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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安全生产责任制9篇

发布时间:2022-12-10 17:45:01 查看人数:88

发电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论发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安全生产法第17条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这就赋予了安全第一责任者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为安全第一责任者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提保供了法律保障。发电厂厂长作为一个电厂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流程中的每个环节抓起,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的落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流程包括安全责任制的规范、安全责任的明确、安全责任的履行、安全责任的检查、安全责任的奖惩等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质量都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好坏:安全责任制的规范决定着安全责任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安全责任的明确是履行安全责任的前提;安全责任的履行是安全责任制本身价值的根本体现,是最终实现安全目标的根本途径;安全责任的落实检查是安全责任履行的反馈调节手段和进行安全责任奖惩的依据;而安全责任的奖惩则是企业安全意志力的最高表现形式和安全责任能否得到真正落实的制度保证。显而易见,安全责任的履行和安全责任的奖惩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安全责任制能不能得到落实的关键。

一.安全责任制的规范

安全责任的规范是安全工作科学管理和现代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需要,也决定着安全责任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必须同安全工作的原则、任务、措施、目标相结合。制定规范的安全责任制,必须兼顾下面的几个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的超前性与可行性。安全责任制在目标上必须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安全可靠地从事工作的要求不断在提高着,发电侧市场的竞争也要求发电厂必须具有高等级的安全系数,所以,安全责任目标不能仅仅满足于不出大的事故,而是要结合每个岗位的特点从小的事情上抓起,从每项工作的具体环节上控制差错,从可能产生问题的上游流程上设置控制目标,从而达到通过预先控制责任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安全责任制在要求责任人采取的措施上又要保证其可行性,措施必须是责任人确实可以实施的,而且相应的硬件设施必须是具备的,否则责任人无论有多高的热情和责任心也照样不能落实好安全责任。

二是制定安全责任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理论性就是通过控制责任目标就一定能实现安全效果的科学依据和一旦发生问题就必须接受惩罚的法律依据;换句话说,安全责任必须符合生产现场的科学原理和人的行为学原理。实践性就是安全目标必须有曾被出色完成过的例证和一定能够完成的可期望性,否则目标定的太高,让人失去信心,放弃主观努力,责任制就成了一纸空文。

三是安全责任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各级员工的安全责任既要有应该共同防止的不安全事项,也要有不同工种和岗位差异产生的特殊控制项目,不能任何人的责任制都千篇一律,丧失针对性。

四是安全责任实施进程中的原则性与客观性。这就是说,责任制在实施中必须强调员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完成目标的主观努力”的原则要求,同时也要在人员确实已经履行了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因素仍然发生了的问题上,应允许排外责任的存在,在对员工的惩处上要客观、如实、充分地考虑不可抗因素,使员工对惩处心悦诚服,以利于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二.安全责任的明确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就是要通过宣传、教育、签约、风险抵押等方式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的每个成员对自己应负什么样的安全职责心中有数、对自己将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和途径去履行职责心中有数、对评价自己履行职责好坏的标准心中有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或者不履行职责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心中有数。而最常用的方法就是逐级签定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书(状)。责任书中不但要有责任的内容和标准,而且必须明确责任人应遵循的方针和对策,以及违约后的处罚条款。没有处罚条款的责任书没有任何的意义,所以处罚条款必须把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结合起来,产生一定的威慑,才会从思想上引起责任人的注意。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各级领导、各级岗位职工都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人人知晓各自承担的风险,自觉履行安全责任,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责任的履行

履行安全责任是制订安全责任的根本目的,只有通过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才可能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如果安全责任得不到履行,就会使安全责任制变成毫无价值的一纸空文,因此责任制的履行是责任制各环节中的重中之重,抓履行就是最现实的“抓落实”。

要抓好安全责任的履行,应从如下的几方面入手。

一是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和培训是预防事故的治本措施之一,作为安全生产的各级责任人一定要把安全教育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通过安全教育,要使各级各岗位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通过抓安全培训,使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技能、操作水平得以提高,才能从工作的源头上预防差错和违章,把不安全隐患永远控制在爆发的临界点以下。

二是要抓好制度建设。安全工作的依据是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安全责任的落实,实际上就是抓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定章建制就是“预”的重要内容,必须抓紧抓好,才能有章可循、有法必依。

三是要抓好现场管理。现场是一切生产活动得以进行的场所,也是一切不安全问题的发难地,抓好现场管理,就能铲除事故的温床。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既有静态管理又有动态管理,既有对设备的管理又有对人员的管理,既有对环境硬件的管理,又有对行为软件的管理,因此说,安全工作的现场管理,是一种全员全方位的管理。静态管理就是定章建制,动态管理就是抓规章制度的落实;物的管理就是抓设备的检修质量,人的管理就是要提高人员按规程使用、维护设备的水平;环境硬件的管理就是要完善现场的安全硬件设施,行为软件的管理就是要使人员自觉接受安全设施的限制,运用好安全设施和器具,促进人与环境的协调,从文明作业开始,实现安全作业的追求。以上三方面的问题都是安全责任履行环节在现场的具体表现形态,所以容不得半点的忽视。

四是要抓队伍的建设。特别是要抓好安全生产监督队伍的建设,发挥这支队伍在安全管理中的骨干、中坚作用。要下决心从人、财、物、待遇等各方面满足安监队伍履行职能的需要,才能充分发挥安监职能部门及安监人员的计划、实施、检查、控制作用,使照章工作得到支持,使违章作业受到惩处,使安监队伍成为发现问题和追究责任的执法者,使监督执法成为安全责任制落实的保证。

四.安全责任的落实检查

安全责任的检查是对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的程度进行反馈的手段,也是形成考核的依据。各级安全责任人和各岗位职工安全责任到底落实得如何,必须通过检查考核来评估,否则安全责任意识必然会淡化乃至泯没。

安全责任的检查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据安全责任条文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责任的情况,一类是依据安全操作规范检查各岗位职工履行安全责任的情况。

对于各级管理干部来说,主要是检查他们抓宣传教育、抓制度建设、抓现场管理的情况,检查他们在安全工作中对人、财、物的投入是否合理,检查他们实行“五同时”及“四不放过”的情况,检查他们抓安全队伍建设及支持安监人员工作的情况,检查对违反安全责任要求者的查处和考核情况。

对于各岗位的职工来讲,主要是检查他们“两票三制”执行的情况、按章操作和按章作业的情况、危险点分析预控执行的情况、控制差错措施的执行的情况和反违章积分办法落实的情况等等。大到危险场所的工作行为是否规范,小到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都应该纳入检查的范围。

通过检查,可以随时掌握责任制落实的基本情况,或者对责任制做出及时的调整,或者对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奖惩。检查可由安监队伍经常检查,同时厂级领导也可不定期抽查,检查越到位,问题越能及时发现,通过考核机制的运作,就可以保证安全责任的的落实。

五.安全责任的奖惩

任何规章制度没有惩罚便没有效力,安全责任制也是如此。离开了奖惩措施,安全责任的落实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奖惩,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奖惩措施要真正落实,必须奖惩兑现,在兑现上必须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和“随奖随罚”的原则,加强奖惩的力度和时效。

奖惩的类型应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精神影响等多个方面。实践证明,在奖惩措施上仅仅依靠经济手段还远远不够,还必须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才能真正使责任人在思想上引起重视,在行动上不折不扣;与公众形象影响相结合的奖惩措施在现代人更加注重个人自尊和形象的背景下有时更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威慑作用,所以所有的奖惩必须公开,以便把责任人置于全体员工的监督之下,促进责任人的自律。

奖惩的兑现必须坚决和人情脱钩,对于责任不到位发生问题的责任人,要本着有功则奖励,有过则处罚的原则,决不能搞功过相抵或文过饰非。否则领导人的威信就会受到损害,责任制的权威性就会荡然无存,在群众中就会造成负面的影响,使整改管理体系的公信力下降,严重时还会导致制度失灵。

综上所述,安全责任落实流程中的五个环节是一个管理链的不同部分。只有不断加深对每个部分所起作用的理解,加强各个环节上的工作力度,整个的链条才能有机的运作,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才能实现超前防范和闭环管理,安全责任制这种管理方法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电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适用于发电部各级行政领导人员及所有运行人员。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发电部主任

2.1.1发电部主任是发电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全体职工和设备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应经常反复的向职工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教育。

2.1.2在各项生产活动中,模范的遵守、贯彻执行上级和有关安全会议的决定、指示及各项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和研究厂内外事故通报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

2.1.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了解人员和设备状况,确保安全生产。

2.1.4掌握现场设备运行工况,检查工作条件、安全措施、周围环境是否符合规程的要求。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使之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2.1.5掌握现场停电及设备停止的原因,检查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完善状况等,发现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或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作业。

2.1.6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器具、作业工具、照明等,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否则应予以制止。

2.1.7对各岗位人员的安排及临时派出的工作人员,应考虑能否保证安全。对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患有疾病或考试不合格等情况的人员的工作,要合理安排,要对他们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负责。

2.1.8 经医院鉴定患有妨害安全生产的疾病,如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等,应向上级报告调换,否则造成后果应负直接责任。

2.1.9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各级安全员,经常进行安全分析,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保证活动时间。

2.1.10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领导职工按期完成。

2.1.11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实事求是,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2.1.12参加事故调查,主持障碍、异常、轻伤和未遂的调查处理,分析上报,要小题大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切实贯彻执行。

2.1.13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工作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考虑进去。

2.1.14认真执行各级人员到位标准,大型操作和作业要亲自到位进行安全监察。

2.2发电部副主任

2.2.1发电部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人身及设备安全负全面责任。

2.2.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制定落实各种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设备的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2.2.3坚持每天巡视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审定运行日志及各种记录,深入岗位了解运行人员的思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2.2.4早晨上班时,首先到各主要岗位了解夜间的安全生产、设备运行、人员出勤及劳动纪律、执行“两票三制”等情况。

2.2.5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组织处理。

2.2.6列席部门每日的生产例会,听取主任传达生产例会精神及要求,汇报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及今天将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2.2.7参加专业事故分析、调查。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严肃处理,并制定出反事故措施负责组织落实。

2.2.8做好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的监督、考核工作。

2.2.9组织进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2.2.10组织进行季节性和节日性反事故演习。

2.2.11认真执行各级人员到位标准,大型操作和作业要亲自到位进行安全监察。

2.3专职工程师

2.3.1带头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生产实际,编制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2.3.2 随着生产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规章制度、设备标志和图纸,制订合理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运行方式,提出保证安全的试验方案及临时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3.3对生产人员,尤其是新工人、实习人员、临时借用人员、岗位变动人员,有计划、有目的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按规定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规程或安全技术知识考试。

2.3.4负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的各种技术措施并保证正确可靠。例如:健全设备标志、完善系统图、安全工器具管理、防火设施管理、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审查与管理等。积极处理职工提出的一切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

2.3.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负责研究解决在检查中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2.3.6协助进行事故处理,提出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和防止对策,并安排实施。

2.3.7由于管理不善,发生设备事故负直接责任。

2.3.8认真执行各级人员到位标准,本专业的大型作业和操作要到位监察

2.4值长组组长

2.4.1对全厂运行人员和运行系统的安全问题负直接责任。

2.4.2对于值长审批的操作票错误而造成误操作事故和值长违章指挥,造成后果者,应负领导责任。

2.4.3要求值长坚决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解决值长和有关人员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2.4.4对危及人身设备的问题,要立即制止,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

2.4.5值长组对设备检修、运行方式变更等各种安全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保证运行方式的合理性和安全可靠性。

2.4.6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值长处理事故。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2.4.7认真执行各级人员到位标准,大型操作要亲自到场进行安全监察。

2.5值长

2.5.1模范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和厂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的决定、指示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吸取厂内外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在值班中是全值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

2.5.2掌握运行、备用系统运行方式、各种安全措施、周围环境、人员情况等,都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掌握设备缺陷,积极主动创造条件联系处理,避免扩大或造成事故。

2.5.3掌握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的隔断情况,做到安全可靠。坚持执行工作票制度,保证安全措施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符合现场实际。值长应负责安全。

2.5.4对运行设备和运行系统的操作、倒换,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贯彻逐级审批手续。由于无操作票或操作票书写错误造成的误操作,值长应负主要责任。

2.5.5所有生产现场涉及安全生产的一切指挥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任何违反规程制度的错误指挥,造成后果者,要负直接责任。

2.5.6值长临时指挥人员参加维修及运行操作时,必须考虑他们能否胜任。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工作人员,值长要对他们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负责。

2.5.7协助本值各班搞好安全活动,积极帮助各班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问题,每月要分析本值的安全情况。

2.5.8要坚守指挥岗位,去其他岗位检查工作时,应告知主值,主值不在主盘,值长不得离开。发生事故,要根据事故处理规程指挥全值人员积极果断处理。擅离职守,使指挥系统失灵,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2.5.9当值的事故、障碍、异常,一定要深入了解记述清楚,向厂提供原始资料。

2.5.10对其值内一切责任事故,误操作和不正确的运行方式以及不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负责。

2.5.11要督促各班完成在本值内应完成的定期工作。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工作而造成后果,负有重要责任。

2.5.12认真执行各级人员到位标准,大型操作要亲临现场进行安全监察。

2.6 主值

2.6.1对负责的机组及人身安全负直接责任。并负责辅助岗位的全面管理及操作指挥与监护。

2.6.2正确无误地完成值长发布的各项操作命令,具体负责组织机组的启停和重要操作,重要操作时要亲自操作或做好监护。

2.6.3每班提前20分钟来到厂房,对主要设备、主要辅助设备及系统进行细致检查,掌握主系统的运行方式。

2.6.4注意经常分析机组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发生事故时,在值长的指挥下,果断、正确地处理,尽可能保住厂用电和机组辅助设备的安全,尽快消除故障,对事故处理的遗误处理应负有责任。

2.6.5发现本机组设备重大缺陷应亲自到现场查看,对带病运行的设备应加强监视,作好事故预想。

2.6.6负责审查“电气工作票”、“热机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是否完整,并组织完成工作票所列的各项安全措施;根据“电气操作票”与“热机操作票”的规定,负责审核和监护工作。作为设备检修工作许可人,对其安全措施的完整与妥善执行负有责任。

2.6.7他人有妨碍机组及辅助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可能带来危害时,有权立即制止。

2.7副值

2.7.1每班提前20分钟来到生产现场,对单元机组及辅助设备系统进行认真地检查,掌握各系统的运行方式。

2.7.2 发生事故时,在值长、主值的指挥及时处理,确保厂用电系统的可靠,因个人判断操作失误造成事故扩大,应负有责任。

2.7.3做为操作监护人时,为操作的安全、能否完成操作任务负责,作为检修工作许可人,对其安全措施的完整负责。

2.7.4按时抄表、数据准确,对各项记录准确性向有责任;定期巡查,及时发现设备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2.7.5对本机组巡操人员下达正确命令,并对命令的准确性负有责任。

2.8巡操

2.8.1定期按规定巡检路线进行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或缺陷应采取措施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并填写设备缺陷单,如有延误应承担责任。

2.8.2当班期间,由于巡检不及时或不认真,造成设备停运、损坏或机组被迫降出力运行,应对此后果承担责任。

2.8.3承担外部操作,对于操作规程过程的正确性及安全性承担相应责任。

2.8.4按时完成抄表、算表,对表格中的数据正确、可靠与否负责。

3.检查与考核

按本标准所列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3篇 煤气发电作业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则

1.1. 为加强能源动力部煤气发电作业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彰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及热力机械部分)及公司、部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作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作业区作业长、工程师、值班长、各岗位员工,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五同时”的规定(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领导机构

2.1 煤气发电作业区设立安全文明和消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作业长

副组长:副作业长

成员:各专业工程师、值班长

2.2 领导小组职责:

办公室设在作业区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配合公司、能源动力部抓好作业区的各项安全工作。

3.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3.1作业长安全职责

3.1.1作业长是煤气发电作业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负责各专业工程师安全责任的分解、落实。

3.1.2 认真传达、贯彻国家、公司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3.1.3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及热力机械部分的有关规定,做到不违章指挥。

3.1.4组织制定修改煤气发电作业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作业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1.5 负责作业区内各项作业操作标准的审核批准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对作业区内部的各级危险及异常作业进行审批。

3.1.6 监督作业区各工程师做好内部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3.1.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作业区内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8贯彻实施消防条例,抓好煤气发电作业区的防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3.2锅炉专业工程师安全职责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2.2组织编制年度 “ 两措 ” 计划,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3.2.3负责编制并审批现场运行规程和规定,制定本专业所有操作、检修工作标准,特别是异常及危险作业,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3.2.4根据作业区规定,现场监督规定范围内的异常及危险作业操作及执行情况,及时制止不按标准或规定操作的行为,确保安全过程控制。

3.2.5听取安监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3.2.6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操作技术水平。

3.2.7参加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及检修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对作业区各类危险源,定期、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并形成可追溯的检查记录。

3.2.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3.2.9编制、修订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定期组织进行预案演练。

3.2.10负责对本专业新员工进行二级(作业区级)安全教育的实施和监督,并对本作业区本专业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定期考核。

3.2.1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装置、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等设施的管理。

3.3汽机专业工程师安全职责

3.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3.2组织编制年度 “ 两措 ” 计划,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3.3.3负责编制并审批现场运行规程和规定,制定本专业所有操作、检修工作标准,特别是异常及危险作业,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3.3.4根据作业区规定,现场监督规定范围内的异常及危险作业操作及执行情况,及时制止不按标准或规定操作的行为,确保安全过程控制。

3.3.5听取安监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3.3.6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操作技术水平。

3.3.7参加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及检修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3.3.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3.3.9编制、修订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定期组织进行预案演练。

3.3.10负责对本专业新员工进行二级(作业区级)安全教育的实施和监督,并对本作业区本专业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定期考核。

3.3.1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设施的管理。

3.4电气专业工程师安全职责

3.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4.2组织编制年度 “ 两措 ” 计划,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3.4.3负责编制并审批现场运行规程和规定,制定本专业所有操作、检修工作标准,特别是异常及危险作业,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3.4.4根据作业区规定,现场监督规定范围内的异常及危险作业操作及执行情况,及时制止不按标准或规定操作的行为,确保安全过程控制。

3.4.5听取安监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3.4.6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操作技术水平。

3.4.7参加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及检修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3.4.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3.4.9编制、修订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定期组织进行预案演练。

3.4.10负责对本专业新员工进行二级(作业区级)安全教育的实施和监督,并对本作业区本专业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定期考核。

3.4.1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装置、电气类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等设施的管理、定期检验等相关工作。

3.5值班长安全职责

3.5.1 认真执行公司、分厂和作业区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值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努力创建“三无班组”。

3.5.2 经常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纪律教育,并进行班前员工精神状态及防护用品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员工的安全。

3.5.3在安排安全生产任务的同时,严格“五同时”规定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3.5.4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及热力机械部分的有关规定,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章作业。

3.5.5 随时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设备等不安全状况,发现异状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作业区领导。出现瞒报或不报将进行严厉考核,做到确保信息畅通。

3.5.6 严格“两票”的执行,从审核到操作或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3.5.7 发生事故时,要亲临现场指挥处理,并及时上报,坚决避免事故扩大;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不得隐瞒或虚报。

3.5.8 严格控制各安全运行参数在规定范围内,确保安全运行。

3.5.9负责组织本班组新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培训和考试,并配合作业区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考核。负责本班组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领取、发放工作。

3.5.10 对作业区制定的各项操作标准,应监督本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并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性的意见或建议。

3.6员工安全职责

3.6.1 在值班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在生产中,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6.2认真落实责任制、联保制,确认制。在生产过程中,互相关心、互相监督、互相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技术熟练的老工人应对新工人的安全操作负责任。新工人应向老工人学习,接受指导,防止因工作生疏而发生事故。技术工种必须执行师徒合同。

3.6.3 班前、班后认真检查现场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安全装置、

工具、防护用品。保证作业场地安全卫生。要做好交接班的工作,并要详细记录。

3.6.4 遇有特殊紧急不安全情况时,可停止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遇有领导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并向安全部门或上级汇报。

3.6.5 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眼镜、安全带等)不得赤臂、光脚、穿凉鞋、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场所。

3.6.6 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班长、安全员如实汇报,积极对伤者进行抢救。

3.6.7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积极主动地消除本岗位的事故隐患,并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4.各专业工程师需要监护的作业明细

4.1.根据能源动力部四级危险及异常作业明细,并结合作业区生产、检修实际,对各专业工程师需要现场监护的作业明确如下:

序号作业类型责任工程师作业长
锅炉汽机电气
1特殊条件下的高空作业
2油库院内检修动火
3受限空间、密闭容器等有限空间内检修作业
4涉及本部两个及以上作业区的抽堵盲板、煤气置换作业(置换放散、停、送气)
5带煤气(3人及以上)检修作业
6在运行的煤气设备设施上动火
7锅炉启停、汽轮发电机组启停

4.2当各专业工程师确实无法现场监护时,应汇报作业区主管领导,不得指定下级人员替代现场监控。

4.3作业区根据生产及检修实际,有权对上述规定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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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煤气发电作业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1.总则

1.1. 为加强能源动力部煤气发电作业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彰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及热力机械部分)及公司、部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作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作业区作业长、工程师、值班长、各岗位员工,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五同时”的规定(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领导机构

2.1 煤气发电作业区设立安全文明和消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作业长

副组长:副作业长

成员:各专业工程师、值班长

2.2 领导小组职责:

办公室设在作业区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配合公司、能源动力部抓好作业区的各项安全工作。

3.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3.1作业长安全职责

3.1.1作业长是煤气发电作业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负责各专业工程师安全责任的分解、落实。

3.1.2 认真传达、贯彻国家、公司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3.1.3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及热力机械部分的有关规定,做到不违章指挥。

3.1.4组织制定修改煤气发电作业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作业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1.5 负责作业区内各项作业操作标准的审核批准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对作业区内部的各级危险及异常作业进行审批。

3.1.6 监督作业区各工程师做好内部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3.1.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作业区内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8贯彻实施消防条例,抓好煤气发电作业区的防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3.2锅炉专业工程师安全职责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2.2组织编制年度 “ 两措 ” 计划,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3.2.3负责编制并审批现场运行规程和规定,制定本专业所有操作、检修工作标准,特别是异常及危险作业,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3.2.4根据作业区规定,现场监督规定范围内的异常及危险作业操作及执行情况,及时制止不按标准或规定操作的行为,确保安全过程控制。

3.2.5听取安监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3.2.6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操作技术水平。

3.2.7参加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及检修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对作业区各类危险源,定期、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并形成可追溯的检查记录。

3.2.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3.2.9编制、修订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定期组织进行预案演练。

3.2.10负责对本专业新员工进行二级(作业区级)安全教育的实施和监督,并对本作业区本专业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定期考核。

3.2.1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装置、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等设施的管理。

3.3 汽机专业工程师安全职责

3.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3.2组织编制年度 “ 两措 ” 计划,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3.3.3负责编制并审批现场运行规程和规定,制定本专业所有操作、检修工作标准,特别是异常及危险作业,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3.3.4根据作业区规定,现场监督规定范围内的异常及危险作业操作及执行情况,及时制止不按标准或规定操作的行为,确保安全过程控制。

3.3.5听取安监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3.3.6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操作技术水平。

3.3.7参加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及检修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3.3.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3.3.9编制、修订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定期组织进行预案演练。

3.3.10负责对本专业新员工进行二级(作业区级)安全教育的实施和监督,并对本作业区本专业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定期考核。

3.3.1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设施的管理。

3.4电气专业工程师安全职责

3.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4.2组织编制年度 “ 两措 ” 计划,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3.4.3负责编制并审批现场运行规程和规定,制定本专业所有操作、检修工作标准,特别是异常及危险作业,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3.4.4根据作业区规定,现场监督规定范围内的异常及危险作业操作及执行情况,及时制止不按标准或规定操作的行为,确保安全过程控制。

3.4.5听取安监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3.4.6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操作技术水平。

3.4.7参加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及检修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3.4.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3.4.9编制、修订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定期组织进行预案演练。

3.4.10负责对本专业新员工进行二级(作业区级)安全教育的实施和监督,并对本作业区本专业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定期考核。

3.4.1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装置、电气类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等设施的管理、定期检验等相关工作。

3.5值班长安全职责

3.5.1 认真执行公司、分厂和作业区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值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努力创建“三无班组”。

3.5.2 经常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纪律教育,并进行班前员工精神状态及防护用品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员工的安全。

3.5.3在安排安全生产任务的同时,严格“五同时”规定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3.5.4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及热力机械部分的有关规定,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章作业。

3.5.5 随时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设备等不安全状况,发现异状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作业区领导。出现瞒报或不报将进行严厉考核,做到确保信息畅通。

3.5.6 严格“两票”的执行,从审核到操作或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3.5.7 发生事故时,要亲临现场指挥处理,并及时上报,坚决避免事故扩大;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不得隐瞒或虚报。

3.5.8 严格控制各安全运行参数在规定范围内,确保安全运行。

3.5.9负责组织本班组新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培训和考试,并配合作业区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考核。负责本班组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领取、发放工作。

3.5.10 对作业区制定的各项操作标准,应监督本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并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性的意见或建议。

3.6员工安全职责

3.6.1 在值班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在生产中,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6.2认真落实责任制、联保制,确认制。在生产过程中,互相关心、互相监督、互相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技术熟练的老工人应对新工人的安全操作负责任。新工人应向老工人学习,接受指导,防止因工作生疏而发生事故。技术工种必须执行师徒合同。

3.6.3 班前、班后认真检查现场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安全装置、

工具、防护用品。保证作业场地安全卫生。要做好交接班的工作,并要详细记录。

3.6.4 遇有特殊紧急不安全情况时,可停止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遇有领导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并向安全部门或上级汇报。

3.6.5 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眼镜、安全带等)不得赤臂、光脚、穿凉鞋、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场所。

3.6.6 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班长、安全员如实汇报,积极对伤者进行抢救。

3.6.7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积极主动地消除本岗位的事故隐患,并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4.各专业工程师需要监护的作业明细

4.1.根据能源动力部四级危险及异常作业明细,并结合作业区生产、检修实际,对各专业工程师需要现场监护的作业明确如下:

序号

作业类型

责任工程师

作业长

锅炉

汽机

电气

1

特殊条件下的高空作业

2

油库院内检修动火

3

受限空间、密闭容器等有限空间内检修作业

4

涉及本部两个及以上作业区的抽堵盲板、煤气置换作业(置换放散、停、送气)

5

带煤气(3人及以上)检修作业

6

在运行的煤气设备设施上动火

7

锅炉启停、汽轮发电机组启停

4.2当各专业工程师确实无法现场监护时,应汇报作业区主管领导,不得指定下级人员替代现场监控。

4.3作业区根据生产及检修实际,有权对上述规定作出修改。

第5篇 论发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生产法第17条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这就赋予了安全第一责任者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为安全第一责任者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提保供了法律保障。发电厂厂长作为一个电厂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流程中的每个环节抓起,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的落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流程包括安全责任制的规范、安全责任的明确、安全责任的履行、安全责任的检查、安全责任的奖惩等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质量都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好坏:安全责任制的规范决定着安全责任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安全责任的明确是履行安全责任的前提;安全责任的履行是安全责任制本身价值的根本体现,是最终实现安全目标的根本途径;安全责任的落实检查是安全责任履行的反馈调节手段和进行安全责任奖惩的依据;而安全责任的奖惩则是企业安全意志力的最高表现形式和安全责任能否得到真正落实的制度保证。显而易见,安全责任的履行和安全责任的奖惩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安全责任制能不能得到落实的关键。

一.安全责任制的规范

安全责任的规范是安全工作科学管理和现代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需要,也决定着安全责任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必须同安全工作的原则、任务、措施、目标相结合。制定规范的安全责任制,必须兼顾下面的几个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的超前性与可行性。安全责任制在目标上必须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安全可靠地从事工作的要求不断在提高着,发电侧市场的竞争也要求发电厂必须具有高等级的安全系数,所以,安全责任目标不能仅仅满足于不出大的事故,而是要结合每个岗位的特点从小的事情上抓起,从每项工作的具体环节上控制差错,从可能产生问题的上游流程上设置控制目标,从而达到通过预先控制责任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安全责任制在要求责任人采取的措施上又要保证其可行性,措施必须是责任人确实可以实施的,而且相应的硬件设施必须是具备的,否则责任人无论有多高的热情和责任心也照样不能落实好安全责任。

二是制定安全责任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理论性就是通过控制责任目标就一定能实现安全效果的科学依据和一旦发生问题就必须接受惩罚的法律依据;换句话说,安全责任必须符合生产现场的科学原理和人的行为学原理。实践性就是安全目标必须有曾被出色完成过的例证和一定能够完成的可期望性,否则目标定的太高,让人失去信心,放弃主观努力,责任制就成了一纸空文。

三是安全责任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各级员工的安全责任既要有应该共同防止的不安全事项,也要有不同工种和岗位差异产生的特殊控制项目,不能任何人的责任制都千篇一律,丧失针对性。

四是安全责任实施进程中的原则性与客观性。这就是说,责任制在实施中必须强调员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完成目标的主观努力”的原则要求,同时也要在人员确实已经履行了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因素仍然发生了的问题上,应允许排外责任的存在,在对员工的惩处上要客观、如实、充分地考虑不可抗因素,使员工对惩处心悦诚服,以利于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二.安全责任的明确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就是要通过宣传、教育、签约、风险抵押等方式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的每个成员对自己应负什么样的安全职责心中有数、对自己将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和途径去履行职责心中有数、对评价自己履行职责好坏的标准心中有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或者不履行职责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心中有数。而最常用的方法就是逐级签定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书(状)。责任书中不但要有责任的内容和标准,而且必须明确责任人应遵循的方针和对策,以及违约后的处罚条款。没有处罚条款的责任书没有任何的意义,所以处罚条款必须把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结合起来,产生一定的威慑,才会从思想上引起责任人的注意。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各级领导、各级岗位职工都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人人知晓各自承担的风险,自觉履行安全责任,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责任的履行

履行安全责任是制订安全责任的根本目的,只有通过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才可能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如果安全责任得不到履行,就会使安全责任制变成毫无价值的一纸空文,因此责任制的履行是责任制各环节中的重中之重,抓履行就是最现实的“抓落实”。

要抓好安全责任的履行,应从如下的几方面入手。

一是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和培训是预防事故的治本措施之一,作为安全生产的各级责任人一定要把安全教育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通过安全教育,要使各级各岗位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通过抓安全培训,使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技能、操作水平得以提高,才能从工作的源头上预防差错和违章,把不安全隐患永远控制在爆发的临界点以下。

二是要抓好制度建设。安全工作的依据是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安全责任的落实,实际上就是抓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定章建制就是“预”的重要内容,必须抓紧抓好,才能有章可循、有法必依。

三是要抓好现场管理。现场是一切生产活动得以进行的场所,也是一切不安全问题的发难地,抓好现场管理,就能铲除事故的温床。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既有静态管理又有动态管理,既有对设备的管理又有对人员的管理,既有对环境硬件的管理,又有对行为软件的管理,因此说,安全工作的现场管理,是一种全员全方位的管理。静态管理就是定章建制,动态管理就是抓规章制度的落实;物的管理就是抓设备的检修质量,人的管理就是要提高人员按规程使用、维护设备的水平;环境硬件的管理就是要完善现场的安全硬件设施,行为软件的管理就是要使人员自觉接受安全设施的限制,运用好安全设施和器具,促进人与环境的协调,从文明作业开始,实现安全作业的追求。以上三方面的问题都是安全责任履行环节在现场的具体表现形态,所以容不得半点的忽视。

四是要抓队伍的建设。特别是要抓好安全生产监督队伍的建设,发挥这支队伍在安全管理中的骨干、中坚作用。要下决心从人、财、物、待遇等各方面满足安监队伍履行职能的需要,才能充分发挥安监职能部门及安监人员的计划、实施、检查、控制作用,使照章工作得到支持,使违章作业受到惩处,使安监队伍成为发现问题和追究责任的执法者,使监督执法成为安全责任制落实的保证。

四.安全责任的落实检查

安全责任的检查是对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的程度进行反馈的手段,也是形成考核的依据。各级安全责任人和各岗位职工安全责任到底落实得如何,必须通过检查考核来评估,否则安全责任意识必然会淡化乃至泯没。

安全责任的检查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据安全责任条文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责任的情况,一类是依据安全操作规范检查各岗位职工履行安全责任的情况。

对于各级管理干部来说,主要是检查他们抓宣传教育、抓制度建设、抓现场管理的情况,检查他们在安全工作中对人、财、物的投入是否合理,检查他们实行“五同时”及“四不放过”的情况,检查他们抓安全队伍建设及支持安监人员工作的情况,检查对违反安全责任要求者的查处和考核情况。

对于各岗位的职工来讲,主要是检查他们“两票三制”执行的情况、按章操作和按章作业的情况、危险点分析预控执行的情况、控制差错措施的执行的情况和反违章积分办法落实的情况等等。大到危险场所的工作行为是否规范,小到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都应该纳入检查的范围。

通过检查,可以随时掌握责任制落实的基本情况,或者对责任制做出及时的调整,或者对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奖惩。检查可由安监队伍经常检查,同时厂级领导也可不定期抽查,检查越到位,问题越能及时发现,通过考核机制的运作,就可以保证安全责任的的落实。

五.安全责任的奖惩

任何规章制度没有惩罚便没有效力,安全责任制也是如此。离开了奖惩措施,安全责任的落实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奖惩,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奖惩措施要真正落实,必须奖惩兑现,在兑现上必须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和“随奖随罚”的原则,加强奖惩的力度和时效。

奖惩的类型应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精神影响等多个方面。实践证明,在奖惩措施上仅仅依靠经济手段还远远不够,还必须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才能真正使责任人在思想上引起重视,在行动上不折不扣;与公众形象影响相结合的奖惩措施在现代人更加注重个人自尊和形象的背景下有时更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威慑作用,所以所有的奖惩必须公开,以便把责任人置于全体员工的监督之下,促进责任人的自律。

奖惩的兑现必须坚决和人情脱钩,对于责任不到位发生问题的责任人,要本着有功则奖励,有过则处罚的原则,决不能搞功过相抵或文过饰非。否则领导人的威信就会受到损害,责任制的权威性就会荡然无存,在群众中就会造成负面的影响,使整改管理体系的公信力下降,严重时还会导致制度失灵。

综上所述,安全责任落实流程中的五个环节是一个管理链的不同部分。只有不断加深对每个部分所起作用的理解,加强各个环节上的工作力度,整个的链条才能有机的运作,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才能实现超前防范和闭环管理,安全责任制这种管理方法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6篇 火电厂发电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黔东电厂发电部各级人员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保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结合岗位职责,制订本生产责任制。

2 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黔东电厂发电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3 职责

3.1 发电部主任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者,其职责:

3.1.1 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责任制,并确保责任制的有效性;

3.1.2 监督、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2 发电部副主任兼安全主管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与实施者,其职责:

3.2.1 负责编写发电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3.2.2 负责责任制的实施,收集对责任制的反馈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

3.2.3 负责检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3 各级人员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执行者,其职责:

3.3.1 认真落实各级安全职责,依照本规定有序开展工作;

3.3.2 接受黔东公司生产技术部、安监部和发电部的检查、指导、考核;

3.3.3 充分沟通协作,确保安全生产组织和工作体系正常运转。

4 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4.1 发电部主任安全职责

4.1.1 发电部主任是黔东电厂发电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4.1.2 发电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a)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工作体系,落实本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b) 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c)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

d) 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月度例会,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e) 组织制定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和事故预案;

f) 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件;

g) 采取有效手段与措施,完成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

4.2 发电部副主任的安全职责

4.2.1 发电部副主任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责任者,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发电部主任负责。

4.2.2发电部副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a) 掌握发电部技术主管、班组技术骨干和人员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作好内部调配,对安全生产组织和工作体系的正常运作负责;

b) 掌握发电部所辖设备的技术状况、容量、参数、运行工况及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并积极组织处理;

c) 组织编制发电部所辖设备运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必要时应亲自到现场指挥或派人到场监护;

d) 组织制定发电部年度“两措”计划和预防事故的对策,并应在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e) 正确、安全地组织生产,确保设备完好,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安全工具和防护用品符合规定,并检查督促正确使用;

f) 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检查,了解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查看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和缺陷应立即组织处理,对重要操作亲临现场监护指导;

g) 搞好班组建设,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抓好现场技术培训,不断地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感和技术素质;

h) 组织编制发电部的安全检查表, 定期开展好安全文明联合检查活动,制定落实整改方案;

i) 领导发电部安全监督网活动,支持安全主管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活动的时间和质量,每月参加二次班组安全活动,主持不少于一次的部门安全分析会;

j)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待事故和违章作业行为,主持和参加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督促、审查或填写发电部的初步事故报告,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4.3 发电部安全主管安全职责

4.3.1 在发电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反事故斗争,负责发电部人身、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组织和工作体系的正常运作,负责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的落实。

4.3.2 监督上级有关指示以及发电部有关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3.3 负责研究影响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具体问题。

4.3.4 编制运行安全培训教材,监督班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的执行,负责搞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和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应急预案的演练。

4.3.5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状况、两票三制执行情况和检修现场工作条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防护装置的状况,督促消除设备缺陷、隐患、人身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报告领导处理。

4.3.6 调查分析事故、障碍等不安全现象,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4.3.7 做好事故资料的积累、保管和事故的专题分析和综合分析、研究发生事故障碍的规律,协助领导开展反事故措施。

4.3.8 组织和指导安全网活动,督促和检查班组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检查,充分发挥专业、值(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

4.3.9 对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或不安全现象,提出考核、奖惩意见。

4.3.10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两措计划的实施、整改措施的实施。

4.3.11 定期和不定期对发电部的“两票、三制”进行现场检查,每月月终集中检查考核统计合格率,报安全监督部。

4.3.12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责监督消除或制定措施。

4.4 发电部各专业主管安全职责

4.4.1 制定本专业有关的技术规程、制度、措施。

4.4.2 结合现场实际,按照规定修编现场运行规程、管理制度和系统图,设备标志,并对其正确性负责,定期核对、补充、完善,建立健全本专业规程、制度、典型操作票和运行记录,搞好基础管理。

4.4.3 负责编制运行、操作、调整等安全技术措施,提出防止事故的“两措计划”,经批准后督促实施。

4.4.4 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查阅运行记录,检查运行设备,检查规程制度执行情况,掌握设备缺陷和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重大操作和调整试验,要亲临现场监护指导。

4.4.5 参加事故、不安全情况的调查分析,找出技术管理上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对其准确性负责。

4.4.6 编制运行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4.5 总值长安全职责

4.5.1 组织值长贯彻执行上级和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指示以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吸取发电部内外安全生产经验教训。

4.5.2 应熟悉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业系统调度条例和规程》和有关技术规程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现场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掌握运行、备用系统运行方式、各种安全措施,都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掌握重大设备缺陷,积极主动创造条件联系处理,避免扩大或造成事故。

4.5.3 检查各值执行工作票制度,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规程的规定,符合现场实际。

4.5.4 对运行设备和运行系统的操作、倒换,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贯彻逐级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发受令人的复诵制和统一调度术语,监督值长按照规定使用录音电话。

4.5.5 协助值长搞好各值安全活动,积极帮助各值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问题。

4.5.6 启停机要到现场指挥,发生事故,要及时到现场协助当值值长指挥全值人员积极果断处理。

4.5.7 当值的事故、障碍和异常,一定要深入了解,组织分析,向发电部提供原始资料。

4.5.8 检查各值完成本值的定期工作,未按规定的时间或要求质量完成进行考核。

4.6 值长安全职责

4.6.1 模范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和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指示以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吸取部门内外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是全值安全第一负责人。

4.6.2 应熟悉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业系统调度条例和规程》和有关技术规程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现场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掌握运行、备用系统运行方式、各种安全措施、周围环境、人员情况等,都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掌握设备缺陷,积极主动创造条件联系处理,避免扩大或造成事故。

4.6.3 掌握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的隔离情况,做到安全可靠。坚持执行工作票制度,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规程的规定,符合现场实际。负责向网、省调申报设备计划检修、试验及临检申请,将调度批准的时间报告生产副厂长、发电部主任,并对以上各项负安全责任。

4.6.4 对运行设备和运行系统的操作、倒换,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贯彻逐级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发受令人的复诵制和统一调度术语,认真坚持发受令时录音。由于无操作票或操作票书写造成的误操作,值长负重要责任。

4.6.5 所有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的一切指挥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任何违反规程制度的错误指挥,造成后果者,要负直接责任。

4.6.6 协助本值各班搞好安全活动,积极帮助各班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问题。

4.6.7 要坚守指挥岗位,执行调度纪律,发生事故,要根据事故处理规程指挥全值人员积极果断处理。擅离职守,使指挥系统失灵,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4.6.8 当值的事故、障碍和异常,一定要深入了解记述清楚,组织分析,向公司提供原始材料。

4.6.9 对其值内一切责任事故、不正确的运行方式以及不遵守现场劳动纪律等情况负责。

4.7 班长的安全职责

4.7.1 班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职工和管辖的设备安全负责。

4.7.2 应熟悉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掌握管辖设备的技术规范和维修、运行状况。

4.7.3 做好班组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健全各种技术资料、记录、台帐,抓好班组的现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4.7.4 掌握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表扬与鼓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制止违章作业。

4.7.5 定期检查和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监督成员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7.6 发生事故、障碍和异常时,要按规定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提供原始材料,并对其及时性、准确性负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

4.7.7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两票三制”和施工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对重大操作和检修施工的主要环节要亲自监护。

4.7.8 开好班前会,上班前做到任务、分工、措施和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做好事故预想,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人,任何情况下,不准未经考试合格人员上岗独立工作,不允许辅助工进行技术性工作。下班后总结工作,找出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对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的不良现象进行批评。

4.7.9 每天要查看设备缺陷记录和运行记录,对所辖设备进行重点巡视检查,对影响安全的缺陷要及时处理。

4.8 运行值班员安全职责

4.8.1 运行值班员在值班期间是岗位安全运行的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4.8.2 应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熟悉掌握本岗位设备性能、主要技术参数、各种运行方式和保护定值等。

4.8.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规程、“两票三制”,执行命令,听从指挥,迅速正确地进行操作和事故处理,认真巡视检查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和整理各种记录。

4.8.4 发生事故或异常时,应按规程规定进行正确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并提供原始资料,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分析。

4.8.5 认真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活动。

4.8.6 正确履行工作票的工作许可制度和操作监护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巡视,检查保证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履行。

4.8.7 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提高技术素质。

4.8.8 严格认真执行“两票三制”。

4.9 运行化验员安全职责

4.9.1 运行化验员在值班期间是岗位安全的负责人,对分析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4.9.2 应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熟悉掌握本岗位设备性能、主要技术参数、各种实验方法。

4.9.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规程、“两票三制”,执行命令,听从指挥,正确地进行操作使各项化验数据及时准确并能认真记录、填写实验报告。

4.9.4 发生事故或异常时,应按规程规定进行实验根踪,及时提供试验报告和原始资料,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分析。

4.9.5 认真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活动。

4.9.6 完成本班的定期维护、定期试验工作,努力学习技术做好事故预想,提高技术素质。

5 引用、参考标准及相关文件

5.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

5.2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监督规定》

5.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5.4 原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电公司[2001]

5.5 国家电力监管协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第7篇 发电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固定式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底脚必须牢固。移动式发电机在运转前,需将后轮胎用三角木对称楔紧,放下支撑脚。并使机械处于水平状态。如需安装在室外时,应搭设通风良好的机棚或其它防雨设施。

2、发电机附近不得放置燃油或其它易燃物品,还应设置砂箱、灭火机等防火设备,如发生火警,必须先停止运转,而后扑火。

3、发电机到配电盘通到一切用电设备处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须将导线安装在铁管或线槽内,也可用支柱将导线架于空中不要拖在地面上。

4、启动前,应检查各部状况,如接头连接和绝缘是否良好。

5、检修后的发电机,在开始运转前,必须检查转子与定子间有无工具或其它物料遗留在内,以免运转时损坏发电机。

6、长期使用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检查线圈绝缘程度,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一兆欧,否则必须烘干后方可使用。

7、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发电机,应经常注意机械各部声响,留心观察仪表,并测试或触摸轴承等转动部分有无过热现象。发现不正常现象时,立即停机检查,找出故障原因,排除后方可进行工作。

8、运转时,禁止在线路上工作和用手接触高压线或进行清扫工作。

9、在运转中,如必要检查整流子和滑环时应穿戴绝缘鞋、手套,在靠近激磁机和转子滑环的地板上架铺胶皮垫,方可进行检查。

10、发电机不准超过原厂规定的负荷量。

11、配电盘应保持清洁,仪表要定期进行校验。

12、运转时,发电机的温度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数值,如发现温度过高时,应停止查明原因并予以消除,如是自然升高,应使其自然冷却,不准用水泼。

第8篇 发电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固定式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底脚必须牢固。移动式发电机在运转前,需将后轮胎用三角木对称楔紧,放下支撑脚。并使机械处于水平状态。如需安装在室外时,应搭设通风良好的机棚或其它防雨设施。

二、发电机附近不得放置燃油或其它易燃物品,还应设置砂箱、灭火机等防火设备,如发生火警,必须先停止运转,而后扑火。

三、发电机到配电盘通到一切用电设备处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须将导线安装在铁管或线槽内,也可用支柱将导线架于空中不要拖在地面上。

四、启动前,应检查各部状况,如接头连接和绝缘是否良好。

五、检修后的发电机,在开始运转前,必须检查转子与定子间有无工具或其它物料遗留在内,以免运转时损坏发电机。

六、长期使用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检查线圈绝缘程度,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一兆欧,否则必须烘干后方可使用。

七、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发电机,应经常注意机械各部声响,留心观察仪表,并测试或触摸轴承等转动部分有无过热现象。发现不正常现象时,立即停机检查,找出故障原因,排除后方可进行工作。

八、运转时,禁止在线路上工作和用手接触高压线或进行清扫工作。

九、在运转中,如必要检查整流子和滑环时应穿戴绝缘鞋、手套,在靠近激磁机和转子滑环的地板上架铺胶皮垫,方可进行检查。

十、发电机不准超过原厂规定的负荷量 。

十一、配电盘应保持清洁,仪表要定期进行校验。

十二、运转时,发电机的温度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数值,如发现温度过高时,应停止查明原因并予以消除,如是自然升高,应使其自然冷却,不准用水泼。

第9篇 发电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适用于发电部各级行政领导人员及所有运行人员。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发电部主任

2.1.1发电部主任是发电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全体职工和设备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应经常反复的向职工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教育。

2.1.2在各项生产活动中,模范的遵守、贯彻执行上级和有关安全会议的决定、指示及各项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和研究厂内外事故通报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

2.1.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了解人员和设备状况,确保安全生产。

2.1.4掌握现场设备运行工况,检查工作条件、安全措施、周围环境是否符合规程的要求。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使之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2.1.5掌握现场停电及设备停止的原因,检查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完善状况等,发现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或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作业。

2.1.6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器具、作业工具、照明等,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否则应予以制止。

2.1.7对各岗位人员的安排及临时派出的工作人员,应考虑能否保证安全。对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患有疾病或考试不合格等情况的人员的工作,要合理安排,要对他们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负责。

2.1.8 经医院鉴定患有妨害安全生产的疾病,如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等,应向上级报告调换,否则造成后果应负直接责任。

2.1.9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各级安全员,经常进行安全分析,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保证活动时间。

2.1.10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领导职工按期完成。

2.1.11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实事求是,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2.1.12参加事故调查,主持障碍、异常、轻伤和未遂的调查处理,分析上报,要小题大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切实贯彻执行。

2.1.13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工作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考虑进去。

2.1.14认真执行各级人员到位标准,大型操作和作业要亲自到位进行安全监察。

2.2发电部副主任

2.2.1发电部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人身及设备安全负全面责任。

2.2.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制定落实各种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设备的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2.2.3坚持每天巡视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审定运行日志及各种记录,深入岗位了解运行人员的思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2.2.4早晨上班时,首先到各主要岗位了解夜间的安全生产、设备运行、人员出勤及劳动纪律、执行“两票三制”等情况。

2.2.5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组织处理。

2.2.6列席部门每日的生产例会,听取主任传达生产例会精神及要求,汇报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及今天将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2.2.7参加专业事故分析、调查。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严肃处理,并制定出反事故措施负责组织落实。

2.2.8做好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的监督、考核工作。

2.2.9组织进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2.2.10组织进行季节性和节日性反事故演习。

2.2.11认真执行各级人员到位标准,大型操作和作业要亲自到位进行安全监察。

2.3专职工程师

2.3.1带头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生产实际,编制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2.3.2 随着生产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规章制度、设备标志和图纸,制订合理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运行方式,提出保证安全的试验方案及临时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3.3对生产人员,尤其是新工人、实习人员、临时借用人员、岗位变动人员,有计划、有目的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按规定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规程或安全技术知识考试。

2.3.4负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的各种技术措施并保证正确可靠。例如:健全设备标志、完善系统图、安全工器具管理、防火设施管理、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审查与管理等。积极处理职工提出的一切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

2.3.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负责研究解决在检查中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2.3.6协助进行事故处理,提出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和防止对策,并安排实施。

2.3.7由于管理不善,发生设备事故负直接责任。

2.3.8认真执行各级人员到位标准,本专业的大型作业和操作要到位监察

2.4值长组组长

2.4.1对全厂运行人员和运行系统的安全问题负直接责任。

2.4.2对于值长审批的操作票错误而造成误操作事故和值长违章指挥,造成后果者,应负领导责任。

2.4.3要求值长坚决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解决值长和有关人员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2.4.4对危及人身设备的问题,要立即制止,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

2.4.5值长组对设备检修、运行方式变更等各种安全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保证运行方式的合理性和安全可靠性。

2.4.6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值长处理事故。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2.4.7认真执行各级人员到位标准,大型操作要亲自到场进行安全监察。

2.5值长

2.5.1模范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和厂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的决定、指示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吸取厂内外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在值班中是全值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

2.5.2掌握运行、备用系统运行方式、各种安全措施、周围环境、人员情况等,都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掌握设备缺陷,积极主动创造条件联系处理,避免扩大或造成事故。

2.5.3掌握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的隔断情况,做到安全可靠。坚持执行工作票制度,保证安全措施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符合现场实际。值长应负责安全。

2.5.4对运行设备和运行系统的操作、倒换,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贯彻逐级审批手续。由于无操作票或操作票书写错误造成的误操作,值长应负主要责任。

2.5.5所有生产现场涉及安全生产的一切指挥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任何违反规程制度的错误指挥,造成后果者,要负直接责任。

2.5.6值长临时指挥人员参加维修及运行操作时,必须考虑他们能否胜任。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工作人员,值长要对他们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负责。

2.5.7协助本值各班搞好安全活动,积极帮助各班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问题,每月要分析本值的安全情况。

2.5.8要坚守指挥岗位,去其他岗位检查工作时,应告知主值,主值不在主盘,值长不得离开。发生事故,要根据事故处理规程指挥全值人员积极果断处理。擅离职守,使指挥系统失灵,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2.5.9当值的事故、障碍、异常,一定要深入了解记述清楚,向厂提供原始资料。

2.5.10对其值内一切责任事故,误操作和不正确的运行方式以及不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负责。

2.5.11要督促各班完成在本值内应完成的定期工作。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工作而造成后果,负有重要责任。

2.5.12认真执行各级人员到位标准,大型操作要亲临现场进行安全监察。

2.6 主值

2.6.1对负责的机组及人身安全负直接责任。并负责辅助岗位的全面管理及操作指挥与监护。

2.6.2正确无误地完成值长发布的各项操作命令,具体负责组织机组的启停和重要操作,重要操作时要亲自操作或做好监护。

2.6.3每班提前20分钟来到厂房,对主要设备、主要辅助设备及系统进行细致检查,掌握主系统的运行方式。

2.6.4注意经常分析机组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发生事故时,在值长的指挥下,果断、正确地处理,尽可能保住厂用电和机组辅助设备的安全,尽快消除故障,对事故处理的遗误处理应负有责任。

2.6.5发现本机组设备重大缺陷应亲自到现场查看,对带病运行的设备应加强监视,作好事故预想。

2.6.6负责审查“电气工作票”、“热机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是否完整,并组织完成工作票所列的各项安全措施;根据“电气操作票”与“热机操作票”的规定,负责审核和监护工作。作为设备检修工作许可人,对其安全措施的完整与妥善执行负有责任。

2.6.7他人有妨碍机组及辅助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可能带来危害时,有权立即制止。

2.7副值

2.7.1每班提前20分钟来到生产现场,对单元机组及辅助设备系统进行认真地检查,掌握各系统的运行方式。

2.7.2 发生事故时,在值长、主值的指挥及时处理,确保厂用电系统的可靠,因个人判断操作失误造成事故扩大,应负有责任。

2.7.3做为操作监护人时,为操作的安全、能否完成操作任务负责,作为检修工作许可人,对其安全措施的完整负责。

2.7.4按时抄表、数据准确,对各项记录准确性向有责任;定期巡查,及时发现设备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2.7.5对本机组巡操人员下达正确命令,并对命令的准确性负有责任。

2.8巡操

2.8.1定期按规定巡检路线进行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或缺陷应采取措施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并填写设备缺陷单,如有延误应承担责任。

2.8.2当班期间,由于巡检不及时或不认真,造成设备停运、损坏或机组被迫降出力运行,应对此后果承担责任。

2.8.3承担外部操作,对于操作规程过程的正确性及安全性承担相应责任。

2.8.4按时完成抄表、算表,对表格中的数据正确、可靠与否负责。

3.检查与考核

按本标准所列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发电安全生产责任制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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