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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电气部工作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其所属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 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 对因电气设备长年失修、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而造成的电气设备事故负责。
4) 定期组织对各种电气、工业建筑物防雷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使其保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5) 经常检查动力设备电路以及其它电气设备,使之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6) 制定所辖范围的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对新设备、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运行前要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分送有关生产部门。
7) 组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有关安全规程作业。
8) 组织电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建立事故管理档案。
第2篇 电气部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其所属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 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 对因电气设备长年失修、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而造成的电气设备事故负责。
4) 定期组织对各种电气、工业建筑物防雷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使其保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5) 经常检查动力设备电路以及其它电气设备,使之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6) 制定所辖范围的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对新设备、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运行前要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分送有关生产部门。
7) 组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有关安全规程作业。
8) 组织电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建立事故管理档案。
第3篇 电气部经理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其所属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 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 对因设备长年失修、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而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负责
4) 定期组织对各种电气、工业建筑物防雷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使其保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5) 经常检查动力设备电路以及其它电气设备,使之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6) 制定所辖范围的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对新设备、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运行前要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分送有关生产部门。
7) 组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有关安全规程作业。
第4篇 电气部经理工作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其所属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 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 对因设备长年失修、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而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负责
4) 定期组织对各种电气、工业建筑物防雷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使其保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5) 经常检查动力设备电路以及其它电气设备,使之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6) 制定所辖范围的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对新设备、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运行前要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分送有关生产部门。
7) 组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有关安全规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