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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业务经营科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组织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切实执行'五同时'原则。
2.确立先安全,后生产原则,合理组织生产,认真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3.经常组织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主持解决发现的各种安全生产问题,遇有紧急意外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向公司领导报告,以利研究处理。
4.督促各项目部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级技术交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组织人员会同安全设备科做好新工人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考核工作,指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6.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教育等工作。
第2篇 经营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营副矿长是煤矿矿用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的主要负责人。经营副矿长要掌握矿用物资、设备的管理要求,熟悉维简费、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等规定。经营副矿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保证煤矿采购的矿用物资、设备证件齐全、质量合格、供应及时。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应在分工范围内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矿用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认真执行有关规程、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
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等工作。
加强对相关科室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积极支持采掘一线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物资、资金、设备等供应问题,不得影响现场使用。
二、责任追究
第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经营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6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经营副矿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经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7条 经营副矿长因为自身原因,不能保证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不能够保证煤矿正常生产过程中安全投入的,经营副矿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8条 煤矿提取的安全费用、维简费用等不足或挪作他用的,经营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9条 采购的矿用物资、设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经营副矿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0条 经营矿长分管的有关科室不能协调工作,影响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经营副矿长负主要责任。
第11条 经营矿长的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经营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在分管科室领导人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经营副矿长负领导责任。
第13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经营管理科企管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按矿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执行领导在安全方面所做的各种处理决定。
(三)建立健全各单位材料领用和回收台账,实行跟踪管理。
(四)管理各区队仓库,实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科领导汇报。
(五)制定并实施绩效考核办法,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整体绩效的改善和提升。
(六)对各项隐患排查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七)做好本部门的各种资料保管、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第4篇 董事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全公司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5、定期召开全公司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第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管理科企管科长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与安全指标的制定及落实,验收等工作,对领导做出的决定,认真执行。
(三)参加矿组织的质量标准化等安全方面的检查活动,对检查中领导提出的处理意见按规定认真落实执行。
(四)组织制定和完善企管科及分管业务范围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认真贯彻执行。
(五) 制定并实施成本管理方案,监视全矿成本管理的动态和各项成本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成本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参加重大事故的追查及处理会议。
(七)负责提高全科人员的自身安全意识。协助挂钩单位建立安全保障制度,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积极参与矿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
(八)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的隐患及时处理。
(九)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做好资料的保管、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工作。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多种经营管理部门
1、对分管范围及所开展活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负责。
2、在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性建设工作项目论证立项过程中,坚持职业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加强楼堂馆所等经营性场所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4、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尘、毒危害的宣传与治理。
5、负责相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6、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第7篇 经营管理科企管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与安全指标的制定及落实,验收等工作,对领导做出的决定,认真执行。
(三)参加矿组织的质量标准化等安全方面的检查活动,对检查中领导提出的处理意见按规定认真落实执行。
(四)组织制定和完善企管科及分管业务范围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认真贯彻执行。
(五) 制定并实施成本管理方案,监视全矿成本管理的动态和各项成本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成本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参加重大事故的追查及处理会议。
(七)负责提高全科人员的自身安全意识。协助挂钩单位建立安全保障制度,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积极参与矿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
(八)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的隐患及时处理。
(九)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做好资料的保管、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工作。
第8篇 经营副处长兼路政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决定和通知。
2、参与安技措工程项目的计划和安全规划的制定,负责安全资金的安排,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分管部门的全面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5、参加全处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协助处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9篇 经营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经营开发部的领导及管理工作责任,负责公司体系运行中有关合同预算部内容的指导、检查工作,保证体系有效正常运行;
2、经常检查合同的订立、履行、建档、归档情况
3、协助公司总经理审核、签订、修改合同;
4、负责检查监督公司合同的实施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合同运行情况,纠正存在的问题;
5、指导预结算书的编制,审核经济标书的编制;
6、主责配合各分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的办理;
7、主责公司资质、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使用的审核和管理;
8、负责与业主环境、健康安全问题的交流。
第10篇 建筑公司业务经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业务经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方针、政策。
2.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实施。
4.经常组织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主持解决发现的各种安全生产问题,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企业领导以研究处理。
5.加强劳动力的合理调动,尽量控制突击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
6.确立先安全,后生产原则,合理组织生产认真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督促工地现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加强施工现场的平面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7.做好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考核,指导督促各项目部及其它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教育、报告、统计等工作。
第1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部成本核算员
一、是本岗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在主管领导下,负责本职安全工作,对成本核算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
三、在加强成本管理的同时,对照《矿山安全法》,保证安全生产费用和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支付。
四、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五、配合出纳员做好各项费用报销及发放的安全工作。
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正确运用各项费用。
第12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4.班组长
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岗位工人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13篇 经营部成本核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本岗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在主管领导下,负责本职安全工作,对成本核算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
三、在加强成本管理的同时,对照《矿山安全法》,保证安全生产费用和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支付。
四、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五、配合出纳员做好各项费用报销及发放的安全工作。
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正确运用各项费用。
第14篇 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3、协调好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
4、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等各项安全资金的投入。
5、组织制定和健全分管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分管单位调查了解安全状况,参加有关的安全生产会议,帮助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6、抓好物资供应部门的采购、验收、保管等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所需器材的质量、供应和储备。
7、组织分管单位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8、参与分管单位安全事故的抢救、追查和处理工作。
第15篇 筛选队经营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协助队长抓好经营工作,对本队经营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及时组织影响本队安全生产的材料、配件、小型设备等物资。
(三)负责对本队所领用的物资的质量监督,如不符合国家及企业标准的物资不得用于生产。
(四)按时参加矿、队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五)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确保各项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六)根据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和计划,结合本队实际情况,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督促检查。
(七)认真贯彻执行矿内财经政策,抓好本队成本核算,确保增产增收。
(八)负责按国家规定确保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业卫生设施,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工作。
(九)发生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协助队长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并做好事故处理的材料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