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哪些
篇1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塔吊的检查与维护
1. 每日作业前,操作员应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部件无损坏、松动现象。
2. 定期进行润滑保养,确保各转动部位润滑良好,减少磨损。
3. 对钢丝绳、滑轮、吊钩等关键部位进行细致检查,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
二、塔吊的操作程序
1. 启动前,确认周围环境安全,无人员或障碍物。
2. 按照操作手册步骤启动塔吊,缓慢提升,测试制动性能。
3. 装载货物时,保持平衡,不得超载。
4. 运行过程中,密切观察吊物及周围情况,避免碰撞。
三、塔吊的拆装与移位
1. 拆装塔吊需由专业团队执行,遵循制造商提供的指导书。
2. 拆装过程中应设置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 移位前,确保塔吊已完全降下,所有连接件牢固。
四、应急处理措施
1. 遇到突发状况,如电源故障或机械故障,立即停止操作,启动应急预案。
2. 发现异常响声或振动,应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后再继续作业。
篇2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塔吊作为建筑工地的重要机械设备,其安全操作规程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进度至关重要。以下是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
1. 操作员资质:塔吊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并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设备检查:每次使用前,应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钢丝绳、滑轮、吊钩、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件,确保无损坏或异常。
3. 荷载计算:严格按照塔吊的最大荷载能力进行作业,严禁超载。
4. 环境评估:考虑风力、温度、湿度等因素,确保在安全条件下作业。
5. 操作程序:遵循启动、提升、旋转、平移、降落的顺序,不得随意改变操作流程。
6. 紧急停止:遇到危险情况,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切断电源。
7.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 信号指挥:设置专门的信号指挥员,与操作员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作业安全。
篇3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塔吊是建筑工地上不可或缺的重型机械设备,其安全操作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进度至关重要。以下是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
1. 作业前检查
- 检查塔吊各部件是否完好,包括钢丝绳、滑轮、吊钩、制动装置等。
- 确保塔吊基础稳固,无松动或下沉现象。
- 检查电气线路,确保无裸露或破损。
2. 操作前准备
- 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书,熟悉塔吊的操作和性能。
- 操作员应穿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
- 检查周围环境,确认无障碍物和人员。
3. 操作过程
- 起吊前确认负载重量不超过塔吊额定载荷。
- 慢速起吊,观察吊物平衡情况,避免突然晃动。
- 吊运过程中保持稳定速度,避免急停急起。
4. 应急处理
- 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并排除故障。
- 遇到强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应立即收工,将塔吊降至安全位置。
5. 维护保养
- 定期进行保养,清洁润滑各部件,确保良好运行状态。
- 记录每次操作情况,以便追踪设备状况。
篇4
塔吊作为建筑工地上的重要机械设备,其安全操作至关重要。本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塔吊安装与拆卸的安全规定
2. 操作员资质与培训要求
3. 工作前的检查程序
4. 运行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5. 应急预案与故障处理
6. 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六)
一、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三、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四、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就达到380伏,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头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五、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六、操练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七、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作业。
八、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头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九、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十、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十一、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十二、起吊重物时应绑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右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十三、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四、塔吊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得物,必须拴拉绳。
十五、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十六、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十七、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长运动。
十八、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