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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饭店法人代表防火安全职责 第2篇项目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第3篇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第4篇总经理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第5篇消防安全责任人(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职责 第6篇消防安全责任人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职责 第7篇法人代表安全职责范例 第8篇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第9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安全职责 第10篇酒店法人代表防火安全职责 第11篇项目法人代表安全职责范本 第12篇洁净车间领导小组组长洁净车间委员会主任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第1篇 项目法人代表安全职责范本
1、确定合理工期,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
2、组织招投标工作,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
3、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符合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4、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5、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信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
6、负责向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工程保险费和人身保险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7、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聘用安全工程师并承担其费用。
8、负责做好自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9、参加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对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
11、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应按合同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况严重的,应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
第2篇 消防安全责任人(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3篇 洁净车间领导小组组长洁净车间委员会主任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洁净车间领导小组组长(洁净车间委员会主任)在国家法律、地方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的洁净车间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贯彻执行国家《洁净车间法》、《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洁净车间领导小组(洁净车间委员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亲自主持一次洁净车间领导小组(洁净车间委员会)工作会议,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
3、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保障安全投入;
4、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和兼职安全主任;
5、使用或提供的设备、设施、物料和作业场所应当符合洁净车间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规章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6、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7、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落实整改隐患;
8、发生事故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9、配合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安全监督检查;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4篇 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处理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组织召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六、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使用,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第5篇 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6篇 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安全职责
⒈企业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⒉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标准。
⒊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定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⒌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决定安全工作重要奖惩事项,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⒍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与合理利用。重视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⒎ 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⒏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企业自我抢险和防范能力。抓好对员工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⒐组织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⒑ 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7篇 总经理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们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
3针对本商场生产经营的特点,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每季度亲自主持一次安委会工作会议,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主任;
5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6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7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落实整改隐患;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发生事故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9配合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安全监督检查;
10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11针对本商场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消防∕安全生产职责。
第8篇 饭店法人代表防火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9篇 法人代表安全职责范例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10篇 酒店法人代表防火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11篇 消防安全责任人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12篇 项目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1、确定合理工期,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
2、组织招投标工作,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
3、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符合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4、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5、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信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
6、负责向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工程保险费和人身保险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7、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聘用安全工程师并承担其费用。
8、负责做好自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9、参加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对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
11、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应按合同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况严重的,应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