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有哪些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安全行为负责。
2. 风险评估与控制:定期进行工作场所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3. 安全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4.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有效地响应。
5. 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6. 事故报告与处理:建立事故报告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 安全文化:营造积极的安全文化氛围,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流程
1. 制定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宣传教育:通过培训、会议、宣传材料等方式,将制度内容传达给全体员工,确保人人知晓。
3. 实施执行:各级管理人员监督执行情况,确保制度落地。
4.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
5. 反馈与改进:收集员工反馈,对制度进行持续优化和完善。
6. 评估与调整: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根据企业变化和新的安全需求,适时调整制度内容。
目录内容
1. 引言 - 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 制度的适用范围
2. 安全责任制 - 管理层职责 - 员工职责 - 安全责任考核与奖惩
3. 风险评估与控制 - 风险识别方法 - 风险评估流程 - 控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4. 安全培训 - 培训内容与周期 - 培训效果评估 - 新员工入职安全培训
5. 应急预案 - 应急组织架构 - 应急预案编制 - 应急演练与修订
6. 设备管理 - 设备安全检查 - 设备维护保养 - 危险设备的操作规程
7. 事故报告与处理 - 事故报告程序 - 事故调查方法 - 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
8. 安全文化构建 - 安全活动组织 - 安全行为激励 - 安全理念传播
9. 制度修订与更新 - 制度修订流程 - 制度更新周期 - 制度文件管理
10. 附则 - 解释权归属 - 制度生效日期
以上内容构成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框架,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营。各部分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以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 船舶航行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神,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正式人员接替,不得离开岗位,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在操作时擅自离岗位或看阅书报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驾驶台操作人员应衣着整齐,不准赤背只穿内裤或穿拖鞋值班.
4.驾驶部人员要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勤了望、勤联系、勤探水、勤检查。
5、航运时禁止饮酒;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
6、清楚而洋细地填写航行日记.
(二)船舶停泊值班规定
1、为保证船舶在停泊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停泊时必须指定足够的自守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2、船舶停泊留守人员必须以随时能开航执行任务为原则。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4、船舶进厂修理,随船工作人员白天必须在船上工作,晚上安
排值班人员不得少2人。
5、船舶所在港口悬挂台风信号一号风球时,在船人员不得离船外宿,已完船人员获悉后立即回船参加防台,随时做好防洪和完成其它特殊任务的准备。
6、停泊值班人同必须做到。
(l)提高警惕,禁止闲杂人员上船,经常到船舶四周巡视,检查锚链、系统、信号、照明等是否正常。
(2)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气象、水位、水流、风向等增况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雾季中途停泊或锚泊在能见度不良的地方时,要按章鸣放雾号。
(4) 做好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5) 做好停航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记录。
(三)航行中轮机部值班规定
1、航行值班时,轮机部必须有轮机长或轮机人员负责当班。
2、应服从值班驾驶员的指挥,及时准确地执行驾驶员的命令。
3、加强巡回检查,做到勤听、自看、勤模、勤嗅,经常检查并正确调整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及水量等工作参数正常。
4、迅速地排除机电设备的故障,当无法排除时,应立即请技术人员指导解决。
5、在航行过程中,如发现主、副机等有故障时,值班轮机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临时停机排除故障。
6、保持机舱、机电设备及工属具的整洁.
7、清楚而详细地填写轮机日志.
(四)停泊中轮机部人员值班规定
1、停泊值班时,轮机部必须留人值班,务使各机电设备处于适航状态,并认真填写轮机日记。
2、及时检查各电器设备及接岸电情况。
3、及时检查管系、阀门的使用开关情况。
4、加足燃油料和润滑油料,备齐各种配件以及做好其他的一切开航前准备工作。
5、保持机舱内“三清、四无、四不漏”。
(五) 船舶应变演习规定
1、船舶“四防”应变演习部署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救生应变部署;
(2) 进水堵漏部署;
(3)消防应变部署;
(4)防雷雨大风应变部署。
2、应变演习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站(船)长或有关领导指导下进行,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演习。
3、应变演习信号发出时,全体船员应迅速带齐按“应变部署表”所规定的工具、器材奔赴现场或岗位进行施救,完毕后必须把工具及器材放口原处。
4、每次消防救火演习应进行灭火器材的实施示范。
5、演习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将演习情况用红笔写人航行日志。
6、记录演习内容包括:
(1)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习的项目;
(2)记录组织情况、集合情况、秩序情况及动作熟练程度;
(3)记录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水龙的射程及堵漏器材的使用情况;
(4)记录缺席人员的名单和原因;
(5)记录在演习中发现的优缺点,以及今后的改进方法;
(6)每次演习必须严肃认真,使之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 船舶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1、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把整个事故情况向当地港务监督部门和局的有关部门报告,最迟须在48小时内送交正式船舶交通事故报告书。
2、船舶交通事故报告要求填报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
(2)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理位置;
(3)发生事故的天气情况、航道水深、水流、风向;
(4)发生事故的详细经过;
(5)发生事故的船舶资料;
(6)值班人员名单;
(7)采取的抢救措施及损坏、损失详细情况;
(8)发生事故的现场图。
(七) 船用柴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柴油机在启动前应注意事项
轮机值班人员应在船舶开航前20分钟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起动电池是否充有足够的电力,启动用的压缩空气瓶的压力是否足够,不足时应及时补足。
(2)检查日用柴油柜、曲轮箱、推力轴承、齿轮箱、中间轴承存油量是否合适,不足时要补足。
(3)打开燃油、机油、冷却水系统所有旋塞和阀门应置于正确的工作状态。
(4)对各人工加油点注润滑油。
(5)清除柴油机、轴系周围有碍运转的杂物。
(6)检查各仪表、报警装置工作是否灵敏正常。
(7)机驾合一的船舶,应检查其操作效能,确认工作正常后才能使用。
2、柴油机在动转中应注意事项
柴油机启动后应注意以下几项工作:
(1) 柴油机冷车起动后如一切正常,在约50%的额定转速空载预热运转10~15分钟,待水温接近45℃,机油温度接近40℃时,方可带负荷运转.注意油温低于30℃前不得使用全负荷运转.
(2)运转期间,必须经常观察主机各仪表读数及监听主机的运转响声,经常观察柴油机管路、阀门等各连接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3)航行中,值班人员应坚持岗位,随时注意机械各部位的变化,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驾驶室,必要时减速或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开车,并将发生情况记人轮机日记。
(4) 注意燃油的消耗,并及时补充日用燃油油柜。
3、柴油机停车和停车后应注意事项
(1)接到停车的指令后,将机转速降到约50%额定转速,再将油门操纵手柄移至停车位置,停止柴油机运转.
(2)柴油机停车后,应进行下述工作:
a、检查电池(空气瓶压力)是否充足,不足时应补足;
b、关闭燃油、冷却水等系统应关闭阀门(注意并闭海底阀门);
c、进行清洁、检查及保养工作,并排除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轮机日志记录.
ⅱ 航道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船长接到任务后,应立即召集全船人员开会布置本航次的任务,并仔细检查船上甲板机械、滑轮、起吊起锚设备、缆索等是否正常。同时,对各运转机械的部件加注润滑油。
2、航行前应检查车钟、机驾合一、航机舵线、汽笛、灯光信号是否正常。
3、船舶出航进行航道探测、设(查)标、调整标志及浮标、活锚的起吊、移位等作业之前,应检查甲板所必备的工属具配套是否齐备。
4、值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避让规定,按规定示号、示灯,正确避让,航行时要精神集中,保持严肃和镇定。
5、当舵轮转至满舵时,驾驶员应注意握紧,防止舵轮滑动回击伤人。
6、航行转弯(调头)时,应尽量注意避免高速大舵角调头,以免船舶倾覆,在洪水时期更应该注意。
7.在航行中;如遇危险天气(如暴雨、大雾、强风、山洪、雷电等),驾驶员应视当时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如对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即选择安全地点临时停泊。
8、洪水时期拖带浮鼓移位时,驾驶员应谨慎操作,切忌船身侧横,要注意水流及流向,防止船舶倾覆。
9、禁止船舶上层建筑篷顶上堆放杂物,以免影响船舶美观和重心过高影响稳性。
10、航道工作船两舷走道甲板要装设护栏,防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慎滑落跌入水中;夜航时,工作人员要互相关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任何时候船上不准穿拖鞋,上班时不准看书报及做与航行无关的事倩,要加强了望,安全航行。
12、船上不得搭载或留宿非本单位工作的外来人员。
13、严禁违章超载,起吊浮鼓时,要注意船身倾倒情况,严禁超负荷起吊。
14.航行在浅滩、石坝、礁石区等危险航道时;要小心驾驶,减速前进。
ⅹ 柴油机快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驾驶员和轮机员必须熟悉快艇的结构和性能,相互加强合作,定期技术保养,航行前不饮酒,航行时要集中精神,严格执行本操作规程。
(一) 启动前,轮机员必须检查确定:
1、润滑油(主机用cc级柴油机油)足够,油质正常。
2、柴油足够,打开燃油开关。管路及滤清器无空气、无阻塞。
3、冷却水箱水量足够,管路无渗漏,进出口无阻塞。
4、电器线路连接正确可靠,电池容量足够。
5、主机、减速箱连接螺栓紧固可靠,各传动及操纵系统可靠、灵活。
(二)启动
1、空载启动柴油机,启动后将油门操纵手柄板到低速位置,使柴油机从约650转/分钟低速运转。
2、若柴油机在15秒内不能启动,则应停歇1~2分钟后再进行第二次启动。若连续三次仍不能启动,则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可启动。
3、柴油机启动,应注意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观察各管道、接合面有无漏油、漏水、漏气,检查排烟、排水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以及注意监测报警器的工作情况。
4、低速运转2~5分钟后,才调节操纵手柄,随着冷却水和机油温度逐步升高而增加柴油机的转速与负荷(一般在1400~1500转/分),当柴油机的机油温度达到60℃。水温达到70℃(开式冷却系统、机油温度达到50℃),机油压力达到0.zmpa时,才允许进人全负荷航行。
(三)正常航行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显示号灯,加强了望,密切注视来往船只和航道情况,及时减速避让、避浪、避礁。
2、转弯减速时不得作小半径全速回转。
3、不允许突增、突减柴油机转速与负荷,也不允许长时间超负荷或低速运转,以延长柴油机的寿命。
4.发现润滑油压力偏低、冷却水温过高、排黑烟、汽缸有敲击声以及其他异常现象时,应停机检查,不允许柴油机带病工作。
5、新机或新换活塞、缸套及轴瓦时,必须中速运行;使用50小时后,才可以全负荷运转。
6、拖灯艇时,必须减速。一次拖带不应超过3艇、拖缆要适当放长,以免减速时与灯艇碰撞。
(四)停航
1、停机前,要慢慢卸去负荷,逐渐降低柴油机的转速至约650转/分的低速运转3~5分钟,等冷却水温低至70℃以下,才扳动停机手柄,停机,关闭燃油开关,抽出电锁匙,将电池开关断开。排除舱内油污、积水。
2、填写航行日志、轮机日志。
3、系好缆索,并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ⅺ 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加强船舶维修工作,实行分工管理,责任到人,船舶处于正常技十状态,延长船舶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1、船舶维修及保养是保持船舶正常的技术状态,维护船舶正常工作效能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有效地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防止机械设备过早磨损、排除故障、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行驶的重要手段,船员通过不断的保养和检修;能提高船员的操作管理水平。
2、根据船舶的航行情况,船舶保养工作实行例行保养(日常保养)、 一级保养(停泊保养)和三级保养(停航保养)的三级保养制度。日常保 养是船舶在航行中主、同机在运转情况下进行的必要保养工作;停泊保养船舶到港后停泊待航由船员进行的保养检修工作;停航保养是有
计划的停航自修,进行在不停航保养时无法完成的工程。
3、船长督促大副和轮机长负责贯彻驾驶部和轮机部的三级保养。
4.三级保养工作以船员为主,驾驶部、轮机部进行日常和停泊保养,对一些航行时不开动的副机,可以在航行中考虑适当的折检。
5、停航保养由驾驶部和轮机部分别编写好计划,计划安排的项目要紧凑,并要事前作好充分的准备,务必要尽量缩短检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6、停航保养工作以船员为主,如有较大工程或一些加工要求,可通过技术部门由修造厂协助解决。
7、停泊、停航保养以后,要及时作好记录,对船体的主要结构.壳板、舵系、锚系、主、副机的主要配件等,应尽可能重点检查,按记录表登记。
ⅹiii船舶装卸货物管理制度
1、装货前后检查。重点是大舱和船体结构的检查。装货前,首先检查大舱保证大舱干净适货,对大舱设备、大舱的结构强度,特别是大舱顶部边缘、四角、肋骨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大舱的结构良好;再对各边柜、压载舱进行检查,保证结构的良好可靠。装货中,对大舱结构和货载情况进行检查监控,是否按计划装载,大舱结构强度有什么变化,确保安全。装货后打好货物封签,对大舱和舱口围等重要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负责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目的地。
2、船舶运输途中,按正确航线行驶,不要随意停靠其他码头,要确保货物不受潮、不被淋湿、数量不短缺。
3、船舶到达卸货码头后,按卸货码头规定停靠。卸货前,让货主确认货物是否毁损、灭失。
珠海市和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0号
第2篇 _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六)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六)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第3篇 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抄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 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 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4)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5) 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4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集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 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
、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第5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3、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评审、修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各专业部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初稿。
(3)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制定或修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初稿进行会签,形成会签意见。
(4)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发布实施。
4、控制程序
4.1制定
(1)安全环保部组织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形成初稿报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签,形成会签意见,安全环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2)各专业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初稿报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签,形成会签意见,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审批稿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4.2评审
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3)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3修订
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6)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7)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8)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3)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4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5、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制度汇编》
《文件发放表》
《安全生产制度评审修订记录》
第6篇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第7篇 石料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职责
a.厂长负责组织制定全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各级责任制落实情况;
b.安全标准化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汇总、分析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目标、指标落实情况,对全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目标、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厂长进行考核提供原始依据。
3、内容与要求
3.1 安全责任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全科汇总,安全科根据汇总结果提出奖惩意见,分管安全副厂长审核同意,厂长批准后实施。
3.2 全厂的安全生产实行以主要负责人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
3.3 厂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
3.4 部门、班组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相关部门、班组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3.5 年度内部门、班组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相关部门、班组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3.6 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兑现。
第8篇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____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保证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____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领导。
2.2 设备安全课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
3.1公司自上而下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组织机构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2公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监督管理。
3.3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单位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3.4公司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和推广科学、先进的管理方式和安全生产技术。
3.5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职责
3.5.1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各单位的从业人数超过300人的也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二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不足300人的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3.5.2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从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任职资格证,人员数量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配备;
b)专业搭配合理,分工明确,并有各岗位职责规定;
3.5.3公司的安全监督机构由公司行政正职或行政正职委托的行政副职主管。
3.5.4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任命或者免职,必须及时报中电装备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
3.6安全监督机构职责:
3.6.1监督各部门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预防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
3.6.2监督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3.6.3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6.4组织编制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3.6.5监督所属单位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
3.6.6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3.6.7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3.6.8参与公司规划、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3.6.9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
3.6.10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积极向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3.7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7.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b)熟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熟悉本企业的生产过程;
c)身体健康。
3.7.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3.7.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权:
a)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b)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c)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
d)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3.7.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以下义务:
a)在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义务;
b)在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时有解释理由的义务;
c)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
d)对涉及事故单位或部门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时,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e)对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入调查的义务。
3.8安全生产措施与保障
3.8.1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8.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8.3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围:
a)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b)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c)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d)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体检;
e)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f)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g)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3.9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11公司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12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做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13工会发现单位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3.1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三同时”)。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15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3.16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有关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3.1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3.1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1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3.20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21公司和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22公司和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23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
3.2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完毕的,应当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检查及整改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3.25加强对施工、检修等工程项目和生产经营项目、场所(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措施费用应当纳入工程项目承包费用。
3.26公司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包单位应当服从统一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3.27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与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并按照规定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3.28建立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事故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监护记录、危险源管理记录、安全资金投入和使用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三同时”审查和验收资料、有关设计资料及图纸、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档案管理制度,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报告、记录等及时归档。
3.29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3.30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31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对超过使用年限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设备,及时予以报废。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3.3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逐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3.3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3.34公司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本规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3.35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实施。检查分为:
3.35.1经常性检查:
a)公司各单位的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进行检查,并填写《班组安全检查记录》。利用班前会、班后会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查。发现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b)公司各单位的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本单位检查一次,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c)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生产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检,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3.35.2专项检查:
a)由安全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针对公司特种设备、劳保用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等进行专门检查。
b)安全监督部门根据季节特点组织防火、防暑降温、防寒、防汛等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3.35.3定期检查:
a)由安全监督部门配合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b)由公司办牵头,安全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参与,对所属单位以及重点防范部位进行节假日前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3.35.4检查内容
a)查思想:检查各级人员对安全的认识,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检查全体员工的意识和素质。
b)查制度: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
c)查纪律:检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d)查领导:检查安全工作的管理情况。
e)查隐患:检查在用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以及生产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3.36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的监督检查。
3.37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能力。
4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
gb/t 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10]29号)
第9篇 某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街道、社区、网格、企事业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2、街道、社区、企事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安全生产承诺书;
3、街道、社区落实安全生**党政同责和党政副职一岗双责。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街道每月、社区每周、网格员每日、企业每半日要开展例行安全巡查,重大节庆适时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问题要立即填写整改通知书,并实行跟踪监管,期满时进行复查验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检查应做好记录和归档。
3,社区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月查月报制”,街道要督办社区落实安全生产“首问制”,街道安办要落实安全生产“月审核制”。
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街道每月、社区每周、网格、企业适时召开安全例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会议要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并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制度
以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要载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常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五、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在接到有关单位或者群众的举报后,应登记编号,进行检查处理。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六、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辖区内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和汇总。
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
将安全生产纳入总体工作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定期组织对街道有关部门、社区及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并严格惩罚兑现。
八、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实行每天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有安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九、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和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人员相对固定;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帐;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信息、文书等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十、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并做好隐患排查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级,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并实施跟踪监督。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逐步进行整改。
十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后,根据《区突发事件信息应急处置暂行办法》第五条“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各街乡、区直有关部门要在事发30分钟内向区政府应急办初报情况,受特殊原因滞阻的亦不得迟于事发后1小时”的规定,各社区必须于30分钟内将事故有关信息向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第10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部机械管理员
一、 负责机械设备进场的检验工作,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允许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等在使用前要填写验收单。
二、 负责进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凡进场的机械设备,要有固定地点存放,有防雨措施,并建立和管理机电设备安全档案。
三、 负责机械设备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凡新进机械设备或自造机具设备,在使用前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予以完善。
四、 对所有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安全高效地运行。
五、 负责监督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六、 负责目标:机械设备完好率100%,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报废率100%,确保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设备进场检验、试车、使用、维修、保养及时有效。并保存记录文件。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3日
第11篇 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运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三不放过”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市区《通行证》。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专项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经市局审核批准,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从业资格。
6、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必须盖平箱盖,严禁超载。渣土运输车辆应该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设置车辆判别标识、安装电子标签和顶灯等装置。
7、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不得超速、超载及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无牌或号码不全的建筑渣土车辆上路行驶。
8、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应按局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执行。
10、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建筑渣土运输运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且定期组织宣传,由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进行监控。
第12篇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回顾管理制度
1、班前安全教育可针对具体工作对事故、事件做以回顾;
2、班组长以上干部、有丰富经验的员工、事故、事件的当事人等均可牵头对事故进行回顾;
3、事故的回顾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事实为原则;
4、事故事件的回顾必须依法确保事故当事人的各种权益不受侵犯;
5、事故事件回顾的宗旨是汲取经验、警钟长鸣,努力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6、事故、事件回顾可采用电视宣传、板报、报纸、演讲或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方式;
7、建立事故事件分析记录,注明时间、内容等;
8 、事故事件的回顾在员工中须做到广泛性、实效性。
第13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格式范文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和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第14篇 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值隆冬,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增多,薄弱环节也增加,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安全,强化冬季安全措施的落实,根据首钢京唐钢铁公司安全环境保卫部文件的要求,特制定六冶京唐项目部《冬季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各项目部要结合《冬季防火安全要点》组织施工单位制定冬季防火安全措施,于10月20日前组织对本作业部所属施工单位的施工,生活办公区域冬季安全施工,冬季防火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隐患和整改情况于10月28号前报项目部安全环境部。
1. 要注意防煤气中毒。冬季天气寒冷,在取暖时应遵守防火管理规定,绝不能用明火炉取暖,人走炉灭,同时还要注意防煤气中毒。
2. 要注意防滑。生产岗位上的脚手架各种楼梯和踏步处遇到雨水或积雪易结冰,职工上下梯子或步踏时容易滑到摔伤,因此,应注意及时清扫脚手架或步踏处的雨水或积雪,不让脚手架或步踏结冰。同时还要在梯子上绑上草绳、在步踏处铺上草袋,把防滑措施落到实处。
3. 要注意防火。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火灾,动火作业时一定要注意周围的环境,确认安全,切实做好防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4. 要注意防冻。当气温在摄氏零度以下时,就要做好设备的防冻,如给裸露在室外的水管、闸门等设备缠上草袋或草绳,防止设备冻坏影响生产,另外还要防止岗位职工冻伤。
5. 要注意防雾。冬季易出现大雾天气,而且持续时间也较长,这就给施工区内交通安全带来威胁,运输车辆要注意减速行驶,确保交通运输万无一失。
6. 要注意防坠。冬季雨雪过后往往天气放晴,化雪后建筑物会结成冰坠。因此要注意及时清理,防止冰坠掉下伤害过往的行人。
7. 要注意防黑暗。冬季昼短夜长,照明设备使用时间长,要注意对职工上下班的道路、作业区的照明设施及时检查维修,确保照明设施完好无损,防止因照明不好而发生安全事故。
8. 要注意防触电。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等电热设备取暖、做饭。严禁乱拉电线,接装电源插头等,室内照明灯具不超过100w/只。
9. 要注意防爆。冬季使用的取暖锅炉,在使用前必须先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标准逐项进行检查,符合条件后方可使用。
10. 要注意办证。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按首钢京唐安全环境保卫部的《冬季防火安全及安全施工要点》第5款的要求:“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具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
除上述应注意的内容外,各单位各作业部要时时处处事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冬季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各种不利因素,实现冬季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
中国六冶京唐钢铁工程项目部
第15篇 彩钢夹芯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 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 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 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 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 作业场所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不回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 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 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 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 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防尘防毒、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 ,落实限期整改。
(3)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天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生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企业各安全责任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知识教育。
3、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5、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音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累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在厂区内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 决定是否放行。
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组织机构
组长:沈宝弟
副组长:钱国华
成员:王三林 陈春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陈春红
机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