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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9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规程

有哪些

一、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对电气安全有清晰的认识和责任。

2. 操作规程:规定电气设备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3. 风险评估与预防措施:定期进行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 应急响应计划:针对可能发生的电气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流程和救援方案。

5.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电气安全知识的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设备维护与检查: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测试。

7. 规章制度执行与监督:设立电气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模板

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模板:

1. 安全责任制度

- 管理层:负责制定和监督电气安全政策的执行。

- 技术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修。

- 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2. 操作规程

- 开机前检查设备状态,确认无异常后启动。

- 操作中遵守个人防护装备要求,避免直接接触带电部件。

- 关机后切断电源,做好设备清洁和保养。

3. 风险评估与预防措施

- 定期进行电气系统安全检查,识别潜在风险。

- 对高风险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警示标志。

- 制定预防性维修计划,减少故障发生。

4. 应急响应计划

- 设立电气事故应急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

- 编制详细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急救措施等。

- 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5. 培训与教育

- 定期组织电气安全培训,普及安全知识。

- 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电气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6. 设备维护与检查

- 设备维护记录完整,定期进行绝缘性能测试。

- 发现设备异常,立即停机并报修,严禁带病运行。

7. 规章制度执行与监督

- 定期审计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制度落实。

-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保障制度权威。

标准

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的标准:

1. 合法性: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电气安全法规和标准。

2. 全面性:涵盖电气安全的各个环节,无遗漏。

3. 实用性:规程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

4. 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设备和环境,具有一定的可调整性。

5. 有效性:通过定期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效果。

6. 可追溯性:记录完整,便于事故调查和责任追溯。

7. 持续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不断优化和完善制度。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标准,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电气工作环境,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规程范文

第1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规程

1、 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2、 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3、 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

4、 程序:

4.1 电气运行安全

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4.1.10 接地装置的规定:

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4.1.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4.1.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1.11 静电接地:

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4.1.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1.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4.1.12 防雷接地:

4.1.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4.1.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4.1.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4.1.12.6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4.1.12.7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4.1.12.8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4.1.12.9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1.13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1.14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4.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4.1.1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4.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4.1.1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4.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4.1.22.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4.1.22.2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4.1.22.3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4.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4.1.22.5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4.1.22.6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4.1.22.7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4.1.22.8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4.1.22.9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4.1.22.10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第2篇 电气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①工作前必须制订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②高压设备及线路禁止带电安装作业,也不得在带电的高压设备或线路附近进行工作。

③在带电的设备和导电部分附近工作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工作现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与6kv以下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少于0.4m;

b.与10~35kv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少于0.6m。

工作人员的位置及施工设备与带电设备间的距离小于上述规定时,必须断开带电设备的电源。

④部分停电工作时,对于可能触及或可能接近安全距离的带电设备应装设遮栏。

⑤部分停电工作,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如在上面、下面或两侧又无可靠的隔离设施,不得进行工作。

⑥禁止在转动的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的回路上进行工作。

⑦工作地区有雷电或大风足以危害工作人员安全时,应停止在架空线路上工作。

(2)低压带电作业

①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必须使用有绝缘柄且合格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并戴手套、安全帽、穿长袖工作服,禁止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并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低压线路及设备的措施。

③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低压带电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④上杆前应先分清火、地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接地线,后接火线。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裸露的线头。不得带负荷断开或搭接导线。

⑤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专用端子短路。

第3篇 电气检验站安全操作规程

1试验场地必须整齐,不得存放私人工具箱等无关用品。检验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特别是绝缘鞋。

2检验前应检查线路设备等可靠无误,电器设备外壳接地良好。

3检验区在试验前应通电试验门的连锁开关,红色信号灯反馈开关等是否灵敏可靠,并在门上挂好“正在试验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4作试验时,检验人员与配合人员在接通或断开电路时,必须两人互相招呼后可接通或断开电源,在操作时不得用两手各持一个电极拿下或接上。

5耐高压试验,必须设有过流保护、脚踏开关及反馈开关,并确保控制开关闭合后方能起动耐压接触器,控制开关断开时,耐压接触器立刻断开,在正常情况下控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

6耐压实验前,先鸣短笛三声,以示警告,耐压试验开始。试验操作人员当听到配合监视人员发出可以试验的口令后,方可送电试验,当送电后,警告笛停止,同时亮红色警灯。

7操作人员在试验时,精神要集中,注意试品和试验区。当遇有不正常情况,如发现或听到有人闯入试验区,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并同时抬起脚踏开关,直到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送电试验。

8耐压试验完毕,红色警灯熄灭,鸣长笛一声,以示试验完毕。凡有电容的设备在试验前后,均应放电。凡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必须接地放电后,方可接触试品。

9耐压试验升、降压注意事项:

9.1试验电压的升高必须匀速上升,在40%试验电压以后的升压速度必须以每秒3%试验电压进行。

9.2耐压试验完毕,必须以不小于五秒钟以上的时间匀速下降到试验电压的75%方可断开电源,试验中不可突然断开电源。

10凡220—2500v的流动试验车,当更换联结线或手持耐压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任何时候不允许双手同时接触可能带电部位,对于42kv以上试品过多时,试验后需进行接地放电后,方可再移动试品。

附:试验高低压开关柜的要求:

高压(10kv)开关柜、低压开关柜耐压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0.1高低压开关柜耐压试验工作由检验部门负责。

10.2检验部门对确定的试验场地周围要架设栏杆、防护网,并设有“耐压试验严禁入内”的明显标记。栏杆与防护网距被试产品必须大于1m。同时负责对现场的检查工作,经检查不符合要求时,不能进行工作。

10.3被试验开关柜的码放,面对面的距离要保持在1.2m以上,背靠背距离要保持在0.6m以上。

10.4在试验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设备操作系统及电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要穿好绝缘鞋,确认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方可开始试验。

10.5试验人员在进行试验时要有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试验时不准吸烟、不准酒后操作,工作时要精神集中,升压前必须先鸣喇叭,表示试验开始。

10.6试验设备要有脚踏安全开关,发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

10.7试验工作完毕,立即将调压器调回零位,然后切断电源并放电。

10.8在试验前,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开关柜的码放,清理现场(按检验部门要求清理)。

10.9在每次试验时,车间根据实际情况,派出足够人员进行监视工作,并明确负责人负责组织好监视工作。

10.10监视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精神集中,不准看书、看报、聊天,更不许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严禁他人闯入试验场地。

10.11应经常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耐压试验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监视人员有权禁止任何人进入或靠近试验场地,不听劝阻者按违章作业论处。

第4篇 通信机房电气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通信机房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拖地的临时线要采用双护套线。

第二条 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别敷设,如必须并行敷设时,电源线应穿金属管或采用铠甲线,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第三条 通信机房的各类电源保险丝必须使用符号规定的保险丝,严禁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第四条 通信机房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灯具与易燃物距离应大于0.5米;有镇流器灯具不能安装在易燃材料上,灯线的连接要采用固定的分路连接器。

第五条 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安装排风设备,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第六条 长期使用的ups不间断电源,应对其发热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发生火灾并落实防火措施。

第七条 通信机房内使用的电力电缆,应是阻燃电缆。

第5篇 电气设备管理安全使用—制度规程要健全落实3

要安全高效地使用好电气设备,除了要有完好的电气设备和可靠的安全装置外,还要订有相应的安全规程和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

1.要实施工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更换等作业时,要实施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上要写明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开工、完工时间等内容。在作业前,要提前计划布置好,作业中按计划有序进行,以免作业时忙中出错。在执行工作票制度时,还应规定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以及各作业人员在安装、维修、更换等作业时应负的安全责任。

2.要落实作业监护制度。当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或在1kv以上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至少应有2人一起作业,其中1人为监护人。监护的目的是防止作业人员在工作中麻痹大意,或对设备情况不熟悉不了解,错跑工作位置而发生意外危险,并随时提醒作业人员遵守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发生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抢救措施,及时消除或控制事故,不使事故扩大。

3.要执行倒闸操作制度。倒闸操作时要执行倒闸操作制度,使操作者事先了解操作内容和操作步骤,以保证操作时不颠倒或有遗漏。执行倒闸操作时,一定要有操作票,事前详细计划,周围部署,操作中按序进行,避免发生带负荷拉、合刀闸,引起不应有的设备损坏和伤人事故。

4.要订立检修维护制度。在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中,要认真检查落实事前各项防范措施,并保障安全有效,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1)停电。对检修维护部位所有能够送电的线路,要全部切断,并落实好防止误合闸的措施,每处至少要有1个明显的断开点;对于多回路的线路,要注意防止其它方面突然来电,特别要注意防止低压方面的反馈电。

(2)验电。作业前要对已被停电的线路进行验电,以防万一漏电,验电时应按电压等级选用相适应的验电器。

(3)放电。将待检修设备上残存的静电放掉,放电时应使用专用的导线,用绝缘棒或开关操作,一般应放电10分钟左右,注意线与地之间、线与线之间均应放电。电容器和电缆的残存电荷较多,放电时最好有专门的放电设备。

(4)装设临时接地线。为防止意外送电和感应电,应在设备的检修部分,装设必要的临时性接地线,接地线在装设时,应先接接地的一端,后接被修设备的一端;拆除时,按反顺序进行,先拆被检修设备的一端,后拆接地的一端。接地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制作。

(5)挂好标示牌。在被检修设备的断电处,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在临近带电部分的遮栏上,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站住、生命危险”的警示牌等,以告诫他人注意安全。

(6)装设遮栏。部分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应将带电部分遮栏起来,使检修人员与带电导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10kv以下设遮栏应保持0.35m的距离,不设遮栏应保持0.7m以上的距离;35kv设遮栏应保持0.60m的距离,不设遮栏应保持1m的距离;110kv设遮栏和不设遮栏均应保持1.5m的距离;220kv设遮栏与不设遮栏均应保持3m的距离。

5.要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经常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得到解决。

6.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电工、金属焊割、电梯、制冷等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操作使用岗位的特殊工种人员,一定要经国家承认的培训教育机构培训取证,做到持证上岗,并定期复检;其他和电气设备相关的工种,也应根据本岗位电气设备的特点,通过相应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操作。

7.要执安全用电制度。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和用具;不准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准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不准擅自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熔丝不准用其它的金属丝替代和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不准擅自移动电气设备的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不办手续,不准打桩动土,以防损坏地下电缆等等。

章仁根

第6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一、目 的:建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规范,保证电气设备操作及人身安全。

二、适应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的安全操作管理。

三、职 责:有关部门领导、设备管理员、机电维修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

4.2 全公司电气设备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符合本公司规定。

4.3 电气设备完好标准:

4.3.1 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国家标准,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3.2 操作和控制系统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3.3 设备运行良好,绝缘强度及安全防护装置符合电气安全规程。

4.3.4 电气设备通风、冷却系统,效能良好。

4.3.5 设备内外整洁,润滑良好。

4.3.6 无漏油、漏电、漏水现象。

4.4 对主要电气设备,制订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4.5 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上岗操作证,配电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维修工应有本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工证(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4.6 电气设备要每月进行一次清除灰尘、油污等保养工作,生产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发现电气设备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电力设备每年安排一次预防性检修,更换老化元件。

4.7 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4.7.1 根据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内容进行检查。

4.7.2 电气设备绝缘性能,电气保护装置可靠性(包括:继电保护装置、避雷针、接地装置、接零保护等)。

4.7.3 全公司各级配电室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配有灭火器等电气安全用具(电气设备用干粉灭火器)。

4.8 公司配电室操作人员每天定时检查公司内变配电设备,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管理规程,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

4.9 对于临时用电设备、临时线路、临时开关等,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规定,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4.10 对于保健品制造工艺中易燃易爆岗位,应选择防爆电气装置(如电动机、开关、继电器等),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7篇 汽车电子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学院制定实训“十要”、“十不准”规章制度。

2 、注意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不准任意拆装设备。

3 、使用电器设备时,须严格操作规程,防止触电,若出现着火触电现象,应立即断开电路进行抢救。

4 、使用检测仪器时,注意使用规则及合理选择量程,以防损坏。

5 、实训前应检查所有设备,发现损坏或其它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不准擅自使用自己不熟悉的机器和工具。

6 、小组成员应有合理分工,确保安全有序完成实训。

7 、拆装的零配件应有序放在指定的工件架上,不准乱放,做到三不落地 ( 工具、零件、油类 ) 。

8 、实训结束时,应注意关电,并把设备归位,整理好场地后,方可离去。

第8篇 电气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记录当天班前会的工作任务,听取作业计划、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 维修设备工作前,依照jsa工作安全分析熟知维修工艺流程,操作步骤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条 认真执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作业前

1、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作业任务前依照工单和动火证上安全要求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3、作业前检查所有工机具、设备,不得带病使用。

第五条 作业中

1、使用小车正确运送氧气乙炔瓶,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

2、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不得小于10米,如采取隔热措施,也不得小于5米。

3、焊接场所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接近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做好有效隔离。

4、对动火部位靠近皮带、电缆附近的要用防燃物遮盖好,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5、在密闭场所及通风不良场所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具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6、禁止焊接有压容器、带压设备、密闭容器和带电设备。

7、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容器,必须把残留物清理干净,并采取通风措施,确认无残留物后方可进行焊接,焊接操作时必须敞开盖口。

8、在金属容器内焊接作业时,必须保证容器内通风良好,设专人监护和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

9、在容器内交替使用电焊和气割操作时,割炬禁止在容器内存放。点燃割炬的操作应在容器外进行。

10、对机械设备进行电焊时,应将该设备的保护接零线暂时拆除。

11、禁止将正在燃烧的焊炬、割炬随意放置。

12、禁止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13、高处作业遵照《高处作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作业后

1、焊接工作结束后,应确认工作场所无火源隐患。

2、工完场地请,及时恢复现场,不得遗留临边洞口等安全隐患。

3、动火证交给巡视人员进行监火工作。

第9篇 电气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1电动机

1电动机应在额定频率及额定电压条件下运行。额定电压在±5%范围内变动;或电压在额定电压时,频率在±5%范围内变动,其输出功率不变。

2电动机除启动过程外,运行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 在不同冷却温度下,其运行电流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2电动机运行电流

冷却空气(进风)温度℃

≦25

30

35

40

45

50

允许运行电流(a)相当额定电流im的倍数

1.080

1.050

1.000

0.950

0.900

0.850

3在冷却空气最大计算温度为40℃时,电动机各部运行温度和温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电动机各部允许运行温度和温升(℃)

名称

允许温度

允许温升

测定方式

a级绝缘

e级绝缘

b级绝缘

f级绝缘

h级绝缘

100

110

120

140

165

60

70

80

100

125

电阻法

a级绝缘

e级绝缘

b级绝缘

f级绝缘

h级绝缘

105

120

130

140

165

60

75

85

100

125

电阻法

a级绝缘

e级绝缘

b级绝缘

f级绝缘

h级绝缘

105

120

130

140

165

60

75

85

100

125

温度法(用酒精

温度计)

滑环

150

70

温度计法

轴承

滚动

95

温度计法

滑动

80

4电动机运行时轴承振动允许值,不应超过表4规定数值。

表5.2.4电动机运行时轴承振动允许值

额定转速 r/min

3000

1500

1000

750及以下

振动允许双振幅mm

0.05

0.085

0.10

0.12

5运行中的电动机当采用熔丝保护时,熔丝容量不应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2.5倍。当采用热继电器保护时,热继电器容量不应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1~1.25倍。当二次回路系统采用继电保护装置时,其保护的整定值应按设计手册的计算要求进行。

6由室外供给冷却空气的电动机,在停机后应立即停止冷却空气的供给,以免电动机受潮。

7水风冷电动机,开机前先开冷却水,停机时顺序相反;环境温度低于0℃时,放掉冷却水,以免冻裂冷却器。

8防爆通风的电动机与通风系统应有联锁装置。运行时必须先开通风系统。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予通风的时间内,通过的新鲜空气量不少于电动机及其通风系统容积的五倍时,才能接通电动机的主电源。

9同步电机或绕线式电机的电刷与滑环(或整流子)的接触面应不小于80%,滑环(或整流子)表面应无凹痕,清洁平滑;同步电动机的滑环极性应每年更换2~3次,同一极性不应使用不同品质的电刷。

10无功率因数补偿装置时,同步电动机应通过励磁调节电流,在超前的功率因数下运行(即过励方式),励磁电流不应超过转子绕组的额定电流。

11水冷却的轴承,其水流通过轴承冷却箱的温升不应大于10oc,进水水温不应超过28oc。

12在线备用电动机要按其所处环境不同制定合理的防潮日期,并按期防潮运行。超过防潮期限的电动机在投入运行前,应作绝缘检测。测试项目按当地现行行业 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执行。

13电动机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启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三相电源电压;

2) 检查轴承油位及冷却系统;

3) 同步电机或绕线式电机,检查滑环与电刷的接触状态;

4) 检查启动装置;

5) 不同型式的电动机,应按规定的操作方式合闸启动;

6)交流电动机的带负载启动次数,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当产品技术条件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在冷态时,可启动两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小于5min;在热态时,可启动一次。当在处理事故以及电动机启动时间不超过2~3s时,可再启动一次。

2 运行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

1) 电动机的温升及发热情况;

2) 轴承温度;轴承的油位、油色及油环的转动状况;

3) 同步机和绕线电机的电刷与滑环接触情况是否良好,同步机励磁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4) 电动机和各接触器有无异常声音、异味,各部温度、振动及轴向窜动的变化状况及开关控制设备状况;

5) 电动机的周围环境,通风条件等。

3 停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鼠笼型异步电动机从电源侧断电;

2) 绕线式异步电动机从电源侧断电,变阻器由短路恢复到启动位置;

3) 同步电动机从电源侧断电,励磁绕组连接灭磁电阻灭磁。

14异常情况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机:

1)电动机及控制系统发生打火或冒烟;

2)电动机剧烈振动或撞击、扫膛以及电动机所拖动的机械设备发生故障;

3)电动机温度或轴承温度超过允许温度;

4)缺相运行;

5)同步电动机出现异步运行;

6)滑环严重灼伤;

7)滑环与电刷产生严重火花及电刷剧烈振动;

8)励磁机整流子环火;

9)运行中发生人身事故。

2 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根据情况先启动备用机组后再停机:

1)铁芯和出口空气温度升高较快;

2)电动机出现不正常的声响;

3)定子电流超过额定允许值;

4)电流表指示发生周期性摆动或无指数;

5)同步电动机连续发生追逐现象。

3 电动机在运行中发生自动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重新启动;因电源失压或非直流电源故障失励,可重新启动(有特殊技术要求者除外)。

2变压器

1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在额定电压±5%范围内改变分接位置运行时,其额定容量不变。如为-7.5%和-10%分接时,其容量按制造厂的规定;如无制造厂规定,则容量应相应降低2.5%和5%。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位置容量按制造厂规定。

2变压器的运行电压不应高于该运行分接额定电压的105%。对于特殊的使用情况,允许在不超过110%的额定电压下运行。

3变压器的工作负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压器三相负荷不平衡时,应监视最大一相的电流。接线为ynyno的大、中型变压器允许的中性线电流,按制造厂及有关规定。接线为yyno(或ynyno)和yzn11(或ynzn11)的配电变压器,中性线电流的允许值分别为额定电流的25%和40%,或按制造厂规定。

2 油浸式变压器顶层油温不超过表3规定(制造厂有规定的按制造厂规定)当冷却介质温度较低时,顶层油温也相应降低。自然循环冷却变压器的顶层油温不宜超过85℃。变压器的报警温度为80℃,冷却风扇在65℃启动,55℃返回(制造厂另有规定除外)。

表3油浸变压器顶层油温一般规定值

冷却方式

冷却介质最高温度℃

最高顶层油温℃

自然循环自冷、风冷

40

95

强迫油循环风冷

40

85

强迫油循环水冷

30

70

3 干式变压器的温度限值应按制造厂的规定。

4 变压器允许正常和事故过负荷情况下运行,变压器过负荷运行时应密切注视运行温度,当变压器过负荷或顶层油温达到报警温度时,应降低负荷,并做记录。

5 变压器负荷达到额定容量的130%时,即便运行温度未达到最高油温限值时,应立即减负荷。

6 变压器负荷达到额定容量的120%时,暂停有载调压操作(制造厂另有规定除外)。

7 油浸风冷变压器的正常负荷为额定容量的70%以上时,风扇应自动或手动投入运行(制造厂另有规定除外)。

8 干式变压器的正常周期性负载和急救负载的运行要求,按制造厂的规定。

9 强迫冷却变压器的运行条件:

1) 强油循环冷却变压器运行时,必须投入冷却器。各种负载下投入冷却器的相应台数,应按制造厂的规定,按温度和(或)负载投切冷却器的自动装置应保持正常;

2) 油浸风冷和干式风冷变压器,风扇停止工作时,允许的负载和运行时间,应按制造厂规定。 油浸风冷变压器当冷却系统故障停风扇后,顶层油温不超过65℃时,允许带额定负载运行;当顶层油温超过85℃而风扇不能恢复运行时,应立即减负荷;

3) 强油循环风冷和强油循环水冷变压器,当冷却系统故障,切除全部冷却器时,允许带额定负载运行20min,如20min后顶层油温尚未达到75℃,则允许上升到75℃。但在这种状态下运行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h。若厂家说明书上有规定时,按厂家规定执行。

4变压器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人值班变电站,应每班至少巡视一次;无人值班变电站,应每周至少巡视一次,并在每次停运后与投入前进行现场检查。

2 在接班时,必须检查油枕和气体继电器的油面。

3 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变压器进行特殊巡视检查,增加巡视检查次数:

1)新装或经过检修的变压器,在投运72h内;

2)有严重缺陷时;

3)气象突出(如大风、大雾、冰雹、寒潮等)时;

3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4)雷雨季节,特别是雷雨后;

5)高温季节、高峰负载期间;

6)按规定变压器允许过负荷运行时。

4 变压器运行巡视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变压器油温和温度计应正常,储油柜的油位应与温度相对应,各部位无渗油、漏油;

2) 套管油位应正常,套管外部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及其他异常现象;

3) 变压器声响应正常;

4) 冷却器温度正常,风扇、油泵、水泵运转正常,油流继电器工作正常;

5) 水冷却器的油压应大于水压(制造厂另有规定者除外)

6) 呼吸器完好,吸附剂干燥;

7) 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发热现象;

8) 压力释放器或安全气道及防爆膜应完好无损;

9) 有载分接开关的分接位置及电源指示应正常;

10)气体继电器内应无气体;

11)各控制箱和二次端子箱应关严,无受潮;

12)干式变压器的环氧树脂层应完好无龟裂、破损,外部表面应无积污;

13)变压器室的门、窗、照明应完好,房屋不漏水,室温正常;

14)变压器外壳接地应完好。

5 变压器停运和投运的操作程序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变压器的充电应在有保护装置的电源侧用断路器操作。35kv及以下变压器停运时应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

2)在无断路器时,可用隔离开关或跌落式熔断器投切的空载变压器容量如表4规定:

3)强油循环变压器投运时按负载情况控制投入冷却器的台数,水冷却器应先启动油泵,再开启水系统;停电操作先停水后停油泵。冬季停运时应将冷却水放尽。

表410kv隔离开关和跌落式熔断器拉合空载变压器范围

名称

室外三联

隔离开关

室外单极

隔离开关

室内三联

隔离开关

跌落式熔断器

拉、合空载

变压器(kva)

560

560

320

560

6 新投运的变压器安装检验合格后,试运行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 新品变压器第一次投入时,可全电压冲击合闸,冲击合闸时,变压器应由高压侧投入;

2)新品变压器应进行五次空载全电压冲击合闸,应无异常情况。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应不小于10min,励磁涌流不应引起保护装置的误动作;

3)变压器并列前,应先核对相位;

4)带电后,变压器各焊缝和连接面不应有渗油现象。

5)接于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变压器在进行冲击合闸时,其中性点必须接地。

7 新装、大修、事故检修或换油等情况下,重新注油后施加电压前,变压器静置时间不应少于以下规定:

110kv及以下:24h;220kv : 48h

主变压器初次投入运行,应空载运行24h,运行正常后,方可带负荷运行;

8 变压器停运半年及以上准备投入运行时,应做超期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9 在110kv及以上中性点接地系统中,变压器投入运行时,220kv及110kv侧中性点必须先接地,如该变压器正常运行时中性点不接地,则在变压器投入运行后,须立即将中性点断开;

10 对于正常运行的中性点接地的110kv及以上变压器,在停电操作时:低压侧(中压侧)无电源的一律先将变压器一次侧中性点接地,再由高压侧拉开空载变压器;三绕组变压器,当低压或中压侧无电源时按两绕组变压器操作;低压侧或中压侧有电源的(包括两台变压器并列的电源),停电操作应按当地供电局规定执行。

11 气体保护装置的运行

1) 变压器运行时,气体保护装置应接信号和跳闸,有载分接开关的气体保护应接跳闸;用一台断路器控制两台变压器时,如其中一台转入备用,则应将备用变压器重瓦斯改接信号。

2) 变压器在运行中滤油、补油、更换净油器和呼吸器的吸附剂时,应将其重瓦斯改接信号,此时其他保护装置仍应接跳闸,作业结束后,立即改回原运行方式;

3) 当油位计的油面异常升高或呼吸系统有异常现象需要打开放气或放油阀门时,应先将重瓦斯改接信号。

12 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在变换分接时,应作多次转动,以便消除触头上的氧化膜和油污。35kv及以上变压器在确认分接正确并锁紧后,测量绕组直流电阻;

13 有载分接开关的操作,应遵守如下规定:

1)应逐级调压,同时监视分接位置及电压电流的变化;

2)有载调压变压器并列运行时,其调压操作应轮流逐级或同步进行;单相变压器组和三相变压器分相安装的有载分接开关,应三相同步电动操作;

3)有载调压变压器与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并列运行时两变压器的分接电压应靠近。

14 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

1)联接组标号相同;

2)电压比相等;

3)短路阻抗相等(允许误差±0.5%);

4)容量比不应超过3:1(限于配电变压器)。

15 新装或变动过内外连线的变压器,并列运行前必须核定相位。

16 变压器并列运行后应检查负荷分配情况。

5变压器的不正常运行和处理

1 变压器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运:

1)变压器内部有强烈的、不均匀的声响和爆裂声;

2)在正常负荷和正常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并不断上升;

3)油枕向外喷油或防爆管喷油;

4)变压器严重漏油;

5)套管上出现大量碎块和裂纹、滑动放电或套管有闪络痕迹;

6)变压器冒烟着火。

2 当变压器附近的设备着火、爆炸或发生其他情况,对变压器构成严重威胁时,

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3 当发生危及变压器安全的故障,而变压器的有关保护装置拒动时,应立即将变

压器停运。

4 当发现变压器的油面较当时油温所应有的油位显著降低时,应补同牌号的新油,如牌号不一致,应做混油试验,补油时应遵守本规程5.3.4.11的规定,禁止从变压器下部补油。

5 瓦斯继电器动作时,应立即对变压器进行检查,查明动作的原因,判断故障的性质,若气体继电器内的气体无色、无臭且不可燃,色谱判断为空气则变压器可继续运行,并及时消除进气缺陷;若气体是可燃的或油中溶解气体分析结果异常,应综合判断确定变压器是否停运。瓦斯继电器保护动作跳闸时,在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前,不得将变压器投入运行。

6 变压器其他保护装置动作跳闸后,在未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前不得重新投入运行。

3配电装置

1工作电压与工作负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装置是指35kv及以下成套配电装置,其运行电压应在装置的额定电压(即最高电压)以内运行。配电装置运行电流不应超过额定电流值。母线最大电流不应大于安全载流量允许值。电流互感器不得长期超过额定电流运行。

2电容器长期运行中的工作电压不能超过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05倍。电容器长期运行中的工作电流不能超过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倍。

3整流装置应在-10%~+5%额定电压范围内运行。

4电缆线路的正常工作电压,不应超过电缆额定电压的10%。电力电缆负荷电流不得超过安全载流量允许值。

2配电装置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倒闸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操作前对“分”、“合”位置进行检查;

3)送电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器;停电时,断开顺序与此相反。断路器两侧装有隔离开关,送电时,先合电源侧隔离开关,再合负荷侧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器;停电时,断开顺序与此相反。变压器送电时,先合电源侧,后合负荷侧;停电时与此相反(另有规定者除外)。具有单级刀闸开关或跌落熔断器的装置,停电时,先拉开中相,后拉开两边相,送电时与此相反;

4)电动操作(或弹簧储能合闸操作)的断路器不得使用手动合闸;

5)自动切换装置的断路器,在断路器拉开之前,先停用“自切”;合上断路器后,使用“自切”。

2配电装置运行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

1)绝缘体有无碎裂、闪络、放电痕迹;

2)油面指示是否正确,油标管等部位是否渗漏油;

3)真空断路器的真空度是否正常;

4)sf6断路器的气体压力是否正常;

5)少油断路器软铜片有无断片,出气孔有无堵塞,是否漏油;

6)隔离开关触头的接触及合闸和断开后的手柄状态;

7)硬母线的接头和刀闸等连接点有无过热或变色;

8)有无异常声响和放电声,有无气味;

9)仪表指示,信号、指示灯、继电器等指示位置是否正确,压板及转换开关的位置是否与运行要求一致;继电器外壳有无损伤,感应型继电器铝盘转动是否正常,线圈和附加电阻有无过热,定值是否正确;微机保护装置及晶体管保护装置的电源指示灯等是否明亮;

10)二次回路系统各刀闸、开关,熔断器操作手把等的接点是否过热变色,熔断器是否熔断,二次线导线及电缆是否正常;

11)电器设备接地是否完好。

12)电缆沟是否积水。

13)断路器“分”、“合”状态机械指示是否正确。

14)门窗护网、照明设备是否完整可用,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无损坏或失效。

3隔离开关除可拉合空载变压器外,还可直接拉合以下设备:

1) 可以拉、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

2) 可以拉、合母线充电电流和开关的旁路电流;

3) 可以拉、合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点;

4) 可以拉、合以下线路:见表1、2、3

表2-1 35kv隔离开关拉合空载架空线路

35kv带消弧角三联隔离开关

35kv室外单极隔离开关

35kv室内三极隔离开关

拉合架空线路(km)

32

12

5

拉合人工接地后无负荷接地线(km)

20

12

5

表-2 10kv隔离开关和跌开式熔断器拉合空载架空线路范围

室外三极或单极隔离开关

室内三联隔离开关

跌落式熔断器

拉合空载架空线路(km)

10

5

10

表-3 10kv隔离开关和跌开式熔断器拉合空载电缆线路长度

电缆截面(mm2)

3_35

3_50

3_70

3_95

3_120

3_150

3_185

3_240

室外隔离开关或跌落式熔断器(m)

4400

3900

3400

3000

2800

2500

2200

1900

室内三联隔离开关(m)

1500

1500

1200

1200

1000

1000

800

/

4 自投装置投入运行应按以下顺序操作

1) 先投交流电源,后投直流电源;

2) 先投合闸压板,后投掉闸压板;

3) 停用时相反。

5 运行电力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等异常时,运行人员应准确记录,并立即报调度及有关人员,记录内容应包括:

1) 掉闸的时间,调度号、相别;

2) 保护装置信号和光字牌动作情况;

3) 自动装置信号和光字牌动作情况;

4) 电力系统的电流、电压及功率波动情况;

5) 一次设备直流系统及二次回路的异常情况。

6 高压配电装置中对电缆的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

1) 电缆终端头的绝缘套管是否完整清洁和有无放电痕迹;

2) 尾线连接卡子有无发热和变色;

3) 电缆终端头有无渗油和绝缘胶漏出。

7 断路器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电检修:

1) 油断路器灭弧室冒烟或内部有异常声响;

2) 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

3) 油断路器严重漏油,油位计中见不到油面;

4) 真空断路器出现真空损坏的丝丝声、不能可靠合闸、合闸后声音异常、合闸铁芯上升后不返回、分闸脱扣器拒动;

5) sf6断路器的气室严重漏气发出操作闭锁信号;

6) 断路器操动机构有不正常现象,分、合闸失灵;

7) 断路器故障跳闸。

8发生其他异常情况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断路器动作分闸,应判明故障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投入;

2) 断路器故障分闸时发生拒动。应将断路器脱离系统保持原状,待查清拒动原因并消除缺陷后方可投入。

3) 隔离开关触头发热变色时,应断开断路器切断电源。不允许断电时,应降低负荷,并加强监视。

4) 发现接地指示信号时,应对配电装置进行检查。在断开接地点时,应使用断路器,并有明显的断开点。

3电容器运行的一般规定

1 电容器室运行温度及运行的电容器本体温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值。

2 电容器组分闸后再次合闸,其间隔时间不应小于5min。

3 新投入的电容器组第一次充电时,应在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三次。

4 电容器组停电工作,必须合接地刀闸及星形接线的中性点接地刀闸,处理电容器事故时,必须对每台电容器逐台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应对地放电。

5 合理投入电容器,视功率因数要求,投入合适容量的补偿电容器;视谐波分析的要求,确定投入滤波电容器的容量。

6 35kv以上用户装有高压并联电容器组且无串联电抗器时,必须做谐波测试。

7 电容器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

1) 外壳有无鼓肚、喷油、渗油现象;

2) 外壳温度,接头是否发热;

3) 运行电压和电流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平衡;

4) 套管是否清洁,有无放电痕迹;

5) 放电装置及其回路是否完好;

6) 接地是否完好;

7) 通风装置是否良好。

8 电容器发生下列情况,应立即退出运行:

1) 电容器发生喷油、爆炸、起火;

2) 瓷套管严重放电闪络;

3) 内部或放电设备有严重的异常声响;

4) 连接点严重过热或熔化等;

9 保护电容器的熔丝熔断后,允许更换投入一次,再次熔断未查明原因前,不准更换熔丝送电。

10 电容器组发生故障拆除时,各相应均匀拆除,拆除容量不能超过总容量的20%,有串联电抗器时不能拆除.

3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4低压配电装置

1低压配电装置的运行应进行巡视检查,检查周期与高压配电装置相同,巡视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应记入巡视记录,检查内容如下:

1 配电装置应在额定电压以内运行,检查三相电压是否平衡,线路末断配电装置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

2 各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器内部有无异声、异味。

3 检查空气开关、起动器和接触器的运行是否正常、噪声是否过大、线圈是否过热。

4 带灭弧罩的电器、三相灭弧罩是否完整无损、有无松动。

5 电路中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母线固定卡子有无松脱,低压绝缘子有无损伤及放电痕迹。

6 接地线连接是否完好。

7 雨天,检查室外配电箱是否渗漏雨水,室内缆线沟是否进水,房屋是否漏雨。

2低压配电装置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压母线和设备连接点超过允许温度时,应迅速停次要负荷,并及时对缺陷进行检修。

2 各种电器触头和接点过热时,应检查触头压力或接触连接点紧固程度,消除氧化层,打磨接点,调整压力,拧紧连接处。

3 电磁铁噪声过大,应检查铁心接触面是否平整,对齐,有无污垢、杂质和铁心锈蚀,检查短路环是否断裂,检查电压是否降低等。

4 低压电器内发生放电声响,应立即停止运行。

5 如果灭弧罩或灭弧栅损坏或掉落,应停止该设备的运行。

6 三相电源发生缺相或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时,应立即停电处理。

7 空气断路器等产生越级跳闸时,应校验定值配合是否正确。

5防雷保护装置

1防雷保护装置巡视检查内容如下:

1避雷器外绝缘及金属法兰应清洁完好,无裂纹及放电痕迹。

2避雷器引线连接螺丝及结合处应严密无裂缝。

3避雷器接地线不应锈蚀或断裂,与接地网连接可靠。

4避雷器周围5m范围内不准搭设临时建筑物。

5避雷针本体不得有断裂、锈蚀或倾斜。

6避雷针接地引下线是否完好,引下线保护管应完好无损。

7避雷装置的架构上严禁装设未采取保护措施的通信线、广播线和低压电力照明线。

8若排气型(管形)避雷器应检查管身有无裂纹、闪络和放电烧伤痕迹,排气孔上包盖的纱布是否完整,接地引下线是否完好。

2 防雷保护装置的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发现避雷器有下列情况,应及时处理:

1)内部有异常音响及放电声;

2)外瓷套严重破裂或放电闪络;

3)引线接触不良

2运行中发现避雷器瓷套有裂纹时,如天气正常可将故障相避雷器退出运行,停电更换。在雷雨时,因避雷器磁质裂纹而造成闪络,但未引起永久性接地,在可能条件下,将其退出运行。

3运行中避雷器发生爆炸,但未造成系统永久性接地或危及系统安全运行时,可在雷雨过后更换合格避雷器,若已引起系统永久性接地,需将故障避雷器退出运行,但禁止使用隔离开关操作。

4避雷器内部有异常音响或瓷套炸裂,而引起系统接地时,工作人员应避免靠近,将避雷器退出运行。

5当发现避雷器动作记录器内部烧黑、烧毁或接地引下线连接点处有烧痕、烧断等现象,应对避雷器做电气特性试验或解体检查。

6电力电缆

5.7.1电缆正常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线路的正常工作电压,不应超过电缆额定电压的10%。

2电缆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应超过表1规定(若与制造厂规定有出入时,应以制造厂规定为准)

表1电缆导体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 (℃)

电缆种类

额定电压(kv)

3及以下

6

10

30~35

110~330

天然橡胶绝缘

65

65

/

/

/

粘性纸绝缘

80

65

60

50

/

聚氯乙烯绝缘

65

65

/

/

/

聚乙烯绝缘

/

70

70

/

/

交联聚乙烯绝缘

90

90

90

90

90

充油绝缘

/

/

/

75

75

3长期允许的载流量(见设计手册或厂家说明书)不允许过负荷。

2巡视检查周期

1变配电所内的电缆终端头按高压配电装置的巡视周期进行。

2室外电缆终端头应每月一次

3敷设在土里、隧道中、沟道中及沿桥梁架设的电缆条件许可的应每三个月一次

4暴雨后,对可能被雨水冲刷的地段或有施工工程地区,应进行特殊巡视

3电缆线路巡视检查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敷设于地下的电缆线路,应查看路面是否正常,有无挖掘及标桩是否完整无缺,是否搭建建筑物,是否堆置有碍安全运行的材料及笨重的物件.

2室外露出地面的电缆保护管等是否锈蚀、移位,固定是否牢固可靠。

3沟道及隧道内的电缆架是否牢固,有无锈蚀,是否有积水或杂物;电缆铠装是否完整、锈蚀,引入室内电缆穿管是否封堵严密,裸铅包电缆的铅包有无腐蚀,塑料护套电缆有无被鼠咬伤等。

4电缆的各种标示牌是否脱落。

5终端头的绝缘套管应完整、清洁、无闪络现象,附近无鸟巢,引线与接线端子的接触应良好,无发热现象,电缆终端头出线应保持固定位置,其带电裸露部分之间至接地部分距离不得小于表5.7.3规定:

表3电缆终端头出线与接地部分的距离

电压(kv)

1~3

6

10

20

35

110

户内(mm)

75

100

125

180

300

850/900

户外(mm)

200

200

200

300

400

900/1000

注:110kv及以上为接地系统,其数据中分子为相对地距离,分母为相间距离

6接地线应良好,无松动及断股现象。

7隧道内的电缆中间接头应无变形,温度应正常。

7室内配电线路、电器及照明设备

1 1kv以下室内配线、配电盘及闸箱每月应进行一次巡视检查

2巡视检查内容如下:

1 导线与建筑物等是否摩擦、相蹭,绝缘支撑物是否有损坏和脱落;

2.车间裸导线各相的弛度和线间距离是否符合要求,裸导线的防护网(板)与裸导线距离有无变动;

3 明敷电线管及槽板等是否破损,铁管接地是否完好;

4 电线管防水弯头有无脱落或导线蹭管口等现象;

5 各连接头接触是否良好,导线发热是否正常;

6 配电盘及闸箱内各接头是否过热,各仪表及指示灯是否正常完好;

7 闸箱及箱门是否破损,室外箱盘有无漏雨进水等现象;

8 箱、盘金属外皮应良好接地;

9 清除内部的灰尘,检查开关接点是否紧固,闸刀和操作杆连接应紧固,动作灵活可靠。

8配电线路(架空线路、电缆线路)的异常运行与事故处理

1配电系统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1断路器掉闸(不论重合是否成功)和熔断器跌落(熔丝熔断)。

2发生永久性接地和频发性接地。

3线路变压器一次和二次熔丝熔断。

4线路发生倒杆、断线、触电伤亡等意外事件。

5用电端电压异常。

2线路发生断路器掉闸和熔断器跌落,必须查明原因,方可恢复供电。

3线路变压器、油断路器有冒烟、冒油、外壳过热等现象时,应断开电源,待冷却后处理。

4事故处理应遵守上述规程,但紧急情况下,在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可采取临时措施,但事后应及时处理。

9直流电源

1直流电源的巡检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直流系统母线电压;

2合闸母线和控制母线的直流电压;

3浮充运行时的浮充电压和浮充电流;

4电池的外观及各连线接点及各元件的检查;

5 直流系统的绝缘监察。

10变频器

1变频器的工作电压(输入电压)一般应不超出额定值±5%范围内。变频器不允许过负荷运行。

2 变频器不允许并列运行。

3 变频器的运行环境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及尘土。环境温度不应超过40℃,湿度90%(不结露),必要时应采用降温、降湿设备。

4 对于长期未使用的变频器(半年以上)应每隔半年通电一次,通电时间30~60min。

5 值班人员每班至少对运行中的变频器巡检三次,在环境潮湿或湿度较高的夏季应增加巡检次数。

6 运行检查的项目及异常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详细记录变频器各运行参数(频率、电压、电流)。

2变频器有无异常的气味、异音。

3有变频变压器的变频器,其变压器应依照变压器的运行检查内容巡检。

4检查冷却风机是否运行正常,如风机停运,应立即停运变频器。

5检查冷却风道是否畅通,风冷过滤器是否堵塞而影响冷却效果。如不畅通,应及时清理或停运变频器。

6变频器除遇紧急情况外,不应使用直接切断输入电压的方式关断运行中的变频器。

供水电气设备维护

1电动机

1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机与附属设备外壳以及周围环境应整洁。

2设备铭牌以及有关标志应清楚。

3应保持正常油位,缺油时应及时补充同样油质润滑油,对油质应定期检测,发现漏油、甩油现象应及时处理,油质不符合要求时,换用新油。

4绕线式异步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电刷磨损达到2/3时,应更换电刷。

5井用潜水电机每月应测一次引线及绕组绝缘电阻,其值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2 维护周期应每年至少一次;

3定期维护 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清除外壳灰尘、油垢,机壳、端盖应无裂纹、损伤。

2引出线接线端不得有过热、烧伤、腐蚀,线间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绝缘子应完好无损,导线绝缘性能应保持良好。

3测量绝缘电阻和吸收比,其值应符合本地区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4电刷、刷架和集电环的检查、擦拭,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刷不得露铜辫,软铜线完整,连接良好,接触紧密,不得与外壳相碰,电刷不得有晃动、振动或卡涩现象,并清除电刷与刷架之间的积灰;

2)集电环表面光洁,无伤损;

3)电刷与集电环之间接触紧密,其弧度接触面不小于电刷截面的80%;

4)非恒压的电刷弹簧应调整到刷架上同一位置,使每个电刷压力均匀,压力数值及其它有关技术数据均按制造厂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执行;

5轴承与油环和润滑脂(润滑油)的检查、更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轴承与轴之间间隙不得大于允许值,并做详细记录;

2) 油环完好,带油正常,接头处光滑无毛刺;

3) 更换润滑脂或润滑油,必须将油箱、轴承内的油清理干净,并清洗风干;

4) 必须按原用牌号(或按照厂家要求)选用更换新润滑脂或润滑油;

5) 润滑油加至油杯标线,润滑脂应填加轴承容积的2/3,防止油滴溅在绕组上;

6) 记录添加油量、油号。

6长轴深井泵电动机的止逆销与止逆盘的检查、修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光洁、无残损;

3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2) 止逆销钉在销孔内跳动无阻滞;

3) 止逆盘上的止逆槽道应光滑无损伤,槽深磨损过大时应更换。

7应检查清理通风系统,进出风口应无堵塞和污物,管道应无漏损。

8应检查冷却水系统,压力应正常,管道应无渗漏,阀门应转动灵活,开、关位置应正确。

9启动和励磁装置的清扫、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外部清理干净;

2) 操动机构动作灵活可靠,零部件无损坏,各部位螺丝紧固,销子无脱落;

3) 油质变黑必须更换,箱壳漏油及时处理;

4) 开关触头有烧痕应打磨,严重时,应更换;

5) 导线连接紧固,有断股及时处理;

6) 损坏的元器件必须更换;

7) 可控硅励磁装置的印刷线路板和可控硅元件合格;

8) 操作的标示字样清楚。

10启动装置和灭磁电阻的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11外壳接地应良好牢固,不得有氧化或腐蚀现象,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12转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盘车轻快,转动正常,转向必须正确;

2) 长轴深井泵电动机振动测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的规定。

4大修理项目、内容、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机解体、抽出转子和清扫内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清除各部位灰尘、油垢和异物,必要时可使用专用清洗剂进行清洗;

2) 井用潜水电动机,应清洗掉机壳内外锈垢和其他异物,壳外应涂无毒、耐水防锈漆;

3) 定、转子铁芯,轴颈,集电环和风扇等应清洁、完好、无锈蚀,通风沟应畅通无堵塞。

2定、转子绕组绝缘及固定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缘层完好,绑线扎紧,垫片牢固,槽中绕组必须压紧;

2) 井用潜水泵电动机定子绕组表面清洁无锈垢,空隙间无异物,绝缘有局部碰损时,应进行修补,绝缘电阻值应执行厂家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若无说明,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3检查定、转子槽楔,应无断裂、凸出、松动、脱落或损伤,端部槽楔必须固定牢固;磁性槽泥不得松散、脱落或变质,掉落的碎块必须清理干净。

4应检查引线及分绕组接头,所有接头应无过热烧焦、脱焊、放电痕迹。井用潜水电动机引出电缆与各接头必须密封完好。

5转子和风扇的检查、修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光洁、无残损;

2)转子端环与导电条焊接必须良好、无脱焊和断条,铸铝条无断裂;

3)平衡衬重和风扇螺丝紧固,风扇方向正确,叶片无裂纹和弯曲变形;

6井用潜水电动机的检查、修整、更换机械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部件光洁无残损,非加工面和止推轴承应涂无毒防锈漆;

2) 转子轴(或轴套)与导轴承的间隙;导轴承与导轴体及止口同轴度的偏差,按制造厂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执行;

3) 止推轴承与止推盘(滑板)接触应平整光滑,磨损严重时应更换;止推盘(滑板)一面磨损可使用另一面,两面磨损时应更换;

4) 止推钢珠或支柱损坏腐蚀时,应更换;

5) 环键有裂纹或变形时应更换,其尺寸与机壳及连接盘的槽道配合应合适,连接盘丝扣应完好;

6) 应检查、修整呼吸器、防沙罩,更换密封圈。

7) 井用潜水电动机转子防护漆脱落时,应重新喷涂;端环转子铜条或铸铝及铁芯

严重腐蚀无法修理时,应更换新转子。

7同步电动机的磁极绕组和阻尼绕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磁极绕组和键应紧固,接头焊接应良好,对地绝缘电阻应按制造厂使用维护说

明书的规定执行;

2)阻尼绕组无开焊、断裂和位移,阻尼端环焊接良好。

8测量大型电动机轴承对机座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其值按制造厂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2)有油管连接时,在油管安装后进行。

9大中型电动机组装后定子与转子之间间隙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可用塞尺测量电动机前、后两端,上、下、左、右各4处的定子与转子间隙,最大、最小值与平均值之差应符合制造厂家的规定.

10大修后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5大修后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转试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转0.5~1.0h无异状(小型电动机可缩短);

2) 在电源电压平衡,测三相空载电流时,任一相与三相平均值偏差均不大于10%;(制造厂有规定者按厂规定执行)

1) 测震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极限》的规定;

4) 井用潜水电动机内腔必须充满清水,放置12h后,测量引出电缆及绕组绝缘电阻,其值应符合7.3.3.2(2)的规定;通电后,电动机应转动自如、平稳,无异音,无卡阻停滞现象;

2带负荷试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部位检查无异状,运行电流、各部分温度和振动符合规定;

2)试运行24h,正常后,方可转入正式运行。

2变压器

1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持变压器及周围环境的整洁。

2油枕的油位低于正常范围时,应及时补充同牌号、合格的绝缘油。变压器油的简化试验按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

3吸潮剂失效时应及时更换。

4防爆管隔膜有裂纹应更换。

5渗漏油处应及时处理。

6有载调压变压器的切换开关动作次数达到制造厂的规定时,应进行检修。

2定期维护应每年至少一次。

3定期维护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瓷套管应清除尘土、油垢,并应无裂纹、破损、闪络放电痕迹和松动;密封胶垫应无老化龟裂,渗漏油时应压紧或更换。

2油箱外壳及附属装置的清扫、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部位、各部分清洁,油漆完好,油箱与油枕、散热器、防爆管和气体继电器等各接合面紧密;

2)清除油枕集泥器中的水和污泥,油位计玻璃管应清晰透明、无破裂,不渗油;油量不足时,应符合本规程7.4.1的规定;

3)瓦斯继电器油路畅通,档板式瓦斯继电器试验跳闸触点灵活可靠;

4)呼吸器玻璃罩完整清晰,出气瓣不得堵塞;

5)油温计指示正确,温度报警整定值符合要求,测温管内变压器油应充满,必须清除水和污物;

6)各阀门不堵塞、不渗漏油,转动部分必须灵活,开关位置标注明显,实际开、关位置符合运行要求;

7)冷却风扇无变形和受损,转动灵活,风扇电动机外部清洁无油污。

3各连接处连接应紧密,导线应无损伤、断股。

4测量变压器绕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其数值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5接地装置连接应紧固、可靠,无锈蚀,多股导线应无断股。

4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5运行中的变压器是否需要检修、大修,以及检修和大修项目及要求应在综合分析下列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1制造厂推荐的检修周期和项目;

2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及其严重程度;

3负载和绝缘老化情况;

4历次电气试验和绝缘油分析结果;

5与变压器有关的事故和故障;

6变压器的重要性。

6运行中的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是否需要检修及检修项目及要求应在综合分析下列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1制造厂推荐的检修周期和项目;

2有载分接开关动作次数;

3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和严重程度;

4历次电气试验和绝缘油分析的结果;

5变压器的重要性。

7运行中的变压器是否需要干燥,应在出现下列现象时,经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1折算至同一温度下的tgδ值超过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参考限值,或较上次测得值增高30%以上;

2换算至同一温度下的绝缘电阻值较上次测得值降低30%以上,吸收比和极化指数低于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参考限值。

3变压器有明显进水受潮迹象。

3高压配电装置

1日常保养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持配电装置区域内的整洁。

2严格监视其运行状态。

3充油设备油量不足应补充,油质变坏应更换。

4出现故障时应进行维护检修。

2定期维护周期应每年至少一次。

3维护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清除各部位、各部件的积尘、污垢

2母线表面应光洁平整、无裂损。软母线无断股、无烧伤,弧垂应符合设计要求;硬母线软连接有断片应剪掉,超过1/4应更换,有腐蚀层应处理。

3架构及各部位螺栓应紧固.混凝土架构应无严重裂纹和脱落,钢架构应无锈蚀。

4瓷绝缘应完好,无爬闪痕迹,瓷铁胶合处无松动。

5各导电部分连接点应紧密。

6充油设备出气孔应畅通。

7操作和传动机构的各部件应完好、无变形,各部位销子、螺丝等紧固件不得松动和短缺,分、合闸必须灵活可靠。

8各处接地线应完好,连接紧固,接触良好。

9测量二次回路导线绝缘电阻,其值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10中置移开式和手车式配电柜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推、拉灵活、轻便,无卡阻和碰撞现象;

2)动、静触头中心线一致,接触紧密;

3)机械和电气连锁动作必须准确、可靠;

4)触头盒的安全隔板启闭灵活;

5)控制回路插接件连接紧密,接触良好;

6)柜内照明完好;

7)柜内控制电缆固定牢固,不得妨碍手车的进出。

4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4高压断路器

1高压断路器应每年至少检查、清扫一次。

2高压断路器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升降器、滑轮及钢丝绳等完好,动作灵活;

2缓冲器固定牢固,动作灵活,无卡阻回跳现象,缓冲作用良好,分闸弹簧特性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3油指示器、油阀完整,油阀转动灵活,油标管透明、无裂损;

4框架各部位螺丝必须紧固,焊缝不得开裂,各部位无锈蚀;

5软铜连接片有断裂时剪掉,超过三片及以上时更换;

6绝缘拐臂有损伤时更换,受潮时干燥处理;

7可用工频耐压法检查真空断路器的真空度,耐压低于其产品规定数值时,更换新灭弧室;

8sf6断路器充气压力表的指示值,不应低于其产品最低运行压力;

9测量绝缘电阻,其值不宜小于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10直流接触器及辅助开关动作准确、可靠,触头无烧痕,灭弧罩无损伤、变形;

3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5高压电压、电流互感器

1互感器的检查与清扫周期每年至少一次.

2高压电压、电流互感器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环氧树脂绝缘电压、电流互感器,应无放电、烧伤痕迹,铁心紧密,无变形、锈蚀现象;

2电压互感器一、二次熔丝规格符合要求:

3互感器油面或sf6气体压力应合格,呼吸器应畅通,吸潮剂不应潮解,箱体无渗漏油;

4绝缘电阻值应符合当地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5引线、一、二次接线牢固,接地应完好;

6投入运行后表计正常,无异常。

3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6电力电容器(含滤波电容器)

1电力电容检查清扫周期每年至少一次.

2电力电容器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箱无明显凹凸、渗油、锈蚀和掉漆现象;

2熔断器完好无损,固定接触良好,其额定电流符合保护要求;

3电容器室的运行温度及运行的本体温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值。

4放电回路及指示灯完好;

5通风道畅通,风机运行正常无异音;

6双极对外壳绝缘电阻值不小于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7检查电容器外壳的保护接地线是否完好(不允许接地者除外)。

3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7低压配电装置

1低压配电装置清扫周期每年至少一次.

2低压配电装置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刀开关的动静触头接触良好,无蚀伤、氧化过热痕迹,大电流的开关触头间可适量涂些导电膏;双投开关在分闸位置,动触头应可靠固定,不得使动触头有自行滑落的可能;铁壳开关闭锁正常可靠,速断弹簧无锈蚀变形;

2熔断器的指示器方向应装在便于观察处;瓷质熔断器安装在金属板上时,其底座应垫软绝缘衬垫;无填料式熔断器应紧固接触点,插座刀口应涂导电膏;熔管内部有烧损时,应清除积炭,必要时应更换;

3空气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的主触头压力弹簧是否过热失效,否则应更换备件;检查其触头接触应良好,有电弧烧伤应磨光,如磨损厚度超过1mm时,应 更换备件,动、静触头应对准,三相应同时闭合,否则调节触头弹簧使三相一致。分、合闸动作灵活可靠,电磁铁吸合无异常、错位现象,吸合线圈的绝缘和接头有无损伤或不牢固现象,若短路环烧损则应更换,清除消弧室的积尘、炭质及金属细末。

4自动开关、磁力起动器热元件的连接处无过热,电流整定值与负荷相匹配;可逆起动器连锁装置必须动作准确、可靠;

5装有电源连锁的配电装置,必须做传动试验,动作正确、可靠;

6电流互感器铁芯无异状,线圈无损伤;

7校验空气断路器的分励脱扣器在线路电压为额定值75%~105%时,应能可靠工作,当电压低于额定值的35%时,失压脱扣器应能可靠释放;

8校验交流接触器的吸引线圈,在线路电压为额定值85%~105%时,应能可靠工作,当电压低于额定值的40%时,应能可靠释放;

9检查电器的辅助触头有无烧损现象,通过的负荷电流有无超过它的额定电流值;

10测量布线的绝缘电阻,其值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测量电力布线的绝缘电阻时应将熔断器、用电设备、电器和仪表等断开。

8二次回路系统

1二次回路的清扫应与配电装置同步进行。

2二次回路系统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控制、转换开关动作灵活、可靠,接触良好,损伤失灵者应更换;

2信号灯、光字牌无损坏,与灯口接触良好,指示明显、正确,附件齐全完好;

3熔断器完整、无损伤,熔丝规格符合保护要求;

4汇流母线涂色鲜明,标志清楚;

5指示仪表无损伤,指针动作正常,指示正确;数字仪表显示正确无误;

6试验传动报警音响和灯光信号灵敏、正确、可靠;

7二次回路的每一支路和断路器、隔离开关操动机构的电源回路等绝缘电阻均不应小于1mω,在比较潮湿的地方,可不小于0.5mω;

8盘上带有操作模拟板时,应检查与现场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对应。

9继电保护装置的检查、清扫、校验(供电局负责维护的除外)

1)电器进行机械部分检查、清理及电气特性试验;

2)二次回路绝缘电阻测量及接线牢固性检查试验;

3)晶体管继电器保护装置应检测各个回路的有关参数;

4)保护装置的整组动作试验,判明整体动作的正确性。

10直流设备的检查、清扫

1)目前,直流设备的电源大多有以下几种:铅酸蓄电池gf、ggf、gfd系列;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高倍率镉镍蓄电池gng系列;园柱型镉镍蓄电池gny系列,均应按制造厂家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定期进行均衡充电,核对性充放电,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2)对装置进行清扫,并检查连接引线应无松动,无腐蚀,绝缘完好,导线焊点无脱焊;

3)蓄电池壳体无破裂、无漏液、无爬碱,电池极板无弯曲、无变形、活性物质无脱落、无硫化,极板无腐蚀,极板颜色应正常,允许补液的电池液面应正常;

4)各元件、部件完整无损,各插接件、印刷线路板无变形、无腐蚀、无损伤;

5)按制造厂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测量绝缘电阻值,如无特殊说明一般不小于1mω,绝缘试验前对回路中的电子元器件应短接,印刷电路等弱点回路在做绝缘试验时,可将其插件板拔出。

9防雷与过电压保护装置

1过电压保护装置检查清扫周期应与供配电装置或电力线路的检查清扫同步进行。

2过电压保护装置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阀型避雷器的瓷套有裂纹或密封不严应及时更换,表面有轻微碰伤者应进行泄露和工频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fz、fcd型内部并联电阻接触不良时,应及时更换;

2管型避雷器的内部有污物或昆虫堵塞时,应抽出棒型电极用特制探针清除;外部间隙电极有放电、烧伤痕迹的,应及时磨光或更换电极;管子漆层有裂纹、发黑和起皱纹,避雷器有损伤及动作三次以上,应及时更换;清扫检查后,按其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设计规定调整外部间隙;

3避雷器动作记录器应完好,动作可靠,如内部烧黑烧毁,或接地引下线连接点处有烧痕、烧断等现象时,应对避雷器做电气特性试验或解体检查;

4避雷针和架构应除锈防腐。

7.13.3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10接地装置

1变配电所的接地网、各防雷装置的接地引下线、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一般每年检查一次;车间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及中性线每年至少检查二次。

2接地装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地线应接触良好,无松动脱落、砸伤、碰断及腐蚀现象;

2地面以下50cm以上部分的接地线腐蚀严重时,应及时处理;

3明敷设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包括三相五线制的保护零线)表面涂漆脱落时,应及时补漆;

4接地线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5接地体被扰动露出地面,应及时进行恢复维修,其周围不得堆放有强烈腐蚀性的物质,对含有重酸碱、盐或金属矿岩等化学成分土壤地带以及面灰焦渣地带的接地装置,每10年左右挖开局部地面进行检查,观察 接地体腐蚀情况,对有电腐蚀地区的接地装置,不超过5年挖开检查,接地体腐蚀1/3时,应更换接地体;

6测量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本地区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11 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线路

1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力系统上的备用电缆应长期充电,防止受潮。电缆停用再次启用时应按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超期试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2电缆终端头如有漏油,应擦净并加固密封,如有漏气,应予清除、并用同型号绝缘剂填充,还须监视另一侧高处电缆头的绝缘干枯情况。

3遇有危胁电缆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消除(如施工取土、挖掘,在水底电缆防护区内航行的船只等)。

2定期清扫维护周期、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维护周期每年至少一次。

2检查清扫内容如下:

1)电缆头瓷套管应无尘土、污物、裂纹、破损和放电痕迹。

2)油浸纸绝缘电缆的电缆头不应渗、漏油。

3)充有绝缘胶的室外电缆头应打开盖堵检查,绝缘胶不应塌陷,内部不应结露积水。

4)引线接头不应发热、锈蚀。

5)电缆头接地线连接处应接触良好、牢固。

3预防性试验应符合本地区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12变频器

1日常保养项目、内容:

1带有变频变压器的变频器其变压器应遵从变压器的日常保养规定。

2 应保持变频器室内的环境整洁。

3变频器的指示仪表应灵敏准确。

4 及时清理更换防尘过滤网。

2 定期检查维护内容:

1每年应定期检查两次。其重点应放在变频器运行时无法检查的部位。

2 冷却风机应定期进行清扫,保证出风口无异物,保证良好散热。冷却风机的轴承应根据厂方提供的运行小时进行维护、添加润滑油。

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散热器应每年至少清洁两次。运行在污染较严重的场合,散热器的清洁工作应频繁一些。当散热器不可拆卸时,请使用柔软的棉刷或风机进行清扫。

4 接触器、继电器、充放电电阻、接线端子、数字接口插件、控制电源:检查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是否粗糙,接触电阻值是否过大,冲放电电阻是否有过热的痕迹,检查螺钉、螺栓等紧固件是否有松动,进行必要的紧固;电子线路接插件及通讯接口是否松动,导体触点、绝缘物和变压器是否有腐蚀、过热的痕迹,是否变色或破损;检查绝缘电阻是否在正常范围内,确认控制电源电压是否正确。确认保护、显示回路有无异常。

5检查电解电容时需放电并核实无电后方可检查。查看电解电容安全阀是否胀出,外壳是否漏液和变形,一般寿命为10000小时(85℃),其容值应大于额定值85%,因电解电容寿命与温度遵从指数关系,所以因运行温度下降实际寿命可延长。所以使用中注意控制电解电容的温度非常重要。大容量电容器在中间直流回路中使用,由于脉冲电流等因素的影响,其性能劣化同时受周围环境温度及尘土的影响,一般使用周期为5年。

6应检查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状态指示是否正确。熔断器更换时,要注意其类型。快熔与变通熔断器不应混淆。

电气安全

1供水厂电气工作人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中第1.5条的规定。

2变电站、配电室应建立岗位责任、交接班、巡回检查、倒停闸操作、安全用具管理和

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并应做好运行、交接、传事、设备缺陷故障、维护检修以及操作票、工作票等各项原始记录。

3变电所、配电室应具备电气线路平面图、布置图、隐蔽工程竣工图以及一、二次系统

接线图等有关技术图纸。

4变电所、配电室安全用具必须配备齐全,并保证安全可靠地使用;试验周期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附录e、附录f的规定。

5变电所、配电室应设置符合一次线路系统状况的操作模拟板(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

微机监控装置)。

6值班人员应定时进行高压设备的巡视检查;在巡视检查中应遵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

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2.2条的各项规定。

7倒闸操作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2.3条的规定。

8高压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检修时,必须遵守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

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

作规程》(dl408-91)第3节的有关规定。

9高压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检修时,必须按要求在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

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4节的有关规定。

10供水厂高压设备和架空线路不得带电作业。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

定,并须经主管电气负责人批准,同时设专人监护。

11架空线路进行检修时,供水厂变电所、配电室中的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

业安全工作规程》第5节的有关(dl408-91)规定;检修人员必须按本规程8.2.8和8.2.9的有关规定,在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遇有五级以上大风以及

大雨、雷电等情况,应停止作业。

12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操作,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

程》第10(dl408-91)节的有关规定。

13电气设备进行各项试验,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11节的有关规定。

14电力电缆的维护检修或新电力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12节的有关规定。

15 临时用电或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现行行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1997)的有关规定。

第10篇 电气运行和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1.作业人员要求

1.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1身体健康、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1.1.2具备必须的电气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触电急救法。

1.1.3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1.2电气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2.电气运行

2.1电气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和电气运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合格的安全工具,严禁违章操作。

2.2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安全检修距离要求。

2.3对于不停电的电气设备,值班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10kv以下0.7m,60-110kv:1.5m.

2.4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操作,不得移开和越过遮拦。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2.6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若工作需要进入上述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2.7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担任监护。

2.8倒闸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

再进行操作。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2.9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必须有防雨罩,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必须穿绝缘靴。

2.10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必须戴护目镜和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2.11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

2.12在继电保护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必须与运行的设备保持一定间距,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保护误动。清扫运行设备和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震动、防止误碰,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2.13在户外变电所或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必须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进行测量工作。

2.14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2.15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值班调度。

3.电气检修

3.1电气设备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检修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要求,办理有关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3.2电气检修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特别是带电作业操作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3在电气检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当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用可靠的绝缘安全措施。

3.4电气检修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且带电作业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3.5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工作前,必须先进行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

3.6对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3.7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3.8当验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必须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3.9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

3.10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在电源开关(刀闸)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安全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得拆除安全标示牌或进行送电。

3.11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时,必须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3.12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所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工作。

3.13在电容器组上或进入其围栏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多次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

3.14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

3.15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牌和安全标示牌。

3.16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严禁移开或拆除工作中设置的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必须在检修工作完毕后,由检修作业人员才能进行拆除。b

3.17检修工作完毕,由检修工作负责人通知电气运行值班负责人共同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合闸送电。

第11篇 洗煤厂集控室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控制室内,外均不得带电作业,检修机电设备必须办理停电手续。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厂主管电气负责人员批准,且有安全措施者例外。

2.凡控制室停送电或需登高作业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集控室电气开关、按钮操作顺序:

(1)设备运转前,应先送集控总电源、plc电源、模拟屏电源、工控机电源。

(2)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切换上述电源。

(3)原煤系统运行方式开关有就地控制位置、停止位置、试验位置、集中控制位置四个挡位。若选择就地控制位置时,则被选择的设备只能用现场的信控箱进行启动或停止设备;在停止位置时,其余档位都不能选定;在试验位置时,只能调试程序用;在集中控制时,应用“原煤工艺选择开关”选择三个工艺流程,即有:流程一工艺、流程二工艺、返煤系统工艺三档位置。

(4)水洗系统运行方式开关有:就地位置、停止位置、试验位置、集中控制四个档位,分别对应“水洗部分设备”相应功能。

(5)操作台上设系统紧急停止按钮,在发生严重事故用此按钮时,已运行系统将不按正常停车时间进行逐步停车。

4.微机操作管理

(1)控制室操作人员使用微机操作设备运行时,需输入正确的密码。除厂主管电气技术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密码。如微机因人为原因造成故障,当班控制室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2)严禁任意修改、删除微机本身所带的文件和格式化硬盘。

(3)不得自备软盘和光盘装入工控机进行操作,以免使微机被感染病毒。

(4)在系统运行中,应将微机切入“工艺操作界面”,同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

(5)严禁控制室工作人员在系统运行中,使用微机玩“游戏”。

(6)严禁任何人把与本系统软件无关的个人资料存盘。

5.启动预告铃声预定

(1)启动流程一、流程二设备前,预告铃声连续发声至给煤机起来后停止。

(2)水洗系统启动前,预告铃声响2秒断2秒,持续30秒。

(3)返煤系统启动前,铃声响 3秒断3秒,持续30秒。

(4)当两条或两条以上工艺系统运行时,共用设备处预告铃声只预告一次。

6.控制室操作人员在系统运行前,应详细检查模拟屏上的转换开关、按钮等位置是否正常,如位置不对或有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调整处理。

7.当井楼煤仓有煤时,应尽快开车。

8.在系统运行前后或运行中,如果发现有问题时,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或部门联系。

9.需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与调度室联系,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

10.系统运行时,应尽量避开起动高峰;无特殊情况,禁止两条工艺线同时起动。

第12篇 电气焊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焊工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电焊机应有防雨、防砸措施。

3、电、气焊工每天在作业前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对所使用设备的机械性能和安全防护装置等部位进行检查,经运转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常工作。

4、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配电达到三级控制、三级保护,设有专用的开关箱。

5、电焊机必须采用接零保护,拆、接电源线时应由专职电工完成。

6、在高处进行焊接作业时,脚手架应牢靠,有防坠落措施,下面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作业过程中,禁止向下乱抛焊条头等物。

7、在焊接与大地直接接触的焊件时(如自来水管线和大地相连的机床工作台等),应先拆掉电焊机的保护零线后再进行焊接作业,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8、焊钳与焊把线必须绝缘,连接牢固。在潮湿地点作业,应站在绝缘胶木板上;地线、把线双线到位,禁止与其它物体接触,不得使用其它金属物体代替零线。

9、焊机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3米,其截面积应与电焊机电流的大小相匹配,并应绝缘良好;焊把线的截面积应与电焊机的工作电流相匹配,长度不得超过30米,接头不得超过一个,焊把线绝缘应良好,无破损,对绝缘强度达不到的应及时更换。

10、焊接作业处应离易燃易爆处10米以外;严禁在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上进行焊接作业。

11、在人多的场所进行焊接时,应放置遮光档板,以免他人受弧光伤害。

12、电焊机在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3、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焊场周围应清除易燃品或进行覆盖。

14、在狭小的舱、室或容器内焊接时,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外面有专人监护,并应两人轮换工作。

15、操作行灯电压应采用36伏以下的电源。

16、作业完毕应及时关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检查周围是否留下火种,确定无误后,方可离开。

17、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点及明火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

18、高、低压线下方严禁进行气焊作业。

19、氧气管和乙炔管禁止混用。

20、氧气瓶阀、开氧气阀门的板手、焊炬及各气体通路不得沾有油脂,以防氧气遇到油脂燃烧爆炸。

21、气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余气(0.1~0.2兆帕)。

22、乙炔瓶使用时必须配用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的回火防止器。

23、乙炔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止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24、在正常工作停止时,应先关切割氧气阀门,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阀门,然后关闭氧气阀门。

25、氧气瓶、乙炔瓶应单独存放,并有防雨、防砸措施;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应注意通风换气,防止泄漏的乙炔滞留。

第13篇 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在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维修,修理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立”禁止合闸”牌或派人守闸,严防误送电。

2、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变动量应在5%范围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

3、 所有用电设备都应在其线路上安装合格的触电保护器。

4、 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的人移动电缆,并防止电缆擦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5、 电气装置掉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6、 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视各种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时,才充许正式工作。

7、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1000 欧/伏(如对220v 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 兆欧)。

8、 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其他液体灭火器泼浇。

9、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作

10、 紧急救治。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发生触电。

11、 所有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做接地线。

12、 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须作经常的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先切断电源,再行处理。

13、 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 欧,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14、 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应配备安全锁。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允许,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箱拉、合线路总闸或分段线闸,以防造成事故。

15、 用水清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去,以免导线和电气设备受潮。电气设备应存放于干燥处。在施工现场上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16、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17、 修理和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拔下保险丝,还应在电闸上加锁,同时挂上”修理机械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

18、 电器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好闸箱门。

第14篇 电气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

电气作业的安全通则:

1、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

②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③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

④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电工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必要时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3、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验。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4、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5、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并经验电(对电容性设施还应放电)确认,方能接触作业。对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6、动力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断开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闸刀开关时,应一次推(拉)到位。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盘上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措施。

7、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元件变更,需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自行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结构、接线方式及元件参数。

8、各种电器接线的接头,需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积。接线应采用坚固的压接或用工具轧接,不许用手扭接。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

9、使用梯子时,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许有裂纹损坏,且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之间以75°角为宜,高处要绑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业时,应挂好搭勾,并有专人扶持。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木梯。

10、电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护套电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装置、隔离变压器,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2、使用虎钳时,虎钳在钳工案子上必须装置牢固,工件必须卡紧,虎口使用行程不超过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以防损伤线芯。电线长度要适当,不准有中间接头。

14、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处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设备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喷灯。

15、正确使用电气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不导电,可用来带电灭火。灭火时,灭火器本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要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电压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离灭火区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着皮肤。

16、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参阅市有关电气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15篇 低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工岗位的低压电气运行安全操作方法、设备维护保养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临时用电、作业票证等本规程未规定的操作以分公司现行制度为准。

本标准每三年进行评审和修订,当低压电气设备、运行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时以暂行规定形式作为补充。

本规程适用于电工岗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2.1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2.2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电气运行规程》

2.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

3.岗位任务

本岗位负责公司范围内生产、生活及办公用低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岗位任务为保障供、用电安全,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及故障检修。

4.运行方式

4.1由一台变压器供电的配电室正常运行时,各配电室由该配电室的变压器供电,联络开关处于断开位置。由两台变压器分别向两段母线供电的配电室,正常运行时母联开关也处于断开位置。

4.2 当由一台变压器供电的配电室的变压器失电时,只有当变压器出线开关(配电室进线开关)断开时,才允许通过联络开关由另一配电室向此配电室供电。

4.3 由两台变压器分别向两段母线供电的配电室,只有当一台变压器因故失电且用电负荷不超过一台变压器的容量时,才可通过母联开关由一台变压器供两段母线用电,此时停运的变压器的出线开关处于断开位置。

4.4 由两个回路供电的配电室,当供电的配电室的两个回路的母联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此配电室的两个回路则不准并列运行。

4.5 两回路供电的配电室,由两回路供电转为单回路供电时,为了连续供电,两台变压器可通过母联开关短时并列,但必须符合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且总降6kv侧母联开关处于合的位置。而由单回路变为双回路的操作也相同。

4.6 在短时并列操作时,若配电室的进线开关及母联开关有空气开关,则可不减负荷而直接进行操作;若无空气开关,仅有刀开关的,则需减负荷仅带少量负荷进行操作。

4.7 在用联络刀闸供电前,必须减去用电负荷及断开此配电室的进线开关,联络电源的相序必须保持与该配电室电源的相序一致,同时用电量不能超过联络电缆的允许载流量。

4.8 改变运行方式的操作必须在调度的通知下达后进行。值班电工在接到调度通知后,必须核对调度令是否与当时的运行情况相符,如果不符则有权拒绝操作,待统一认识后方能进行操作。

4.9 由于限电等需减负荷时,必须遵照调度的命令限时进行。当柴油机保安供电时,除需要保安的设备,其它设备必须全部停止运行。

4.10 凡调度发布的倒闸操作命令,受命人应按电话命令逐字填写到“交接班记录薄”上,并重诵命令一遍。执行完后,应立即用电话向发命令人报告,并记录操作完毕时间。

5.低压配电室联络供电

5.1由一台变压器供电的配电室,正常运行时联络开关处于断开位置。只有当变压器出线开关(配电室进线开关)断开时,才允许通过联络开关由另一配电室向此配电室供电。

5.2 在用联络刀闸供电时,必须减去用电负荷并断开此配电室的进线开关,联络电源的相序必须保持与该配电室电源的相序一致,用电量不能超过联络电缆的允许载流量。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汇编(1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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