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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局公交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处室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公交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起草、修订公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3、定期召开本处室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公交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等重大活动。
4、定期组织开展公交运营安全大检查,督导基层按期完成本处室、局机关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5、负责汇总、统计全市公交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6、负责本处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重特大事故,按 “局应急预案”,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第2篇 局安全监督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负责,并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工作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指导和监督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4、负责起草有关安全监管制度、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准备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资料及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培训和安全研讨及安全专项活动。
7、负责汇总统计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监督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0、负责本处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1、遇有重特大公交事故,按 “局应急预案”,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第3篇 安全处处长 安全职责
1.协助法定代表人参与所在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协助法定代表人参与所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掌握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协助和参与所在单位制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督促落实,组织或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抢险及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法定代表人,通报安全和生产负责人,督促所在单位按法定代表人要求和安全规程措施落实整改;
5.协助法定代表人参与所在单位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所在单位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6.指导和督促所在单位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7.在总经理和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好安全处的全面工作。
第4篇 局港航处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处室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运输港口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处室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基层按期完成本处室、局机关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运输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本处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9、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局应急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5篇 主管技术副处长安全职责
1、岗位安全职责
1.1对分管的系统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1.2组织和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编制、审查、制定安全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审批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3按国家有关安全、防火的法规、标准及劳动保护法规要求,主持或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及工程竣工验收。
1.4抓好安全科技工作,开展安全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安全的新技术,新成果和新产品。
1.5按照规定负责审批工业动火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6篇 局财务处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局长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机关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本处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7篇 质检处处长安全职责
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安全技术部门的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规和决定,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和单位内部改造项目“三同时”。组织领导本处安全工作,是本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责。
2 负责拟定本处其他行政副职及职能人员、各班组的安全职责,负责本处安全工作绩效考核。
3负责组织拟定或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负责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 严格执行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独立操作的规定。
5 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6 负责组织处内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7 负责本处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器材的全面管理。
8 发生事故时负责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对事故的真实性负责。
第8篇 局规建处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处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负责本处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完善和健全公路应急预案和“三防工作”应急预案。
5、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第9篇 发电厂多经处副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组织所属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2、每月至少一次深入生产现场和各集体公司、厂队,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3、负责督促各公司,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4、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经常深入多种经营企业的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负责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奖惩办法。
5、按照上级有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资格审批手续,对临时工要象对本企业职工一样,严格安全管理,杜绝以包代管的倾向。
6、按照《调规》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10篇 安全处长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负责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相关平台的修订、完善工作;
2、负责部门技术、质量、安全工作管理,制定部门技术、质量、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 度;
3、负责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规程、手册的管理及指导,负责审核安全生产综合应急 预案及专项预案;
4、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各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工作;
5、负责部门安全系统队伍建设和培养;
6、负责组织部门技术管理文件的运行和检查工作及监督检查各项目部竣工资料及其他 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组织技术投标标书编制工作;
7、负责施工总结、工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质量创优工作,参与各专业项目部大型 施工方案的审核论证、安全事故调查;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资格:
1、建筑、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机电工程、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 历;
2、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8年以上建筑或房地产企业工程管理经验,5年以上建筑企业部门管理经验;
4、熟悉国家工程管理相关管理规范与标准;
5、具有较强的工程管理能力,能解决工程技术、质量问题;
6、熟悉房建、市政工程ppp、epc项目工程全程运作、工程管理等相关流程;熟悉手续 办理程序、工程预算定额和工程量清单等,了解建筑市政规划设计、营销推广、财 务管理等相关知识;
7、具备团队管理能力,良好内外沟通能力,优秀的中文协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11篇 局行装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局长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机关所管理的办公区及设施、办公车辆及住宅区安全负责。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督促各小区管理机构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局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4、负责本处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重特大公交事故,按 “局应急预案”,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第12篇 各部门所属各处处长安全职责
1.处长是本处(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经理领导下对本处人员和所管专业的安全负全面责 任;
2.认真传达、贯彻和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处人员进行安 全思想教育;
3.领导全处人员,按时完成本处岗位职责和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工作,及时向经理汇报;
4.按上级要求参加有关的安全生产活动和会议。参加与本处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 意见;
5.与安全生产有直接关系的处长,应有计划地到对口的基层检查指导安全工作,进行调查研 究。
第13篇 局运输处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局分管局长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处室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
3、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基层按期完成本处室、局机关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4、负责汇总统计本处室业务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5、负责本处室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处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6、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4篇 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局分管局长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源头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企业源头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项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单位、局机关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建立信息同步共享制度,包括企业、车、司乘人员年审资料、各种车辆营运统计等信息;二是建立联动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电话、局域网等方式告知相关单位,并要求协助方应第一时间响应,立即予以协助,对一般性、较复杂的协作、协办件,应在一周内或是一定时限内给予办理并回应,对影响大、情况严重的协作、协办件,应第一时间报局机关,由局机关统一组织处置。
9、负责本单位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处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5篇 局法规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负责,对行业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安全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做好安全执法检查。
4、负责本处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科处室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指导、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