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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学校建筑项目施工工长安全职责
学校建筑项目施工工长的安全职责
1)在生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的领导下,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法令、政策和上级有关的制度。
3)坚决执行谁施工谁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所负责的分部分项工程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生产工作。
4)具体组织班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活动,主抓新工人进场的三级安全教育。
5)组织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6)参加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具体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除口头立即向上级报告外,并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
8)接受专职安全员对其施工工程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并积极支持安全员工作。
9)参加本项目机电设备、脚手架的检查验收工作。
10)随时督促检查职工正确使用保护用品。
11)对违章作业和冒险施工不听劝阻者,即令其停工,并提出行政和经济处理意见,对严重危及安全的施工部位和场所,在末采取安全措施前绝不违章冒险施工。
12)组织班组做好每日'三检'(自检、互检、交叉检)工作。
13)有权拒绝执行上级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2篇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i.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ii.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iii.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iv.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v.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vi.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3篇 建筑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组织生产不违章指挥。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小组实施。
3.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安装的电气、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签字方能使用。
4.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文明施工。
5.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周六检查、周一教育'及新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展前教育会。
6.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第4篇 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制度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项目单项工程安全措施。
3、向项目职工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协助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第5篇 建设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施工员对所管的幢号工程的安全要负直接领导责任。
3、在施工生产的同时,除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之外,还应根据工程情况对工人进行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对现场中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安全网,施工用电及各种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组织验收,符合规程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5、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6、施工生产中,对上级的违章错误指令,要坚决抵制以保证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7、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定人、定时、定措施到验收合格为准,同时做好记录。
8、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9、坚持现场安全值日制度,并做好记录。
10、做好现场醒目的标志,一切以“预防为主”。
第6篇 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⑴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⑵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施工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随时纠正违规、违章作业;
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施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接受长安福特安全监督部门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
⑷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第7篇 项目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认真参加班前安全会,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施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以及一切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检举与控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9、认真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会和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10、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第8篇 项目施工队安全职责
1、施工队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施工队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并根据项目部分解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订本单位实现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施工队安全目标的实现。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4、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工作,做到安全技术措施层层交底,人人知情,有效落实,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确保施工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对施工部位、施工设备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严格进行监控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日常控制,连续监控,采取适宜的手段确保立项的危险源始终受控管理,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分析和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对所管理的危险源监控效果负直接管理责任。
6、 负责组织对跨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7、领导、支持本单位安全员的工作;充分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每月定期召开、作业队(厂)安全分析会;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做出批示。
8、负责定期组织施工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安全巡视检查,对各级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职工反映的生产安全问题及时进行上报整改,对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治理负管理责任。
9、深入本队所负责的施工现场,检查、指导。
10、严格按照项目部管理规定,负责对所使用的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使用的临时性用工人员严格进行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督促工程分包和临时性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9篇 项目施工员的安全职责
⑴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⑵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施工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随时纠正违规、违章作业;
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施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接受长安福特安全监督部门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
⑷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第10篇 工程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制度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项目单项工程安全措施。
3、向项目职工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协助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第11篇 装饰项目施工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各级施工技术部门,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的责任。
1、根据'五同时'的原则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报上级审核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
2、公司或分公司对临时设施和小型机具的设计需要进行强度、钢度、稳定性的检算;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复杂工程进行施工、生产时,必须提出施工设计及工艺设计和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层层进行技术交底。特殊复杂工程由各级总工程师主持交底。
3、公司负责编制或审查大、中型爆破工程,隧道及地下坑道工程、吊装、水下或水面作业、交叉、高空、高层作业和重点、复杂工程的专门安全设计。分公司负责编制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技术交底和组织实施。
4、经常升入现场、检查生产操作、工地布置、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时加以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危急人身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施工,将人员撤离现场,并会同领导及有关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
5、负责制定防洪、防寒、防震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6、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对安全隐患和预防事故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7、通过调度系统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掌握施工中的安全动态,防洪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8、在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中要建立健全以下资料和台帐:《施工中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临时设施资料》、《生产计划》、《开工报告单及图纸审核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创优目标及措施》、《施工现场布置图》、《工程开工前安全设计及安全措施》。
第12篇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的岗位职责
i.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ii.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iii.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iv.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v.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vi.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13篇 项目施工计划科负责人安全职责
⑴、 在编制年、季、月、旬施工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施工, 保障安全工作与施工计划协调一致。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施工,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⑵、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⑶、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时间组织修订,并按原渠道上报审批。
⑷、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案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⑸、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⑹、参加事故或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14篇 机电仪厂主管项目施工副厂长安全职责
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厂技改、大修、安措及外部市场施工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安全承包专业为仪表专业,注重抓好仪表专业的基础管理工作;
2. 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并实施本厂技改、大修施工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
3. 负责技改技措项目的风险评价工作,组织检查技改技措项目投用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负责技改技措、大修项目施工、验收工作中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对施工项目实行全过程风险管理;
5. 负责审查施工项目承包单位的各项资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定有关安全协议;
6. 负责参与对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大修工程进行审查,严格落实“三同时”工作;
7. 组织制订、修订、审核并实施机电仪厂特护机组、仪表专业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组织特护机组、仪表专业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处理仪表专业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8.负责定期组织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施工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落实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完成厂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15篇 建筑装饰项目施工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各级施工技术部门,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的责任。
1、根据'五同时'的原则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报上级审核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
2、公司或分公司对临时设施和小型机具的设计需要进行强度、钢度、稳定性的检算;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复杂工程进行施工、生产时,必须提出施工设计及工艺设计和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层层进行技术交底。特殊复杂工程由各级总工程师主持交底。
3、公司负责编制或审查大、中型爆破工程,隧道及地下坑道工程、吊装、水下或水面作业、交叉、高空、高层作业和重点、复杂工程的专门安全设计。分公司负责编制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技术交底和组织实施。
4、经常升入现场、检查生产操作、工地布置、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时加以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危急人身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施工,将人员撤离现场,并会同领导及有关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
5、负责制定防洪、防寒、防震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6、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对安全隐患和预防事故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7、通过调度系统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掌握施工中的安全动态,防洪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8、在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中要建立健全以下资料和台帐:《施工中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临时设施资料》、《生产计划》、《开工报告单及图纸审核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创优目标及措施》、《施工现场布置图》、《工程开工前安全设计及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