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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值班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每一位值班人员必须了解前一天生产情况和安全隐患,并把领导指示和交办任务一一做好记录和上一班人员交接班,接班后负责24小时安全生产工作。
二、按时到调度室参加生产调度会,听取领导生产安排和安全形势,把单位需公司解决问题得到落实。
三、写好布置任务记录,记录上必须把安全形势、安全措施、规程措施放在首位,随后是生产任务和注意事项,如实记录不得缺项。
四、负责各生产小班任务布置,待人员到齐后开始清点人数,布置当班任务,做到重点人重点布置,并做到对每位职工的察言观色,对酒后上岗和精神不振的人员有权停止工作。
五、做好三个必须:一该想到必须想到,二该说到必须说到,三该做到必须做到。
六、注意收集当班生产过程中安全和生产任务各个环节的信息,了解生产动态,科学合理指挥生产,当有突发性事故时,及时做好与调度室和各单位联系工作,有权指挥全区任何人,真正做到减少每一次事故和每一分钟的影响,果断采取有效措施。
七、负责当班发生三违人员和覆有完成生产任务及事故影响分析,分析事故必须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
八、值班人员不准喝酒,不准串岗,不准脱岗,要有积极的思想,始终保持警惕的头脑。
九、认真交接班,把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事故分析及采取措施向碰头会汇报。
第2篇 炸药库主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规程》等各项法规,认真切实抓好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清退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爆炸物品在储存、使用中不发生问题和安全事故。
第二条:制定、健全、落实本单位的各项涉爆安全管理制度和涉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对“四员”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格督促他们认真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杜绝非持证人员进行涉爆作业。
第四条:经常检查炸药库房及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硬件是否安全可靠,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及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第五条: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会议,随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抓好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安全奖惩激励机制和考核评比机制,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做到“常抓不懈、工作有效、措施有力”。
第六条:负责组织实施炸药库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各类重大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抓好应急预案演练等有关工作。
第七条:不断加强炸药库安全基础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各项登记制度和监控机制,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引入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轨道,确保工作显著成效。
第八条:炸药库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达到现场,迅速投入工作,做好抢险救援的具体组织和指挥。
第3篇 井下带班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带班领导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带班领导不得擅自空班、缺班,班中不得擅离职守,否则按“领导干部事前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
四、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
五、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六、若发生工伤事故或险肇事故时,必须立即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抢救,严禁盲目指挥施救。
七、负责督促车间、班组开好班前班后会,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操作宣传教育。
八、负责督促检查各班班组作业签证制度执行情况,车间主任值班情况,安全员、测风工班中检查工作情况。
九、负责对当班民爆物品的审批、使用、临时储存、清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民爆物品安全使用。
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月底由安全副经理负责将此记录交安全科存档。当班发现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落实。
第4篇 分管交通车辆安全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公司交通管理工作,监督驾驶员交通法规的贯彻落实。
2、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分析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制定 防范及改进措施。
3、做好各类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与培训。
4、配合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5篇 炸药库主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第一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规程》等各项法规,认真切实抓好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清退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爆炸物品在储存、使用中不发生问题和安全事故。
第二条:制定、健全、落实本单位的各项涉爆安全管理制度和涉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对“四员”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格督促他们认真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杜绝非持证人员进行涉爆作业。
第四条:经常检查炸药库房及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硬件是否安全可靠,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及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第五条: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会议,随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抓好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安全奖惩激励机制和考核评比机制,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做到“常抓不懈、工作有效、措施有力”。
第六条:负责组织实施炸药库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各类重大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抓好应急预案演练等有关工作。
第七条:不断加强炸药库安全基础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各项登记制度和监控机制,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引入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轨道,确保工作显著成效。
第八条:炸药库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达到现场,迅速投入工作,做好抢险救援的具体组织和指挥。
第6篇 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②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公司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③ 制定年度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④ 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对项目部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⑤ 领导、组织本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
⑥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⑦ 参与本项目事故调查处理,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第7篇 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部门贯彻执行。
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从业人员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部门或车间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落实隐患整改。
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
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从业人员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厂长批准后执行。
(8)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第8篇 分管人事工作领导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公司人事、劳资、教育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对招收的新员工必须符合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的条件,对招收不合条件 的员工造成安全事故负责。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4、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按特种作业人员规定条件,做好人机批配。
5、对实习、代培人员和新入公司的员工贯彻“三级安全教育”的规定。
6、按规定组织全员安全教育。
7、加强对员工的劳动纪律教育,对违犯劳动纪律的人员及时进行教育, 防止造成安全事故。
第9篇 主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规程》等各项法规,认真切实抓好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清退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爆炸物品在储存、使用中不发生问题和安全事故。
第二条、制定、健全、落实本单位的各项涉爆安全管理制度和涉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对“四员”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格督促他们认真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杜绝非持证人员进行涉爆作业。
第四条、经常检查炸药库房及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硬件是否安全可靠,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及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第五条、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会议,随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抓好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安全奖惩激励机制和考核评比机制,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做到“常抓不懈、工作有效、措施有力”。
第六条、负责组织实施炸药库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各类重大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抓好应急预案演练等有关工作。
第七条、不断加强炸药库安全基础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各项登记制度和监控机制,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引入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轨道,确保工作显著成效。
第八条、炸药库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达到现场,迅速投入工作,做好抢险救援的具体组织和指挥。
第10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调度值班领导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各种法令法规,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种制度,努力完成当月生产任务。
二、处理和解决当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并作详细的值班记录。
三、随时听取当班班组长或有关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随时解决何题,把事故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
四、协助矿长或副矿长处理当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或新问题以及其它急需办理的安全生产事项。
五、值班必须是一周全日制,时时值守,班班值勤,守岗尽责,不得擅自脱岗,有事要向矿长请假。
六、交班时要将有关生产的情况以及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详细介绍给下一班的值班领导,做到接班的人员清楚,交班的人员放心。
第11篇 分管公共安全领导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各分管领导应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是分管 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总经理的安全职责并负全责。
2、全面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 动保护法律、法规。
3、加强分管工作的安全领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分管的工作不发 生安全生产事故。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安全工作。
第12篇 监管改造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监管改造分管领导对监狱罪犯的管理及教育改造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坚持国家监狱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监狱管理的基本知识。
一、岗位责任
第1条负责罪犯监管及教育改造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第2条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和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3条 开展技术教育和各种文体活动,将安全寓教于各种活动之中,努力提高罪犯安全意识和技术业务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4条加强对罪犯的监管教育改造,保证狱内监管、生产现场改造秩序稳定,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第5条 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参与重大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第6条加强分管范围的安全管理,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7条深入现场,深入井下,了解生产过程的安全状况,狠反“三违”,对严重“三违”人员采用集训等措施,从严惩罚。
第8条因公出差时,要安排好临时负责人员接替自己的工作,交接时要交清安全情况,确保安全管理不断线。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监管改造分管领导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0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监管改造分管领导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1条煤矿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或在生产建设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管副监狱长应负重要责任。
第12条煤矿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监管改造分管领导应负重要责任。
第13条 监管改造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工作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4条未安排对罪犯进行技术教育,未落实生产现场监管措施,造成现场脱管失控,出现事故的,监管改造分管领导应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监管改造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不能够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监管改造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13篇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公司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遵循“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四条 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 公司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公司生产保证和监督体系。
4.亲自批阅上级主管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指令、文件、并组织落实、负责及时协调和处理好各副总经理及其所管业务部门之间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和解决出现的问题。
5.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领导本公司安技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定期听取安技部门的工作汇报。
6.决定或审批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及奖惩办法。
7.每年至少四次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掌握本公司内的安全情况,特别是涉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督促或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解决。
8.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亲自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9.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中明确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批阅分管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负责贯彻落实。
2.组织制订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并负责组织实施。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负责健全生产指挥系统。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4.应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管理和监察手段,经常听取安技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技部门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和积极性。
5.审批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并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费用的有效投入使用。
6.协助总经理组织或主持定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每年应至少八次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负责人“四落实”。
7.每季主持召开一次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对涉及危及人员、设备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督促或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及时解决。
8.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的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活动。
9.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审批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 公司经营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经营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经营和多种经营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1. 贯彻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经营工作中把安全生产指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
2. 亲自批阅分管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负责正确处理经营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支持各级安技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参加公司或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3. 负责安全生产“两措”费用和奖励资金的落实。
4. 保证按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工人。
5.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法规,对分包、合作、租赁单位、临时工的使用,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加强管理,建立审批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负责检查落实。
6. 参加或主持公司内发生的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情况,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 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时,同时要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第八条 公司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承担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1. 负责健全技术管理、技术监督系统,健全规章制度,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落实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编制年度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费用落实,并每半年检查一次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完成情况。
3. 组织修编和审批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审批重大工程项目或涉及高危作业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5. 参加或主持公司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和每季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情况,采取对策。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听取安技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导基层组织力量研究设备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
6. 参加或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每年至少四次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及技术管理情况或进行安全检查,协助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难题。
7. 召开公司技术工作会议时,同时要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章 部门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 部门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部门经理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部门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3.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部门的“两措”
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对重大、重要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5.领导、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项目部或班组的安全活动,抽查项目部和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6.领导本部门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7.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招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以及部门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和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8.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专责工程师(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1. 负责公司及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
2.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工程部、项目部直至施工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 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施工工艺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 负责编制或审核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项目部或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项目部或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
5.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6. 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的具体工作。
7. 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第四章 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分包单位和临聘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设备、机具、测试装置和仪器表的安全性负责。
2. 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生产目标,按施工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3. 带领本项目部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 主持定期召开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5. 负责和督促项目技术负责人做好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作业指导书等施工文件资料,事先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6. 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临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全体人员(包括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7. 开展好项目部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周”等活动,落实公司和部门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8. 经常检查本项目工地(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项目部人员在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9. 支持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项目部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事故,要及时登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中“安全生产”是指广义上的生产,包括施工、检修、修造、试验及卫生防疫等。
第十三条 由于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部门的业务分工不完全相同,因此,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由各职能部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报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由于各职能部门职责的设置和分工不同,各职能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设置和人工,制订实施细则,各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或电力部门颁发的有关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或电力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经理办公会。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经理办公会研究,总经理批准、签署后执行。
第14篇 分管规划计划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前期规划、设计中组织贯彻落实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要求。
2、责督促将有关安全设施落实在前期规划、设计中,确保安全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
3、设备选型应符合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对 发现涉及规划、设计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各项改进措施。
第15篇 工贸企业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监督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
2、做好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劳 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设施等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3、负责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用品、医疗卫生和防暑降温等方面的经 费支出,并督促检查使用情况。
4、对公司内技改、技措项目,在设备选型招标前,必须办理安全“三同 时”手续,经安技,保卫、工会等部门审查签字后,才可审批资金。
5、注重安全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关系,工伤事故损失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把安全工作纳入财务线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