。
5.严禁在库内扭动气门、试气、查压,如需进行要移出库外,并避开瓶阀口进行。
6.报废的气瓶或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应单独放置,严禁继续使用或挪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