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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纪检监察部安全职责
1 在公司党委书记的领导下行使监察职能,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察责任。
2 组织建立、健全、落实本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3 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省公司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落实。
4 根据年度安全目标,编制年度监察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监察重点。
5 把安全工作做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对于影响安全生产、职工反映强烈的违纪问题,应优先进行调查核实,及时进行处理,为安全生产提供纪律保证。
6 在干部考核、选拔及纪检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7 监督有关部门在劳动保护发放、工程招投标管理及安全生产资金分配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察意见,对违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8 组织本部门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意见,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14 监督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异常、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2篇 纪检监察室安全职责
1部门职责
1.1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
规定、指示等各项规章制度。
1.2监督检查各级组织对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1.3严肃查处破坏安全生产的事故及责任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1.4发挥纪检组织在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
1.5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向各级组织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6依法监察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提出批评或处理意见。
1.7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处分等有关规定。
2人员职责
2.1经理
2.1.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及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工作,并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2.1.2负责本部门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指导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审核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
2.1.3 负责主持部室内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室内人员全面完
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1.4参加各项安全技术招标监督工作。
2.1.5依法监察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批评或处理意见。
2.1.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
2.2副经理
2.2.1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
2.2.2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安全工作负责。
2.2.3协助经理处理生产安全问题及隐患整改治理工作。
2.2.4组织制定、修改公司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处分等有关规定。
2.2.5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新产品的“三同时”
和各项安全技术招标监督工作。
2.3纪检监察高管
2.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3.2认真执行“五同时”原则,把本职范围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
2.3.3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防火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并落实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要素。
2.3.4负责落实本科室的安全防火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
2.3.5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相关知识。
2.3.6协助经理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核上报工作。
2.4纪检监察主管
2.4.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经理和主管落实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及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相关要素。
2.4.2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能使用消防器材;负责本岗位的隐患排
查治理和监控。
2.4.3参与业务范围内安全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4.4协助经理和高管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整理及归档工作。
2.4.5对所在办公室的水电、档案资料的安全负责。
2.4.6协助经理和高管落实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3篇 机电仪厂组织纪检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股份公司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员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