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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企业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2篇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3篇化工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4篇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5篇各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6篇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7篇企业主要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8篇企业主要人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化工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化工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工作,本办公室为综合办公室(含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是公司综合办事机构并行使其职能。
1.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建立和保管。
1.3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的配置,协助各职能部门组织公司的各类教育、培训和考核。
1.4负责公司的综合安全计划拟定工作,并监督执行。
1.5组织各主管例行检查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纠正。
1.6记录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1.7组织厂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教育,做好事故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和员工教育活动。
1.8协助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奖惩工作,协调安全事故处理并负责事故的报告。
1.9协助做好重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岗位及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及时准确的判断一旦发生事故的原因、可能出现的后果及补救方法,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0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工作。
2.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在生产技术部主管的领导下,协助法定代表人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措施计划。
4.协助生产技术部主管编制修订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工艺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并有责任对各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5.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五同时,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6.负责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计划,制定培训考核内容。
7.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解决方案,并在方案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改进,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安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8.每天都要对生产车间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生产过程的不安全因素、险情、事故苗头应及时果断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汇报。
9.参与安全事件调查分析,负责工艺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工艺事故及设备事故档案。
10.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
(三)、财物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2.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a.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财务工作。
2)确保功德养老、失业、医疗及工伤保险的缴纳。
3)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投入。
4)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资金的使用。
5)确保纳入计划的安全投入资金的落实。
6)提出事故经济损失评估意见。
7)提出事故善后处理理赔的意见。
b.营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产品销售服务工作,开拓市场,保证产品的销售。
2)负责收集市场信息,了解顾客需求和期望。
3)组织合同、订单的评审工作。
4)负责与顾客沟通、接待顾客、组织回访及对顾客满意程度的测量。
5)负责产品交付后的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成品库的管理工作。
7)负责生产经营产品的销售,向客户提供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并检查运输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c.物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编制<<采购计划>>的同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要求。
2)负责原、辅材料合格供方的评定和确定及定期评价。
3)负责经营产品、设备、原材料的采购。
4)按安全规范搞好原料库的管理。
5)负责对供应商的控制,向供货单位索取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书;对原材料采购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保证原材料及外购品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运输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负责本部门运输过程的安全工作。
2.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部门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部门职工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
3.审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计划,确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修订健全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提出送外大修、专项修理等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维护的计划和所需资金申请,切实落实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不断改善车辆安全运行条件。
4.检查、考核司机和送货员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车辆隐患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5.负责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主持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参加公司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例会,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活动。
7.不定期对车辆的维修、消防等情况进行抽查。组织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对内、对外联系和调查处理。
8.对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与送货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内勤服务与公司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及服务客户的相关管理工作。拟定本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9.合理安排日常送货服务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相关工作任务。
第2篇 企业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 录
一、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
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8、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9、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10、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11、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12、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5、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6、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7、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8、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9、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三、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4、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5、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6、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8、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9、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来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捉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四、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5、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6、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第3篇 各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各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具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第三条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第四条 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五条 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第六条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第十一条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
项 目 处
第一条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条 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条 同设备物资处、安全办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六条 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七条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条 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质 量 处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总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主持总公司所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条 组织或参加制定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三条 协助领导对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部门职责的编制,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第六条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负责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 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技术性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第八条 组织或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设备物资处
第一条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 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用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第三条 监督检查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
第四条 监督检查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 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 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 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保管主要或关键设备出厂、使用过程的鉴定、检修、保养记录,保证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第八条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政 工 处
第一条 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 协同安全部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 负责组织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 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六条 劳动用品应按总公司计划标准进行采购或报废,由总公司政工处进行计划审批和控制。
第七条 员工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五条 协助各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财 务 处
第一条 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 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 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 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办 公 室
第一条 负责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 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 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第四条 及时传达、分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条 经常进行办公地点的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 负责安全资料的归档工作。
项 目 部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三条 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第四条 项目部必须加强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专职安全员又必须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组织生产,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条 项目部都应设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法规。
第六条 项目部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条 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 组织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派人员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4篇 企业主要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 录
一、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
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8、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9、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10、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11、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12、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5、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6、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7、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8、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9、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三、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4、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5、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6、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8、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9、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来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捉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四、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5、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6、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第5篇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特种人员培训,对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矿安全生产管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检查执行情况。
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审批。
5、新建、扩建及大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新设备、新工艺安全设施的审查。
6、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问题,纠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9、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档案。按规定的职权范围,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0、组织本矿的安全工作的考核与评比,开展安全活动竞赛,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
1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指导安全基层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
1、积极协助矿委抓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各种文件收发及上情下达。
2、认真搞好来往人员接待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撰写以煤矿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文搞、报告、总结等。
4、积极发挥安全文化在管理体制中的作用,做到不间断、有目的、有意识做好各种标语、黑板报、电视等工具进行有效宣传,促进企业安全管理。
5、认真学习政策、有关部门的文件及指示精神,有序开展上情下达工作。
6、做好职工培训及考试等的各种档案管理,积极做好各种痕迹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
1、严守财经纪律,带头执行财务制度。
2、按照乡镇企业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帐务,做好本矿经营核算工作,按时做好各种报表。
3、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所有的资金付出都必须由矿长审批后方可入帐。
4、严格管理银行帐户,不得随意将帐户借他人使用,加强现金及发票的领用管理工作。
5、严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申批手续,不得将公款随意借给私人及外单位,现金发生差错,被盗和遗失均由个人负责,不得挪用公款。
6、做好各类物资、设备、产量等的统计管理工作。
7、做好各类财务预算工作。
8、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9、做好各种帐务,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费用,按时缴纳各种税收及规费。
四、井口
1、对该井口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时做好年度计划和月计划,建立健全各种台帐。
2、管好各种安全设施、设备,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及工程质量标准等。
3、制定各种灾害预防及处理措施。
4、认真组织职工进行班前会议,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及安全知识等。
5、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各种工作职责的落实,积极开展好各项工作。
6、积极排出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重伤事故的发生,将各类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7、按照矿山总体规划,做好各类开拓开采布置工作。
8、积极开展好各类活动,以活动促进步,以活动保安全。
9、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积极检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10、坚持做好各种监测监控及检查手段,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加强各类机械设备的检查,杜绝失爆设备下井。
五、活动小组
1、经矿委确定活动小组人员后,活动小组,制出相应的主题、内容、措施及奖惩办法。
2、按照措施责任到人,具体落实相关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缺补漏,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4、活动结束后,依照奖惩办法,对相应的人员做出奖惩决定,并对现落实。
六、通风安全科
1、负责全矿通风管理及安全工作,并对矿井通风及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的管理及监督、检查、落实。
2、对主要通风机及主扇附属设施,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风机运转、局扇安设、井下标志牌板及风筒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及管理,发现问题必须进行及时汇报并处理。
3、建立井下测风站,每旬对矿井风量进行矿测定及进行风量分配工作,每年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一次,并建立测风台帐。
4、负责对瓦检员及瓦检仪、“三专两闭锁”和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并审核瓦斯日报表,对瓦检员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放炮制”、“三对口”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抽查工作。
5、建立综合防尘、消灭明火,地面防灭火措施,并对消防系统进、出风井口20米内禁止明火,井下硐室灭火器材进行管理。
6、负责年度防水计划和雨季“三防”工作计划的编制,对井下有透水预兆的,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方式组织探放水工作。
7、负责对炸药、雷管的储存,井上、下运输及使用、销毁等爆破器材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矿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及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建档工作。
9、完成管理全矿的通风,安全方面等工作。
七、生产技术科
1、负责全矿生产、技术工作,并对矿井生产,技术方面的工作进行管理。
2、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保证技术上可行。
3、及时测量并绘制矿井“六图”,指导生产,禁止越界开采和开采保安、防水煤柱,并每半年按规格交换图纸一次。
4、针对存在的危害,负责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年度采掘计划编制及矿井“三量”的管理工作,推广使用壁式采煤方法。
6、负责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并对矿井技术改造,巷道维修,工作面出口顶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技术措施。
7、负责矿井生产管理,努力完成年度计划。
8、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
9、定期召开工程技术人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八、机电科
1、负责全矿机电设备方面管理工作,并对机电方面的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对主扇、局扇、水泵、绞车、轨道、井下上通风、信号、电缆等方面的检查维修、管理。
3、负责对矿井“一坡三档”提升钢绳的检查维修工作,并督促有关人员经常使用。
4、负责对绞车司机、水泵司机、发电机司机、井下电工等的管理工作。
5、电器设备必须登记建档,“两征一标志”齐全、达到“三消灭”,杜绝电器设备失爆存在。
6、定期对矿用产品进行检测,“三大保护”正常使用。
7、加强矿灯管理,杜绝失爆、缺螺少件的矿灯下井,设备完好率达100%。
8、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九、安全生产调度室
1、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和矿山对安全生产的计划,相关措施。
2、认真值好班,不得脱岗,串岗和睡岗,作好每次反应情况的记录。
3、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当机立断,及时作出相应的措施,并安设专人落实。
4、对不能解决或需要传达的问题积极向相关人员汇报或传达,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5、对性质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其它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根据领导的相应要求及措施对井下做好行之有效的调度,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根据情况轻重,由井口作出处惩,情况严重的交法律部门处理。
第6篇 企业主要人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法人代表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措经费的落实。
4、 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 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第7篇 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编制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并发布实施。
2、编制对工程地质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会审的管理制度。
3、组织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评审、专家论证。
4、督促项目经理部对生产操作工人进行施工工艺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5、参加设备的安全技术鉴定,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
6、参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特殊结构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7、建立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管理台帐,做好方案策划、编审、论证工作记录。
8、参加应急救援,提出应急的技术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三)、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检查、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考虑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的生产活动应及时制止。
3、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5、参加应急救援,组织实施相应的抢险抢救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四)、物资、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制订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除、使用管理规定。
2、负责采购(租赁)各类安全材料、机械设备、架设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所有料具用品均应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规定,并组织进场验收,建立台帐。
3、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制定并执行发放和使用制度。
4、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验收。
5、参加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提出评价意见。
6、参加应急救援,负责及时供应所需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参加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会同安全部门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4、负责落实职工的工伤保险。
5、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制度落实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六)、财务资金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制订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按照国家、上级有关规定及时提取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保证专款专用。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年度预算,统一资金调度。
3、按照会计科目对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4、落实经济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奖罚规定。
(七)、企业策划与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时,将安全发展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内容。
2、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岗位的设立,明确分配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工作考核。
(八)、法律事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2、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法律事务活动。
3、负责安全生产过程及事故处理的法律援助,监督指导经营、施工等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维护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九)、合约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招、投标文件时,根据安全生产措施核定安全生产投入数额。
2、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严格审核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履约能力,审查分包合同、法人委托合法合规性,分包合同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内容。
3、对工程项目进行制造成本核算时,应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4、在进行分包单位工程款结算时,按规定扣除分包单位由于违规、违章的罚款款项。
(十)、政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思想政治保障体系,并检查督促实施。
3、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职工遵纪守法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十一)、消防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订公司消防保卫制度,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消防管理体系。
2、负责企业机关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定期对企业机关区域的火源、火险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畅通。
3、参与企业及施工现场的消防、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
(十二)、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安全卫生方针政策,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环境污染,预防职业危害。
3、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
4、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支持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的给予批评并提出处罚建议。
5、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6、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督、指导辖区内各单位、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协调辖区内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活动。
3、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事故内部调查和处理,督促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统计分析。
第8篇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总公司每季、公司每月、项目经理每周、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特殊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9、深入基层研究不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
10、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11、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2、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责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