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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党群工作部主管
一、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三、督促、检查基层单位对党委安全工作的文件、指示、通知、规定的处理落实情况和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总结安全工作经验。
五、对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布置、通知,及时向领导汇报和通知有关部门。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第2篇 党群工作部部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不断提高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水平,对各项业务及安全工作负责。
第二条 经常深入基层、现场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工农关系,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依法履行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组织员工参加办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利。
第四条 对党委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决定、决议在基层党组织和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条 按照党委工作部署,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基层发现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的先进典型,并及时总结推广。
第六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 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科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培训、选拔及考核考察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党政要求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安全职责
第1条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2条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拔、配备。
第3条 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督察考核。
第4条 抓好公司党政安排的临时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责任追究
第5条 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提出的改革方案中,如有失误,负直接责任。
第6条 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考察工作中,如有考核考察不准确,负直接责任。
第7条 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到位,负主要责任。
第8条 没能根据上级要求或法规规定配备符合条件的安全管理人员,造成安全被动,负主要责任。
第9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除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外中,给予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4篇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党和国家及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二、协助部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三、负责指导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监督岗”,定期组织“群监网员”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等,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四、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配合安全部门搞好安全工作的奖惩。
五、关心职工劳动条件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六、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
第5篇 党群工作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检查、安全会议。
三、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四、检查基层每月一次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党员组织生活情况。
五、负责“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的检查、考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
六、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情况,并纳入每年党风检查的内容。
七、参加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分析,参于矿山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八、负责搞好管辖范围内的文明卫生,部门员工安全管理。
第6篇 党群工作部部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检查、安全会议。
三、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四、检查基层每月一次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党员组织生活情况。
五、负责“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的检查、考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
六、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情况,并纳入每年党风检查的内容。
七、参加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分析,参于矿山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八、负责搞好管辖范围内的文明卫生,部门员工安全管理。
第7篇 党群工作部安保科主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组织本科室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市公司、煤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第二条 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调动各煤矿搞好安保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地面大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 负责监督公司和煤矿的安全监督及考核工作。监督企业各级人员安保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计划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标的贯彻执行,并对以上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第六条 负责公司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的编制、执行和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8篇 党群工作部政工科主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组织本科室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市公司、煤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第二条 全面负责本科室全面工作。
第三条 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配合安监职能部室对公司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第五条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法律、法规。
第六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9篇 党委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落实党群工作部的全面工作。
2、处理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当好党委书记助手。
3、负责安全中心党委中心工作的实施安排和组织工作。根据党委部署,组织安排各种会议,督促检查所属单位对党委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4、参与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审核以党委名义起草的报告、公文、信函。
5、负责党委各类会议的安排、通知,做好党委会议记录及党委会决定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负责参与所属各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考核、组建、调整和改选工作。做好干部干部选拔、调整、聘任的考核、公示和任命文件起草工作。
7、负责组织、承办、参加集团公司党委、团委等有关会议,做好党委各项综合工作和党委系统的人民群众来访工作。
8、与集团公司宣传部密切配合,参与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策划、检查和考核工作。
9、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长效机制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主动协调各部门围绕“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目标开展好各自工作,组织“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例会和季评“十好”年评“十佳”活动。
10、负责管理安全中心党委印鉴和介绍信。
第10篇 党群工作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检查、安全会议。
三、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四、检查基层每月一次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党员组织生活情况。
五、负责“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的检查、考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
六、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情况,并纳入每年党风检查的内容。
七、参加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分析,参于矿山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八、负责搞好管辖范围内的文明卫生,部门员工安全管理。
第11篇 党群工作部安保科科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按照分工范围和主管的安排,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第二条 在主管的领导下,监督企业各级人员安保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计划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标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第四条 对公司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的编制、执行和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2篇 党群工作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三、督促、检查基层单位对党委安全工作的文件、指示、通知、规定的处理落实情况和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总结安全工作经验。
五、对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布置、通知,及时向领导汇报和通知有关部门。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第13篇 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党群工作部作为党委综合协调部门,肩负着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和各类信息调研、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的职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协助党委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一、安全职责
第1条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本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第2条 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安全宣教“十三法”法、推行“五精”管理,打造“九力”团队
第3条 负责公司安全宣传工作的总结归纳工作。
第4条 对安全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存档管理。
第5条 负责对主要领导下达的安全指令进行督促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第6条 负责做好安全信息调研,及时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责任追究
第7条 本部门没有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本矿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负主要责任。
第8条 抓安全教育中与相关部门配合不力,教育效果不佳的,负重要责任。
第9条 因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导致的事故中,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部室内部发生各类文件丢失、损坏等问题时,负主要责任。
第1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主要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14篇 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党群工作部作为党委综合协调部门,肩负着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和各类信息调研、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的职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协助党委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一、安全职责
第1条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本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第2条 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安全宣教“十三法”法、推行“五精”管理,打造“九力”团队
第3条 负责公司安全宣传工作的总结归纳工作。
第4条 对安全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存档管理。
第5条 负责对主要领导下达的安全指令进行督促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第6条 负责做好安全信息调研,及时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责任追究
第7条 本部门没有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本矿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负主要责任。
第8条 抓安全教育中与相关部门配合不力,教育效果不佳的,负重要责任。
第9条 因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导致的事故中,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部室内部发生各类文件丢失、损坏等问题时,负主要责任。
第1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主要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15篇 党委党群工作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落实党群工作部的全面工作。
2、处理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当好党委书记助手。
3、负责安全中心党委中心工作的实施安排和组织工作。根据党委部署,组织安排各种会议,督促检查所属单位对党委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4、参与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审核以党委名义起草的报告、公文、信函。
5、负责党委各类会议的安排、通知,做好党委会议记录及党委会决定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负责参与所属各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考核、组建、调整和改选工作。做好干部干部选拔、调整、聘任的考核、公示和任命文件起草工作。
7、负责组织、承办、参加集团公司党委、团委等有关会议,做好党委各项综合工作和党委系统的人民群众来访工作。
8、与集团公司宣传部密切配合,参与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策划、检查和考核工作。
9、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长效机制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主动协调各部门围绕“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目标开展好各自工作,组织“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例会和季评“十好”年评“十佳”活动。
10、负责管理安全中心党委印鉴和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