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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质部部长环保安全职责
1、认真宣传、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2、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就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对生产项目经理负责。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核批准后监督执行。
4、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制度。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措施项目的设计审核工作和竣工后的验收工作,提出对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环保和水保的监测工作。
7、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2篇 安质部部长安全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以及'事故易发点控制法'等安全预防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审核施工方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单位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参与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组织本分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
6.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并建立档案。项目经理部可组织人员参加当地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员培训班,并将取得证件的复印件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7.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安全和使用情况,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并督促实施。
8.建立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各种台帐、资料,负责向公司安质部申报。
9.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理。
10.负责建立本分部的贯标体系,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行,定期检查各部室体系的运行情况,负责组织本分部的内部审核。
11.负责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向各级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参与技术部门向架子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第3篇 安质部部长岗位安全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以及'事故易发点控制法'等安全预防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审核施工方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单位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参与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组织本分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
6.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并建立档案。项目经理部可组织人员参加当地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员培训班,并将取得证件的复印件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7.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安全和使用情况,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并督促实施。
8.建立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各种台帐、资料,负责向公司安质部申报。
9.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理。
10.负责建立本分部的贯标体系,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行,定期检查各部室体系的运行情况,负责组织本分部的内部审核。
11.负责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向各级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参与技术部门向架子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第4篇 分项目部安质部部长安全职责
一、督促检查本项目所属各架子队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办法。
三、坚持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情况,掌握施工生产动态,分析安全质量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四、参加各架子队、班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五、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和分部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