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 矿山铁路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铁路法》及铁道部《技规》、《行规》、《安规》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铁路维修和施工,确保铁路专用线畅通无阻,实现安全运输。
2、负责集团公司各生产矿和矿区铁路专用线、口泉、云冈沟226.274公里线路(桥涵、通信、信号、接触网、供电系统以及两条沟各车站的房屋修缮)的日常维修和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铁路专用线的设备、设施和沿线的治安和安全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五管”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监察铁路工业器材和生产设备的保管、存放等,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并处理。
4、负责铁路专用线各类基建和日常维修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工程存在影响人身安全和设备、行车安全的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并限期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5、负责对铁路专用线四台110千伏牵引变电所、27.5千伏接触网及特种设备等危险因素较大的场所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全公司铁路专用线的月度、季度设备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铁路部门组织的设备安全质量联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采取四定措施,并及时整改和解决,保证行车安全。
7、负责推动全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及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编制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实行员工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铁路维修系统各种技术比武和劳动竞赛活动。
8、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实施集团公司铁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9、负责地方矿的线路、通信、信号、接触网、供电系统等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公司铁路专用线车站房屋和家属住宅的维修及供水、供电、供暖等各项工作,为铁路运输部门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安全运输。
11、负责全公司的业务保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生活正常运行。
第2篇 矿山铁路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铁路法》及铁道部《技规》、《行规》、《安规》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铁路维修和施工,确保铁路专用线畅通无阻,实现安全运输。
2、负责集团公司各生产矿和矿区铁路专用线、口泉、云冈沟226.274公里线路(桥涵、通信、信号、接触网、供电系统以及两条沟各车站的房屋修缮)的日常维修和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铁路专用线的设备、设施和沿线的治安和安全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五管”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监察铁路工业器材和生产设备的保管、存放等,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并处理。
4、负责铁路专用线各类基建和日常维修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工程存在影响人身安全和设备、行车安全的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并限期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5、负责对铁路专用线四台110千伏牵引变电所、27.5千伏接触网及特种设备等危险因素较大的场所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全公司铁路专用线的月度、季度设备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铁路部门组织的设备安全质量联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采取四定措施,并及时整改和解决,保证行车安全。
7、负责推动全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及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编制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实行员工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铁路维修系统各种技术比武和劳动竞赛活动。
8、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实施集团公司铁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9、负责地方矿的线路、通信、信号、接触网、供电系统等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公司铁路专用线车站房屋和家属住宅的维修及供水、供电、供暖等各项工作,为铁路运输部门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安全运输。
11、负责全公司的业务保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生活正常运行。
第3篇 分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的领导作用;
② 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③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④ 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⑤ 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4篇 分公司技术科正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公司技术科正(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采矿工艺必须符合规定,如出现高掌子面作业,边坡松塌,平台宽度不足,作业平台超标等,因工艺不符合标准而引发事故,应负一定责任。
2)协同安全科搞好爆破作业人员技术培训。
3)定期抽查试验矿所用爆破器材的性能、质量确保符合标准。
4)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性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书面报主管经理和安全科。
5)做好本科人员的安全工作,确保本科室人员无违章,无事故。
6)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不完善,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
7)在制订工艺计划、发展规划时,要同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职业安全、卫生规则。
8)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合理化建议时,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都要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并进行论证,无保证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9)在各种工程的编制、审定、跟踪、监督、竣工验收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同时编制、审定、跟踪、监督、验收职业安全、卫生项目,未完成者不得验收。
第5篇 中建分公司项目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建分公司项目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西安市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规定。
2、协助施工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贯彻实施。
3、对本工地施工的工程,负有真实,及时,完整地编制技术资料的责任。
4、负责向职工员,质量员等有关人员讲解表格的填写内容和要求,以及做好协助工作。
5、负责产收集及审查各种资料,对不符合要求和缺少的资料责成有关人员及时补上。
6、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分册,汇总和装订工作。
7、认真做好is09002系列贯标资料。
8、接受有关部门对资料的审查,改正存在的缺点。
9、协助施工员进行测量放线,定位工作。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公司安全科长
分公司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评比、考核等项工作。
2、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
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4、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7篇 分公司经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从管理上对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三、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限期消除隐患。
四、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及组织编制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五、建立健全分公司安全组织,配齐专职安全员,落实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经费、时间、人员等保障措施。
六、认真督促项目部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坚持对进场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的原则。
七、检查所属项目经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避免无可靠防护措施的立体交叉施工,控制加班加点。
八、教育并督促项目部做好现场落手清工作和施工队伍的考核工作。
九、抓好施工现场的防汛、防台及防暑降温工作。
十、主持施工现场重大已、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统计上报。
第8篇 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1、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杜绝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级事故,降低一般事故频率,切实保证质量、环境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以安全工作为突破口推动标准化施工管理,实现公司质量/环境/安全/标准化施工管理目标。特制定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如下:
1、分公司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经理为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分公司每年与公司签订《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奖惩原则,促进安全生产。
3、分公司安全组织机构
(一)分公司安全导小组: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组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工程质安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组成。
(二)项目部安全组织机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组员:副经理、技术办、质安办、资料办、班组长(分包方)负责人组成。
4、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责任人签字后实施。按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施工班组(分包单位);施工班组与员工分级落实,层层管理。
(一)分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与职工分层。资料实行各级管理,每年度考核二次。
(二)项目部实行项目部与施工班组(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分包单位)与员工分层,每年度考核四次。资料由资料员收集整理,装订成册。
5、分公司根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实行考核。对考核优秀项目部和个人,分公司上报公司予以奖励。
(一)分公司每半年组织对所属单位和项目部进行责任目标考核一次,对没实行考核的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二)项目部每季度组织考核一次,对没实行考核的项目部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9篇 施工企业分公司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分公司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定,上报审批。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认手续(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
3、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听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
4、组织并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6、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10篇 冶金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集团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公司经理是分管区域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每月布置检查各车间(洞)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二次。并对各车间主任(队长)的当月安全工作情况考核。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公司、公司各种安全生产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每月负责组织一次分管区域的安全大检查,狠抓违章、查处隐患、落实制度、提高认识。对于重大问题及时指定专人限期解决。
(4)每月上岗检查不少于五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对危险点的检查。
(5)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6)定期组织修订、补充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之不断健全完善。
(7)对分公司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按时报安全科,并提出防范措施督促落实。
第11篇 铁路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及铁道部《技术管理规程》和各种《维护规则》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搞好铁路铁路维修和施工,确保铁路专用线安全运输畅通无阻。
2、负责集团公司塔山铁路专用线19.29公里线路(桥涵、通信、信号、接触网、供电系统及车站的房屋修缮)的日常维修和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铁路专用线的设备、设施和沿线的治安和安全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五管”要害部位管理工作,监督和监察铁路工业器材和生产设备保管,存放等,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并处理。
4、负责铁路专用线各类基建和日常维修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工程存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切实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整改。
5、负责铁路专用线牵引变电所,接触网及高空、高压等特殊工程维修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负责全公司铁路专用线的月度、季度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铁路部门组织的安全质量联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采取四定措施,并及时排除和解决,保证行车安全。
7、负责全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编制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开展铁路维修系统各种技术比武和劳动竞赛活动。
8、负责全公司的业务保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12篇 中建分公司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建分公司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常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思想教育。
2、督促现场的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负责督促和检查在生产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4、协助工地负责人制订和落实安全措施,检查本工地设备电器的安全。
5、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与工地负责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及时报告工作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和安全检查原始记录。
7、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带头执行安全法规。
8、总结经验教训,协助各级领导落实杜绝事故的措施。
9、经常保持工地安全标语牌及各种禁令标志的完好无损,督促工地文明生产施工。
第13篇 中建分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建分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3、认真组织编写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制定各项安全措施。
4、对所管辖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责任。
5、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活动中,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特别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6、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活动,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用品。
7、定期对职工,尤其是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现时立即上报。
9、负责脚手架、吊篮、井字架、门式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付工人使用。
10、对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布置上级的安全批示,组织好现场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台帐的整改记录工作。
11、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保护好职工的身体健康。
12、与班组要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14篇 仓储供应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物资仓储供应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负责集团公司器材的仓储与供应。
2、负责编制、落实器材库、机电配件库、油库、火药库、汽车库等所属单位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及相关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3、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认真组织器材供应。器材、机电配件、防护用品和安全监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煤炭行业安全标准,其中纳入国家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矿用产品,还必须取得安全标志。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验收,更不准供应。
4、负责器材、机电配件的装卸、运输、存放、验收、保管的安全管理工作。
5、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的审查,确保安技措工程所需物资的资金、安全性能、质量和供应时间,参加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审查,按规定储备足够的抢险设备物资。
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工作。
7、组织或参加器材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若因器材供应不及时、数量不够、质量不合格影响安全生产或导致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
第15篇 中建分公司项目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建分公司项目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照国家和上海地区颁发的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定。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根据设计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院的质保技术措施的内容,负责制定和执行工程计划。
2、负责对进场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设备、器材、以及现场制做的砼,砂浆、预制和加工构件等的质量监督(包括对质保试验资料)和验证工作,对劣质产品有权让材料员退换。
3、协同施工员进行定位放线及复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4、负责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内部检测等级评定,对不合格项目有权令其返工甚至合格,才能准许转入下道工序做层层把好质量关。
5、负责对班组、个人所完成工程量的质量验收工作,对质量低劣,经指出屡教不改者,有权按规定处罚。
6、负责对职工进行质量控制和职业道德教育,以及质量技术指挥和质量技术交底工作。深入现场,及时反映质量动态,找出原因,提出改进质量的措施,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
7、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接受上级指导和批评,负责监督整改事项的实施,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负责整理和向资料员提供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并对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落实检查。
8、协助做好is09002系列质量体系里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