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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科技环保节能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科技环保节能办在公司党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计统、节能环保、计量,认真贯彻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第一”。
一、安全职责
第1条 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做好计统、节能环保计量、法律事务工作。
第2条 负责编制矿井科技发展、环保、节能长远规划,编制年、季、月的各种计划、节能减排计划、环保计划,突出“安全生产”。
第3条 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负责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做好平�工作,按时完成各种统计报表的填写。
第4条 负责检查分管范围内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督促专业公司按安全生产要求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
第5条 负责做好节能、环保工作,对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6条 积极传达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文件。
第7条 搞好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统计、考核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8条 对监督不到位,造成矿井环境污染影响范围较大,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负主要责任。
第9条 因计量监督检定不到位,致使器具大面积无法正常使用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因环保、节能减排工作监督不到位,、科技创新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负主要责任。
第11条 因计量监督检定不到位,致使器具在一定范围内无法正常使用,影响工作的,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对上述所负的直接责任、管理责任,除对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外,对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2篇 矿压科技术员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压科技术员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压防冲技术管理工作。矿压科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1、负责采掘工程矿压观测及防冲日报及简报的编制工作,并及时oa传发或纸质送发。
2、收集整理归档矿压防冲原始资料,做好质量标准化、安全评价和双基建设迎检和验收工作。
3、分析钻屑法、电磁辐射法、微震或地音观测资料,找出规律指导和促进矿压防冲工作质量。
4、检查监督防冲队对采掘工程实施钻屑法监测、卸压孔施工、预防性或解危卸压情况。
5、负责编制红层巷道围岩矿压观测日报。
6、负责采掘工作面煤巷顶板离层监测措施的编写、报批,并对观测工进行考核。
7、负责本单位采掘工程矿压防冲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会审、传达和考核工作。
7、负责区段煤岩样的统计、编号及试验数据的索取和存档工作。
8、及时编制星村煤矿年度冲击地压防治实施细则。
9、及时编制冲击地压煤层专门设计,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年度矿压防冲费用计划。并进行报批、存档。
10、及时编制冲击地压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采区设计。
11、在无冲击地压煤层中的三面或四面被采空区所包围的地区、构造力区、集中应力区开采或回收煤柱时,提前编制防治冲击地压的安全措施报批。
12、对停产3天以上的采煤工作面,提前编制复工监测安全措施。
13、编写钻屑法施工措施,提供每个工作面的钻屑量临危指标进行报批。
14、负责防冲队业务技术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向防冲队技术员安排相关矿压防冲措施的编写。
15、 参加对防冲队月施工工程的旬检月验工作,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16、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新技术推广项目,积级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技术创新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总结工作。
17、负责定期分析防冲资料,排查各防冲工作面的冲击危险,并采取安全可靠的防冲措施,抓好现场兑现落实。
18、按时参加防冲会议,负责提供防冲会议技术资料,做好防冲会议记录。
19、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冲击地压显现及本单位技术管理情况,向科长提出具体意见。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和考试。
20、负责供给监测用各类记录表。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21、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矿压科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宽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矿压科技术员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未及时进行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及安排编制治理措施的,矿压科技术员负重要责任。
4、在负责编制矿压防冲专项设计、措施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矿压科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5、在矿压科技术管理工作中未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矿压科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6、未及时完成本职工作或未及时发现和解决本职范围内不安全隐患,矿压科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7、对上述负直接责任,应根据情节按照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矿压科百分考核、《本质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煤质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技术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安全技术的规定,并根据方针、政策制定全科的安全技术实施细则。
2、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分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分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等,并对上级文件负安全责任。
3、对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要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将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向厂安检部门递交整改建议或意见,并协同科长、副科长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厂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对灾害的预测、监测手段。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规程和其它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严格控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其它违章行为,并参与本单位事故追查处理工作。
6、负责各班组的技术检查工作,监督采、制、化安全操作规程的运作情况。
第4篇 生产技术科技术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科长和副科长领导下,对本部门分管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技术方针、政策,严格按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开采的技术规定、法规细则开展工作。
3、参与各类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纸、技术交底、预测预报、通知单和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复核、审核,把好技术关,防止因技术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
4、认真抓好采、掘、运输、地质测量、防治水、地面工程施工、计算机管理等各项技术管理工作,抓好分管专业的内业基础,提高专业工作质量,负责协调各专业人员之间的业务联系,及时安排上级交办的具体安全技术工作。
5、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检查是否执行和落实作业规程的安全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应给予纠正和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提出治理的技术措施或方案。
6、对顶板管理、运输管理、测量贯通、防治水管理等安全技术工作应重点督促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及时准确提供安全技术依据和措施,正确指导采掘安全作业。
7、认真抓好采掘接续和生产计划的编制,根据不同阶段生产组织,提出安全工作重点和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第5篇 机电科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主管技术员抓好全科的各项安全技术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对所分管设备的现场情况要全面了解,熟悉掌握每台设备的运转情况。
4、加强职工技术培训,使职工达到本工种应有的技术水平,努力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
5、编制或审批所分管范围内的施工措施,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修完后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检修总结。
6、组织对分管范围内的老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和技术攻关工作,熟知现场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运转等情况,及时为检修提供所需技术数据。
7、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工艺和职工正规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8、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皮带运输设备的安全设施,及时进行各类试验,确保灵敏可靠。
9、定期组织对分管生产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10、组织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1、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12、负责搜集本科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3、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6篇 采煤科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在主管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安全技术规范。
第二条 在主管领导下,参与采煤工作面生产、安全技术管理以及生产指标的落实及本科业务保安工作。
第三条 参与编制煤业公司采煤生产作业计划。
第四条 参与高产高效矿井指标下达、考核验收、上报工作及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考核等工作。
第五条 参与推广回采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攻关。
第六条 对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检查指导。
第八条 积极参加煤业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采煤工作面重大危险源,参与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 参与总结业务保安工作,及时补充完善采煤技术安全生产规定。
第十条 参与分工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一条 参与采煤方法改革和顶板支护改革及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
第十二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7篇 煤炭管理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科长、分管副科长领导下,负责技术工作;组织职工业务技术学习和安全、质量培训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标准及有关文件。
3、协助科长编制全矿井的年、季、月煤质计划,搞好煤质计划管理,抓好业务统计工作及各类报表的审查与上报。
4、定期检查煤质技术措施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负责化验室废液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废液处理记录。
6、每月及时、准确的填报各种图纸、报表、台帐。
7、经常深入井下生产现场,发现和解决问题,搞好井下原煤生产的管理工作,协助采掘区队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提质措施。
第8篇 通风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在科长的领导下,对全矿“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二)经常分析、研究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方案,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合理、可靠;研究制定防治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的技术措施,并要抓好落实。
(三)保证矿井“一通三防”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杜绝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发生。
(四)经常深入井下对现场施工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做好隐患排查全过程,负责做好复查工作。
第9篇 开拓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悉煤矿有关安全法规及技术政策,协助科长搞好安全生产对本区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熟悉本科施工地点的地质、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水、火、机电运输等情况,认真编制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并向职工贯彻落实。
3、收集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资料,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工作总结,协助科长搞好现场安全工作条件,积极推广新的安全生产技术,提出技术改进意见,并负责监督落实。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提出和制订安全措施,对重大问题要边处理边回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5、协助科长进行事故追查处理,做好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6、协助科长(副科长)抓好本科施工的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
7、对本科所管辖工程的喷浆强度、锚杆锚固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并把存在问题上报有关领导。
8、参加矿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科安全会议。
第10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自动化科技术员
1、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矿、科各项管理制度。
2、 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攻关,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3、 掌握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状况。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4、 深入井下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5、 审批本业务范围内规程、措施,负责现场监督检查。
6、 负责本业务范围内技术文档的收集工作。
第11篇 通防科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防科技术员在科长的领导下抓好通防技术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知识,胜任本从业人员作,并依法经过培训。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配合主任工程师在进行“一通三防”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负责编制通防科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保证通防工作正常进行。
第3条 参与编制一通三防专项设计措施,确保设计符合规定要求。
第4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及时向科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第5条 协助主任工程师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6条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煤矿一通三防状况,向通防科长提出具体意见。
第7条 参与编制和组织实施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等各类鉴定方案。
第8条 负责煤矿一通三防设备、设施技术档案整理工作。
第9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防科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1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防科技术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2条 在参与编制“一通三防”专项设计措施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通防技术员负重要责任。
第13条 编制的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等鉴定方案不符合规定要求,通防技术员负重要责任。
第14条 未及时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对治理未进行监督的通防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煤矿“一通三防”状况向通防科长提出具体意见的,通防科技术员负重要责任。
第16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通防科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或在参与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通防科技术员负重要责任。
第18条 通防科技术员对煤矿“一通三防”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负重要责任。
第19条 在通防科技术管理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通防科技术员负重要责任。
第20条 未按规定及时深入现场或未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的不安全隐患,通防科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通防科技术员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通防科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机电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和要求在机电科长、支部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全科机电技术管理工作。
二、加强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科技术例会,分析研究机电技术问题,并从技术上提出解决办法。
三、按时参加矿技术例会、科组织的全矿维护班长例会,参加矿每月安全大检查。
四、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一标准”负责组织学习符合机电设备实际运行情况的操作使用,维修规程,负责机电设备检修、安装、验收、交接等工作,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亲自参与设备周期性试验和检测,确保井下电气设备不失爆,设备的各种保持装置和安全设施动作灵敏可靠,利用率高。
五、本人无“三违”,无直接的重大责任事故,参加事故追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电气方面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内容针对性强、效果好。
七、深入实际,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对设备隐患做出整改意见和期限。
八、工程的安装,检修必须亲自参加进行技术指导,把好质量关,发生电气事故亲临现场处理并逐级上报。
九、抓好和“一通三防”有关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杜绝机电引发的通防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第13篇 安全科技术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运输等方面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安监员业务管理。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4、参加审查机电、运输等工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深入井下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运输工区、机电工区等单位贯彻执行安全法规、技术标准、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
6、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情况。制止“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当班无法处理的隐患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做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8、协助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科科长积极推广使用安全新技术、新仪器,提高安全管理、安全监测手段,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
9、参加运输、机电工程开、竣工验收和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
10、参加运输、机电方面的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11、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12、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1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科技术室主任
1、在科长和副科长领导下,对本部门分管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技术方针、政策,严格按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开采的技术规定、法规细则开展工作。
3、参与各类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纸、技术交底、预测预报、通知单和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复核、审核,把好技术关,防止因技术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
4、认真抓好采、掘、运输、地质测量、防治水、地面工程施工、计算机管理等各项技术管理工作,抓好分管专业的内业基础,提高专业工作质量,负责协调各专业人员之间的业务联系,及时安排上级交办的具体安全技术工作。
5、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检查是否执行和落实作业规程的安全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应给予纠正和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提出治理的技术措施或方案。
6、对顶板管理、运输管理、测量贯通、防治水管理等安全技术工作应重点督促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及时准确提供安全技术依据和措施,正确指导采掘安全作业。
7、认真抓好采掘接续和生产计划的编制,根据不同阶段生产组织,提出安全工作重点和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第15篇 煤质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技术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安全技术的规定,并根据方针、政策制定全科的安全技术实施细则。
2、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分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分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等,并对上级文件负安全责任。
3、对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要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将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向厂安检部门递交整改建议或意见,并协同科长、副科长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厂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对灾害的预测、监测手段。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规程和其它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严格控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其它违章行为,并参与本单位事故追查处理工作。
6、负责各班组的技术检查工作,监督采、制、化安全操作规程的运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