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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车间级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对本车间的安全问题负全面责任,是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2)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内容,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坚持执行“三同时”原则。
(3)加强安全教育。新工人进车间、工人变动工种或复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操作许可证,方可安排其上岗。
(4)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做到均衡生产,注重员工劳逸结合,不经批准不得加班加点。
(5)按时上报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上级批准的安全项目。
(6)参加安全值班,经常组织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使之经常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参与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预防措施,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第2篇 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对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出决定性意见;
(三)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
(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查相应的操作规程;
(五)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 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3篇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
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三)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四)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五)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六)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 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