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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人事教育部门安全职责
1、对新进单位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三级单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3、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负责工伤认定后有关补偿和鉴定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休养的规定。
7、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8、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第2篇 劳资教育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2.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
3.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
4.厂办技校应开设有关劳动保护课程,并作为各专业的必修课。
5.在就业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
6.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
第3篇 特种设备岗位培训教育部门与安全教育人员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
1、向本单位各特种设备应用部门和领导具体传达国家最新安全生产及有关特种设备的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2、及时向领导汇报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要求,并通过书面形式传达至各部门。
3、制定、完善各工种(锅炉、场内车辆、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等)和设备的具体的操作规程、安全制度。
4、记录安全台帐(巡查记录、整改记录、会议记录等)
5、每年1月根据登记注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使用年限制定外送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与专业培训单位联系,外送培训。
第4篇 劳资、教育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2.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
3.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
4.厂办技校应开设有关劳动保护课程,并作为各专业的必修课。
5.在就业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
6.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