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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起重工安全操作准备
1. 穿戴防护装备: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反光背心和手套,确保个人防护到位。
2. 检查设备:工作前,需对起重机、吊具、索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损坏、磨损、松动等问题。
3. 熟悉作业环境:了解作业区域的障碍物、限高、电线等情况,避免发生碰撞。
4. 制定作业计划:根据货物重量、形状和起吊位置,制定合理的起吊方案。
二、起重工操作规范
1. 起吊前确认:确认货物已固定牢固,吊点选择正确,吊具与货物接触部位无尖锐物体。
2. 平稳操作:起吊过程中,应保持匀速,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防止货物摇摆。
3. 观察周围:起吊时,时刻关注周围环境,如有人员靠近,应立即停止操作。
4. 吊运过程中:吊运货物时,保持视线清晰,避免视线被阻挡。
5. 降落货物:货物接近地面时,应缓慢降落,确保安全放置。
三、应急处理与故障排查
1. 发现异常:如设备异响、晃动过大,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并处理。
2. 应急疏散: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等,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疏散人员。
3. 故障排除: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未经许可不得自行修理。
标准
1. 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行业规定。
2. 遵守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手册和作业指导书。
3.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起重工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考试题及答案
1. 起重工在操作前需要检查哪些设备?(多选) a. 起重机 b. 吊具 c. 索具 d. 安全帽 答案:a、b、c
2. 在起吊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人靠近,应如何操作? 答案:立即停止操作。
3. 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时,起重工应如何处理? 答案: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并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4. 吊运货物时,为何要保持视线清晰? 答案:确保能够观察到周围环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5. 遇到紧急情况,起重工的首要任务是什么? 答案:启动应急预案,疏散人员。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工种
交底日期
交底人签字
被交底工种负责人签名
交底内容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对起重机的机械性能、构造、操纵、调整、维护和故障的排除方法作详细了解,并进行一定的训练后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2.不得超载使用及吊运人员,回转不得未停稳急转反方向;
3.严禁用起重机斜拖重物或拔除与地面相邻物品;
4.禁止在起重机工作时,进行调整和维修,发现起重机异常时及时停车,先放下重物,切断电源,待查出原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5.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和按铃示警后,才能开始工作;
6.非本机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机上停留;
7.起重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停留;
8.遇到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将吊钩转到顺风方向,停止工作(行走塔吊要锁紧夹轨器);
9.有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施工,应采取措施,避免起重机相撞或与建筑物碰撞;
10.结构或另部件有影响安全施工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时等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后,方可操作;
11.起重机停止使用后注意事项:
a.把各控制器手柄置于另位,拉开闸刀开关,切断电源;
b.不得把重物悬挂在空中,吊钩起升至最大高度,小车开至最小幅度处;
c.如操作行走塔机工作完毕后,应开到轨道中间位置停放,并夹紧夹轨器,起重臂应转至平行轨道方向;
d.关好配电箱并上锁,锁好驾驶室门。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留存,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第2篇 行车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行车司机必须经专门的训练、考试,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二、 开车前必须详细检查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及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完好、可靠。严禁酒后开车。
三、 行车司机必须熟悉手势信号,操作时应集中思想,服从起重挂钩人员的指挥,启动前先鸣铃;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大小车临近端、与邻近行车相遇或吊钩接近卷扬限位器时,速度要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四、 运行中突然停电,必须将控制手柄转到零位,起吊物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得离开驾驶室。
五、 严禁超载起吊。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牢靠、制动良好后再缓慢升高,慢速运行。
六、 吊装物下严禁站人、行人或作业。
七、 行车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也不得进行检修和调整工作。
八、 检查行车桥梁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安全牌并专人监护。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得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上跨越到另一台行车上。
九、 钢丝绳要定期检查,经常加油,保持润滑良好。
十、 行车停车时,必须停靠在规定的固定地点,将吊物、索具卸掉,并切断电源。
十一、 行车司机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得进行吊运作业。
1. 超过额定负荷或重量不明,以及吊物埋在地下的;
2. 指挥信号不明,或作业场所光线暗淡;
3. 歪拉斜挂;
4. 吊物捆绑不牢或带棱角刃口未垫好;
5.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活动物;
6. 吊运氧气、乙炔气瓶等具有易燃易爆的材料;
7. 吊运路线下方有较多易燃易爆物品。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1.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 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5.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 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4篇 起重工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工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
一、职工安全职责
1、要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2、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3、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串岗、班中不睡觉、班前四小时和班中不饮酒;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并有权监督他人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5、坚持每班对所负责的区域、设备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发现有重大险情,有权先停止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组织处理,并要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相关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
产的合理化建议;
7、熟悉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要首先对伤者进行抢救,并要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对上级报告工作,不得发生隐瞒事故或迟报事故现象。
二、安全操作规程
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本工种是特殊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及安全培训,熟悉并掌握起重机械、设备及工具的性能、构造、原理、操作、维护、保养及起重作业的技术及安全方法,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安全鞋,高空及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必须随时保持起重机械设备及工具的完好状态,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特别是钢丝绳、吊具、夹具及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性能良好、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严禁使用带病残伤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起重机械及工具的使用必须严格按技术
规程执行,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起重工除必须遵守本岗位安全及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天车司机、吊车司机及电动葫芦技术及安全规程的一般规定,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起重作业十不吊》。
电动起重机械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或接地。
每次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使所有参加人员周知。
每次施工作业必须指定作业负责人和指挥人,使用统一的指挥信号(手势和笛声)。
10.自制的起重设备或工具必须符合有关技术及安全规定,并经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准投入使用。
11.作业前,必须熟悉工作物的种类、形状、理化性质、重量、体积及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并制定相应的防护保护措施。
12.作业时,必须按工作物的重量和体积配备起重机械及工具,严禁超负荷作业。
13.雨、雪后作业,必须将作业区及设备上、工作物上的积水、积雪清扫干净后再作业。
14.作业区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15.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临时照明线路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16.零散物件必须使用吊篮作业,严禁用捆绑或浮放在吊物上的方法作业。
17.吊钩、吊蓝与吊物上下严禁站人或通行。
18.严禁在吊物的摆动方向停留或接吊物作业。
19.起吊、落吊时,操作人员应及时躲开。
20.起吊、落吊及吊运时,必须平稳、准确。
21.两人以上共同或交叉作业时,必须先确认安全环境。
22.在指挥起重前,要观察作业环境,选择安全位置。
23吊物就位时,必要时应垫好垫木。
24.吊运重大或不规则物件时,应拴拉绳牵拉稳定。
25.绳索必须伸展良好,不得有打结或扭劲的情况。
26.吊运的物件一般不准长时间在空中停留,必须停留时,作业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并要站在安全的地方。
27.检修设备时,必须与其他工种人员密切配合。
28.摆设物件必须牢靠稳妥,底下应加垫木,严禁将重物放在承重力不足或不清的楼板、地板上。
29.钢丝绳在使用中严禁超负荷,严禁发生锐角曲折。
30.钢丝绳打卡子一般不少于3个,卡子间距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不小于150毫米,拧紧的卡子必须把钢丝绳压扁1/3左右。
31.插接绳的插接长度应为钢丝绳直径的24倍,破头长度为直径的48倍,绳扣长度为直径的24倍。
32.钢丝绳压扁变形、表面起毛、断股或断丝严重、磨损及锈蚀严重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报废。
33.吊钩、吊具有毛刺、裂纹或磨损严重、扭转变形、危险断面、开口变大等达到报废
标准时必须报废。
34.起重设备滑轮直径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倍数为:手动起重设备为18倍、机械起重设备为20倍,不符合要求的应予更换。
35.滑轮在使用中,必须随时注意钢丝绳的牵引力和导向滑轮的位置。
36.受力方向变化较大或高空作业严禁使用吊钩形滑轮。
37.滑轮磨损严重或锈蚀严重时必须及时更换。
38.起重机械、工具的电气部分的维修必须由电工负责。
39.起重机具一般不得在电力线路附近作业,必须作业时,在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必须有电工在场监护,必要时电力线路需停电。
40.大雨、大雾、大雪及6级以上强风天气严禁露天作业。
41.高处作业时,所用的工具、零件必须放在工具袋内。
42.高处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
43.严禁用手攀抓正在行走的小车及钢丝绳。
44.使用卷扬机时,必须将卷扬机固定牢靠,保证固定用的桩、柱能承受最大吊运重量。
45.卷扬机中心线与滑轮的距离及导向轮的位置必须符合规定。
46.卷扬机运转中,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与运转件相触,并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47.使用手拉葫芦时,拉链与链轮方向必须一致。链条不得有打扭现象,拉链用力必须均匀。
48.手拉葫芦用于水平方向时,必须在细链入口处垫物以承托链条。
49.使用电动葫芦必须严格执行其技术及安全规程。
50.使用千斤顶必须垫有坚韧的木板和木块,并将其放置平稳。
51.千斤顶顶升时,必须先将重物稍稍顶起,检查无异常后再继续顶升。顶升时必须平稳。
52.多台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件重物时,千斤顶之间必须垫支承木块,必须同步操作,保持重物平衡。
53.使用滚杠移物时,滚杠的放置及加减必须均匀,滚杠间应有适宜的距离。
54.摆滚杠必须在两侧进行。
55.人力装卸及搬运时,成年男人负重不得超过50公斤,女人不得超过25公斤。
56.多人搬运重物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操作人员必须互相照应密切配合。
57.用人力车搬运重物不得超载。
58.装车物件必须绑牢扎稳,重心必须适当。
59.上坡时,后面的推车人必须在车两旁推车,并同时准备挡木。
60.下坡时,扶车人必须在横杆后面。
61.作业结束后,必须将所用电动机械的电源切断,清理好作业现场及所用机械、工具。
附《起重作业十不吊》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歪拉斜挂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不吊。
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工件上有人或浮动物不吊。
危险品、易燃、易爆品不吊。
带有棱角和快口的物品未垫好不吊。
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
工作物不平衡不吊。
违章指挥不吊。
第5篇 钢材库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工必须持证作业,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2 起重工在起吊前要认真检查起重机具、吊具、钢缆等是否合格、牢靠,确保安全施工。
3 吊车下起重工、辅助工等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戴手套,穿劳保皮鞋,起重工要现场进行协调,指挥辅助工、库管员、领料人员、送料人员及司机等行车下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地带。
4 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 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起重机具、吊具最大负荷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6 起吊物品时,尤其起吊高度比长度大的物品,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
7 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止重物在吊装过程中摆动、旋转。
8 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 信号指挥时要站位得当,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指挥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10 管理好起重辅助工,教会辅助工正确使用各类吊具和规范起吊物品。
11 吊具或吊钩应吊在钢材的中心位置或吊具或吊钩的取力中心和钢材的中心要相对保持在一个垂直线上,确保被吊钢材在空中的平衡和稳定。
12 起吊边角比较锋利的钢板及其他物品时,一般应使用专门吊具或吊钩,若无吊具或因故需用钢丝绳起吊钢板时,应在物品边角和钢丝绳之间垫上废旧橡胶板或废旧轮胎,保证钢丝绳不被物品边角割断。
13 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4 钢材吊起后,行车下所有人员应远离吊钩,到达安全位置,起重工或指挥人员要密切关注行车的情况,正确指挥,禁止任何人用手直接扶触吊物,防止因行车及小车运行时出现滑落伤人或因吊钩摆动造成挤压、碰撞等伤害事故。
15 吊物悬空运转后空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退。指挥吊车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6 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7 行车负载行车时,严禁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
起吊物品放下时,应以草绳、方木等作垫,方便吊具(吊绳)的抽取。
第6篇 塔吊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3、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7、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8、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2、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3、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4、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5、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第7篇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一般规定
1 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五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 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它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 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千伏)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米)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归近距离(米)
1
1.5
2
4
6
7 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 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 信号不清;
3) 吊装物下方有人;
4) 吊装物上站人;
5) 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 斜拉斜牵物;
7) 散物捆扎不牢;
8) 零碎物无容器;
9) 吊装物质量不明;
10) 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 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9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 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 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 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 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 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 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 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2 基本操作
1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777777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 吊挂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7 捆绑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事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 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 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吊装
1 作业前边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 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 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厘米,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米。
4 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 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 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 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 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排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 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 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四分之一,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 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1 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肯。
2 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毫米。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 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5 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 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 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 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8篇 信号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
2.作业时衣着整齐,戴好标志,夜间指挥要穿戴夜光标志服。
3.信号工指挥人员责任心要强,能适应高空作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高处指挥必须站在可靠之处。
5.上下信号工在视线不好或误区的情况要和塔司保持联系,确保安全方能吊运。
6.严禁吊物上站人。
7.被吊物重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8.多台塔吊在同一范围内作业,必须有防碰撞措施。
9.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作业。
10.作业时正确使用口哨、手语、旗语或对讲机。
11.信号工须持证上岗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12.信号工必须站在吊点地方指挥,以便掌握吊点情况和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有更好的处理。
13.信号工要经常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14.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重物下方人员的安全,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特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吊全过程的安全。
第9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斩;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节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小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小距离/m
1
1.5
2
4
6
(7)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④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⑤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⑥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⑦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⑧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⑨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⑩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8)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
a、被吊物重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b、信号不清;
c、吊物下方有人;
d、吊物上站人;
e、埋地下物;
f、斜拉斜牵物;
g、散物捆绑不牢;
h、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
i、零碎物无容器;
j、吊装物重要不明。
(9)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作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0)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1)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2)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人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②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③卡具吊挂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④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捆绑必须牢固。
②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③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张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脚架(三木搭)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脚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脚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5)移动三脚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3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守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①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②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起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③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④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10篇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准确、宏亮和清楚。
2.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使用卡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4.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5.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6.使用二跟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7.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扁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8.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9.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11篇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五)
起重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五)
一、参加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了解和熟悉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掌握所使用的起重信号,起重信号一经规定,严禁随意擅自变动。
二、指挥人员必须在起重机司机和起重工都能看见的地方,并严格按规定的起重信号指挥作业。如因现场条件限制,可专人配备对讲机传递其指挥信号。
三、严禁任何人在已吊起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构件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四、对所起吊的构件,应事前了解其准确的自重,严禁盲目的冒险起吊。
五、起吊时,起重物必须在起重臂的正下方,不准斜拉、斜吊。
六、在高压线或裸线附近工作时,应根椐具体情况,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后,方准进行吊装作业。
七、构件吊装就位,必须放置平稳牢固后,方准松开吊钩或折除临时固定,未经固定,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在其上行走。
八、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第12篇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准确、宏亮和清楚。
2.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使用卡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4.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5.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6.使用二跟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7.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扁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8.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9.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13篇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工应经专业训练。并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能参加起重操作。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先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3、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36伏以下)。
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交底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如遇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5、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固,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转不准作业。
8、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缆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小于45°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园直。需要用手扳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4、高空作业或使用其他机电设备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14篇 起重工安全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起吊岗位司机应经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各种起重工具要符合规定要求,经常检查,定期维修、维护手拉葫芦及千斤顶;检修完后,必须做超载20%的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 起吊重物时,重物上焊接的吊环、吊耳必须牢固可靠,保证任何一个吊环或吊耳在承受整个重物的重量时不变形。
4、 严禁在管道、带电运转设备、厂房楼板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上或物件上固定起吊设备。
5、 严禁使用受过死角檫扭、部分受压变形、表面钢丝被腐蚀且磨损达到钢丝直径40%以上、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超过规定值、被烧坏或断股的钢丝绳。
6、 表面有裂纹、破口、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10%的吊钩、吊环禁止补焊,必须更换。
7、 采用电动葫芦进行起吊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手不离控制装置,禁止戴手套,以便及时控制。
8、 起吊工作要一次完成,不得吊到中途停止后人员离开。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且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9、 用滚杠搬运物体时禁止直接用手调整滚杠的方位;用滚杠在坡道上搬运物体时,正下方不得有人。
10、 在起吊过程中发现有异常声响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11、 起吊时,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12、 吊运完毕后应将护栏及盖板及时挂好,盖好。然后清点工具、清扫工作现场,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13、 用滚杠搬运物体时,禁止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的方位;用滚杠在破道上搬运物体时,正下方不得有人。
14、 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15、 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16、 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第15篇 建筑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指挥应有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
2、风力达到5级以上及其他恶劣气候,禁止吊装重型物件。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起重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的分类选用标准定要按照技术要求和安全系数的标准执行,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5、编结绳扣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6、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者易滚动的设备时,应合理搁置并采用稳固措施。
7、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固,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是应设溜绳,在滚道一端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8、使用管子(滚杆)托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度比托板宽度长50cm,填管子、大拇指应在管子的上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带手套和用手一把抓住管子。
9、物体起吊时,禁止在物体上站人或进行工作,必须工作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10、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1、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2、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体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13、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固,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不应小于15米。
14、作业前应先检查电源及各道工序是否正常、安全可靠,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时最少保留三圈。
15、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能继续操作,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体放下。
16、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如有变形和扭曲,严禁使用。操作时,不准站在倒链正下方,重物需要在中间停留较长时间时要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17、操作千斤顶是应放在平整坚固的地方,并用枕木垫平。
18、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千斤顶的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