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各专业工程师安全职责
1、执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对本专业施工的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交底。
3、在进行技术管理同时,注重施工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4、强化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5、接受安保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及时解决安保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
6、在推广“四新”活动中,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保证安全。
7、事故发生后,协助保护现场,积极施救,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其他工作。
第2篇 各专业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岗位职责
各专业监理人员除了做好本专业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工作以外,在安全监理方面还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施工单位申报,并经总监查核批准的施工临时用电、模板支撑、井架搭拆、脚手架搭拆、施工机械运转以及临边和洞口防护等各方面的安全施工状况,检查安全施工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开出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重要部位进行旁站,督促其进行整改,待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自检后,进行复验。
2、平时督促施工单位抓好防火工作,并适时督促施工单位抓好防雷电、防讯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别要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对新增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4、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抓好落实手清工作。
5、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抓好文明施工工作。
第3篇 各专业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各专业监理人员除了做好本专业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工作以外,在安全监理方面还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施工单位申报,并经总监查核批准的施工临时用电、模板支撑、井架搭拆、脚手架搭拆、施工机械运转以及临边和洞口防护等各方面的安全施工状况,检查安全施工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开出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重要部位进行旁站,督促其进行整改,待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自检后,进行复验。
2、平时督促施工单位抓好防火工作,并适时督促施工单位抓好防雷电、防讯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别要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对新增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4、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抓好落实手清工作。
5、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抓好文明施工工作。
第4篇 各专业主管安全职责
1、对各自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卫生防护工作负具体监督管理责任。
2、教育和督促下属员工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规、标准,并模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止各种违规行为。
3、 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熟悉、掌握和认真贯彻、落实公司、部、厂对本科室职能(专业)管理职责范围内在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工作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本科室的职能(专业)管理工作与部的安全卫生防护工作同步进行。
4、 自觉参加本室组织的职能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从本职能管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5、 对本职能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应主动参加调查分析,并从职能管理的角度提出防范措施。
6、 积极参加本室组织开展的安全竞赛活动,并围绕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管理的合理化建议或措施。
7、 协助本室领导搞好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并有权拒绝和制止领导的各种违章指挥行为。
第5篇 各专业点检员的安全职责
(一)在专业主管的领导下,对部门本专业点检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分管范围内设备安全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部门部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分管范围内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三)负责起草编制部门分管范围内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四)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与分管范围内设备现场检修规程及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对技术组织措施,负责审核工作。保证各项生产、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产、施工秩序。
(五)负责编写分管设备范围内的专业技术标准、制度、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大修更改项目计划、大修更改任务书和施工安全等措施,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六)主动接受公司三级技术监督网活动的指导和汇报,确保本专业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七)逐条对照,组织本专业外委班组、人员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要求。
(八)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对本专业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
(九)参与本专业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十)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十一)监督本专业外委班组、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十二)在部门正、副部长及专业主管的领导下,编写和完善本专业设备点检定修制度,并贯彻实施,提高点检定修水平,保证设备健康运行。
(十三)每天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安全技术管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十四)对安全生产、施工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要作为科技工作的长期课题,进行研究。
(十五)协同专业主管做好分管设备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安排消除缺陷,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保证安全生产。为分管范围内的设备及人身安全负直接责任
(十六)负责设备巡检、状态监测,进行劣化趋势分析,及时组织消缺和定期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本质安全水平。
(十七)负责设备点检、检修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开展机组计划性检修、临修和技术改造等,确保检修过程安全。
(十八)负责检修、技改质量的验收工作,对检修与技改质量安全负责。
(十九)参加本部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例行工作;积极参与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各类安全活动;落实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
(二十)组织开展督促本专业外委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防范并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负责组织排查、治理生产系统范围内的装置性违章;负责管辖范围内反违章工作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
(二十一)负责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考核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的防控、治理等具体事项,督促整改;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隐患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十二)负责管辖范围内外委业务及承包商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二十三)参与制定生产期应急预案体系,负责督促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检查管辖范围有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
(二十四)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检修作业等危险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识别的风险组织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本安体系建设、实施工作。
(二十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按需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6篇 各专业点检员岗位安全职责
(一)在专业主管的领导下,对部门本专业点检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分管范围内设备安全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部门部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分管范围内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三)负责起草编制部门分管范围内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四)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与分管范围内设备现场检修规程及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对技术组织措施,负责审核工作。保证各项生产、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产、施工秩序。
(五)负责编写分管设备范围内的专业技术标准、制度、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大修更改项目计划、大修更改任务书和施工安全等措施,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六)主动接受公司三级技术监督网活动的指导和汇报,确保本专业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七)逐条对照,组织本专业外委班组、人员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要求。
(八)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对本专业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
(九)参与本专业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十)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十一)监督本专业外委班组、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十二)在部门正、副部长及专业主管的领导下,编写和完善本专业设备点检定修制度,并贯彻实施,提高点检定修水平,保证设备健康运行。
(十三)每天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安全技术管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十四)对安全生产、施工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要作为科技工作的长期课题,进行研究。
(十五)协同专业主管做好分管设备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安排消除缺陷,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保证安全生产。为分管范围内的设备及人身安全负直接责任
(十六)负责设备巡检、状态监测,进行劣化趋势分析,及时组织消缺和定期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本质安全水平。
(十七)负责设备点检、检修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开展机组计划性检修、临修和技术改造等,确保检修过程安全。
(十八)负责检修、技改质量的验收工作,对检修与技改质量安全负责。
(十九)参加本部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例行工作;积极参与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各类安全活动;落实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
(二十)组织开展督促本专业外委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防范并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负责组织排查、治理生产系统范围内的装置性违章;负责管辖范围内反违章工作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
(二十一)负责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考核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的防控、治理等具体事项,督促整改;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隐患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十二)负责管辖范围内外委业务及承包商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二十三)参与制定生产期应急预案体系,负责督促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检查管辖范围有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
(二十四)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检修作业等危险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识别的风险组织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本安体系建设、实施工作。
(二十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按需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