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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生物公司生产技安部部长安全职责
1 、对公司生产安全运行负领导责任。
2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改进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3 、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5 、领导监督车间改建、扩建、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工作,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
6 、组织参加车间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 、督促检查车间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协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8 、监督车间的安全管理,经常巡回检查。
9、监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
10、协调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和作业监督管理。
11、协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2篇 技安部安全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在上级安全、生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负责监督本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执行情况。
3负责监督全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组织公司各类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现象,有权制止直至责令停止工作,如发现违章作业未加制止而导致事故,应负主要责任。
6监督配合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做好新进员工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7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督促安全用具的正确使用和定期试验。
8负责公司安全考核,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和意见。
9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分析会、生产调度会、事故分析会,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根据查出设备的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做好公司总经理主持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会的记录存档。
10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从技术管理上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积极研究事故的防治对策,做好事故上报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并贯彻执行整改措施。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11负责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标准gb/t1391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2694《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和dl/t646《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
第3篇 技安部主任安全职责
1 在公司分管生产副职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安全政策、法规、条例及上级有关指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负监督监察工作,负责公司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
2监督本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指示的贯彻执行。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监察。
3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工具及公司内运输设备的管理。
4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定期和不定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措施;监督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必要时应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做好事故统计报告的归口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上报。
6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监督培训计划的执行,配合有关部门、车间做好安全培训的学习、考试和事故应急演练。
7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应坚持从有“入网证”生产厂购置上述物品的原则。
8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停止生产撤离人员到安全区域,并报分管领导研究处理。如发现违章作业不加制止而导致事故,应负重要责任。
9负责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标准gb/t1391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2694《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和dl/t646《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
10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调度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11参加事故、障碍等的调查分析,从生产和技术管理上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过”,并应积极研究频发性事故的防止对策。
12深入生产现场组织指挥或协调多部门联合性或大型作业,监督、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如因措施不当而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13负责对重要设备检修、改建和新建工作,按要求进行监督性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制止投入使用,如因措施不当而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