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有哪些
1. 预防与检查: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消除潜在火源。
2.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救援程序和责任人分配。
3. 培训教育: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4. 灭火演练:定期组织灭火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升应对能力。
5. 危险品管理:规范危险品的存储、使用和处理,防止引发火灾。
6. 消防设施维护:定期保养消防设施,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投入使用。
模板
1. 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按季度进行评估和调整。
2. 设立消防工作小组,由安全负责人领导,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3. 实施消防设施点检制度,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修复。
4. 定期举办消防知识讲座,每季度至少一次,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
5. 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灭火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流程。
6. 对危险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
标准
1. 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年检。
2. 火灾应急预案需每年更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存档。
3. 员工消防知识培训覆盖率应达100%,考核合格率不低于95%。
4. 灭火演练过程中,疏散时间、灭火效率等关键指标应达到预设标准。
5. 危险品管理需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确保无泄漏、无非法使用。
6. 消防工作小组需及时记录并报告消防检查和演练情况,形成完整的工作日志。
以上消防工作管理规程旨在保障企业安全,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风险和损失。各相关部门和个人需严格遵守,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消防工作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消防工作管理规程
1 消防组织
作业队设领导小组,队长任组长,设成员2人。
成立义务消防队,在队和上级消防组织指导下工作。
2 消防组织职责
2.1消防领导小组
●领导本单位消防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防火规定和有关消防会议的指示决定,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及防火规定细则,组织落实。
●制定本单位要害部位的消防措施,监督实施。
●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义务消防队培训。
●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每月总结一次消防工作,向上级做出汇报。
●参加本单位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2.2义务消防队
●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演习和防火理论技术的培训学习。
●保持组织上的严密性,纪律性,有活动制度和要求。
●遇有火警,参加执行扑救任务,保护火灾现场。
3 工业动火和生活用火
3.1工业动火管理制度
3.1.1动火级别的确定
●井口套管、采油树及其它设备的动火为三级动火;
●值班房、驻地办公设备的动火为四级动火。
3.1.2动火报告的审批和施工:
●三级动火必须由小队填写《工业动火申请报告表》,由大队安全办公室审核,经主管副大队长签字同意,报安全环保部审批后,并由大队qhse及小队qhse管理员现场监控,方可动火。
●四级动火由小队填写《工业动火申请报告表》,由队长签字后同意,报大队安全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小队qhse管理员现场监控,方可动火。
3.2生活用火
家庭用火、澡堂用火、取暖用火等均属生活用火。
3.2.1天然气使用
●使用正规合格的炉具、耐腐蚀胶管,炉具与气阀门应保持1.5m以上距离。
●保持角阀、减压阀完好,禁止猛拧猛上。
●禁止用明火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发现漏气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和开关电器。
●严格执行“三先三后八不准,两紧一通”用气规定。
4 电气防火防爆
4.1电气线路
●电气线路对地面、建筑物,与通讯线路交叉,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电气线路必须有足够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无老化破损,无超负荷运行。
●电气线路不得在油气管线、采暖管线、水管线及金属构架上敷设,进户线不准用裸体导线,接头应牢固、紧密,机械强度符合要求,导线接头的绝缘强度不得低于导线绝缘强度。
●临时线路需用牢固杆柱绝缘架设,高度不低于2m.
●电气线路须有专职电工定期检查维护。
4.2电气设备
●所有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并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所有电器设备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保持灵活好用。
●开关、闸刀、插座必须保持完好无损,保险丝符合规范要求。
4.3生活用电
●办公室、住宅、宿舍电气线路敷设及照明安装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无超符合运行。
●不准私用电炉和乱拉乱接电线,不准更换与额定电流不符的熔件。
5 消防器材管理
●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账,记录消防器材配置、检查、更换情况。
●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并做详细记录。
6 消防检查
6.1组织方法
●消防检查每月一次,由队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节日消防检查,在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进行。
●消防检查应采取自查与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与消防宣传教育相配合。
7 消防检查内容
●消防组织工作情况及消防活动开展情况,火灾隐患整改与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消防器材配备、检查、完好情况。
8 隐患整改
各级消防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都应立即整改,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2篇 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标准作业规程2
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员工培训程序和内容,使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培训工作。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协助其主管实施消防理论和技能的培训。
4.0程序要点
4.1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每年12月10日前制定完毕下一年度的消防培训计划,上报公司审批。
4.1.2消防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规范;
b)有具体的组织实施时间;
c)有标准的考核方法;
d)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e)有具体的培训经费预算。
4.2新人职员工上岗前的培训。新员工入职后上岗前需进行7天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4.2.1第一天,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介绍本部门工作性质及运作、公司概况、安全教育、部门奖罚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等;
4.2.2第二天,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讲解个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着装规定、礼貌礼仪和文明用语,并带领新员工熟悉住宅小区消防水源及其分布情况。
4.2.3第三天,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按照《消防技能/理论训练;指标》相关项目,对新员工进行技能训练。
4.2.4第四至第六天,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机动消防员带领新队员同时巡检值勤,并给其讲解辖区消防设施设备分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特点和工作处理程序。
4.2.5第七天,考核。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应进行思想小结,并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安排进行消防技能/理论知识考试,试卷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提供。
4.2.6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后可安排正式上岗,不合格按辞退处理。
4.3消防技能培训
4.3.1训练项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
a)两盘水带连接;
b)70米两盘水带连接;
c)两人五带连接;
d)两节拉梯;
e)沿梯/沿楼层铺设水带;
f)《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g)着战斗服;
h)高空滑绳自救(根据环境条件而定);
i)利用消防栓出水操(5、6、7盘水带战斗班作战操);
j)紧急集合;
k)灭火器操作与使用。
4.3.2训练要求:
a)消防技能训练严格按《消防技能训练规则》的动作要领进行(见附录);
b)按指挥员口令完成动作,动作要求快捷、迅速、准确;
c)收卷水带/器材时,应听从指挥元口令,小心轻放,避免借口破损;
d)成班横队,站立成一排;
e)非当值消防员全部参加训练(特殊情况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外)。
4.3.3训练时间为没周一、三、四下午16:20-17:30;
4.3.4消防技能训练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具体负责;
4.4消防理论知识培训
4.4.1培训内容:
a)建筑防火概述、防火知识;
b)燃烧学常识;
c)《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d)消防供水、消防通信;
e)《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f)灭火器的配置及使用范围;
g)《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h)《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i)值勤及灭火战斗行动;
j)《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k)消防法律、法规及各类消防技术规范。
4.4.2培训时间为每星期六下午16:20-17:3分。
4.4.3消防理论知识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具体负责。
4.5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培训
4.5.1培训内容:
a)系统的检查;
b)系统的维修;
c)系统的安装;
d)系统的测试;
e)系统的保养;
f)系统的原理;
g)电子消防工程学基础知识;
h)《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i)《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j)《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k)其他内容。
4.5.2培训教材参照公安部消防局各类消防技术规范。
4.5.3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培训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4.5.4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知识的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具体负责讲授。
4.6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
4.6.1义务消防员包括:
a)保安部全体员工;
b)机电维修部全体员工(不参加消防技能训练)。
4.6.2培训方式:
a)实地模拟训练(现场组织水带、灭火器操练);
b)组织观看消防录象(根据情况而定);
c)课堂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课)。
4.6.4培训安排:
a)每月培训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b)培训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六下午16:00-17:00;
c)每年的“119宣传活动月”举办大型防火知识宣传和消防知识讲座。
4.6.4义务消防员消防知识培训由主管经理通知保安部和应急分队,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课和组织训练。
4.6.5义务消防知识培训的考核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保安部主管/班长协助,并将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保存。
4.7消防知识普及培训
4.7.1公司新人入职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
a)由公司人事部负责组织,下文通知消防管理中心;
b)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授;
c)培训时间和新员工入职培训同步进行。
4.7.2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培训:
a)由公司行政部下文通知个部门;
b)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课;
c)培训时间每半年1次,每次不少于120分钟。
4.8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4.8.1培训内容:
a)《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内容;
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内容;
d)其他法律法规。
4.8.2法律知识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4.8.3法律知识培训由主管经理联系保安部主管或法律界人士授课。
4.9服务培训
4.9.1培训内容:
a)文明文明;
b)仪表仪容;
c)礼貌礼节;
d)服务技能;
e)服务意识。
4.9.2服务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分钟。
4.9.3服务培训具体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授课,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前来授课。
4.10安全培训
4.10.1培训内容: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
c)用电用火安全;
d)交通安全;
e)生活安全注意事项。
4.10.2安全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0.3安全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授课,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或相关专业人员讲授。
4.11思想品质培训
4.11.1培训内容:
a)个人修养;
b)敬业精神;
c)行为准则;
d)思想动态。
4.11.2思想品质培训的形式:
a)部门会议;
b)个别谈心;
c)交接班时讲评。
4.11.3思想品质教育每周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召开1次,时间为每星期二下午16:20-17:20。未当班全体消防员参加,每天交接班整队集合时由班组长用3-5分对思想品质动态进行讲评。
4.12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4.12.1培训内容:
a)物业管理基本知识;
b)物业管理法规;
c)物业管理有限公司is9000质量体系。
4.12.2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
4.12.3主管经理负责联系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讲师进行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必要时邀请公司有关领导讲授。
4.13文化知识培训
4.13.1培训内容:
a)读书、读报;
b)阅读与理解能力;
c)语言表达能力;
d)粤语听说。
4.13.2培训形式:
a)讲课;
b)开展演讲比赛;
c)队列前5-10分钟即兴演讲;
d)读书、读报比赛。
4.13.3文化知识培训每季度培训1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4.13.4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对文化素质偏低的员工进行文化知识培训。
4.14公共关系培训
4.14.1培训内容:
a)正确人际关系的处理;
b)公共关系基础;
c)沟通与联络。
4.14.2公共关系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4.3公共关系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邀请公司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士授课。
4.15队列、拳术培训
4.15.1培训内容:
a)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
b)三大步伐(齐步、正步、跑步);
c)步伐变换及行进间转法;
d)擒敌拳。
4.15.2队列/拳术培训时间每周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5.3队列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组长负责,拳术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负责。
4.16培训记录
4.16.1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每次培训的组织工作,并负责监督填写各类培训记录。
4.16.2每次培训后均应对培训的效果作出考核或现场评估,对于受培训人的考核成绩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归入个人档案长期保存。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将培训内容、成绩或评估、培训效果填写在《员工培训登记表》和《消防训练成绩记录表》上。
4.16.3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和各类试卷等原始记录妥善保存,保存期为3年。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3《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4《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6.5《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6《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7《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6.8《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消防技能训练规则》
7.2《消防技能训练指标》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略)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略)
7.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略)
第3篇 鲁能煤电公司阳城电厂消防工作规程
一、 总 则
1、 为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止火灾危害,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结合我电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我电厂消防工作由电厂防火委员会直接领导,具体业务工作由安监处监督指导,各部门消防工作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
3、各部门要定期进行防火教育,增强电厂职工防火意识,消除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作斗争,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认真执行本规程且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对违反或不执行本规程者,应按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二、 消防组织
1、我电厂消防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即电厂、各部门、各班组
2、电厂成立防火委员会,由电厂主任担任防火委员会主任、电厂副主任、副总工、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另成立专职防火工作组,归安监处直接领导,安监处是消防工作的牵头部门。
3、各部门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小组长由各部门负责人兼任。
4、电厂防火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厂的防火工作,指挥重大火灾的扑救,调查处理重大火灾事故,研究部署重大安全措施及火险隐患的整改,贯彻上级安全防火指示。安监处负责电厂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防火规划,组织防火检查,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和落实情况。
5、电厂防火委员会每半年、各部门防火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主要分析安全防火工作形势,研究消防设施变化、消防器材更新、义务消防员培训,确定安全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等。
6、电厂主任是我电厂第一防火责任人,各部门、班组负责人为本部门的第一防火责任人,电厂专职消防人员代表电厂防火负责人对各单位执行消防监督检查,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应服从消防管理,积极配合工作。
三、 防火责任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电厂主任是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将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防火安全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部署和组织本电厂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制定、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建立义务(专职)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
(6) 落实对消防设施的配制、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7) 对本电厂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
2、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
(1) 在电厂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严格管理本部门管辖区的消防设施、器材,使之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2) 认真贯彻执行电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
(3) 负责本部门职工安全防火、灭火常识及自觉遵守消防规程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4) 负责本部门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
(5) 积极协助安监处搞好对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
(6) 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处理本单位的火警、火灾事故及善后工作。
3、班组防火负责人责任:
(1) 带领本班组认真贯彻执行各项防火制度和措施。
(2) 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3) 负责本班组火险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4) 严格管理本班组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品,将防范措施落实到人。
(5) 负责所列管的消防器材的管理、卫生清扫等维护工作。
4、义务消防员责任:
(1) 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消防演习;
(2) 协助部门领导及班组长落实各项消防制度和措施;
(3) 宣传消防常识,带领职工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4)协助部门领导及班组长搞好防火检查,时刻注意本单位火险隐患,发 现问题及时汇报。
(5) 协助部门领导维护好本部门列管的消防器材。
5、专职消防员责任
(1) 专职消防员在电厂防火委员会的领导和安监处的指导下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全电厂各部门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
(2) 负责调查了解我电厂消防制度和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当好电厂防火负责人参谋;
(3) 经常深入生产区和各生活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有关领导;
(4) 负责培训电厂经警队和义务消防员,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
(5) 配合本部门把好一级动火工作和现场监护以及防火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并负责监督执行;
(6) 有权对挪用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7) 执行消防设备、器材巡检任务,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或更新;
(8) 积极带领消防工作组、经警队对火警、火灾进行扑救,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火灾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9) 负责起草电厂防火计划、作战方案、全电厂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10)负责消防人员每年整顿、调整和补充。经警队和各部门义务消防员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活动,并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
四、防火重点部位管理
1、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我厂重点部位有燃油泵房、集控室、网控室、通讯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机油及氢气系统、制氢站、升压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的确定,由有关部门和安监处提出建议,经电厂研究批准,报上级消防部门备案,重点部位一旦确定,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重点部位有关防火制度和要求。
2、 防火重点部位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人员疏散和灭火流程。
3、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点悬挂特定的牌子,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4、防火检查应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有项目,对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应限期整改。
5、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需要动火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特别是对动火级别,动火审批、现场监护。测定动火部位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有专职人员现场监护,确保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6、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7、 防火重点部位,一般谢绝参观。特殊情况,经电厂研究批准并指派专人负责陪同方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火重点部位。
8、 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要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对新设入人员要先审后用,对不适合本岗位的人员要及时调出。
9、 防火重点部位负责人,要经常开展以“四防”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教育,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确保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
10、 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重点部位防火档案建设率达100%。
五、消防规则
1、灭火规则
(1) 我电厂任何部位发生火警,都应立即向2119报警,并及时向值长和有关领导汇报,报警应把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和大约数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讲请。同时迅速使用就近消防器材和启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尽力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
(2) 消防人员、经警队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消防人员全副武装,登车出动以最快的速度奔赴现场,了解火场情况,合理布置灭火力量,迅速投入灭火战斗。
(3)全电厂职工都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以及在一般电气设备上灭火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 在高压电气设备发生火警时,灭火人员必须熟悉设备和系统,并熟练掌握高压电气设备的施救方法。
(5) 生产现场运行设备发生火警时,一切施救工作均应在值长指挥下进行,检修设备发生火警时由检修负责人指挥,一切运行设备的停止或隔离均由运行值班人员执行。
(6) 发生火警时,现场人员必须利用所有符合灭火条件的灭火器具前往灭火,当电气设备或其附近发生火灾,在扑救前应切断燃烧部位电源,以防触电,必要时还要将邻近电源一并切断,如不能立即停电,则可先用非导电性灭火器施救。
(7) 对电气高压设备进行灭火时,应戴橡胶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应保持与高压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8) 消防人员进入高压区域或其它配电室灭火时,必须得到电气运行人员的许可,在其陪同下进入,运行人员应将电气设备的情况以及是否可以施救的意见告诉灭火负责人,灭火负责人必须得到值长关于电气设备已停电的明确通知后,方可进行施救。
(9) 着火时敞开的门窗、通风口等都可助长火势扩大。因此,除灭火必须的出入口外,原则上应尽量关闭通风口。但是,如果被困人员未能及时撤离时,应打开通风口,保持空气流通,严防被燃烧物质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主要出入口要保持畅通,确保灭火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撤离。
(10) 发电机、励磁机、电动机着火时,不准使用砂子和泡沫灭火器灭火,除发电机着火按运行规程可使用水灭火外,励磁机、电动机着火首先使用可施救于电气设备的灭火器,当无施救电气设备灭火器时,在将电源切断后,可用雾化喷筒喷射,禁止将大量水向励磁机、电动机内浇注。
(11) 变压器发生火灾,应立即将所有开关和刀闸拉开,同时启动水喷雾消防系统。并根据火灾部位及可能蔓延的程度,采用不同的措施。若在变压器顶盖上着火,则应打开其下部放油门,使油面低于着火处;当变压器内有直接燃烧的危险或外壳有爆炸的可能时,必须把油全部放掉。
(12) 油管破裂、油开关爆炸、使较大区域的设备受到火灾威胁时,除立即断开邻近电源,停用汽机高压泵外,可使用干粉、泡沫灭火器进行施救。禁止将大量消防水直接喷在汽机高压缸及高温管道上面。
(13) 电缆沟着火时,值班人员应明确报警区域,启动该区域气体消防系统进行扑救,同时迅速报警至2119消防队和有关领导。明外电缆着火时可使用绝缘性能的灭火器,亦可使用干砂和土,禁止使用水及泡沫灭火器。在电缆沟内施救时,应穿防火服以及防毒面具,防止中毒昏迷。
(14) 当有人身上衣服着火时,切勿以手撕其衣服,应立即将他按倒在地,用毛毯等物紧紧披盖在着火者身上,衣服火焰熄灭后,不要盲目脱衣服,衣服粘附皮肤者,应立即送往医院。
(15) 如果着火部位的火势,正在向着重要部位蔓延时,就应把主要力量进行调整,来保护这些重点部位,堵截火势蔓延。
(16) 要了解着火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质,燃烧面积,火势蔓延的方向,火势对人是否有威胁。消防车道和救护车道是否畅通,有无爆炸、毒气和房屋倒塌危险,有无需要疏散和保护的物资,根据火势的发展变化情况,确定扑救措施,部署和调整灭火力量。
(17) 遇有大风情况,要把主要力量用在下风方面阻截火势。
(18) 在灭火战斗中,火场指挥人员的位置要适当,一般应照顾到各方面的情况,便于指挥,例如:室外火灾,指挥员应位于侧风部位;仓库火灾,应位于大门附近;楼房火灾,应位于主要出入口处等。
(19) 要正确使用灭火剂,火场使用的灭火剂主要有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火场指挥员一定要熟悉灭火器的性能,正确使用。
(20) 全公司任何部位发生火灾,应报告电厂防火负责人和安监处及专职消防员,专职消防员应配合部门防火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1)在发生火灾4小时之内,应用电话向驻地消防部门和集团电厂有关部门作口头汇报,并在三日内用书面材料向上级部门汇报火灾起因及处理意见。
(22)各部门、班组当事人,对火灾发生原因和扑救过程应实事求是地向调查委员会汇报,不得隐瞒或虚报实情。填写火灾调查处理报告时,要字迹工整清楚,数据准确,由安监处负责人或消防专职人员负责上报。
2、防火规则
(1) 凡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须事先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制定安全措施,按分级管理原则,经电厂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2) 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均应放置在安全地带,并有专人保管。
(3) 柴油及其它油类,必须盛放在金属制成的密封容器内,班组维护设备所用少许油品,应存放在可关闭的金属箱柜内,现场存放柴油不得超过5公升。
(4) 锅炉油枪应明确设备主人,定期进行维护检修,防止金属软管破裂、脱节而大量喷油。
(5) 机房内只准存放少量必需的废油桶,禁止存放大量盛放油类的空桶,废油桶、废油应及时回收处理。
(6) 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清理现场卫生,废弃的棉纱、抹布等应放在专用有盖铁桶(箱)内,并定期清理。
(7) 高空进行电焊作业,应事先检查周围有无易燃物品,采取防止火星飞溅措施,必要时,可设专职监护人员;工作完毕后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保证周围无遗留火种。
(8) 进行焊接工作应遵守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电焊工作应使用完整的接地线,接地良好,禁止利用设备管道和建筑构架,特别是油系统设备外壳作为电焊的接地回路。
(9) 禁止在不通风的小室内部用汽油清洗机件、箱体,用汽油清洗机件的 现场,绝对禁止明火和可能产生火花的敲击或启闭电源开关。
(10) 进行计划检修,保证检修质量,清除油系统漏、渗油缺陷,使设备稳定安全运行。
(11) 禁止在高温汽水管道及设备周围堆放杂物、易燃物或烘烤衣物,禁止在尚未隔绝的高温设备附近设脚手架,机炉大小修后,启动前应将附近的脚手架全部拆除。
(12) 在油管道的法兰盘和阀门下方,如敷设蒸汽管道或其它热体,必须加保温层并包上铁皮,不论运行和检修中,如有油漏在保温层上,应将保温层更换。
(13) 变压器事故蓄油坑及排油管道应定期清理,保持畅通。
(14) 电缆沟应保持密封,防止溢油和可燃物侵入,电缆穿过楼板进入控制室、仪表盘等处的孔洞,应用耐火材料严密封堵。
(15) 油库、危险品仓库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内照明灯应为防爆型,禁止安装有可能产生火花的开关、刀闸、电热器等电气设备。
(16) 电气设备应保持绝缘完整,发现损坏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以防因绝缘损坏而引起火灾。
(17) 禁止在照明线路上私拉乱接临时线路,增添电器,必要时,应申请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由专职电工进行接线工作。
(18) 每天下班前,必须将电脑、空调、饮水机、打印机、复印机、照明等电源断开,以防止火灾。
(19)全电厂道路应保持畅通,保证消防车的出入通畅,放置消防器材的地 点不准堆放杂物。
3、防火检查
(1) 根据季节特点和生产情况变化,电厂防火委员会应及时安排防火检查内容,首先由各单位进行自查。后由安监部门牵头,配合各职能部门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2) 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仔细记录,认真整改,凡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并立即上报防火委员会研究解决。
(3) 各部门防火领导小组、防火负责人、义务消防员要做好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工作,积极配合专职消防员的消防监督以及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工作和所配设施的完好情况。
(4) 防火工作组(消防队)检查内容:
<1>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 防火日巡查情况;
<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 消防车、手抬机动消防泵的日常保养,随车器材是否齐全,备品备件是否充足,使之处于备战状态。
4、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1) 凡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电厂防火委员会,并在三日内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汇报起火原因及处理结果。
(2) 火灾、火警发生后,电厂防火负责人与安监处负责人及专职消防员应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对重大火灾,电厂应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由电厂行政负责人、总工程师、安监人员、消防专职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一般火灾、火警由安监处与消防专职人员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3) 发生火灾后,电厂防火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积极组织恢复生产,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讨论,采取“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制定新的防火措施。
(4) 各部门及班组当事人,对火灾发生原因和扑救火灾过程,应实事求是的向调查委员会汇报,不得隐瞒或虚报实情。
六、重点部位的防火制度
1、输煤系统防火制度
(1)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输煤系统的巡回检查,现场各种消防设施完好无损。
(2) 系统内不得有积煤、积粉,上煤完毕后,运行皮带、备用皮带不得有存煤,粉尘及时清理。
(3) 系统内禁止吸烟,严禁一切明火,系统内应设置“禁止烟火”警示牌。
(4) 检修设备如需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由专职消防人员进行监护,能离开现场动火的应尽量离开现场,施工后应认真检查是否有火种遗留,以防引起火灾。
(5) 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系统内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护。
2、油灌区及锅炉油系统防火制度
(1) 严格执行油区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谢绝参观。
(2)油区油泵房为禁火区域,严禁吸烟及一切明火,应在明显位置悬挂“禁止烟火”警示牌。
(3) 在进行滤油、注油、油循环或油管(箱)清理前,必须编制消防安全措施,报单位消防管理部门审查,应根据油的性质,选用合适的电气设备。
(4) 油区、输卸油管道应有可靠的防静电安全接地装置,并定期测试接地电阻值。
(5) 油区、油库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油区内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对消防系统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6) 燃油系统的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
(7) 油区应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品,不准堆放杂物,不准乱拉电线。
(8) 禁止穿带钉鞋进入油区或油泵房,禁止带电作业。在油区使用的工具必须是不产生火花的工具,油泵房内一切电器均应为防爆型。
(9) 油系统没有漏点,地面无积油,用过棉纱抹布应集中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理。
(10) 泵房值班人员应按时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领导。
(11) 消防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汽机房防火制度
(1) 汽机房内禁止吸烟,并设置“禁止烟火”警示牌。
(2)禁止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运行中需用的润滑油必须妥善保管。
(3) 油系统不得有漏油现象,检修或运行人员应及时将设备和泄漏在地面上的油污擦试干净。
(4) 使用过的棉纱、抹布应集中存放于带盖的铁箱内,并定期清除,清洗工件的废油,严禁随便倾倒在地面上、沟道口及泼洒在机房阴暗角落。
(5) 汽机房内动火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监护。
(6)油管道应用支吊架固定,油管道法兰、阀门、接头四周及下方热力管道和热体均应加保温层和铁皮。
(7)消防器材周围禁止堆放工件杂物,检修时不应将设备放在主要通道上。
(8) 各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完好,始终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锅炉房防火制度
(1) 锅炉房内禁止吸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抹布、棉纱类物品应放在专用金属容器内并及时清除。
(3) 燃油系统不得有漏点,更不准将残油倒入沟道口,或倾倒在地面上。
(4) 油系统动火,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安全措施,落实好监护制度,方可动火。
(5) 锅炉区域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_用,需用时要经消防部门批准方可就地挪用,完毕后迅速归位。同时做好消防器材的清洁维护,使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5、 主(厂)变压器防火制度
(1) 主变、高压厂用变压器,应设置蓄油坑,排油管道应延至安全地带。
(2) 蓄油坑内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50毫米的卵石层,作为阻火层的卵石直径30-50毫米。
(3) 事故放油阀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4) 主变及油处理设施附近禁止堆放易燃物品或其它杂物。
(5) 变压器应定期清除灰尘、油污,保持设备清洁,发现渗漏油时及时消缺,并擦试干净。
(6) 检修时要谨慎小心,防止损坏绝缘层,工作结束后,应有专人清理现场,检查各部件和测试绝缘。
(7) 加强对变压器的监督,并定期测试各项数据,保持其良好性能。
(8) 加强对主变的检查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主变的正常安全运行。
(9) 主变压器所配备的灭火器、自动报警系统、水喷雾系统应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6、 升压站防火制度
(1) 严格升压站出入有关规定,闲杂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运行值长同意,由专工陪同方可进入。
(2) 运行人员应加强巡视责任心,发现可疑问题立即汇报当班值长及有关领导,及时处理。
(3) 部位防火负责人要加强责任心,做到定期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 因工作需要动火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防范措施。
(5) 现场就近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齐全好用,做好维护工作。
7、集控室防火制度
(1) 集控室、网控室应有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
(2) 室内的装饰必须是用阻燃材料。
(3) 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室内空调系统的通风管道的保温应采取难燃材料,特别是靠近电加热器部位,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5) 空调机在运转时,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结束离开时,空调机必须停用。
(6) 各室配电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防燃措施,严禁乱拉临时电线。
(7) 集控室、网控室全体人员应熟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各种灭火器材性能、用途和操作方法,并做好消防器材的保管、维护和清洁工作,使其保持在良好备用状态。
8、电缆(沟、隧道、桥架、竖井)防火制度
(1) 凡电缆穿越的墙壁、竖井和电缆沟、隧道而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以及仪表盘等处的孔洞应严密封堵。
(2)较长的电缆隧道及分叉道口,均应设防火墙、隔火门,电缆温度过高 时,应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
(3) 电缆沟盖板应齐全严密。电缆层、电缆沟应保持清洁。禁止向电缆沟内倾倒油污,搞好防小动破坏的各种防范措施。
(4) 锅炉房运转层、热风道和制粉系统附近的电缆应定期进行清扫积灰,以防温度升高而引起火灾。
(5) 电缆应定期检查测试,耐压不符合标准应及时更换。
(6) 电缆应定期涂刷防火涂料。涂料必须经国家技术鉴定合格,并由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工厂生产的适用于电缆的阻燃材料,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耐火时间。
(7) 电缆沟、竖井、电缆层安装的自动报警装置,气体灭火系统要定期检查、维护、测试,使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9、 蓄电池室防火制度
(1) 严禁在蓄电池室内吸烟或将火种带入室内,蓄电池室外应悬挂“严禁烟火”警示牌。
(2) 蓄电池应装置在单独的室内,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3) 蓄电池室内可装设整个管路焊接的暖气装置,严禁采用任何明火。
(4) 蓄电池室应使用防爆型照明和排风装置,开关、熔断器、插座等应装在蓄电池室外。照明线应采用耐酸导线,并用暗线敷设。
(5) 凡是进出蓄电池室的电缆、电线、在穿墙处应用耐酸瓷管穿线,并在其进出口端用耐酸材料将管口封堵。
10、 物资仓库防火制度
(1) 库区内各种防火标志设置应符合专业规程,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库区、库区内、禁止吸烟。
(2) 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
(3) 入库物资的装卸、摆放、管理要按照物资仓储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违章存放及占用库内外安全通道。
(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质不同性质进行分区分类,化学危险品不准与一般物品混存。
(5) 化学危险物品贮存不得超限额和标准。存放物资的堆距之间不得小于0.6m,与主要通道不得小于1.2m,距离墙柱不得小于0.4m,距房架下弦不得 小于1m。
(6) 使用化学危险品数量小,在不影响临近单位安全防火情况下,可以设置不燃材料的简易储存室,防止暴晒和雨淋。
(7) 对容易挥发、熔化、分解、变质等物质和对温度敏感性很强的物资,库房都应设置温度计,做好通风、防潮、降温工作。
(8) 库内不准住人和设置炉具。每天工作结束后,一定要切断仓库所有电源,并认真检查安全情况。
(9) 节假日仓库必须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10) 库房内配备的消防器材的管理要落实到人,定期检查,保持在完好的备用状态。
11、停车场所防火制度
(1) 禁止外来车辆或与本公司无关车辆停放,停放时应按本公司规定车位依次 排放,不得乱停乱放。
(2) 汽车库应悬挂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牌,并且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
(3) 不准超量停放车辆,不准停放油罐车和装有货物的车辆。
(4) 不准存放汽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油工作服、油手套、油抹布等放在指定安全地方。
(5) 车库内停放车辆必须车头朝外,若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很快将车开出。
(6) 车库内电器设备要符合规定要求,不准私自乱拉电源,车库电动门应保持灵活好用。
(7) 修理车辆机件用后的废油,应妥善存放处理,不准乱倒乱放。
(8) 车库门前道路要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9) 若发生火灾,可使用现场的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扑救,
(10)车辆驾驶员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爱护车库内配备的各种消防设备,火灾报警装制,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12、档案室防火制度
(1) 档案室建筑应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室内装材料均应采用耐阻燃材料,并有良好的通风、降温装置。
(2) 室内明显位置应悬挂“禁止烟火”警示牌,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3) 不得在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拉电源线。
(4) 每天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进行全面检查,查明无火险隐患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5) 维护好所配置的各种消防器材、自动报警系统和气体消防设施,保持良好备用状态。
13、单身公寓、招待所防火制度
(1) 制定宾馆、单身公寓防火安全制度,结合服务程序内容向住宿者讲明防火注意事项及一般的救生常识。
(2) 管理和服务人员按各自的分工,在进行日常例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中,如发现火险隐患,则应向主管部门及时汇报进行消除。
(3) 对易发生火险部位及需特别警示的地方,应标明“禁止烟火”等防火标志。
(4) 按有关规定,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房间者,应给予劝告并代为存放或处理,对不服从者则应向上级领导或消防负责人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处理。
(5) 客房内除固有电器外,禁止乱扯电源线,禁止使用其它电器设备。遇有火险隐患 应立即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处理。
(6) 单身公寓内不准使用电炉、微波炉、液化汽灶、煤油炉等器具做饭和取暖。
(7) 管理和服务人员要告誡住宿者吸烟注意事项,不准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头。
(8) 部门防火负责人员要按规定例行防火安全检查。并经常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防火知识技能培训。
(9) 食堂及餐厅如需加装使用电器,应由专职电工并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操作。
(10) 使用后的电源开关、液化汽、油阀门等一定要随手关闭,下班时要有专人进行检查。
(11) 厨房内易燃气体、液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
(12) 管理和服务人员要熟悉疏散通道及出口,熟悉工作区域内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火警应做到:a、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b、及时向主管部门或消防队报警;c、紧急引导疏住宿者到安全地方;d、利用就近灭火条件先行扑救,并保护好现场,协肋主管部门查明火灾原因。
14、 制氢站防火制度
(1) 制氢站周围三十米以内严禁烟火,站内、站外悬挂明显的防火、禁烟警告牌。
(2) 制氢站生产厂房的建筑物应是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厂房内的通风应采用自然通风,氢气充气室的地面应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建成或铺盖,并有导除静电的设施。
(3) 工作人员进入制氢站时必须先关闭手机,然后触摸放静电地极,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站内。
(4) 制氢站院内严禁存放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5) 氢气生产系统各部位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选用、安装、维护,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6) 氢气生产系统应有可靠的导除静电装置,所有设备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0欧姆,每年雨季应进行测试。
(7) 制氢站厂房内设备需进行动火工作时,须在动火手续齐全,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在动火过程中,能拆离现场至安全地点进行的要拆离现场;实在不能拆离的设备、系统,应对设备进行停运、隔绝、放空、置换等方法,确保系统死角无氢气存在。
(8) 制氢站工作人员应熟知防火、灭火知识,灭火器材经常维护保养,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与管理
1、 配制标准
(1) 消防设施、器材包括:各类灭火器材、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疏散指示装置、防火卷帘门、 防火门、空气呼吸器以及为扑救火灾所配置的设备、器材等。
(2) 消防设施、器材的设(配)置应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的规范、规程。
(3) 消防设施、器材的选购应根据行业的特点,选择技术先进的优质产品,且生产许可证、检验、检测报告和合格证齐全。
(4)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堆放杂物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使用。
(5) 消防设施、器材一经使用,应及时恢复和补充。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由经过培训,且熟悉和掌握系统性能的人员进行维护。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禁止擅自关闭。
(3) 值班(管理)人员每日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巡查一次,确保各种按钮、选择开关、指示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
(4) 维护人员每月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一次,同时抽检10%的探测器和报警按钮,并做好检查记录。
(5) 火灾报警控制器与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联动的,在检查时应严格执行系统操作规程。
(6) 探测器应定期清洗,清洗工作应由设备生产单位或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3、 水灭火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 水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淋系统、水喷雾系统和消火栓系统。
(2) 消防水系统应做到完好、可靠、备用。消防水系统及附属设备不允许随意更改异动,确因生产、生活需要更改异动消防水系统及设备时,动用单位应出具书面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批,报分管副总(总工)批准。否则不允许私自乱用消防水源,违者视情节进行罚款和警告处理。
(3) 水灭火系统必须由经过培训、熟悉和掌握系统性能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维护,禁止无关人员触动。
(4) 除检修和维护保养期间,水消防系统必须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禁止擅自使用消火栓水源。如有特殊情况需用消火栓水源可与安监(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同意后方可使用。
(5) 值班人员每日对水灭火系统的选择开关、运行指示灯、稳压系统、表计读数、蓄水池水位计和设备外观进行一次巡查,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
(6) 各种压力表应定期检测,并更换检测标签。
(7) 水喷雾系统应结合主变停电检修对管道进行冲洗后,实施水喷雾试验,同时清洗、维护水雾喷头,并做好记录。
(8) 自动喷淋系统每年利用楼层末端排水阀对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进行试验一次,试验后应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详细记录。
4、 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 气体灭火系统必须由经过培训、熟悉和掌握系统性能,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触动。
(2) 除检修和维护保养期间,气体灭火系统必须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禁止擅自停用。
(3) 值班(管理)人员每日对气体灭火系统的选择开关、阀门、运行指示灯、压力表读数和设备外观进行一次巡查,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
(4) 每月对各种阀门、高压软管、集流管等进行外观检查,确保各种阀体无损伤,高压软管无裂纹和变形。同时检查喷嘴,防止堵塞。
(5) 气体灭火系统维护应结合设备停运或维护对喷嘴进行清洗,同时对管道进行吹扫。
5、 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的维护与管理
(1) 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使用、不影响安全疏散的明显位置。不应设置在潮湿、有强腐蚀性和日晒雨淋的地点。室外设置时应有保护措施。
(2) 灭火器必须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时检查、定期换药。设置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
(3) 灭火器每季进行一次质量或重量检查,同时更换一次检查标签。
(4) 灭火器的维修必须由具有维修许可证的单位实施,换药时应对灭火器瓶作气密性试验,并贴有维修合格标色。
(5) 灭火器的增减、报废由安监部门按规定办理。
6、消火栓及消防水带的维护与管理
(1) 消防栓分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防地栓两类。
(2) 消防栓在正常关闭状态下,应保持不漏水。
(3)地下消防栓的外观闷盖应齐全,室内消火栓的手轮、固定接口应齐全。
(4) 配置于生产现场的消防水带只限于发生火情需出水救火时使用,其它各部门及任何人不得乱动或挪用。因生产上非火警需动用消防水带水枪的,应由部门领导签批借条向消防门办理借用手续,消防部门应根据需要和可能予以安排,但不得动用生产现场配置的消防水带、水枪。
(5) 为便于保管,室内消火栓箱平时应一律上锁,发生火警时可砸开水带箱面部玻璃门取用消防水带;救火结束后,使用过的消防水带应清理干净后由使用人及时归位并向安监处汇报,以便及时通知维检、修复;交接班发现水带箱玻璃破损,接班人员应查明原因,记录情况后向消防部门报告。
7、 泡沫灭火器
(1) 灭火器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和取用方便之处。以免因高温分解器内碳酸氢钠,防止低温结冻。定期检查疏通喷嘴。
(2) 每年定期检查压力是否达标。方法是筒体内取3份碳酸氢钠溶液,瓶胆内取一份硫酸铝溶液快速倒入杯内,反应后的体积大于原来总体积的6倍则为有效。
(3) 灭火器筒体在一定时效内可循环使用。在装入新药之前,一定要冲洗筒体和瓶胆。
(4) 灭火器筒体使用期满二年以上、更换灭火药之前,要送有关检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二氧化碳灭火器
(1)灭火器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得接近火源,环境温度在-5℃-45℃。
(2)灭火器重量应每半年检查一次,用称重法检查。如果所称重量少于灭火器瓶钢印标量50g时,应送维修单位检修。
(3)每隔五年(或每次使用完后),应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只有水压试验合格且残余变形小于6%的钢瓶,才能继续使用。
9、 干粉灭火器
(1)放置于通风、干燥、阴凉、无高温、无潮湿、无腐蚀地方。
(2)定期检查是否泄漏,及时维修保养和充装。
(3) 灭火器再充装时,绝对不能变换干粉灭火剂的种类。即碳酸氢钠灭火剂不能换装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4) 每次再充装或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再次充装使用。
(5)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维护维修,再充装应送专业维修单位进行。
10、专用消防车
(1) 每日早晚各启动消防车发动机一次,保证车辆各部位运行良好,时刻处于备战状态。
(2) 经常保持车辆卫生清洁,燃料充足,定期保养。
(3)消防车随车器材一定要完好无缺,每周至少保养一次,发现破损或短缺立即补充,保证战斗实力。
(4) 消防水车,干粉、泡沫联用车要经常检查汽源、液体等管道有无漏液漏气现象,应经常保持车内水源充足,每周更换一次。
八、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与分工
1、 安监处(消防工作组)
(1) 在全公司范围内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对企业、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 协助公司防火委员会做好电力生产设备的防火工作。
(3) 对构成电力生产设备的火灾事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
(4) 负责全公司生产现场和各生活区域的日常防火检查工作。
(5) 负责检查各区域配置的各类移动式消防器材和室外室内消火栓以及水枪、水带的巡检、维护与保养。
2、 生技处
(1) 负责公司所有室内外消防栓、箱、阀门及管道的维护、维修和消防箱玻璃的更换工作。
(2) 负责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巡检、维护和检修。保证各系统的正常运行。
(3) 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的防腐保温工作。
(4) 负责本部门所属消防器材、设施(含水带、水枪)的管理维护。
3、运行处
(1) 负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巡视与操作,系统值班操作人员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用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管理画面,交班时退出系统由接班人员重新登录。
(2) 运行值班人员应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与灭火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并填写《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3)当系统报火警时,当班值班员应迅速查明情况进行处理,如系统误报,应查清原因后按“系统复位”按钮进行复位,并做好记录;如确认火警后,如火势较小可利用就地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同时向消防部门报警,报警电话:2119;如火势较大,应迅速启动自动灭火系统,火警消除后,按“系统复位”按钮进行复位,并做好记录。
(4) 当系统报故障警时,当班值班员应迅速通知检修人员排除故障,及时对系统复位,并做好记录。
(5) 任何人不得在无火警的情况下,按下“火灾报警手动按钮”和“自动灭火系统就地启动按钮”。
(6) 火灾报警系统配备的计算机和彩色打印机是“crt火灾报警中文图形显示系统”专用设备,严禁安装运行其他程序和打印与本系统无关的资料。
(7) 火灾报警系统使用部位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
(8) 每月应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9) 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烟枪(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显示屏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电动报警装置,应试检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11)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小时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12)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正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个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有规定的空白空间。
(13)负责高低压消防泵、保压泵的安全运行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及时填写缺陷单通知有关部门维修。
(14) 负责本部门所属消防器材、设施(含水带、水枪)的管理维护。
4、工程处
(1)负责全公司新建、扩建工程中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并组织验收。
(2)负责本管辖区内各种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5、 其他部门
负责本部门所属消防器材、设施(含水带、水枪)的管理维护。
九、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常识
1、消火栓
(1) 消火栓是连接消防供水系统的阀门装置,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两种,打开后便可供给灭火用高压水流喷向燃烧物,使之降低温度和隔绝空气达到灭火目的。
(2) 使用消火栓时,卸下出水口的堵头,接上消防水带(室内消火栓可直接),拧开阀门,高压水流即由水带输送经水枪整流后射出,关闭时首先关闭阀门,停止送水,然后再把水带解开卸下,把堵头安好。
(3) 不可用水扑灭下列物质的火灾。
a.与水反应能产生可燃气体的物质。
b.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但原油、重油可采用雾状水扑救。
c.带电设备和存枳很多的粉尘,可采用雾状水。
c.贮存大量浓硫酸的场所。
2、消防水带
消防水带是连接消火栓和水枪等喷射装置的输水管线。常用的消防水带有内扣式和压簧式两种。消防水带平时应盘好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防止腐烂。
3、消防水枪
水枪是一种增加水流速度、射程和改变水流形式的消防灭火工具。根据水枪喷射出的不同水流,分为直流水枪、开花水枪、喷雾水枪和开花直流水枪等,它们的作用如下:
(1) 直流水枪是用来喷射密集充实水流的水枪。
(2) 开花水枪是用来喷射密集充实水流的水枪,它还可以根据灭火的需要喷射开花水,用来冷却容器外壁、阻隔辐射热,掩护灭火人员靠近着火点。
(3) 喷雾水枪是在直流水枪的枪口上安装一只双级离心喷雾头,使水流在离心力作用下,将压力水变成水雾。喷雾水枪喷出的雾状水流,适用于扑救油类火灾及油浸式变压器、多油式断路器等电气设备火灾。
(4) 开花直流水枪是一种可以喷射充实水流,也可以喷射伞形开花水流的水枪。
4、泡沫灭火器
(1) 泡沫灭火器是通过筒内酸溶液与碱性溶液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喷射出泡沫覆盖在燃烧物的表面上,隔绝空气起到灭火效果的工具,适用于扑救油类或其他易燃液体初起火灾.禁止扑救带电设备初起火灾。
(2) 提取泡沫灭火器奔赴现场灭火时,要注意筒身不要过度倾斜,以免两种药液混合。使用时,颠倒筒身并稍加摇晃,使两种药液混合而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泡沫由喷出,使用时要注意不要将筒盖、筒底对着人体,以防万一发生爆炸伤人。
5、 干粉灭火器
(1)干粉灭火器是一种高效率灭火器,它是靠二氧化碳(氮气)气体作动力,将干粉灭火剂喷出扑灭火灾。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
(2)干粉灭火器有手提式和推车式。
使用时将灭火器提到着火点附近(距燃烧处5米左右),上下颠倒数次,使干粉松动,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向上提起提环,随即握住提柄提起,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扫射;使用40kg干粉灭火车时,把干粉灭火车推到着火点附近,先取下喷枪,展开出粉管(注意切不可有拧折现象),再打开进气阀门,使二氧化碳(氮气)进入贮粉罐,干粉即可喷出。扑救液体火灾时,要平射,左右摆动,由近到远,快速推进,要注意回火复燃。在风较大时,须站在上风口。
6、二氧化碳灭火器
(1) 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的电器及油脂等的火灾。但不适用于扑灭某些化工产品[如金属钾、钠等]的火灾。
(2) 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为手提式,大容量的推车式两种。
使用 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手拿喷筒对准火源,一手握紧鸭舌,气体即可喷出。使用手轮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手拿喷筒对准燃烧物,一手拧开梅花轮,气体即可喷出。
(3) 二氧化碳是电的不良导体,但超过600v时,必须先停电后灭火。二氧化碳灭火器怕高温,存放地点的温度不得超过42度。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时,不要用手摸金属导管,也不要把喷筒对着人,以防冻伤。使用时还应注意风向,逆风喷射会影响灭火效果。
十、 应急预案
1、 职责
(1) 主任(企业法人代表):火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人员疏散、火灾扑 救、物资调运等现场指挥工作;
(2) 副主任(副总工)、当班值长、消防负责人:火场指挥部副指挥,负责总指挥不在情况下的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物资调运等现场指挥工作;
(3) 消防队、经警队全体人员,运行处、生技处、义务消防员:负责现场火灾的扑救工作,电气设备起火应在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扑救;
(4) 经营管理处义务消防员:负责消防器材及其他需要的物资调配与运输;
(5) 物业公司、综合处车队、卫生所义务消防员:负责救护受伤的人员,并将救护车停在现场,随时将重病号转到医院;
(6) 机关义务消防员:负责保护现场、维护火场秩序、保卫火场周围的财产、疏散等机动任务;
(7) 电气队通讯班为通讯组:负责火场的通讯联络工作;
2、疏散灭火流程:
(1) 发现火情后,立即按下手动报警器,并打2119报警,同时向值长和有关领导汇报,将现场无关人员按照疏散指示灯指示的疏散通道进行疏散。
(2) 消防队,经警队各部门义务消防员迅速到位,利用就近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3) 消防队、经警队、汽机、义务消防员为火场主力灭火员。
(4) 消防车要尽量停放在靠近着火点的地方。
(5) 综合处车队、义务消防员要将救护车停在现场,对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并将重伤者送往医院。
(6) 机关义务消防员要对现场进行保护,当火势无法控制时,各部门灭火员要及时从各个疏散通道撤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害。
十一、考核与奖励
1、违反下列各项中一项,应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罚款、直至纪律处分,后果严重者要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3、损坏消防设备或消防工具的。
4、擅自将消防设备、工具挪作他用的。
5、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失的。
6、拒绝执行消防监督通知书,情节严重的。
7、因过失造成火灾,烧毁集体财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8、违反以上条款,责任人不清者,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9、义务消防队员在灭火战斗中听从指挥,表现积极的,视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10、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法规和规程行为事迹突出的,及时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汇报、避免火灾发生的可受到表彰,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11、 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消防规程的部门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由安监部门负责考核,报公司研究批准,给予表彰。
第4篇 消防灭火工作业操作规程
1.矿井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上下),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并经常检查,及时更换过期材料。
2.必须保持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设施的可靠、完好,水量充足。
3.熟悉井下各消防材料的存放地点、种类。
4.操作过程中,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33 ~238 条规定以及灭火措施执行。
5.在防灭火时要随时注意风流的情况,有危险要撤出人员。
6.带齐、检查所用各类器具,保持完好。
7.学习、掌握灭火任务,熟悉消防器材存放地点。
8.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器具,按措施灭火,检查灭火效果,记录。
9.直接灭火法
(1)当火源位于人员可以直接到达的地区、火灾初期以及火灾周边无瓦斯等气体积聚时,可以选择采用直接灭火法。
(2)首先进行瓦斯等气体的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按计划实施灭火。灭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情况,不适宜工作时,应将全部人员撤出。
(3)需要临时支护的巷道,如果需要使用坑木,应预先用水湿透后再进行支护工作。
(4)直接灭火前要检查水路,保证充足、可靠的水量。
(5)挖除火源前要备足填充、覆盖材料,同时要保证能将清挖出的燃烧物及时运走。
(6)计划好排风路线,并检查确保畅通,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7)直接灭火法的操作,应:
①用灭火器材由外向里,逐步缩小火区范围。
②在挖除火源以前,先用大量的压力水向火源喷射,喷射时由外向内、控制水量、水压等,防止发生水煤气爆炸。再用手镐或耙子将燃烧物体扒出。
③待火势熄灭后、火源范围小且能直接到达,可燃物温度已降至70 ℃以下,且无复燃或引燃其他物质的危险时,挖除火源。
④挖除火源这一工作要由矿山救护队来担任,部分消防灭火工可配合作业。
⑤扒出余火,用水彻底浇灭,并运出井外。
⑥挖除火源后形成的空洞,要用不燃性材料(砂、黄土、矸石等)填实。填实时要注意顶板情况,严禁冒险作业。
⑦挖除的范围要超过发热的煤炭以外1 ~2 米深、进入煤体温度不超过40 ℃的地方。
⑧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
(8)用水灭火时,水流方向要与风流方向保持一致。
(9)采用直接灭火法时,要在火源的上风侧和下风侧设置水幕,进行降温、除毒气。
(10)挖除煤炭需要爆破时,除了需要遵照“爆破工”操作规程外,还要对炮眼采取注水降温的措施,使炮眼温度降至40 ℃以下。
(11)直接灭火时,不得用水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和油料火灾。
10.隔绝灭火法
(1)采用直接灭火法无效或火区面积较大时,可以采用隔绝灭火法。在进行构筑防火墙时有3 种方法:
①先进后回法,即先封闭进风侧,然后封闭回风侧。利于接近火源,实施直接灭火。
a.在进风侧新鲜风流中,构筑临时密闭,遮断风流,控制火势。
b.在回风侧构筑临时密闭。
3)在临时密闭外面,构筑永久防火墙(进、回风侧)。
②先回后进法,即先封闭回风侧,然后封闭进风侧。利于防止事故蔓延。
③进回风两侧同时封闭法。利于防止瓦斯爆炸。临时密闭和永久防火墙的施工操作,可以参考“通风设施工”的规定。
(2)构筑防火墙时,要注意:
①合理选择封闭的位置,要尽可能靠近火源位置,封闭区不得存在漏风
②加强火区气体成分的检测,正确判断瓦斯爆炸的危险程度。
③使用防爆防火墙,施工时边通风、边检测、边砌筑,迅速封口,迅速撤离人员。
11.联合灭火法
(1)构筑防火墙后,要根据灭火措施,实施打钻、注氮、灌浆、泡沫灭火、注凝胶等其他工序。采取多种手段,联合灭火。
(2)采用灌浆灭火时,其打钻、灌浆等的操作,可以参考“钻工”、“灌浆工”的操作规程,按照灭火安全措施执行。
(3)采用灌浆灭火时,对火源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浇灌”方式。
(4)注氮(液氮或气体氮)灭火时,应:
①检查管路和周边环境情况,管路无泄漏、安全时方可实施向火区注氮。
②接好管路,打开开关(阀门),向防火墙内压注。
③按照灭火措施设计的注氮量进行操作。
④注氮过程中,要加强进回风附近的气体成分检测。判断是否漏氮,其他有害气体是否超标。如果进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 %时,要停止注氮。
⑤注氮地点要安设电话,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⑥注氮施工区,应设置警示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⑦注氮时,要经常检测注氮区内氮气浓度,保证注氮效果。
(5)采用均压灭火时,通过调整封闭火区进回风侧的压差,便之趋于最小,减少漏风。
(6)采用均压灭火时,应按照均压灭火的设计,调整风路系统、设置调压气室或安设调压风机。
12.检查灭火后的效果以及防火墙的质量。
13.清理现场,保持整洁。
第5篇 小区消防监控室工作规程5
小区消防监控室工作规程(五)
一、电源开关的操作与维护
1、当需要开起电源及所用的电器设备时,应先关掉所用设备的电源开关,后再开起电源开关,发现有电源开关合不上的开关,及有烟雾、有火花、有热量的开关,马上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
二、监视器的操作与维护
1、监视器在室内工作时,应开启空调,保证机内温度不超过45度,在开起监视器时,应该每开起一台后,等一分钟,再开起另外一台。特别注意:(不要把亮度开关调到太大,因亮度过高会烧坏显像管,会降低使用寿命),控制键盘与监视器经常保持清洁,无油污、无水积、无垃圾等,控制键盘特别注意:(快球操作杆需要垂直停放,不得有任何角度,不然所对应的快球摄像机会不停的转动,会降低使用寿命)。
三、对讲主机的操作与维护
1、对讲主机应经常保持复位状态,以便随时接听业主呼叫及求救信号,严禁长期使用对讲主机,严禁把对讲主机当电话使用。当需要呼叫某房业主时,先拨楼栋主机号,然后拨分机号,使用完毕后请挂好主机。
四、报警电脑的操作与维护
1、报警电脑应该经常查看报警记录及故障原因,报警电脑的报警音箱应长期打开,以便随时听到求救信号。注意:(要随时处理报警文档,并及时做好报警记录资料,如不及时处理报警文档、资料,电脑会出现死机状况)。
五、监控中心的清洁与保养
1、监控中心应保持干净、清洁、卫生、空气流通,不得存放腐蚀食物品及腐蚀气体,不得在监控中心吃饭、抽烟、喝温开水(只能喝冷开水),因热饭、热水及烟雾会被电脑风扇吸入电脑机箱,而造成电脑主板短路及损坏,同样也会对其它的电子原件造成损坏。特别注意监控中心不得摆放垃圾桶。(不得摆放与监控中心无关的物品,特别是在电脑桌面及抽屉不得摆放与电脑无关的纸张及物品)。
第6篇 别墅项目消防监控中心岗位工作规程
别墅项目消防监控中心岗位工作规程
1.0目的
为规范监控中心岗位日常工作行为和各项操作,提高其工作效率,有效发现并指挥处理各类应急事件。
2.0适用范围
消防监控中心岗位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消防监控中心秩序维护员。
3.2领班负责对消防监控中心秩序维护岗位工作给予指导、监督。
4.0定义(无)
5.0操作规程
5.1操作细则
5.1.1消防监控值班时间为24小时制两班运作,分为早班(08:00-20:00);晚班(20:00-08:00)。
5.1.2接班后检查对讲机、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等所有设备是否正常,发现情况立即通知领班并填写工程维修单送工程部。
5.1.3 值班人员要掌握消防监控中心各系统的简单工作原理、性能和常规的维护保养工作,熟练掌握各系统操作,如消防主控设备、监控系统、电梯控制系统、煤气报警系统、门禁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巡更系统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小区结构, 熟记消防应急程序。
5.1.4 当值期间保持高度警惕,严禁延误火灾信号,发现消防主机报火警:(2)立即查看报警位置,按下音响停止键;(2)立即通知巡逻队员前往查看,并不断催促队员使其在3分钟内或更快的速度到达现场;(3)如属误报将主机复位。如属火灾按消防值班中心火灾处理规程规定进行,并进行记录。
5.1.5 当值发现煤气泄露报警器报警:(2)立即查看报警位置,按下消音键;(2)立即准备煤气检漏仪通知巡逻队员前往查看;(3)告之队员煤气泄露的准确位置;属误报将主机复位,如属实按煤气泄漏应急程序处理。
5.1.6 对于门禁报警,须立即按面板指示通知现场巡查人员及报警区域的秩序维护员到场处理同时严密监控相应的监控录像画面,并通知就近巡逻人员并确认报警原因,如门禁受破坏,则立即通报值班领班封锁所有出入口,进行追查;对于误报情况,应予消音处理,并确认原因、如实记录;对于报警属实情况,应全程跟进处理结果,并如实记录。
5.1.7 当电梯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领班和工程部前去处理。
5.1.8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1)消防监控中心的门日常应保持关闭状态。
(2)消防监控中心每日由夜班队员清理一次卫生。
(3)消防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
(4)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消防监控中心。
(5)各当值秩序维护员应保持消防器材、工具摆放整齐,消防器材不得随意外借和挪作他用;
(6)除工程部消防维修人员,当值领班以外的其他无关人员,严禁擅自操作任何设备。
(7)消防值班中心电话为火警报警电话,严禁非工作原因使用。
(8)对公安机关通缉和上级通知的嫌疑人员及犯罪、灾害现场实施跟踪或定点录像。
(9)监控系统值班员每周保养一次,每周全面清理一次室内卫生。
(10)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佩带防护眼镜,减少辐射对眼睛的损害。
5.1.9 消防监控中心严禁收、录、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
5.1.10查看录像:
(1)除公司领导、值班主管查看录像外,其他人员查看录像必须经秩序维护主管批准;
(2)公安机关查看录像时当值班长应给予配合,同时立即通知秩序主管。
5.2.11对当值情况要在记录本上详细记录,交班前30分钟检查值勤用具和设备,详细交接,出现交接不清而引发问题的,追究交接人员责任。
第7篇 消防值班人员工作规程
1.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报警主机进行检查。
2.检查联动模块的同时,应对正压风口、防火阀等阀体进行检查,观察机械机构的转动是否灵活,检查电动控制部分的动作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探测器应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误报警和不报警的探头,应及时更换,保证报警系统运行正常。
4.值班人员应检查消火栓、楼层显示器、消防电话、手动报警器等是否有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让每一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火场逃生技能,同时应对各联动设备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应不定期对疏散指示灯进行检查,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及时问题处理。
7.每月联动实验一次,分别在手动与自动的条件下。
8.消防值班室保证24小时有消防值班人员值班,不得离岗、脱岗,并作好人员值班记录.
第8篇 大厦物业消防监控中心工作规程
大厦消防监控中心工作规程
1.0目的
通过对大厦消防、闭路监控系统的进行监控,预防和防止消防、治安等事件发生,确保大厦区域内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__集团大厦消防监控中心的值班工作。
3.0职责
3.1当班保安员负责值勤,处理本岗位发生的事务,做好记录,及时向当班领班汇报。
3.2当班领班负责对当值保安员值勤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处理突发事件。
3.3保安部长负责对消防中心的值班进行监督工作,抽检设备运行情况。
4.0工作程序
4.1本岗位值勤规定
4.1.1本岗位实行24小时坐岗值勤,坐岗时要求距离电视监控屏1m。
4.1.2坐岗执勤时坐岗姿势要求为:上身挺直,两眼平视前方,两脚自然分开,两手放于大腿上。
4.2本岗位责任范围
4.2.1负责消防系统的监控及操作。
4.2.2负责闭路电视的监控及录像。
4.2.3负责消防监控中心物品的管理及卫生的监督。
4.3交接班(岗)
4.3.1交接班(岗)时遵守《交接班(岗)管理规定》进行交接,保安员负责检查内容包括:
a.检查对讲机是否能正常使用,完好无损。
b.检查消防中心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c.检查消防中心交接班的公共物品是否齐全。
d.检查闭路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4.3.2交接岗完毕,接岗保安员应将交接情况报告当值领班。
4.4规定内容:
4.4.1值班人员要掌握本控制室内各系统的简单工作原理、性能和常规的维护保养工作、熟练掌握各系统操作。
4.4.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运行状态。
4.4.3每班交接班时要对各类信号进行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不正常应设法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领班或动力部人员。在正常情况下,设备应处于手动位置,出现报警信号,当值保安员应马上消音,保留信号,并报领班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信号真伪,如属误报,则复位并做好记录;如火警属实,则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示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4.4.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各项消防系统设备的检查、保养、维修、演习等,在规定时段准时开启和关闭南北大堂的背景音乐。
4.4.5从闭路电视上发现可疑、违规的情况,应即通过对讲机通知领班组织人员前往处理。
4.4.6当发现电梯故障困人时,应即通知当值领班和电梯维修救援人员前往处理,值班人员在故障未排除期间,应通过电梯对讲话筒对被困客人表示歉意进行安慰,当值领班或现场人员应在故障排除后向客人致歉。
4.4.7为保证消防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况外任何人不得使用中心专线报警电话。
4.4.8谢绝与本中心无关人员入内。
4.4.9当值人员准确、真实、清晰填写值班记录。
4.4.10消防中心严禁收、录、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
4.4.11严格按照保安闭路电视录像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监控,每日0:00时进行换带,没有特殊情况不可将录像定格。
5.0相关文件
5.1《交接班(岗)管理规定》wi05-01-03
6.0相关记录
6.1《消防中心工作记事表》qr/gr-605
6.2《消防报警联动系统设备异常情况记录表》qr/gr-611
6.3《录像带使用记录表》qr/gr-260
6.4《闭路监控系统异常记录表》qr/gr-255
第9篇 义务消防队工作规程
一、务消防队的性质
义务消防队是一支群众性的不脱离生产的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是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在公安保卫部门和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下,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对火灾进行扑救的一支有组织的战斗队伍。
二、义务消防队的的工作任务
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如下: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法规,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协助本单位发动群众建立防火制度或制定防火公约并带头执行。发现问题要耐心教育和帮助群众及时纠正。
2、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群众防火观念和防火自觉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普及防火与灭火常识宣传教育。
3、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物品,协助本单位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漏洞,防止火灾发生。
4、扑救火灾。发生火灾时,要积极投入灭火战斗并组织群众共同扑救;有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单位、应在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灭火战斗。
5、对消防器材负责维修、保养。并教育职工、群众不能挪作他用,以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
6、在公安保卫部门领导下,积极追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研究发生火灾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实践经验,改进措施,克服缺点,加强工作。
要完成这些任务,必须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证,一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布置下一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开展,不断巩固发展,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分工
义务消防队应设正副队长指导员,在防火工作上应根据不同情况,共同负责,适当分工外,在灭火工作上,一般应划分以下几个小组;
火灾报警组:当发现起火时,应迅速而又沉着地将起火单位,部位和名称、地点、燃烧物资、火势情况等立即报告队长外,还应发出火警信号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或公安保卫部门报告,把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引进火场。
灭火战斗组:接到报警时,消防队员要立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赶到火场,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扑救。
火场供水组;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供水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药剂,保证灭火需要。
抢救组;发生火灾时,本着先抢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向起火单位的知情人问清火场内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学危险物品或贵重物资受到火灾的威胁,如有威胁,应问明其所在地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四、 义务消防队的政治学习与业务训练
义务消防队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整顿纪律作风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时还要学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懂得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
进行消防业务训练是搞好工作所必须的要按照“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要努力学习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各种消防法规、法令、边学、边议、边练的方法,认真学习严格训练各种灭火战斗方法与灭火器材的使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灭火战斗能力。
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根各地实践,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个月内进行一次政治学习或业务训练。要切实可行,持之以恒。
第10篇 消防工作管理规程范文
1 消防组织
作业队设领导小组,队长任组长,设成员2人。
成立义务消防队,在队和上级消防组织指导下工作。
2 消防组织职责
2.1消防领导小组
●领导本单位消防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防火规定和有关消防会议的指示决定,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及防火规定细则,组织落实。
●制定本单位要害部位的消防措施,监督实施。
●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义务消防队培训。
●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每月总结一次消防工作,向上级做出汇报。
●参加本单位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2.2义务消防队
●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演习和防火理论技术的培训学习。
●保持组织上的严密性,纪律性,有活动制度和要求。
●遇有火警,参加执行扑救任务,保护火灾现场。
3 工业动火和生活用火
3.1工业动火管理制度
3.1.1动火级别的确定
●井口套管、采油树及其它设备的动火为三级动火;
●值班房、驻地办公设备的动火为四级动火。
3.1.2动火报告的审批和施工:
●三级动火必须由小队填写《工业动火申请报告表》,由大队安全办公室审核,经主管副大队长签字同意,报安全环保部审批后,并由大队qhse及小队qhse管理员现场监控,方可动火。
●四级动火由小队填写《工业动火申请报告表》,由队长签字后同意,报大队安全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小队qhse管理员现场监控,方可动火。
3.2生活用火
家庭用火、澡堂用火、取暖用火等均属生活用火。
3.2.1天然气使用
●使用正规合格的炉具、耐腐蚀胶管,炉具与气阀门应保持1.5m以上距离。
●保持角阀、减压阀完好,禁止猛拧猛上。
●禁止用明火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发现漏气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和开关电器。
●严格执行“三先三后八不准,两紧一通”用气规定。
4 电气防火防爆
4.1电气线路
●电气线路对地面、建筑物,与通讯线路交叉,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电气线路必须有足够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无老化破损,无超负荷运行。
●电气线路不得在油气管线、采暖管线、水管线及金属构架上敷设,进户线不准用裸体导线,接头应牢固、紧密,机械强度符合要求,导线接头的绝缘强度不得低于导线绝缘强度。
●临时线路需用牢固杆柱绝缘架设,高度不低于2m.
●电气线路须有专职电工定期检查维护。
4.2电气设备
●所有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并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所有电器设备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保持灵活好用。
●开关、闸刀、插座必须保持完好无损,保险丝符合规范要求。
4.3生活用电
●办公室、住宅、宿舍电气线路敷设及照明安装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无超符合运行。
●不准私用电炉和乱拉乱接电线,不准更换与额定电流不符的熔件。
5 消防器材管理
●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账,记录消防器材配置、检查、更换情况。
●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并做详细记录。
6 消防检查
6.1组织方法
●消防检查每月一次,由队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节日消防检查,在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进行。
●消防检查应采取自查与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与消防宣传教育相配合。
7 消防检查内容
●消防组织工作情况及消防活动开展情况,火灾隐患整改与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消防器材配备、检查、完好情况。
8 隐患整改
各级消防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都应立即整改,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11篇 _园区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规程
园区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规程
1目的
保证消防设备完好率100%
2适用范围
所辖园区内的消防设备
3职责
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4内容
4.1消防水系统及相应的电气设施、增压排风系统百叶窗机械部分由工程部负责维护、管理。消防系统全部处于自动控制标准。
4.2对被污染和损坏的探头,工程部及时维修更换。
4.3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消防水泵、自动喷淋系统、增压排风系统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由消防安管部会同工程部联合组织检查试运行一次。
4.4工程部每月对消防泵房设备(含接力设备及顶层消防稳压设备)检查保养一次,每月对消防管路、阀门、配电设备检查一次。
4.5工程部每周对消防泵房、消防设备间、防排烟风机及天台设备间进行一次清扫。
4.6电组每月对配电柜、安全指示灯进行一次清扫整理,并对应急照明灯进行一次充放电。
5记录
《消防设备维保运行记录》 hd__-gc-042-a-01
第12篇 消防设备设施检查工作规程
1.0目的
通过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大厦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的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__集团大厦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
3.0职责
3.1专业消防公司负责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安部、工程部员工协助检查。
4.0工作程序
4.1月度检查、保养
4.1.1检查项目:日探cpf-5l主机、日探cpf-50l主机、消防联动柜、水泵、水泵接合器、1211气体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1、湿式报警阀2、湿式报警阀3、湿式报警阀4、湿式报警阀5、消防水泵控制柜、防排烟及加压送风系统、流水制、破玻、警铃、事故照明、消防广播、排烟阀、消防栓、消防对讲电话、压力表、烟感、温感。
4.1.2检查内容:
a.日探cpf-5l主机、日探cpf-50l主机:各部件是否完好,能否正常投入使用,卫生是否良好。
b.烟感器: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按5%比例喷烟测试报警。
c.温感器: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按10%比例加温测试报警。
d.手动报警:a、消防电话:检查电话插孔是否良好,按10%比例通话测试:
f.玻玻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完好无损,按10%比例测试报警。
g.消防广播:检查各楼层喇叭安装是否牢固,按5%比例测试音量效果。
h.正压送风阀:检查安装是否牢固,窗页有无积尘,零部件是否完整,开启/关闭是否良好。
i.应急照明:检查灯箱安装是否牢固,灯箱面有无积尘,电源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j.正压风机、排烟风机、送风机、排风机:各项设备能否按设计要求在消防中心启动(或停止),运行是否正常;有关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k.1211消防系统检查:防火毡是否符合要求动作:烟感、温感、破玻报警是否有效:雷管电压是否正常。
l.消防栓加压泵、恒压泵:加压泵、恒压泵能否按设计要求对管网进行加压或平衡管网的启动,中心能否正常启动。
m.湿式报警阀:打开各楼层喷淋管网放水闸阀(尾端),检查水流指示器能否动作,消防中心能否及时报警。
4.1.3要求:每月由消防保养单位负责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由消防保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4.2季度检查
4.2.1检查项目:消防栓、手提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闸。
4.2.2检查内容:
a.消防栓:检查消防栓内设施是否齐全,帆布水带、水枪、卷盘(含喷咀)、门是否完好;检查防烟自救面具、警铃、破玻按钮是否完好无损。
b.手提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压力表针在绿色区),零件是否完整,可见部防蚀层是否完好,检验标志(卡)是否齐全。由保安部(5日前完成)每季度负责检查一次。
c.防火门:检查回门器关闭是否良好,把手摆动是否灵活,门的各部件有无缺损。
d.防火卷闸:检查二至五层防火卷闸,卷闸开关盒各按钮是否正常,卷闸板上下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正常。
4.2.3要求:每季度由保安部各班负责检查(5日前完成),发现问题时填写《消防设施整改表》报消防保养单位及工程部进行整改。
5.0相关记录
5.1《消防系统保养检查登记表》
5.2《消防设施整改表》qr/01-503
5.3《防火卷闸检查记录表》qr/01-608
第13篇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规程-1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规程(1)
1.严格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监控员交接班制度》,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设备的完好无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遵守声控、音响和监视设备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种信号、标识和讯号。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不得超过五秒。
3.坚守岗位,严密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工作状态,认真接警、处警和解警。做到准确记录火警讯号,快速传报,正确传达领导处置火情的指示。
4.严密监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类似情况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主管前往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6.发生火灾时,迅速按消防预案紧急处理,并尽快向消防主管及物业值班经理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越级直接报告总物业经理。
7.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8.各操作开关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9.当物业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工程维修人员前去处理。
10.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压测验。
11.为保证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专线报警电话。
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13.保持室内卫生,经常清洁控制柜及闭电监控系统,做到设备无灰尘、积垢。
14.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防火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议。
15.当值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6.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7.对各种值班用簿、资料、工具、装备要做到数目清楚,摆放有序。
18.严禁收录、播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第14篇 商住大厦消防管理工作规程制度
商住大厦消防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大厦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__集团大厦的消防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对大厦消防防火管理进行全面监督与指导,处理重大火灾事故。
3.2保安部长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定消防演习及
火警应急方案。
3.3工程部主管督促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障设备能正常投入使用。
3.4保安领班负责大厦日常消防工作的管理,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限期整改。
3.5保安员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的检查工作,其它当班人员负责本岗位责任范围安
全日检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4.0工作程序
4.1建立防火责任制
4.1.1一级防火责任人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管理处经理)担任。
4.1.2二级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由管理处经理任命。
4.1.3三级防火责任人由部门各班组领班担任,由部门负责人任命。
4.1.4大厦各单位为防火分区责任人,与大厦管理处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4.1.5明确防火责任人职责。
4.1.6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公司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分别对本大厦、本公司、本部门、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4.1.7制定大厦消防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及灭火方案。
4.1.8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4.1.9发生火警,全力组织扑救。
4.1.10协调大厦各业主、租户防火工作,搞好大厦防火工作。
4.1.11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4.1.12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4.1.13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以及灭火作战计划。
4.2义务消防组织
4.2.1义务消防队应占本单位总人数的30%,凡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女
职工均为义务消防员。
4.2.2义务消防员须接受必要的消防训练,懂得一般的防火、灭火常识,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熟悉疏散路线。
4.2.3在大厦管理处组织下,每年进行一次系统的消防训练,提高技能。
4.2.4大厦各单位应将防火责任人以及义务消防成员的名单、楼层、房号、电话等报管理处备案,以加强管理处和各业主、租户在消防工作上的沟通。
4.2.5义务消防员日常工作中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向本单位汇报,并及时整改。
4.2.6发生火警,义务消防员应积极参加扑灭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秩序,保护现场的工作。
4.3防火检查制度
4.3.1日检制度
a.每日由各班组巡逻队员对本大厦工作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b.各部门员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时处理。
4.3.2月检制度
a.每月由大厦管理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管理处防火责任人听取各部门消防工作的汇报,并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b.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安全综合检查整改表上》作出及时整改。
4.3.3检查内容
a.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管理、使用是否安全,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b.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
c.各单位动火前有否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完工时是否做好清场工作,监管工作有否落实。
d.使用液化石油气、可燃油类时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e.对烟头、遗留火种有否熄灭和清除。
f.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排烟设备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位置摆放。有否按期换药,能否保证应急使用。是否提高警惕,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4.3.4管理人员工作
a.保安部长负责制订《消防演习方案》,每年12月份组织一次消防模拟演习。根据部门制订的《消防知识培训计划》,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实操训练和业务知识培训。
b.工程部主管负责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的消防系统设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处经理担当大厦消防检查员,审核部门提供的计划及实施方案,与大厦各单位签订防火分区责任书,监督消防火险隐患的整改。
5.0相关记录
5.1《义务消防队员花名册》qr/gr-616
第15篇 小区消防控制中心岗工作规程7
小区消防控制中心岗工作规程(七)
编号:wi/a-022
1.0 目的:保障设备运行良好,全面监视责任区域的正常秩序,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处置能准确、迅速。
2.0适用范围:监控中心护卫工作。
3.0作业前准备:
按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