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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建筑公司分包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分包单位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服从总包单位项目安全生产机构的领导。
2.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3.协助项目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订工作。
4.认真做好日常巡回检查,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组织人员撤离,及时报领导处理,对不听从劝阻的,应越级反映。
5.协助项目部领导做好周六检查、周一教育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各施工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
6.参加脚手架、塔吊、龙门架、各施工机械、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7.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8.按照部颁标准等有关内容的要求,记录、搜集、整理、保管各种安全资料。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2篇 建筑公司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服从总包单位项目安全机构的领导,对所管理的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2.协助项目负责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3.负责进行重大及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经常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各级安检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技术性的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实施。
5.参加对项目现场搭设的脚手、机械设备、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制订整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第3篇 建筑公司分包项目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分包单位项目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服从总包单位项目安全机构的领导及指挥,对所管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对所管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机械设备、防护施工等安全防护装置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经有关责任人签字后方能投入使用。
4.认真组织广大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自己不违章指挥,教育工人不违章操作,做到遵章守纪,切实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参与事故的调处。
第4篇 项目部经理、分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
建立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每月组织二次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有记录、有隐患整改、有复查。
l、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周一活动,通过各种教育,采用多种形式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要求,宣传安全生产方针、规程,做到有组织、有记录,对安全生产中表现好的给予表扬,差的给予批评。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防护设施(机械、垂直运输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定期检查、整改,保障安全。
3、对新进场的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搞好生产与安全和“三同时”工作,特别要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根据国家和上级的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工程实施严格的科学管理。
6、签订承包合同书中要有安全生产指标条款。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并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参加事故处理并以实例教育职工,采取可靠防护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8、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