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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检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矿井安全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协助安全副总经理监督检查国家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条例,以及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等落实情况,及时地把落实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3、负责组织召开各种安全会议,听取各科对执行“三大规程”及落实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督实施情况,了解存在的隐患问题,迅速提出督促解决,做好记录。
4、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地面车间等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敢于制止“三违”,消除隐患。
5、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参加抢救工作,参加对各类事故调查分析,查出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6、定期组织对安检人员的学习,检查安检人员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对不遵守劳动纪律,有重大隐患和“三违”人员不汇报,不制止,徇私舞弊的安检员,及时批评教育,提出处理意见。
7、积极参加、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落实。
第2篇 安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
二、参与审查公司有关的生产计划、工程设计、作业规程、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发现违纪规定者,有权通知予以纠正。
三、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各种安全设施,有权利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对存在的不安全问题通知有关部门限期解决。逾期不解决或发现有可能造成事故的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
四、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及时给予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和调查,掌握事故动态,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六、对各区队安全责任制和各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执行情况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七、监督检查安全技措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技措工程质量进度情况,参加竣工验收。
八、负责全矿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因素与事故隐患,要督促解决。
第3篇 s矿安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
二、参与审查公司有关的生产计划、工程设计、作业规程、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发现违纪规定者,有权通知予以纠正。
三、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各种安全设施,有权利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对存在的不安全问题通知有关部门限期解决。逾期不解决或发现有可能造成事故的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
四、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及时给予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和调查,掌握事故动态,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六、对各区队安全责任制和各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执行情况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七、监督检查安全技措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技措工程质量进度情况,参加竣工验收。
八、负责全矿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因素与事故隐患,要督促解决。
第4篇 安检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检科长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教育职工学法、懂法、用法、执行,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3、负责参加矿安全生产会议,开好科内安检人员的班前、班后会,组织安全大检查。
4、负责监督各类事故的及时分析:对“三违”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5、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负责定期召开科内人员会议,分析安全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7、协助科长工作,除负责分管工作外,科长不在时代理科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