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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安全规定
1. 检修前准备:确保车辆熄火,拔出钥匙,断开电池负极,以防意外启动。
2. 工具使用:使用专用工具,避免使用可能导致损坏或危险的替代品。
3. 安全装备: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和防滑鞋,必要时使用安全带。
4. 危险区域:禁止在发动机运行或悬挂部件下工作,避免接触高温、高压和尖锐部位。
二、维修程序
1. 车辆检查:先进行外观和功能检查,识别潜在问题。
2. 故障诊断:使用诊断设备,依据故障代码确定问题所在。
3. 维修步骤:按照制造商的维修手册执行,避免盲目拆装。
4. 部件更换:确认新部件质量,正确安装,确保紧固件扭矩符合标准。
5. 清洁与测试:维修后清理工作区域,测试车辆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三、环境保护
1. 废弃物处理:正确处置废弃零件、油液和化学物质,遵守环保法规。
2. 油液管理:防止泄漏,使用容器收集废弃油液,定期处理。
3. 噪音控制:限制噪音产生,特别是在居民区附近工作时。
四、团队协作
1. 通信清晰:使用标准术语,确保信息准确传递。
2. 协助配合:在需要时互相协助,避免单人操作大型设备。
3. 安全监督: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相互提醒遵守安全规程。
标准
1. 符合行业标准:维修过程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汽车维修标准,如sae或ase标准。
2. 制造商指南:严格遵守汽车制造商提供的维修和保养指南。
3. 认证要求:维修人员需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如ase认证。
4. 安全评估:定期进行工作场所安全评估,及时纠正潜在风险。
考试题及答案
1. 在车辆修理过程中,为什么要断开电池负极? 答案:断开电池负极是为了防止电流流动,避免意外启动,保护工作人员安全。
2. 当发现车辆故障时,应如何进行初步检查? 答案:应先进行外观和功能检查,识别可能存在的问题,然后使用诊断设备确定故障位置。
3. 废弃零部件和油液应该如何处理? 答案:应正确处置废弃零部件,将油液收集在专用容器内,按照环保法规进行处理。
4. 在团队协作中,为什么需要使用标准术语? 答案:使用标准术语可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地传递,减少误解,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5. 作为汽车修理人员,应持有哪种类型的认证? 答案:应持有如ase这样的专业汽车服务认证,以证明其技能和知识水平。
车辆修理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第2篇 车辆修理厂突发安全事故预防应急处理规程
(一)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修理厂内发生的下列安全事故
1、电器设备车辆燃油火灾、燃油烟花爆竹爆炸、燃润液压油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消防安全事故;
2、车辆交通安全事故;
3、触电、设备碰夹绞、车辆碰压、滑摔等人身伤害和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预防修理厂内发生人身、设备、车辆、火灾、触电、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被维修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避免因维修质量事故而引发被维修车辆的机械交通事故或隐患。
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修理厂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弧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焊割作业安全须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氧化物质容器和压力容器电(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举升起重清洗电器机加工辅助设备机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门卫制度》。修理厂、车间班组、一级维修工人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组长每月检查总结布置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副组长每月检查并保持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督促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岗位职工密切配合、精心操作、认真维修,整理、整顿、清洁好修理厂、维修车间的环境卫生,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确保维修设备整洁安全完好。
3、严禁无证进行特殊(驾驶汽车及清障车、汽车吊、行吊、电、气焊、割)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4、保持厂内消防用电充足畅通;禁止任何人将有泄漏现象或裸露的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带入修理厂,禁止一切载有或染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燃油泄漏、电路有起火现象的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护,禁止一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修理厂除外),禁止在修理厂内燃放烟花爆竹、生明火、打场晒物;禁止在维修车间停放、摆设任何与维修或消防无关的物品、器械,禁止在配件材料库房、维修车间、办公室、微机室、配电室、设备旁摆放润滑机油、燃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和乱放杂物工具;严禁在驾车、检查检测和维修车辆、清洗零部件时抽烟,及时清除维修车间和设备上的油污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和乱拉乱接电线。
5、保持厂内标线、标牌明显,保持厂内维修秩序和交通秩序良好,待修、已修车辆按指定位置顺序停放;带“病”危及安全行车的未修竣完好的车辆一律不准出厂上路行驶;各岗位工作人员过度疲劳不得上岗工作,禁止穿拖鞋上岗,禁止被维修车辆在非专用试车道或场上试刹车;严禁酒后上班上岗,严禁酒后驾车或无证驾车。
6、全体员工管好自己的子女、亲属和朋友,不让其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告知车主及随行人员不要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
7、严格遵守维修作业技术规范、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认真按照车辆维修作业技术规范维修车辆,严禁出具与被维修车辆实际技术状况不符的虚假竣工出厂报告,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能符合国标规定。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1、若发生可独自控制处理的火灾事故,现场负责人(即指厂长、副厂长、安全员、车间主任、部室主任或主管、门卫员、在场的任一级最高领导或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或消防栓消防水进行灭火(但油电起火不得用泡沫灭火器具和水扑灭),控制火势蔓延,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
2、若发生独自无力有效控制和处理的火灾或爆炸事故,现场负责人除指挥人员采取灭火或处理措施外,应在5分钟内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3、若属油电起火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自行或指挥他人先切断油电路;且油起火不得用水扑灭,电起火在切断电源前也不准用水扑灭。
4、若属燃润液压油或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事故,应先切断腐蚀污染源,再采用沙土或石灰吸附或中和清除;若是强酸对人体的腐蚀,则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人体的被腐蚀处,但不得将水注入浓硫酸中。
5、若火灾、腐蚀、污染事故中有人身伤害的,现场负责人应在10分钟内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尽快及时救治伤员。
6、若发生交通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和交警电话122报警,并指挥疏期待人员和车辆,防止伤害扩大。医疗急救和交警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7、若发生触电、设备碰夹绞、滑摔等人身伤害的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伤害扩大;并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报警;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8、若发生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保护现场,尽快施救,防止伤害扩大。
9、不论发生什么事故,在伤员急救和车辆设备施救结束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人员继续保护现场,积极主动配合消防、交警、安全等有关部门或(小事故时)自行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以尽量减小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的负面影响。
10、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修理厂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指挥抢救伤员、灭火、消除腐蚀或污染、施救车辆设备、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3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4篇 矿山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对被修理的汽车部位损坏程度要认真检查,弄清情况后方能进行修理。
2、正确使用各种拆装器具,拆装机件要按技术规范进行。
3、车辆在检修时,停放位置要适宜,不能停在有坡度的地方,以防溜车,必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4、起吊物件时,不准悬空作业,更不准在吊件下面作业。
5、在夜间修车时,不准明火照明,使用手提灯电压不超过36伏。
6、清洗零件时,严禁吸咽,远离电焊机、氧焊等热源。
7、抓装弹簧及有弹力的机件时,必须压紧慢松以防弹出伤人。
8、各种机件要分类摆放整齐,废油要及时清理并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场地内严禁烟火。
9、在上下作业时,车上人员必须把工具物件拿好放稳,防止掉下伤人。在车庫地沟修车要有安全措施,防止坠入地沟。
10、起动发动机时,必须检查有无遗留物体工具,并要确认,防上意外事故发生。
11、在修理汽车翻斗马槽,倾翻机构时要一打眼,二支护,三确认,四作业。
12、在多人交叉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注意协商一致,做到互防互保。
13、修完车后,检修完,需试车时,严禁人在底盘下观察,以免试车发生,故障及伤害事故,严禁无照人员试车,移动车辆。
第5篇 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操作规程
1、按规定佩带好防护用品。
2、严禁酒后上岗
3、在车辆底盘下作业时,必须将车辆前后用木方垫好,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严禁用圆木或铁管等圆形体掩车轮;
4、修理发动机时,首先要检查排气管温度,以免烫伤,禁止在发动机运转时检查故障或维修作业。
5、使用千斤顶或单梁吊及马凳将车体抬高或一侧抬高修理时,车体抬高后必须在用垫木将被抬高车体垫牢,防止在维修过程中千斤顶卸压、单梁吊发生意外、马凳倾倒发生伤害事故。
6、在装卸发动机及矿用车变速箱等部位作业时必须用吊车或倒链,并设专人负责指挥、监护装卸作业。
7、在焊油箱、油桶时,应将油箱、油桶内的油腻用火碱等清洗干净,并且留有足够的排放孔,以免爆炸事故发生。
8、对所使用的一切电动工具,确认绝缘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气动或手动工具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使用。
9、拆机件后,如需清洗时,必须用柴油,禁止用汽油,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10、修理矿用自卸车需要起升大箱时,必须支护牢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1、在坡路修车时,必须将两侧车轮掩好,防止发生溜车事故。
12、在道路上修车,停车位置前后必须设危险标志。
13、没有驾驶证汽车修理人员,禁止驾驶一切机动车辆。
第6篇 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技术规程
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技术规程
1.车辆修理工除遵守本规程外,还要遵守钳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机动车辆的修理职员,必须了解所修车辆的构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3.工作之前,应清理好现场,检查好工具及起重设备,使其具备安全可靠的工作条件。
4.起重工作时应有专人指挥,拴绳扣应由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吊运物件应用绳索拉住,以防摆动,在吊起或顶起的车辆或物件下进行修理时,必须垫好木支撑。
5.在不必吊起的车辆下作业时,车辆应选择平坦地点停放,前后轮必须用三角木塞住,拉紧手刹车,将变速杆置人空档,方可作业。
6.清洗发动机时,必须拆下马达线。以防跳火引起火灾。
7.检查高压线圈火花强度时,不要在机油加注口处掉火,以免曲轴箱内溢出的可燃混合气遇火喷燃伤人。
8.轮胎充气时,必须加牢钢板或链条保险,防止锁圈因轮胎压力增加崩出伤人。
9.汽油中含有铅,不得用口吸取,防止铅中毒。水箱防冻液系一种有剧毒的化学物品、尽对禁止用嘴吸取,操纵后洗净双手。
10.为了防止汽车废气中毒,试验和磨合发动机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不必须在室内进行时,一定要保持透风良好。
11.车床、刨床、电锯、电气焊及其它专人负责的设备,均由专人负责治理和使用,其它职员不得擅自使用,无操纵合格证的职员禁止使用电气焊。
12.使用砂轮或打气泵时,必须遵守有关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马虎从事。
13.使用电钻时,必须配戴尽缘手套。
14.在拆卸车轮时,必须加用保险千斤和安全马橙,不得随便用其它砖面代替。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进车底工作。
15.拆装轴承须尽量用紫铜棍,以免损坏轴承。
16.倒车时,指挥职员应站在车身一侧,并有一定的间隔,不准在车箱后指挥。
17.两人以上同时工作,要有一人指挥,配合协作,同一行动。
18.拆下来的零、部件,应放置牢固,避免歪滚,发生伤人事故。
19.用铲剔削工件时,应佩带防护眼镜,严防铁屑飞溅伤人。
20.拆下的传动轴等,长园柱件,不可竖立,应平放在座架上。
21.修车时所用的照明,电压应不超过36伏,在湿润的地方应采用12伏防爆灯。
22.装配时,需拨动飞轮要用撬棍慢慢进行,切勿用手,以防伤手指。
23.严禁用手往检查装在车上的变速器齿轮。
24.装传动轴时,应用座架支牢后进行,不准扛在肩上装配。
25.在对正两个交错孔时,应用专用工具,不许用手指对正。
26.校正点长时间时,要用手摇柄转动发动机不许用手扳动风扇叶,摇车时,人要站立稳妥摇时应由下向上提,不准由上向下压,以防压缩力增大,摇柄回击伤人。
27.当把车辆架起来试验发动机时,如轮子正在转动,不准在汽车下工作和站在车前。
28.未修完的车辆,非检查职员一律不准发动或挪动车。
29.修理职员不准在发动的汽车下面工作,如确实需要时,必须用三角木将车塞牢,拉紧手刹车,放人空档,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坐进车内,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30.当自卸车辆的车箱上升或下降时,不得站在或探向车箱下面,如需在升起的车箱下工作时,一定要用木杠将车箱支撑牢固。
31.修完的发动机在起动前,应由主修职员签署转几圈,具体检查一下油路、水路、转动部位有无松动、碰击现象、电火花有无漏电现象。冬季试完车,必须将冷却余水放掉。
32.发动车时,严禁用向化油器阻风门处直接加注油的方法启动车,以防化油器回火引起火灾。面部不得靠近化油器上方,以防回火烧伤。
33.检验转向、制动等安全机构主要部件时,一定要严格把关,按技术要求进行,防止出现机械事故。
34.使用油压千斤顶时,必须按千斤顶技术规程进行。
35.在车下作业时应有垫子并佩戴防护镜。
36.凡需要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者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留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职员不得开动任何车辆。
37.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在没停妥时,严禁上下人。
38.维修车辆需要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用防火措施。
第7篇 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支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手、头。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集中思想,注意车前后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车。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或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无关人员,脚踏板上严禁站人,车未停稳严禁上人。
9、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第8篇 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技术规程格式怎样的
1.车辆修理工除遵守本规程外,还要遵守钳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机动车辆的修理人员,必须了解所修车辆的构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3.工作之前,应清理好现场,检查好工具及起重设备,使其具备安全可靠的工作条件。
4.起重工作时应有专人指挥,拴绳扣应由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吊运物件应用绳子拉住,以防摆动,在吊起或顶起的车辆或物件下进行修理时,必须垫好木支撑。
5.在不必吊起的车辆下作业时,车辆应选择平坦地点停放,前后轮必须用三角木塞住,拉紧手刹车,将变速杆置人空档,方可作业。
6.清洗发动机时,必须拆下马达线。以防跳火引起火灾。
7.检查高压线圈火花强度时,不要在机油加注口处掉火,以免曲轴箱内溢出的可燃混合气遇火喷燃伤人。
8.轮胎充气时,必须加牢钢板或链条保险,防止锁圈因轮胎压力增加崩出伤人。
9.汽油中含有铅,不得用口吸取,防止铅中毒。水箱防冻液系一种有剧毒的化学物品、绝对禁止用嘴吸取,操作后洗净双手。
10.为了防止汽车废气中毒,试验和磨合发动机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不必须在室内进行时,一定要保持通风良好。
11.车床、刨床、电锯、电气焊及其它专人负责的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禁止使用电气焊。
12.使用砂轮或打气泵时,必须遵守有关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马虎从事。
13.使用电钻时,必须配戴绝缘手套。
14.在拆卸车轮时,必须加用保险千斤和安全马橙,不得随便用其它砖面代替。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入车底工作。
15.拆装轴承须尽量用紫铜棍,以免损坏轴承。
16.倒车时,指挥人员应站在车身一侧,并有一定的距离,不准在车箱后指挥。
17.两人以上同时工作,要有一人指挥,配合协作,统一行动。
18.拆下来的零、部件,应放置牢固,避免歪滚,发生伤人事故。
19.用铲剔削工件时,应佩带防护眼镜,严防铁屑飞溅伤人。
20.拆下的传动轴等,长园柱件,不可竖立,应平放在座架上。
21.修车时所用的照明,电压应不超过36伏,在潮湿的地方应采用12伏防爆灯。
22.装配时,需拨动飞轮要用撬棍慢慢进行,切勿用手,以防伤手指。
23.严禁用手去检查装在车上的变速器齿轮。
24.装传动轴时,应用座架支牢后进行,不准扛在肩上装配。
25.在对正两个交错孔时,应用专用工具,不许用手指对正。
26.校正点长时间时,要用手摇柄转动发动机不许用手扳动风扇叶,摇车时,人要站立稳妥摇时应由下向上提,不准由上向下压,以防压缩力增大,摇柄回击伤人。
27.当把车辆架起来试验发动机时,如轮子正在转动,不准在汽车下工作和站在车前。
28.未修完的车辆,非检查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挪动车。
29.修理人员不准在发动的汽车下面工作,如确实需要时,必须用三角木将车塞牢,拉紧手刹车,放人空档,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坐入车内,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30.当自卸车辆的车箱上升或下降时,不得站在或探向车箱下面,如需在升起的车箱下工作时,一定要用木杠将车箱支撑牢固。
31.修完的发动机在起动前,应由主修人员签署转几圈,详细检查一下油路、水路、转动部位有无松动、碰击现象、电火花有无漏电现象。冬季试完车,必须将冷却余水放掉。
32.发动车时,严禁用向化油器阻风门处直接加注油的方法启动车,以防化油器回火引起火灾。面部不得靠近化油器上方,以防回火烧伤。
33.检修转向、制动等安全机构主要部件时,一定要严格把关,按技术要求进行,防止出现机械事故。
34.使用油压千斤顶时,必须按千斤顶技术规程进行。
35.在车下作业时应有垫子并佩戴防护镜。
36.凡需要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者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得开动任何车辆。
37.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在没停妥时,严禁上下人。
38.维修车辆需要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用防火措施。
第9篇 机动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将车辆停架牢靠,架车必须坚固放置稳定,不需架起的车辆,车辆前后 用三角木法,用千顶专车要平稳,在软地面或架高不方便用千斤顶时,应垫木块不得用易碎 物件。
2拆装汽车总成或零件使用工具时,不用力过猛,避免损坏工具或伤人。
3车未支稳不得入行作业,如车下有人作业,不准在车上任意搬动操纵装置,更不 准许往地面丢工具零件。
4用喷火或电气焊时,应在离油箱、油盆及易燃物较遥处,注重防火,避免烧坏电 器燥木质等。
5两人以上操作要互相照顾,协调工作,清洗零件油等要妥善保管,工作场地严禁 烟火。
6发动发动机前应首先检查机油盘内油面,散热器内是否加水,迹速杆是否在空档 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发动时严禁向化油器内倒油,以防往返火,发生火灾,挡车时注重反电打 人,起动后,应及时注重各仪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第10篇 厂内机动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修理工必须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熟练掌握各类汽车等运输设备的技术性能构造原理。
2、修理前要了解设备情况,主要问题按照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予以正确处理,提高修理质量确保安全。
3、在修理和分解运输设备时,必须注意:
(1)千斤顶支撑可靠,木防护架好,车轮塞垫牢靠,手刹车拉死,以防车轮侧滑、滚动、位移倾翻等现象发生造成事故。
(2)使用吊车时,一定要检查被吊物件是否拆卸完毕。集体作业时应相互关照,注意安全。
(3)修理翻斗时,必须加强支撑保险,严禁没有保险支撑,只用吊车进行作业。
(4)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将燃油和其他易燃物品移开,实在移不开必须使用电焊时,须经技安员同意,并采取切实措施,方可施焊或切割。
(5)使用吊具、钢索、电动扳手等器具必须定期检查,禁止使用已经有明显断痕的吊具、漏电器具等强行作业。
(6)使用扳手时,必须站好位置,姿势要正确,以防板滑、闪倒造成事故。
(7)使用大锤、手锤、扁铲等工具时,要检查锤把是否牢靠,扁铲有无飞刺等,以防造成事故。
4、试验运输设备时,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组装完了的设备或总成,经有关人员同意方可进行试验,试验室主修人或班组长必须在场,以便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5、需要路试的车辆按有关规定执行,禁止无照驾驶,路试时道路宽广,视界应良好,没有行人时候可试车。
6、每天工作结束时,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用过的废油或棉纱要妥善处理,工作场地严禁吸烟。
第11篇 车辆修理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卸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5.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6.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的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7.车辆需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8.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手。
第12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13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