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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副段长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负责本段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各项安全措施在本段落实。
2、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好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制止“三违”行为。
3、负责每班生产任务安排,贯彻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按“三大规程”、措施指挥生产,落实每班安全任务和安全措施,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负责全段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5、参加本段事故的抢救处理工作。
第2篇 副段长兼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部署、指示精神,紧密围绕行车安全开展工作,在段长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
(2)、推进科技兴段战略的实施,积极应用高新科技设备、设施和先进的运输组织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运输生产的安全保障能力。
(3)、切实抓好《技规》、《行规》、《段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部、有关文件在各系统的补充完善,开展安全基础建设活动。
(4)、负责组织《段细》的编制和行车规章的“修、建、补、废”工作,保证行车规章的统一性、科学性、实用性、完整性。
(5)、组织对施工的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工艺流程、过渡设计、使用条件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运输安全。
(6)、负责首次采用高新技术施工的组织领导,确保施工安全。
(7)、紧密围绕安全、效率、质量等重点、难点问题,搞好新技术开发、攻关和推广,加强技术、质量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8)、定期组织开展调研。掌握规章、规程、标准执行情况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9)抓好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落实,检查考核分管逐级负责制的落实情况,提出奖罚意见。
第3篇 副段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副段长在段长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行车安全与人身安全并重的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抓好《技规》、《行规》、《事规》、《段细》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安全管理办法的运作和检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在运输生产的全过程中得到落实。
(3)、按照部、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确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4)、协助段长主持每季度安委会、每月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和事故分析会,全面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做好安全生产预测,提出解决问题对策,组织各项安全攻关活动,抓好推进落实,全面兑现各项安全生产指标。
(5)、抓好高新技术设备运用和行车设备更新改造及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工作,保证投入资金使用到位,并对列入计划的投入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6)、发生性质严重的事件或一般及其以上事故,要亲自到现场组织调查,研究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对事故定性定责,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负责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
(7)、在日常的安全工作中,做到亲自解决安全隐患问题;亲自参加施工;亲自对事故进行调查;亲自对阶段性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亲自组织开展安全基础建设活动。
(8)、保证安全信息畅通,抓好问题库的有效利用,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立即组织解决。组织对安全信息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使安全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
(9)、组织开展安全工作调研,解剖安全薄弱点,查清问题,指导帮教,促其转化。同时,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先进方法、先进经验,以点带面。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的总结,推动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10)、负责牵引副段长根据重点列车定期添乘机车检查制度的规定做好添乘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检查实况并上报。
(11)、负责组织对各车间安全工作的评估考核,不断推进部“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总体要求和段安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12)、组织抓好安全攻关和监督检查、检修质量标准和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不断提高设备质量,保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3)抓好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落实,检查考核分管逐级负责制的落实情况,提出奖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