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
第2篇 物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物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
3、主持制定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督促各部门、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
5、定期向物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并提出须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讨论和通过的安全生产议题;
6、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预判、评估、考核安全生产状况,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7、监督检查物业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8、深入基层和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10、法律法规及公司赋予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3篇 党委工作负责人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责任制主要如下:
1. 依法管企
(1)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成员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对企业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和监督作用。
(2)参加企业安委会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意见。
2. 组织保障
(3)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聘、任免工作。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技术队伍建设规划,指导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5)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参与审查企业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4.制定或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划
(6)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建设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8)组织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发展规划、年度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并督促实施。
(9)不断研究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0)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制定相关保障措施。
6.参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11)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善后处理等工作。
7. 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12)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13)督促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14)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