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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法定代表人院长的安全职责
㈠ 是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㈢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员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㈣ 审定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㈤ 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㈥ 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㈦ 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㈧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㈨ 有权拒绝和停止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㈩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2篇 副科长副主任、副院长、副大队长、教导员副教导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在本部门科长(主任、院长、大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部门分管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本部门岗位的职责分工,部署、安排和开展工作;
(二)监督、检查分管职责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照职责,督促、检查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
(四)负责向本单位科长(主任、院长、大队长)汇报分管工作中有关安全生产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3篇 法定代表人院长安全职责
㈠ 是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㈢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员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㈣ 审定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㈤ 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㈥ 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㈦ 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㈧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㈨ 有权拒绝和停止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㈩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4篇 副科长(副主任副院长副大队长)教导员(副教导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在本部门科长(主任、院长、大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部门分管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本部门岗位的职责分工,部署、安排和开展工作;
(二)监督、检查分管职责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照职责,督促、检查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
(四)负责向本单位科长(主任、院长、大队长)汇报分管工作中有关安全生产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