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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发电部专业主管安全职责
在部门分管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工作,检查“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巡视,对生产中的不安全现象及时给予制止,并提出改进意见;
负责编制或修改部门的规程、制度和系统图,确保相关资料满足生产实际;
做好设备台帐等记录的录入、资料的收集、图纸的绘制等工作,当设备与系统变更后,按规定通知运行人员;
向班组提供正确的操作调整方法、安全措施等,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依照分工负责或协助搞好安全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组织班组的反事故演习;
参加班组不安全现象的分析调查和指导,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提出改进措施;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
第2篇 发电部专业主管岗位安全职责
在部门分管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工作,检查“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巡视,对生产中的不安全现象及时给予制止,并提出改进意见;
负责编制或修改部门的规程、制度和系统图,确保相关资料满足生产实际;
做好设备台帐等记录的录入、资料的收集、图纸的绘制等工作,当设备与系统变更后,按规定通知运行人员;
向班组提供正确的操作调整方法、安全措施等,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依照分工负责或协助搞好安全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组织班组的反事故演习;
参加班组不安全现象的分析调查和指导,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提出改进措施;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
第3篇 专业主管岗位安全职责
(一)在部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分管专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部门部长负责。
(二)及时组织本专业学习公司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相关文件,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吸取不安全事故教训。
(三)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电业安全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安全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并经常深入现场和班组,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四)负责专业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检修作业等危险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识别的风险组织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本安体系建设、实施工作。
(五)参加本部门年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两措”计划组织实施。
(六)参加和组织制定重要检修技改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组织定期的安全分析、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指导专业开展安全活动、协助安监部及部门开展反事故活动等。
(八)参加本部门每月召开的安全分析例会,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
(九)负责审查本部门技术人员拟定的本专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标准的修改补充意见及设备改造、系统改造设计方案。
(十)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本专业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现象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十一)协助部门安全主管搞好本专业的消防工作、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本部门检修工艺规程、检修文件包、作业程序文件,确保检修维护工作标准符合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十三)管理本专业设备点检、检修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开展机组计划性检修、临修和技术改造等,确保检修过程安全。
(十四)负责组织本专业检修、技改质量的验收,对检修与技改质量安全负责。
(十五)负责提报本专业安全培训需求,组织开展本专业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本专业、班组及所辖外委承包商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对本专业“三种人”的日常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建立本专业安全培训档案。
(十六)组织本专业参加本部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例行工作;积极参与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各类安全活动;落实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本专业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防范并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负责组织排查、治理本专业所辖范围内的装置性违章;负责管辖范围内反违章工作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
(十八)及时组织本专业学习公司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相关文件,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吸取不安全事故教训。
第4篇 各专业主管安全职责
1、对各自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卫生防护工作负具体监督管理责任。
2、教育和督促下属员工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规、标准,并模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止各种违规行为。
3、 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熟悉、掌握和认真贯彻、落实公司、部、厂对本科室职能(专业)管理职责范围内在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工作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本科室的职能(专业)管理工作与部的安全卫生防护工作同步进行。
4、 自觉参加本室组织的职能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从本职能管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5、 对本职能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应主动参加调查分析,并从职能管理的角度提出防范措施。
6、 积极参加本室组织开展的安全竞赛活动,并围绕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管理的合理化建议或措施。
7、 协助本室领导搞好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并有权拒绝和制止领导的各种违章指挥行为。
第5篇 专业主管的安全职责
(一)在部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分管专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部门部长负责。
(二)及时组织本专业学习公司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相关文件,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吸取不安全事故教训。
(三)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电业安全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安全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并经常深入现场和班组,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四)负责专业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检修作业等危险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识别的风险组织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本安体系建设、实施工作。
(五)参加本部门年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两措”计划组织实施。
(六)参加和组织制定重要检修技改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组织定期的安全分析、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指导专业开展安全活动、协助安监部及部门开展反事故活动等。
(八)参加本部门每月召开的安全分析例会,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
(九)负责审查本部门技术人员拟定的本专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标准的修改补充意见及设备改造、系统改造设计方案。
(十)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本专业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现象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十一)协助部门安全主管搞好本专业的消防工作、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本部门检修工艺规程、检修文件包、作业程序文件,确保检修维护工作标准符合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十三)管理本专业设备点检、检修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开展机组计划性检修、临修和技术改造等,确保检修过程安全。
(十四)负责组织本专业检修、技改质量的验收,对检修与技改质量安全负责。
(十五)负责提报本专业安全培训需求,组织开展本专业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本专业、班组及所辖外委承包商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对本专业“三种人”的日常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建立本专业安全培训档案。
(十六)组织本专业参加本部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例行工作;积极参与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各类安全活动;落实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本专业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防范并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负责组织排查、治理本专业所辖范围内的装置性违章;负责管辖范围内反违章工作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
(十八)及时组织本专业学习公司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相关文件,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吸取不安全事故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