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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爆破器材的存储与搬运
1. 爆破器材应存放在专用的、防火防潮的仓库内,保持干燥通风。
2. 器材堆放要整齐有序,避免相互碰撞或挤压,严禁混放易燃易爆物品。
3. 搬运过程中,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如防静电托盘,避免产生火花。
4. 人员搬运时应穿戴防护装备,轻拿轻放,禁止抛掷。
二、爆破器材的检查与测试
1. 定期进行器材的外观检查,确保无破损、腐蚀或泄漏现象。
2. 对于电子引爆设备,应定期进行功能测试,确保其可靠性。
3. 所有器材在使用前都应进行性能检测,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三、爆破作业前的准备
1. 制定详细的爆破计划,明确爆破范围、方法和时间。
2. 确保作业人员接受过专业培训,了解爆破器材的性质和操作方法。
3. 设置安全警戒区,确保非作业人员远离作业现场。
四、爆破作业过程
1. 按照预定计划进行布设,确保引线连接正确,避免短路。
2. 爆破前进行二次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引爆程序。
3. 引爆后,观察爆破效果,如有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五、爆破后的清理与处置
1. 待爆炸区域安全稳定后,清理残留的器材和碎片。
2. 废弃的爆破器材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3. 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评估,确认无隐患后,解除警戒。
标准
1. 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地方相关法规,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定。
2. 爆破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
3. 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爆破作业许可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
4.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安全。
考试题及答案
1. 爆破器材应在何处存放?(a) a) 专用仓库 b) 工具房 c) 办公室 d) 露天场地
2. 爆破器材搬运过程中应如何处理?(b) a) 随意堆放 b) 使用专用工具,轻拿轻放 c) 扔掷 d) 混合其他物品搬运
3. 爆破作业前,应进行哪项工作?(c) a) 直接引爆 b) 清理现场 c) 制定爆破计划 d) 休息
4. 爆破后如何处理废弃器材?(d) a) 随地丢弃 b) 保留原地 c) 销毁 d) 按规定安全处置
5. 爆破作业人员应具备什么资格?(a) a) 爆破作业许可证 b) 电工证 c) 高空作业证 d) 司机证
答案:1a, 2b, 3c, 4d, 5a
爆破器材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爆破器材保管员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证,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从事爆破作业。
2、在接触和使用爆破材料时,严禁吸烟、携带火种,不得将爆破材料接近高温、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等物品。
3、严禁将性质相互有抵触的爆炸材料混存、混运(临时装炮除外)如:
①炸药不可与胶质炸药、雷管混存混运。
②雷管不可与胶质炸药、硝铵=、类炸药、导爆索等混存混运。
4、加工使用爆破材料前,必须按出厂检验合格证标准进行检查,对质量有怀疑或过期变质的不准发放使用。
5、作面不准使用燃速不同的导火索和不同的点火方法。
6、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和通路上设岗哨和标志。
爆破前,须用声、光信号和相应的组织措施防止人员进入爆破区。爆破后,浅孔需等待15分钟,中深孔需等待30分钟后,方可解除警戒信号。
7、多作业面实施爆破作业,一方爆破作业对另一有影响时,必须事先进行联系,采取安全协调措施,保安全。
8、爆破后的工作面,必须进行局部通风,确认烟尘浓度符合要要求后,作业人员方可进人工作面。
9、露天临时爆破,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书才准作业。并要严格遵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爆破。
10、爆破工领取的爆破材料应妥善保管,领取数,消耗数,剩余退库数均应认真填人《爆破材料使用记录》,交回的废雷管应注明上交者姓名、时间、数量。
11、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当班及时退回库房,严禁乱扔乱放,积存和转让。严禁带回宿舍和私藏,否则应追究法律责任。
12、浅孔回采作业面,不准爬梯子装炮。
13、处理漏斗堵塞时,只许用竹杆扪药包放稳后起爆,不准进入漏斗内装炮、点炮,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决定。
14、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测量部门必须提出准确图纸,当两个相互贯通的工作面之问的距离相距15米时,只准从一个作业进行掘进贯通。爆破时,两边作业面均设警戒。
15、凡爆破作业,必须坚持一次点火起爆方法,包括中深孔、浅孔、采场、掘进、刷帮、挑顶、二次破碎、炸漏斗等。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决定,按书而通知要求执行。
16、在高硫矿体处爆破时,装药前必须将炮孔内粉尘吸干净,禁止将硝铵炸药的药粉与硫化矿直接接触,并禁止用高硫矿粉作充填塞物,严防装药时碰坏药包。
17、严禁单人合闸点火起爆。
二、起爆材料的加工安全规定
1、加工起爆药包必须在单独的房间或恫室内进行,加工台要有突出的边缘,并铺有软垫。
2、导火索有缺陷的部分须切除,雷管内有杂物禁止使用。
3、加工台上的雷管放置数,不准超过100发;金属起爆管的加工,只准用防爆紧口钳进行。
4、起爆药包的加工,在雷管插入药包前,必须用铜或木的锥子在药包中心扎好,然后插入雷管。
5、起爆药的加工量,不准超过该班爆破需要量的20%。
第2篇 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 爆破器材保管员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必须忠于职守、责任心强,严格遵守gb6722《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3 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在炸药库内必须二十四小时值班,无关人员杜绝入内,库内严禁烟火,并配备齐灭火机等消防器材设施和防雷设施。
4 爆炸物品须专库按有关规定堆放好爆破器材。雷管和炸药不得堆放在同一房间内,必须分开堆放。
5 严格遵守规定手续按先后日期发放,对入库的爆炸物品,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发现数量不足或被盗、丢失应及时报告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
6 对爆炸物品的发放、领用要及时清楚登记,账物相符,对当班退库的爆炸物品必须入箱,以防丢失、被盗。
7 不得转借、转买、转送爆炸物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领导汇报。
8 每月清点,核实帐目一次。
第3篇 露天矿爆破器材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爆破器材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1 爆破器材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 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携带烟草、点火工具执行任务。督促接触爆破器材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 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4 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5 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6 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7 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第4篇 爆破器材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洞外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二、在洞内及辅助坑道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雷管与炸药应篮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
2.必须事先通知卷扬机司机和井口上下联结员。、
3.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罐笼内准许放一层炸药箱或只放雷管,且不得滑动。运送其它炸药时,炸药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并不高于1.2m。
4.在装有炸药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任何人员。
5.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它炸药时,不得超过4m/s;吊桶无论运送何种炸药,都不得超过1m/s。
6.司机在起动和停止卷扬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振动。
7.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
8.严禁将炸药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9.电雷管运送应装入绝缘箱内,应切断洞内所有电源,并检查钢丝绳是否荷电。
三、用有轨机动车运送炸药时,司机和炸药运送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炸药和雷管不宜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和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雷管的车辆同机动车之阳,都必须用三个空车隔开。
2.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厢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堆放一层炸药箱,其它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
3.炸药必须由炸药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除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此车,上述人员应乘在尾车内。
4.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四、严禁用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五、用人力由炸药库向工作地点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爆破器材前后30m内,应有专人防护。
2.应当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运送炸药人员乘罐笼上下井时,每次不得超过2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每人一次运送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运送起爆药卷时不得超过10kg。
六、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两车间距应大于50m。
2.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装在木板车厢内,车内应衬垫胶皮或麻袋,并只准平放一层。
3.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
4.运行中应显示红灯与鸣笛。
5.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
第5篇 爆破器材运输安全规程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上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米以上。
3、人力运送雷管与炸药时必须由专人护送,必应直接运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炸药的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装置,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手。
5、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严禁运送爆破器材。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第6篇 爆破器材保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器材的贮量不得超过规定容量。
2库房必须保持干燥、整洁、通风良好,严禁吸烟和动火。
3箱装炸药堆放高度不超过lm,雷管箱高度不超过1m,库内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3m。
4爆破器材应分类存放,雷管与导火索、炸药不得同库存放。
5库房内禁止存放与爆破器材无关的工具和杂物。变质的爆破器材不许发出。
6凭爆破操作证按计划发给爆破器材。严格遵守《爆破品材安全管理规定》。
7爆破器材进出数量必须相符,如发现不符合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8带电体不得进入库区,停电时必须用绝缘手电照明。
9爆破器材进出库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拖拽。夜间、雷雨天停止发放。
第7篇 爆破器材保管员、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证,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从事爆破作业。
2、在接触和使用爆破材料时,严禁吸烟、携带火种,不得将爆破材料接近高温、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等物品。
3、严禁将性质相互有抵触的爆炸材料混存、混运(临时装炮除外)如:
①炸药不可与胶质炸药、雷管混存混运。
②雷管不可与胶质炸药、硝铵=、类炸药、导爆索等混存混运。
4、加工使用爆破材料前,必须按出厂检验合格证标准进行检查,对质量有怀疑或过期变质的不准发放使用。
5、作面不准使用燃速不同的导火索和不同的点火方法。
6、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和通路上设岗哨和标志。
爆破前,须用声、光信号和相应的组织措施防止人员进入爆破区。爆破后,浅孔需等待15分钟,中深孔需等待30分钟后,方可解除警戒信号。
7、多作业面实施爆破作业,一方爆破作业对另一有影响时,必须事先进行联系,采取安全协调措施,保安全。
8、爆破后的工作面,必须进行局部通风,确认烟尘浓度符合要要求后,作业人员方可进人工作面。
9、露天临时爆破,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书才准作业。并要严格遵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爆破。
10、爆破工领取的爆破材料应妥善保管,领取数,消耗数,剩余退库数均应认真填人《爆破材料使用记录》,交回的废雷管应注明上交者姓名、时间、数量。
11、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当班及时退回库房,严禁乱扔乱放,积存和转让。严禁带回宿舍和私藏,否则应追究法律责任。
12、浅孔回采作业面,不准爬梯子装炮。
13、处理漏斗堵塞时,只许用竹杆扪药包放稳后起爆,不准进入漏斗内装炮、点炮,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决定。
14、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测量部门必须提出准确图纸,当两个相互贯通的工作面之问的距离相距15米时,只准从一个作业进行掘进贯通。爆破时,两边作业面均设警戒。
15、凡爆破作业,必须坚持一次点火起爆方法,包括中深孔、浅孔、采场、掘进、刷帮、挑顶、二次破碎、炸漏斗等。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决定,按书而通知要求执行。
16、在高硫矿体处爆破时,装药前必须将炮孔内粉尘吸干净,禁止将硝铵炸药的药粉与硫化矿直接接触,并禁止用高硫矿粉作充填塞物,严防装药时碰坏药包。
17、严禁单人合闸点火起爆。
二、起爆材料的加工安全规定
1、加工起爆药包必须在单独的房间或恫室内进行,加工台要有突出的边缘,并铺有软垫。
2、导火索有缺陷的部分须切除,雷管内有杂物禁止使用。
3、加工台上的雷管放置数,不准超过100发;金属起爆管的加工,只准用防爆紧口钳进行。
4、起爆药包的加工,在雷管插入药包前,必须用铜或木的锥子在药包中心扎好,然后插入雷管。
5、起爆药的加工量,不准超过该班爆破需要量的20%。
第8篇 爆破器材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1 爆破器材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 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携带烟草、点火工具执行任务。督促接触爆破器材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 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4 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5 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6 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7 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