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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井口小班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当班,所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各种管路,各种井筒 吊挂的小型维护,检查和故障排除。
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清交明,本班工作本班完成,原则上不交下一班。
3、熟悉所有设备的性能,掌握操作和调试方法,了解供风、供水管路系统。
4、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及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5、认真搞好井口,二台井下的巡查,并认真填写有关工作日志。
6、遵守劳动纪律,树立全局观念,面向生产一线,加强三小班协作,互创有利条件。
7、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程和规范,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第2篇 机修工段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负责本工段的安全工作。
2、机修工段工段长是本工段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本车间工作的同时,要狠反“三违”。监督检查本车间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4、负责机电工段的安全工作,就本工段的工作安排,安全问题和隐患、整改措施做出书面汇报。
5、负责研究解决全工段设备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故障隐患,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对机电事故进行追查,做出书面材料。
6、教育本工段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坚持安全与工效挂钩。
7、做好年度、月度的检修计划,并负责按计划实施完成各项计划,确保供全工段设备的安全运行。
8、督查并保证各工段所属的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配电室安全保护符合要求,电气设备接地齐全可靠,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9、定期检查全车间的危险要害场所电气设备,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全车间机电设备进行检查。杜绝失爆。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合格率达到100%。
10、设备的安全管理要以事前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坚持未按计划检修就是事故的管理原则。
11、负责机电工段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本车间《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及相关作业规程和作业制度。
12、督查主要设备的各个限位开关的动作灵活,工作可靠。
13、督查皮带输送机的跑偏开关、拉绳开关、制动器、逆止器动作灵活可靠。
14、督查各车间设备传动部分的常规保护装置围栏、护罩齐全可靠。
15、在实施检修作业前,必须组织参与作业人员对整个作业程序过程所存在的风险环节进行全面认真辨识,辨识后同时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且在作业中监督落实情况。
16、具有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运分队机修工
一、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岗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设备零部件的安装、维修安全工作负责。持证上岗。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三、对分管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要达到完好标准,符合规定指标。
四、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五、严禁带电检修,执行锁电、验电、挂牌制度。
六、严格执行检修项目的技术措施。
第4篇 井上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 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不出责任事故,积极配合其他岗位完成生产任务。
第2条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负责使用设备及备用设备达到台台完好,填写记录要求齐全、完整、准确、清晰。
第3条 负责主风机.压风机及其它机电设备的机械故障,抢修处理,接受任务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做好记录,将处理结果汇报到机电调度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汇报有关领导。
第4条 负责机电设备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的定期检查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符合《规程》要求。
第5条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搞好自主保安、互保、联保,不出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
第6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
第5篇 井口小班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当班,所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各种管路,各种井筒 吊挂的小型维护,检查和故障排除。
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清交明,本班工作本班完成,原则上不交下一班。
3、熟悉所有设备的性能,掌握操作和调试方法,了解供风、供水管路系统。
4、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及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5、认真搞好井口,二台井下的巡查,并认真填写有关工作日志。
6、遵守劳动纪律,树立全局观念,面向生产一线,加强三小班协作,互创有利条件。
7、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程和规范,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第6篇 洗煤厂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班长的领导下,负责机修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
2、 保证在操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3、 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确保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4、 搞好本厂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并做好检修记录。
5、 及时参加本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安全活动,对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6、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机械事故苗头,发生事故时,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并保护现场。
7、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7篇 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修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机修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综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维修常识。机修工必须严格按照《机修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安全。
第1条 在工作时空内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机修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中的有关规定,做到自保、互保、联保。
第3条机修工应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
第4条 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5条 熟悉本职范围内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安全装置,掌握日常检查、检修的一般要求。
第6条 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或本专业标准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本职范围内动态达标的基础工作
第7条 对有运转部件的设备检修时,应停电挂牌,常用的备品、配件、工具应摆放整齐,现场棉纱等垃圾应集中人桶升井。现场每一工作应做到工作结束现场清洁。
第8条 岗位机修工还应在换班时将工具、备品、配件及当班安全及设备运行情况交待清楚,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后,方可离岗。
第8篇 采煤队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知本单位设备性能和工作原理,具备设备操作维修技能,了解本单位其他工种的有关知识。
2、工作时思想集中,注意信号,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各包机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各检修,确保安全运转,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完好率和事故率达到要求。
4、设备维护和检修,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
5、每日做好机电设备的点检记录。
6、煤与瓦斯防治的基本知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第9篇 机运分队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岗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设备零部件的安装、维修安全工作负责。持证上岗。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三、对分管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要达到完好标准,符合规定指标。
四、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五、严禁带电检修,执行锁电、验电、挂牌制度。
六、严格执行检修项目的技术措施。
第10篇 洗煤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班长的领导下,负责机修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
2、 保证在操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3、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确保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4、 搞好本厂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并做好检修记录。
5、及时参加本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安全活动,对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6、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机械事故苗头,发生事故时,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并保护现场。
7、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11篇 某煤矿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修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机修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综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维修常识。机修工必须严格按照《机修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安全。
第1条 在工作时空内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机修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中的有关规定,做到自保、互保、联保。
第3条 机修工应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
第4条 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5条 熟悉本职范围内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安全装置,掌握日常检查、检修的一般要求。
第6条 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或本专业标准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本职范围内动态达标的基础工作
第7条 对有运转部件的设备检修时,应停电挂牌,常用的备品、配件、工具应摆放整齐,现场棉纱等垃圾应集中人桶升井。现场每一工作应做到工作结束现场清洁。
第8条 岗位机修工还应在换班时将工具、备品、配件及当班安全及设备运行情况交待清楚,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后,方可离岗。
第9条 有权行使职工“六项权利”,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10条 因检修失职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有直接责任。
第11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修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2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修工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3条 机修工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机修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掘进工作面的综机设备检查不认真,机修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机修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16条 机修工对个人工作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第17条 机修工对施工现场隐患的发现和处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18条 机修工对施工现场其他作业人员负有安全互保连带责任,有权制止“三违”。
第19条 对不按规定着装,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负有直接责任。
第20条 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对因检查不细未能发现机械故障,带病作业导致的机电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第22条 熟悉综机设备的结构和性能,按照《机修工操作规程》的要求熟练、正确判断和处理综机常见的故障。
第23条 对未严格执行综机的维修保养制度,导致机电事故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综掘队机修工
一、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岗安全工作,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及设备维修方面的相关规定,勤检查、勤维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行。
二、遵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认真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三、及时维护设备,当班解决不了的及时向队组报告。
四、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要有专人负责,并挂标志牌、上锁。
五、所有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搬运和检修。
六、遵守劳动纪律,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七、每班对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得运行。
第13篇 机厂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修工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设备的修理工艺,仪器、仪表、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依据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维修设备,方便井下备用设备的衔接。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2条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搞好工矿设备的检修工作,并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对设备的检修负主要责任。
第3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力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4条设备维修,应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机修工应具备必须的机械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5条工作前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仪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完好后才能工作。
第6条严禁乱拆乱装设备,拆装中不能损坏零件,需更换的零部件,须经设备库,被服务单位和厂长鉴定后方可更换。
第7条做好自主保安和联保互保工作,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
第8条维修完工的设备入库前须经设备库验收,确保合格率100%。
第9条对安全生产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义务。
第10条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工作场地,清点所用工具,零件分类摆放整齐,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第11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矿相应制度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要求顺序拆装部件的。如应当将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加以标记,并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布擦拭),清洗轴承箱和齿轮箱后,安装时必须认真检查,防止留有杂物。
2、 未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作业的。在维修设备时,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防爆面要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
3、检修好的设备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未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部位未重新检修实验,造成设备不合格再次投入使用,造成设备重大安全隐患的。
4、在操作前未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等,未进行安全确认就进行使用的。
5、未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因工作需要就擅自才做大型专用机床的。
第14篇 机电队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机修工需进行安全操作的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合格证,方能担任,并持证上岗。
2、机电设备实行分片包机制,对机电设备的构造、原理,要熟练掌握。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对待修设备要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修好。
3、设备检修前要与所在设备的岗位司机联系好才能工作。工作完好后,经司机试运转完好后方可离开,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4、认真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做到熟练判断设备故障原因,并进行处理。
5、做到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认真按照“三大规程”的原则进行检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积极参加队里组织的岗位司机培训,并认真记录。努力学习业务技术。
第15篇 煤矿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修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机修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综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维修常识。机修工必须严格按照《机修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安全。
第1条 在工作时空内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机修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中的有关规定,做到自保、互保、联保。
第3条 机修工应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
第4条 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5条 熟悉本职范围内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安全装置,掌握日常检查、检修的一般要求。
第6条 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或本专业标准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本职范围内动态达标的基础工作
第7条 对有运转部件的设备检修时,应停电挂牌,常用的备品、配件、工具应摆放整齐,现场棉纱等垃圾应集中人桶升井。现场每一工作应做到工作结束现场清洁。
第8条 岗位机修工还应在换班时将工具、备品、配件及当班安全及设备运行情况交待清楚,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后,方可离岗。
第9条 有权行使职工“六项权利”,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10条 因检修失职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有直接责任。
第11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修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2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修工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3条 机修工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机修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掘进工作面的综机设备检查不认真,机修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机修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16条 机修工对个人工作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第17条 机修工对施工现场隐患的发现和处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18条 机修工对施工现场其他作业人员负有安全互保连带责任,有权制止“三违”。
第19条 对不按规定着装,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负有直接责任。
第20条 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对因检查不细未能发现机械故障,带病作业导致的机电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第22条 熟悉综机设备的结构和性能,按照《机修工操作规程》的要求熟练、正确判断和处理综机常见的故障。
第23条 对未严格执行综机的维修保养制度,导致机电事故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