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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车间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车间实现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车间级安全目标的实现。
3、组织实施厂(局、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车间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对重要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5、领导、支持车间安全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车间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6、领导本车间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7、负责组织本车间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车间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2篇 车间级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对本车间的安全问题负全面责任,是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2)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内容,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坚持执行“三同时”原则。
(3)加强安全教育。新工人进车间、工人变动工种或复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操作许可证,方可安排其上岗。
(4)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做到均衡生产,注重员工劳逸结合,不经批准不得加班加点。
(5)按时上报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上级批准的安全项目。
(6)参加安全值班,经常组织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使之经常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参与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预防措施,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第3篇 车间级负责人安全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指示
和决定,对本厂、车间的安全问题负全面的责任,是本厂、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安全生产与日常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五同时”。
3、加强安全教育。新工人进厂、进车间、工人变动工种或复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操作许可证,方可安排其上岗。
4、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做到均�生产,注意员工劳逸结合,不经批准不得加班加点。
5、按时上报本厂、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上级批准的安全项目。
6、参加安全值班,经常组织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使之经常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参与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预防措施,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第4篇 车间级负责人的主要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对本车间的安全问题负全面责任,是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2)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内容,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坚持执行“三同时”原则。
(3)加强安全教育。新工人进车间、工人变动工种或复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操作许可证,方可安排其上岗。
(4)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做到均衡生产,注重员工劳逸结合,不经批准不得加班加点。
(5)按时上报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上级批准的安全项目。
(6)参加安全值班,经常组织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使之经常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参与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预防措施,督促检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