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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安全准备
1. 开工前,进行地质勘查,确定土壤类型和稳定性,评估潜在风险。
2. 制定详细的开挖计划,包括开挖深度、宽度、坡度和顺序。
3.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夜间照明,确保工地周边安全。
4.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明确应急响应程序。
二、机械设备操作
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熟悉设备操作规程。
2. 设备检查:每次使用前检查挖土机、装载机等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无故障。
3. 安全距离:设备作业时,保持与坑壁、电缆、建筑物和其他障碍物的安全距离。
三、现场管理
1. 坑边防护:设置临时围栏,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2. 土方堆放:土方应远离坑边,防止滑坡或塌方。
3. 排水措施:确保现场排水畅通,防止积水影响开挖安全。
四、个人防护
1. 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反光衣、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2. 使用梯子或斜坡进出挖掘区域,禁止直接跳入或爬出。
3. 确保通风良好,避免有害气体积聚。
五、应急处理
1. 设立急救点,配备急救箱和急救员。
2. 发生坍塌、渗水等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疏散人员。
标准
1. 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地方规定。
2. 按照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执行。
3. 实施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4. 严格执行jgj 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考试题及答案
1. 开工前需进行哪项工作以评估开挖风险?(a) a. 地质勘查 b. 设备检查 c. 现场清理 d. 人员培训 答案:a
2. 作业人员应佩戴哪些个人防护装备?(多选)(abc) a. 安全帽 b. 反光衣 c. 防护鞋 d. 护目镜 答案:abc
3. 当发生坍塌紧急情况时,应如何行动?(c) a. 继续作业 b. 自行撤离 c.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疏散人员 d. 呼叫同事救援 答案:c
4. 开挖作业中,如何确保现场排水畅通?(b) a. 堆放土方阻挡水流 b. 设置排水设施 c. 任由雨水自然排放 d. 不需考虑排水问题 答案:b
5. 操作机械设备前,需要做什么检查?(d) a. 检查设备型号 b. 清理施工现场 c. 核实操作人员资质 d. 检查设备工作状态 答案:d
开挖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土方开挖安全措施规程
土方开挖安全措施
1)人工开挖,操作间距应保持2-3m,戴安全帽,并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方法。严禁在土壁下休息。
2)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异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及时做好支撑或放大边坡。防止滑坡或坍塌。
3)人员上下基坑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支撑上下。
4)机械挖土,挖掘机作业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5)在基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堆土距基坑边一米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5米。
6)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土质情况放边坡,土质松软或深度超过5米采取支护措施。
7)开挖完成后,及时将弃土进行平整,或拉运到指定位置。
第2篇 开挖及凿孔安全操作规程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根有无不直,带伤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修理更换。
6、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7、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第3篇 开挖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面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施工前应检查风钻、辅助零件及风水管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开挖时,操作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4、不管残眼中有无炸药、雷管,严禁在残眼中钻眼。
5、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风钻打设干眼,开机时应遵循先开水、后开风的原则。
6、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7、在工作面不和拆卸、修理风钻。
8、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
第4篇 风钻开挖凿孔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扩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二、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三、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四、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五、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以修理或更换。
六、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持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拨出,不可敲打,未关风钻前不得拆除钻杆。
七、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线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八、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九、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十、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米/分钟。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第5篇 开挖作业台架安全操作规程
一、 作业台架使用前要检查行走轮及各部位联接是否可靠,工作是否正常。
二、 台架上工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清理表面残渣,注意防滑,戴好防护用品,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安装并良好。
三、 台架及工作面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并且有足够照明。
四、 作业台架使用前要进行牢固定位并设置支撑稳固。
五、 行走车辆及工程机械通过台架时速度要缓慢,小心行驶,并有专人指挥。
六、 严禁作业台架上面有人时移动,移动时下方严禁站人。
七、 用装载机移动台架时,要牢固联接横向支撑,并缓慢操作,有专人指挥。
八、 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台架表面,收好工具,关闭电源及风水管路。
第6篇 饮水安全工程土方开挖施工方法规程
饮水安全工程土方开挖施工方法
本土方开挖工程,其开挖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开挖作业、排水、边坡观测、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废弃的土方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堆放地点并加以保护、处理等工作。以及土石回填的施工,包括填筑及人力夯实等,以及各项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
(1)根据技术条款、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按土方开挖工程的设计开挖线进行施工,若在实施开挖过程中偏离指定开挖线,应重新修正到监理人认可为止,
(2)为其施工需要注意保持永久开挖边坡稳定,
(3)在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体应及时的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在较陡近坡下施工,应仔细检查边坡的稳定性,如遇有孤石、崩塌体等,应事先进行妥善的清理和支护。
(4)在已有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必须保证其原有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并尽可能做到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应妥善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危险地带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夜间施工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
施工措施计划
在本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按监理人的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保送监理人审批:
(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
(2)开挖方法和程序;
(3)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4)排水措施;
(5)开挖边坡保护措施;
(6)弃渣措施;
(7)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等。
开挖放样资料
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保送监理人复核,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监理人对该资料的复核,
完工验收资料
土方明挖工程完工后,应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
(1)土方明挖工程完工平面和剖面图;
(2)质量检查和验收报告;
(3)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平定标准》gbj301-88;
(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场地清理
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理。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堆渣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的地表。
植被清理
边坡安全的应急措施
土方明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应急抢救措施,通知监理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设置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临时性排水措施
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尽可能结合永久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在向监理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
提前做好排水设施
沿山坡开挖的工程,为保护其开挖边坡免受雨水冲刷,在边坡开挖前,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开挖并完成边坡上部永久性山坡截水沟的施工。对其上部未设置永久性山坡截水沟的边坡面,应自行加设临时性山坡截水沟,并经监理人批准后,在边坡开挖前予以实施。
及时排除地面积水
在场地开挖过程中,应做好临时性地面排水设施,监理人要求保持必要的地面排水坡度、设置临时坑槽、使用机械排除积水以及开挖排水沟排除雨水和地面积水等。
保护永久建筑物和永久边坡免受冲刷
采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应注意保护已经开挖的永久边坡面及附近建筑物及其基础免受冲刷和侵蚀破坏。
平凹地区开挖的排水
在平地或平凹地区进行开挖作业时,应在开挖区周围设置挡水堤和开挖周边排水沟采取积水坑抽水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进场地,并有效排除积水。
土方开挖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定期测量校正开挖平面的尺寸和标高以及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检查开挖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将测量资料提交监理人。
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后,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质量检查和验收:
主体工程开挖基础面检查清理的验收
(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基础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
(2)取样检测基础土的物理学性质指标。
第7篇 石方开挖安全操作规程
开炸石方,采取能够确保路基边坡稳定的方法,不允许放大炮,对路线附近居民较多,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施工措施。具体如下:
1、对开挖断面较小,开挖浅及半填半挖地段,采用风冻凿岩机钻孔,松动爆破法施工。边坡以打浅眼,放小炮结合人工清刷的方法施工,确保边坡平整稳定及表面平整。
2、对于开挖断面较大,边坡高度大于6米的地段,岩石坚硬、整体性好的采取纵向掘进的方法施工。在地表岩石风化破碎地段,采用松动爆破。石质整体性较好的地段,人工清理地表,潜孔钻机钻孔,阶梯深孔松动爆破。炮位呈宽孔距、小排距、梅花形布置。塑料导管ms雷微差挤压爆破。为确保边坡稳定,先采用潜孔钻机沿边坡面先行钻孔,实施预裂后,再进行主体爆破,或者采用预留光爆破层的方法,在主体爆破之后,再进行光面爆破。
3、钻机作业面,包括采用炮眼法、药壶法等爆破创造阶梯临空面,钻机进退场通道及钻机作业平台。出于钻机重量大、孔深,要求地面平整、坚实、有较好的作业面,所以在进钻前,要先清除地面杂物和覆盖土层,个别空出岩块、裸露孤石,放小炮,予以炸平,以保证钻机安全作业自如移动,按设计钻孔的位置和角度钻孔。
4、钻孔是爆破质量好坏的重要环节,严格按照爆破设计的位置、方向、角度进行钻孔,先慢后快。钻孔过程中,必须仔细操作,严防卡钻、超钻、漏钻及钻错,为了得到比较光滑平整的边坡面,采用预裂和光面爆破,用弱性装药结构、低爆速的炸药、减弱炸药爆破时对孔壁中冲击压力,保证边坡平稳和坡面平整,光面和预裂钻孔,作为施钻前应沿边坡线将孔口周围松散覆盖层清除,开辟钻机运转工作面,准确测放孔底中心,偏离设计坡面不应大于孔深的2%(垂直边坡方向)孔底均应在同一孔底板平面上。
5、进行爆破前,对当地居民做大力的宣传,使其远离爆破区域。在爆破过程中除严格控制药量外,指定专人负责警戒。严禁夜间进行爆破作业。
6、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7、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处理。
8、机械扩眼,宜采取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凿岩机支架要牢固,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理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眼岩机的电缆线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9、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10、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11、用人力冲击法打松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第8篇 司钻工开挖工安全操作规程
1、到达工作面时,应先检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顶部及两帮围岩是否牢固,松动岩石应锚固或清除,达到安全状态后方可正常开钻作业。
2、严令禁止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3、钻孔台车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认真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2)装药与钻孔必须自上而下(未装药前打眼不受此限制)钻孔与装药应隔一排孔,其距离不得少于2.5m;
3)装药与钻孔人员,必须分区域固定;
4)严禁在已装药管的情况下用钻杆清孔,严禁在已装药管的区域内补打眼孔。
第9篇 土方开挖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2、人工挖土时应由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偷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
3、在深基坑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大面积形象裂缝现象,必须暂停施工,报告项目经理进行处理;
4、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他物体下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5、挖土方时,如发现有不能辩认的物品或事先没有预见到的地下电缆等,应及时停止操作,报告上级处理,严禁敲击或玩弄;
6、人工吊运泥土,应检查工具,绳索,钩子是否牢靠,起吊时垂线下不得有人,用车子运土,应平整走道,清除障碍;
7、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
8、修坡时,要按照要求进行,人员不能过于集中,如土质比较差时,应指定专人看管;
第10篇 土方开挖安全操作规程
1. 严禁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如土坡上发现有浮石或其它松动突出的危石应通知下面的工作人员离开,立即进行处理,弃料应存放在远离边线5.0m以外的指定地点。
2. 如发现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
3. 为合理的布置出土路线和弃土堆放地点,应考虑经下几点:
(1) 不妨碍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
(2) 不妨碍排水。
(3) 不影响后续施工,
(4)不影响挖方本身的安全施工,
4. 对已开挖的地方,严禁顺土方赶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应设天沟排水,经防渗漏或冲毁边坡,造成坍塌。
5. 在开挖的过程中如发现有地下水时,应设法将水排除后再进行开挖。
6. 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路基、高压铁塔,电杆等附近施工时,必须根据土质情况、填挖深度等,制定出具体防护措施。
7. 在大风、大雨和照明不足的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工作,更不得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
8. 挖掘土方的过程中,若发现深洞、墓穴、古井等, 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经有关部门处理后, 再决定是否继续施工。
第11篇 基坑开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1、基坑开挖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提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
3、基坑开挖时,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底层向四周掏土。
4、基坑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且不应小于1.0m。必要时应采取其他措施。
5、用卷扬机牵引小车上坡时,宜用小钢丝绳牵引,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
6、在土石松动地层或在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作好安全防护;当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中的有关规定;土质松软层基坑开挖必须进行支护。
7、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8、基坑采用排水法降低水位时,对降低水位区域的建(构)筑物可能产生沉降,应加强观测,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
9、在排水过程中,当出现大量砂漏、围堰裂缝漏水较大、围堰内侧坍塌等情况时,应暂停抽水,采取加固措施。
10、拆除多层井点应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下层井点拆除中,上部各层井点应继续抽水。
第12篇 通信铁塔桩基含钻孔灌注桩开挖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钻机操作员负责对钻机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记录。
1.2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爆破人员、钻机操作员应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准备好施工必须的资料,如桩的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以便掌握施工区域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桩持力层的岩特征及埋深,地下水埋深及分布情况。
3.2研究制定施工控制程序,明确卡控的重点及责任人。
3.3修建好临时施工围墙或围布、栏杆等与外界隔开,不允许非施工人员入内。
3.4准备好施工工具如挖孔施工工具、护筒、模板、通风机、水泵、照明及动力电器等。机具设备由专人检查,保证其完好率,并制定施工机具设备的保养制度。
3.5劳动保护用品在开工前按要求发放到员工手中。
3.6机械成孔时机架要平直,应垫稳,不能软硬不均,钻孔过程中不能移位和不均匀沉陷。
3.7安装钻机时要求转盘中心同钻架上起吊滑轮在同一轴线,钻杆位置偏差不大于20cm。
4、安全操作规程
4.1人工挖孔
4.1.1桩孔下挖过程中,必须按照挖一节土(每挖深50~80cm),做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桩孔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4.1.2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活动安全盖板,当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1m 左右(超过人高)时推活动盖板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最上一节混凝土护壁在井口处高出地面25cm(厚度与护壁相同),以防地面水流入井孔内或脚踢杂物入孔内。孔井口边1m 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1.5m 以外。
4.1.3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随时注意检查卷扬机、支腿、钢丝绳、挂钩(保险钩)、提桶超高限位装置等,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1.4井下需要工具,应该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井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
4.1.5挖孔桩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用高于80cm 的护身栏将井口封闭围挡。
4.1.6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在场。
4.1.7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4h,应及时轮换。
4.1.8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接绳由孔上人员负责随作业而加长,井下有人操作时,井上配合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1.9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井下作业人员上地面后进行。
4.1.10井孔内一律采用12v 安全电压和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现场可用24v 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均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1.11挖井至4m 以下时,下井之前,应用气体检测仪对井内空气进行抽样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应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方能下井作业。
4.2机械钻孔
4.2.1钻具联结要牢固、铅直,初期钻进速度不要太快,在孔深4.0m以内,不超过2m/h,以后不要超过3m/h。
4.2.2吊车作业时,在吊臂转动范围内,不得有人走动或进行其他作业。
4.2.3钻孔机械钻进岩石时,或钻进地下障碍物时,要注意机械的震动和颠覆,必要时停机查明原因方可继续施工。
4.2.4拆卸导管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注意防止扳手、螺丝等往下掉落。拆卸导管时,其上空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4.2.5导管提升后继续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检查其是否垫稳或挂牢。
4.2.6吊车作业时,在吊臂转动范围内,不得有人走动或进行其他作业。
5、其他注意事项
5.1孔内如需进行爆破作业,起爆方式宜使用电雷管引爆,采用浅眼爆破,按照爆破作业相关规程施工。
5.2扩底时,可采取间隔扩底挖土措施,留一部分土方作为支撑,待灌注混凝土前再挖除。
5.3经常注意观察孔内附近地面有无裂开或护筒,钻架发生倾斜。
第13篇 通信铁塔桩基(钻孔灌注桩)开挖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钻机操作员负责对钻机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记录。
1.2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爆破人员、钻机操作员应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准备好施工必须的资料,如桩的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以便掌握施工区域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桩持力层的岩特征及埋深,地下水埋深及分布情况。
3.2研究制定施工控制程序,明确卡控的重点及责任人。
3.3修建好临时施工围墙或围布、栏杆等与外界隔开,不允许非施工人员入内。
3.4准备好施工工具如挖孔施工工具、护筒、模板、通风机、水泵、照明及动力电器等。机具设备由专人检查,保证其完好率,并制定施工机具设备的保养制度。
3.5劳动保护用品在开工前按要求发放到员工手中。
3.6机械成孔时机架要平直,应垫稳,不能软硬不均,钻孔过程中不能移位和不均匀沉陷。
3.7安装钻机时要求转盘中心同钻架上起吊滑轮在同一轴线,钻杆位置偏差不大于20cm。
4、安全操作规程
4.1人工挖孔
4.1.1桩孔下挖过程中,必须按照挖一节土(每挖深50~80cm),做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桩孔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4.1.2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活动安全盖板,当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1m 左右(超过人高)时推活动盖板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最上一节混凝土护壁在井口处高出地面25cm(厚度与护壁相同),以防地面水流入井孔内或脚踢杂物入孔内。孔井口边1m 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1.5m 以外。
4.1.3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随时注意检查卷扬机、支腿、钢丝绳、挂钩(保险钩)、提桶超高限位装置等,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1.4井下需要工具,应该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井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
4.1.5挖孔桩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用高于80cm 的护身栏将井口封闭围挡。
4.1.6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在场。
4.1.7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4h,应及时轮换。
4.1.8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接绳由孔上人员负责随作业而加长,井下有人操作时,井上配合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1.9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井下作业人员上地面后进行。
4.1.10井孔内一律采用12v 安全电压和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现场可用24v 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均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1.11挖井至4m 以下时,下井之前,应用气体检测仪对井内空气进行抽样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应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方能下井作业。
4.2机械钻孔
4.2.1钻具联结要牢固、铅直,初期钻进速度不要太快,在孔深4.0m以内,不超过2m/h,以后不要超过3m/h。
4.2.2吊车作业时,在吊臂转动范围内,不得有人走动或进行其他作业。
4.2.3钻孔机械钻进岩石时,或钻进地下障碍物时,要注意机械的震动和颠覆,必要时停机查明原因方可继续施工。
4.2.4拆卸导管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注意防止扳手、螺丝等往下掉落。拆卸导管时,其上空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4.2.5导管提升后继续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检查其是否垫稳或挂牢。
4.2.6吊车作业时,在吊臂转动范围内,不得有人走动或进行其他作业。
5、其他注意事项
5.1孔内如需进行爆破作业,起爆方式宜使用电雷管引爆,采用浅眼爆破,按照爆破作业相关规程施工。
5.2扩底时,可采取间隔扩底挖土措施,留一部分土方作为支撑,待灌注混凝土前再挖除。
5.3经常注意观察孔内附近地面有无裂开或护筒,钻架发生倾斜。
第14篇 洞室开挖及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洞室开挖,应遵守下列规定:
1.1 洞室开挖的洞口边坡上不应存在浮石、危石及倒悬石。
1.2 作业施工环境和条件相对较差时,施工前应制定全方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1.3 洞口削坡,应按照明挖要求进行。不得上下同时作业,并做好坡面、马道加固及排水等工作。
1.4 进洞前,应对洞脸岩体进行察看,确认稳定或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开挖洞口。
1.5 洞口应设置防护棚。其顺洞轴方向的长度,可依据实际地形、地质和洞型断面选定,一般不宜小于5m。
1.6 自洞口计起,当洞挖长度不超过15m~20m时,应依据地质条件、断面尺寸,及时做好洞口永久性或临时性支护。支护长度一般不得小于10m。当地质条件不良、全部洞身应进行支护时,洞口段则应进行永久性支护。
1.7 暗挖作业中,在遇到不良地质构造或易发生塌方地段、有害气体逸出及地下涌水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停工,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1.8 暗挖作业设置的风、水、电等管线路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1.9 每次放炮后,应立即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并清除危石、浮石,若发现非撬挖所能排除的险情时,应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洞内进行安全处理时,应有专人监护。
1.10 处理冒顶或边墙滑脱等现象时:
1)查清原因,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迅速处理。
2)地下水十分活跃的地段,应先治水后治塌。
3)准备好畅通的撤离通道,备足施工器材。
4)处理工作开始前,应先加固好塌方段两端未被破坏的支护或岩体。
5)处理坍塌,一般宜先处理两侧边墙,然后再逐步处理顶拱。
6)施工人员应位于有可靠的掩护体下进行工作,作业的整个过程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7)随时观察险情变化,及时修改或补充原定措施计划。
8)开挖与衬砌平行作业时的距离,应按设计要求控制,但一般不应小于30m。
2、不良地质地段开挖,应遵守下列规定:
2.1 根据设计工程地质资料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作业现场应有专职安全人员进行监护作业。
2.2 不良地质地段的支护要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待支护稳定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3 当出现围岩不稳定、涌水及发生塌方情况时,所有作业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2.4 施工作业时,岩石既是开挖的对象,又是成洞的介质,为此施工人员需要充分了解围岩性质和合理运用洞室体形特征,以确保施工安全。
2.5 施工时采取浅钻孔、弱爆破、多循环,尽量减少对围岩的扰动。采取分部开挖,及时进行支护。每一循环掘进控制在0.5m~1.0m左右。
2.6 在完成一开挖作业循环时,应全面清除危石,及时支护,防止落石。
2.7 在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应做好工程地质、地下水类型和涌水量的预报工作,并设置排水沟、积水坑和充分的抽排水设备。
2.8 在软弱、松散破碎带施工,应待支护稳定后方可进行下一段施工作业。
2.9 在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应按所制定的临时安全用电方案实施,设置漏电保护器,并有断、停电应急措施。
3、石方机械挖运,应遵守下列规定:
3.1 洞内严禁使用汽油机为动力的石方挖运设备。机械挖运设备,应有尾气净化措施。
3.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取证上岗,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其他人员操作。
3.3 操作人员应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4 机械运转中其他人员不得登车,必须上下时应通知司机停车。
3.5 挖运前须清理危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挖运。
3.6 挖运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3.7 掌子面挖掘时,应采用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或从左向右挖掘,以保持掌子面的稳定。
3.8 出渣道路应保持平整通畅,并设置排水沟。
3.9 出渣地点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3.10 采用装载机挖装时,装载机应低速铲切,不得采用加大油门高速猛冲的方式。
3.11 要根据掌子面的情况,采用不同的铲掘方法,严禁铲斗载荷不均或单边受力,铲掘时铲斗切入不宜过深。
3.12 装载机装车时严禁装偏,卸渣应缓慢。
3.13 装载机工作地点四周严禁人员停留,装载机在后退时应连续鸣号。
3.14 人工装运时,作业人员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把手伸入车内或放在斗车帮上,以免将手砸伤。重量超过50kg的石块不得用人力装斗。
4、通风及排水应遵守下列规定:
4.1 洞井施工时,应及时向工作面供应每人每分钟3m3的新鲜空气。
4.2 洞深长度大于洞径3~5倍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否则不得继续施工。
4.3 采用自然通风,需尽快打通导洞。导洞未打通前应有临时通风措施;工作面风速不得小于0.15m/s,最大风速:洞井斜井为4m/s,运输洞通风处为6m/s,升降人员与器材的井筒为8m/s。
4.4 通风机吸风口,应设铅丝护网。
4.5 采用压风通风时,风管端头距开挖工作面在10m~15m为宜;若采取吸风时,风管端距开挖工作面以20m为宜。
4.6 管路宜靠岩壁吊起,不得阻碍人行车辆通道,架空安装时,支点或吊挂应牢固可靠。
4.7 严禁在通风管上放置或悬挂任何物体。
4.8 施工前应充分考虑施工用水和外部影响的渗水量,妥善安排排水设施,以利施工机械设备、工作人员在正常条件下进行施工。
5、施工安全监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5.1 施工安全监测目的在于掌握围岩动态,判断围岩稳定性,验证施工方法及支护效果,指导设计与施工并及时发现险情,为施工安全提供预测预报。
5.2 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设计文件,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具体的安全施工监测方案。
5.3 施工安全监测布置重点部位:
1)洞内:ⅲ~ⅴ类围岩地段、地下水较丰富地段、断层破碎带、洞口及岔口地段、埋深较浅地段、受邻区开挖影响较大地段及高地应力区段等。 2)洞外:埋深较浅的软岩或软土区段。
5.4 施工安全监测的主要内容:
1)洞内:围岩收敛位移、围岩应力应变、顶拱下沉、底拱上抬、支护结构受力变形、爆破震动、有害气体和粉尘等。
2)洞外:地面沉降、建筑物倾斜及开裂、地下管线破裂受损等。
5.5 大型洞室安全监测重点:
1)垂直纵轴线的典型洞室断面。
2)贯穿于高边墙的小型隧洞口及其洞口内段。
3)岩壁梁的岩台(尤其下方有小洞室)部分。
4)相邻洞室间的薄体岩壁。
5)不利于地质构造面组合切割的不稳定体。
5.6 监测仪器钻孔注浆后20h内不允许近区爆破作业。重新爆破前应做好仪器的保护措施,以免飞石破坏。
5.7 监测重点巡视地点:
1)爆破后隧洞掌子面围岩及前沿支护状态。
2)大小洞室群体的交叉段、洞口段、洞室岩壁及拱座地段。
3)软弱围岩地段及支护结构状态。
4)外洞口边坡与不稳定山体,洞上方地面与受影响建筑物,洞口防汛设施等。
5.8 监测中趋向稳定的初步安全判别:在一般情况下,当围岩与支护结构具备以下变化特征时,将趋向稳定:
1)随着开挖面的远离,测值变化速率有逐渐减缓趋势。
2)测值总量已达到最大回归值80%以上。
3)位移增长速率小于0.1mm/d~0.3mm/d(软岩取大值)。
5.9 监测中发现下述任一情况时,应以险情对待,须跟踪监测,并及时预警预报。
1)开挖面在逐渐远离或停止不变,但测值变化速率无减缓趋势,或有加速增长趋势。
2)围岩出现间歇性落石的现象。
3)支护结构变形过大、过快,有受力裂缝在不断发展等。
5.10 监测中设计警戒值的初步判别:当测值总量或增长速率达到或超过警戒值时,则认为不安全,需要报警。
5.11 在施工安全监测管理中应建立监测信息反馈流程,提高信息化施工水平。
二、爆破作业
1、现场运送运输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1.1 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
1)在夜间或井下,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
2)不得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得放在衣袋里。
3)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得乱丢乱放。
4)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5)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雷管,5000发;拆箱(袋)搬运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1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2箱(袋)。
6)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2. 洞室爆破的基本要求:
2.1 洞室爆破的设计,应按设计委托书的要求,并按规定的设计程序、设计深度分阶段进行。
2.2 洞室爆破设计应以地形测量和地质勘探文件为依据。
2.3 洞室爆破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和图纸组成。
2.4 洞室爆破工程开工之前,应由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5 参加爆破工程施工的临时作业人员,应经过爆破安全教育培训,经口试或笔试合格后,方准许参加装药填塞作业。但装起爆体及敷设爆破网路的作业,应由持证爆破员操作。
2.6 a级、b级、c级洞室爆破和爆破环境复杂的d级洞室爆破,洞室开挖施工期间应成立工程指挥部,负责开挖工程和爆破准备工作;爆破之前应成立爆破指挥部。
2.7 洞室爆破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爆索、导爆管、连接头、电线、起爆器、量测仪表,均应经现场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8 不应在洞室内和施工现场加工或改装起爆体和起爆器材。
2.9 在爆破作业场地附近,应按gb 6722的要求设置爆破器材临时存放场地,场内应清除一切妨碍运药和作业人员通行的障碍物。
2.10 爆破指挥部应了解当地气象情况,使装药、填塞、起爆的时间避开雷电、狂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
2.11 洞室爆破平洞设计开挖断面不宜小于1.5m×0.8m,小井设计断面不宜小于1m2。
2.12 平洞设计应考虑自流排水,井下药室中的地下水应沿横巷自流到井底的积水坑内。
2.13 装药之前应由指挥长或爆破工作领导人组织对掘进工程进行检查、检测和验收。
2.14 验收前应把平洞(小井)口0.7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清除干净,并检查支护情况;应清除导洞和药室中一切残存的爆破器材、积渣和导电金属。
2.15 验收时应检查井、巷、药室的顶板和边壁,发现药室顶板、边壁不稳固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2.16 当药室有渗水和漏水时,应将药室顶板和边壁用防水材料搭成防水棚,导水至底板,由排水沟或排水管排出。如果药室底板积水不多,可设积水坑积水,并在其上铺盖木板。
2.17 如采用电爆网路起爆,应在洞内检测杂散电流且其值不应大于30ma,否则应采取相应措施。
2.18 各药室之间的施工道路应清除浮石,斜坡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2m;当坡度大于30°时,应设置梯子或栏杆。 2.19 应通过测量和地质测绘提交准确的药室竣工资料。资料中应详细注明药室的几何尺寸、容积、中心坐标,影响药室爆破效果的地质构造及其与药室中心、药包最小抵抗线的关系等数据。经测量药室中心坐标的误差不应超过±0.3m,药室容积不应小于设计要求。
3、洞室在掘进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3.1 平洞开挖前,应将洞口周围的碎石清理干净,并清理洞口上部山坡的石块和浮石;在破碎岩层处开洞口,洞口支护的顶板至少应伸出洞口0.5m。
3.2 导洞及小井掘进每循环进深在5m以内,爆破时人员撤离的安全允许距离,应由设计确定。
3.3 每次爆破后再进入工作面的等待时间不应少于15min;小井深度大于7m,平洞掘进超过2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爆破后无论时隔多久,在工作人员下井之前,均应用仪表检测井底有毒气体的浓度,浓度不超过地下爆破作业点有害气体允许浓度规定值,才准许工作人员下井。
3.5 掘进时若采用电灯照明,其电压应符合dl/t 5370-2007中6.5节的有关规定。
3.6 掘进工程通过岩石破碎带时,应加强支护;每次爆破后均应检查支护是否完好,清除井口或井壁的浮石,对平洞则应检查清除平洞顶板、边壁及工作面的浮石。
3.7 掘进工程中地下水量过大时,应设临时排水设备。
4. 洞室爆破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4.1 药室的装药作业,应由爆破员或由爆破员带领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安装、连接起爆体的作业,应由爆破员进行,安装前应再次确认起爆体的雷管段别是否正确。
4.2 洞室装药,应使用36v以下的低压电源照明,照明线路应绝缘良好,照明灯应设保护罩,灯泡与炸药堆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装药人员离开洞室时,应将照明电源切断。装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或起爆体运入前,应切断一切电源,拆除一切金属导体,并应采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装药和填塞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4.3 夜间装药,洞外可采用普通电源照明。照明灯应设保护罩,线路应采用绝缘胶线,灯具和线路与炸药堆和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大于20m。
4.4 洞室内有水时,应进行排水或对非防水炸药采取防水措施。潮湿的洞室,不应散装非防水炸药。
4.5 洞室装药应将炸药成袋(包)码放整齐,相互密贴,威力较低的炸药放在药室周边,威力较高的炸药放置在正、副起爆体和导爆索的周围,起爆体应按设计要求安放。
4.6 用人力往导洞或小井口搬运炸药时,每人每次搬运量不应超过两箱(袋),搬运工人行进中,应保持1m以上的间距,上下坡时应保持5m的间距。往洞室运送炸药时,不应与雷管混合运送;起爆体、起爆药包或已经接好的起爆雷管,应由爆破员携带运送。
4.7 填塞工作开始前,应在导洞或小井口附近备足填塞材料。
4.8 平洞填塞,应在导洞内壁上标明按设计规定的填塞位置和长度。
4.9 填塞时,药室口和填塞段各端面应采用装有砂、碎石的编织袋堆砌,其顶部用袋料码砌填实,不应留空隙。
4.10 在有水的导洞和药室中填塞时,应在填塞段底部留一排水沟,并随时注意填塞过程中的流水情况,防止排水沟堵塞。
4.11 填塞时,应保护好从药室引出的起爆网路,保证起爆网路不受损坏。填塞完毕,应有专人进行验收。
4.12 洞室爆破应采用复式起爆网路,装药连线时操作人员应佩戴标志,未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一切人员不得进入爆破现场。
4.13 电力起爆网路的所有导线接头,均应按电工接线法连接,并确保其对外绝缘;在潮湿有水的地区,应避免导线接头接触地面或浸泡在水中。
4.14 电力起爆网路导线应用绝缘性能良好的铜芯线。
4.15 洞室爆破时,所有穿过填塞段的导线、导爆索和导爆管,均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填塞时损坏。非填塞段如有塌方或洞顶掉块的情况,还应对起爆网路采取保护措施。
4.16 装入起爆体前后,以及填塞过程中每填塞一段,均应进行电阻值检测;当发现电阻值有较大的变化时,应立即清查,排除故障后才准许进行下一施工工序。
4.17 敷设导爆索起爆网路时,不应使导爆索互相交叉或接近;否则,应用缓冲材料将其隔离,且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cm。
4.18 每个起爆体的雷管数不应少于4发,起爆网路连接时应复核雷管段别。
4.19 连接网路人员应持起爆网路图,按从后爆到先爆、先里后外的顺序连接;所有导爆管雷管与接力雷管,在接点部位应有明显段别标志;接头用胶布包紧,并不少于三层,然后再用绳扎紧。
4.20 采用导爆管和导爆索混合起爆网路时,宜用双股导爆索连成环形起爆网路,导爆管与导爆索宜采用单股垂直连接。
4.21 起爆网路应用电雷管或导爆管雷管引爆,不应用火雷管引爆;只有在爆破工作领导人下达准备起爆命令后,方准许向主起爆线上连接起爆雷管。
4.22 电爆网路的连接,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爆网路连接应有专人负责;网路连接人应持有网路示意图和历次检查各药室及支路电阻值的记录表,以便随时供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作领导人查阅。
2)网路连接,应按从里到外(工作面到电源)的顺序进行。
3)电力起爆网路连接前,应检查各洞口引出线的电阻值,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与区域线连接;只有当各支路电阻均检查无误时,方准许与主线相连接。
4)电爆网路的主线应设中间开关。
5)指挥长(或爆破工作领导人)下达准备起爆命令前,电爆网路的主线不得与起爆器、电源开关和电源线连接;电源的开关应设保护装置并直接由起爆站站长(或负责起爆的人员)监管。
6)只有在无关人员已全部撤离,爆破工作领导人下达准备起爆命令后,方准许打开开关箱,并将主线接入电源线的开关上或起爆器的接线柱上。
4.23 起爆网路检查与防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1)网路连好后,由联网技术负责人进行检查,鉴别联网方式与段别等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防护。
2)起爆网路可用线槽或对开竹竿合札进行防护,接头及交叉点用编织袋包裹好,悬挂在导洞上角;也可将起爆网路束紧后用编织袋做整体外包扎,安置在导洞下角的砂包上,上部再用砂包压实。
5.、洞室爆破后,应检查以下内容:
5.1 是否完全起爆,洞室爆破发生盲炮的表征是:爆破效果与设计有较大差异;爆堆形态和设计有较大的差别;现场发现残药和导爆索残段;爆堆中留有岩坎陡壁。
5.2 有无危险边坡、不稳定爆堆、滚石和超范围塌陷。
5.3 最敏感、最重要的保护对象是否安全。
5.4 爆区附近有隧道、涵洞和地下采矿场时,应对这些部位进行毒气检查,在检查结果明确之前,应进行局域封锁。
5.5 如果发现或怀疑有拒爆药包,应向指挥长汇报,由其组织有关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如果发现有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尽快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在上述情况下,不应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第15篇 司钻工(开挖工)安全操作规程
1、到达工作面时,应先检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顶部及两帮围岩是否牢固,松动岩石应锚固或清除,达到安全状态后方可正常开钻作业。
2、严令禁止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3、钻孔台车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认真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2)装药与钻孔必须自上而下(未装药前打眼不受此限制)钻孔与装药应隔一排孔,其距离不得少于2.5m;
3)装药与钻孔人员,必须分区域固定;
4)严禁在已装药管的情况下用钻杆清孔,严禁在已装药管的区域内补打眼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