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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安措反措计划管理标准规程
1. 安全措施(安措)计划
- 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措施。
-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设备,确保其安全运行。
- 培训教育: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序。
- 环境改善:改善工作环境,降低事故可能性。
2. 反事故措施(反措)计划
- 故障分析:对已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分析。
- 措施改进:根据分析结果改进现有措施。
- 事故预防:建立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机制。
- 监控系统:实施有效的监控,及时发现异常。
- 事故演练:定期进行事故模拟,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模板
安措反措计划管理模板
i. 计划编制 a. 制定目标与范围 b. 资源分配 c. 时间表与责任人
ii. 实施 a. 任务分解与执行 b. 进度跟踪 c. 问题记录与解决
iii. 监控与评估 a. 定期检查 b. 效果评估 c. 不足之处分析
iv. 改进与更新 a.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措施 b. 新技术与最佳实践的应用 c. 计划的持续优化
标准
1. 规范性:所有安措反措计划应遵循国家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政策。
2. 有效性:措施应针对具体风险,具有实际效果。
3. 可行性:计划需考虑资源、时间与技术限制,确保可执行。
4. 持续性:计划需定期审查与更新,适应环境变化。
5. 参与性:员工参与计划制定与执行,提高执行力度。
6. 透明度:计划信息公开,便于监督与反馈。
7. 适应性:计划应灵活,能快速响应新的安全挑战。
总结,安措反措计划管理标准规程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安全与效率,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系统的计划制定与执行,以及持续的改进,打造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安措反措计划管理标准规程范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措”、“反措”计划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措”与“反措”计划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3术语
3.1“安措”:是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3.2“反措”:是指反事故措施。
3.3“两措”:“安措”与“反措”的合称。
4管理职能
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助理)负责组织“两措”计划的制定;安全监察部为公司““两措””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负责制订“反措”计划管理;总经理工作部、安全监察部负责本部门“安措”计划管理的制订。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两措”计划的编制
5.1.1“安措”计划的编制是为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加强防尘、防毒、防噪声的综合治理,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5.1.2“安措”计划的内容
5.1.2.1生产设备的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栅栏、网、标志等。
5.1.2.2手持电动工具、专用低压照明的安全装置、防护性接地。
5.1.2.3起重设备安全装置的改进。
5.1.2.4电气操作安全工器具增设。
5.1.2.5生产现场照明的改进。
5.1.2.6高温、有害气体的防护设备。
5.1.2.7消除粉尘的设备。
5.1.2.8防暑降温或防寒取暖设施。
5.1.2.9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设施及其书籍的购置。
5.1.2.10安全挂图、幻灯片、录像片及安全教育宣传装置的购置。
5.1.2.11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要的试验工具、仪器及测量仪器的购置。
5.1.2.12职工劳动保护所需要的药品。
5.1.2.13预防人身事故的重大项目。
5.1.2.14对繁重费力或危险的工作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的项目。
5.1.2.15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较大的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缺陷,需列入计划解决的项目。
5.1.3“反措”计划的编制是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反事故活动,消除重大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机组安全运行。
5.1.4“反措”计划的内容
5.1.4.1国家电力公司下达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有关措施项目及上级有关规定。
5.1.4.2属于消除重大缺陷的项目。
5.1.4.3安全大检查中尚未整改的重大项目。
5.1.4.4事故、障碍的防范对策。
5.1.4.5预防季节性事故的较(重)大项目。
5.1.4.6防止重大火灾的项目。
5.1.4.7有关安全生产重大技术改进措施项目。
5.1.4.8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中的“反措”项目。
5.1.5每年的6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两措”计划。见资料性附录a、资料性附录b。
5.1.6“两措”计划的编制,必须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达到全方位地预防人身、设备事故。
5.1.7每年11月,由安全监察部组织编制“两措”计划,“安措”计划由安全监察部和总经理工作部等部门制订,“反措”计划由设备管理部等部门制订。“两措”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同时报浙江省电力公司。
5.2“两措”计划的执行
5.2.1认真组织实施年度“两措”计划,如需更改计划,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5.2.2“两措”计划的资金,按项目内容、性质在技改或其他生产费用中优先安排,积极筹措。
5.2.3“两措”计划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经营工作部(物资)应及时落实购置。
5.2.4设备管理部在编制机组检修、技改及月度生产计划时,应根据“两措”项目要求完成的时间,及时安排,防止遗漏。各部门应经常检查“两措”实施情况,保证“两措”计划的全面落实。
5.2.5“两措”项目的负责部门要确保项目实施的安全和质量,每月将“两措”计划完成情况书面报安全监察部。见资料性附录c。
5.2.6安全监察部对“两措”的实施进行监督,每季度检查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负责向浙江省电力公司报告“两措”执行情况。
6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与考核。
6.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