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井下放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范例
一、井下放炮员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三大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做好雷管、炸药的领退、运送、装药,封泥、联线、清点人员、设置警戒、起爆、检查爆破效果等工作,严禁违章放炮。
三、井下放炮都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放炮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四、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查,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在放炮器操作地点和爆破地点20m内不经瓦斯检查或瓦斯浓度不合符规定要求直接放炮。
五、联线前,雷管脚线末端必须扭结短路,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六、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七、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放炮装药炮眼,当班放炮员必须向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
八、放炮后,放炮员、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才能撤回警戒,进入工作面工作。
九、处理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严禁盲目蛮干。
第2篇 采掘放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带班区长和班组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头面的放炮工作。
二、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悉并掌握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安全规定,持证上岗。
三、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做炮头、装药、联线,按爆破说明书进行放炮,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坚持做到“十不装药”和“十不放炮”,并坚持使用好水炮泥。
四、当班的炸药和雷管要单独存放,不得混放,严格执行我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剩余的炸药雷管及时回交炸药库,严禁乱埋乱放或私带上井。
五、放炮钥匙必须由放炮员本人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六、放炮母线的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不能有明接头,不能与动力线、金属支架等接触,应随用随挂。
七、放炮前要设好警戒,发出放炮信号。
八、处理拒爆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执行。
第3篇 企业采掘放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带班区长和班组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头面的放炮工作。
二、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悉并掌握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安全规定,持证上岗。
三、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做炮头、装药、联线,按爆破说明书进行放炮,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坚持做到“十不装药”和“十不放炮”,并坚持使用好水炮泥。
四、当班的炸药和雷管要单独存放,不得混放,严格执行我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剩余的炸药雷管及时回交炸药库,严禁乱埋乱放或私带上井。
五、放炮钥匙必须由放炮员本人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六、放炮母线的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不能有明接头,不能与动力线、金属支架等接触,应随用随挂。
七、放炮前要设好警戒,发出放炮信号。
八、处理拒爆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执行。
第4篇 井下放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井下放炮员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三大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做好雷管、炸药的领退、运送、装药,封泥、联线、清点人员、设置警戒、起爆、检查爆破效果等工作,严禁违章放炮。
三、井下放炮都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放炮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四、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查,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在放炮器操作地点和爆破地点20m内不经瓦斯检查或瓦斯浓度不合符规定要求直接放炮。
五、联线前,雷管脚线末端必须扭结短路,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六、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七、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放炮装药炮眼,当班放炮员必须向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
八、放炮后,放炮员、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才能撤回警戒,进入工作面工作。
九、处理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严禁盲目蛮干。
第5篇 放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当班放炮所需的炸药、雷管领用和退库工作。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图表规定的装药量、炮头制作、瞎炮处理措施等进行操作,安全完成爆破任务。
3、对工作面上的设备、工具、风筒等物件的安全负责任。
4、保管好放炮器和放炮电源、开关钥匙。
5、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和火药消耗数量的原始记录。
6、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