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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全体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严格履行劳务用工审批登记程序,做好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员工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保持员工相对稳定,需要变更时,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岗前培训后,方能上岗;
(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提出岗前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熟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发生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2篇 建筑公司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下,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是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服从项目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指挥,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职责,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目标责任制。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做到文明施工。
4.组织编制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实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接受总包单位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检查,自行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各级各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按'三定'原则积极整改,不留后患。
6.对现场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培训教育,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及无证人员不得进场作业。
7.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上报,并立即组抢救,避免二次伤害,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接受教育,认真整改。
第3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4.班组长
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岗位工人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4篇 建筑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分包单位领导一把手是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总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分包单位领导第一把手是该单位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总包单位的不安全生产指令,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5篇 企业所属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所属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领导组织实施本企业及本单位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
三、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四、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队长)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六、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井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第6篇 工程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5)
工程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5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包单位有对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二)总包单位必须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没有安全资质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三)对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要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的监督检查。
(四)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有权勒令停工,并进行有效经济惩罚。
(五)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分包单位的工伤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分包单位领导一把手是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总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分包单位领导第一把手是该单位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总包单位的不安全生产指令,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规定,对入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工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工人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6、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7、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8、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经理、项目经理、工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9、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11、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13、班组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1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5、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一是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二是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三是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通过检查,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吸取教训;五是通过检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加强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塔吊、伤亡事故的处理等等。
3.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a、公司对项目部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了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组织落实“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b、项目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
c、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后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一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d、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
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e、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f、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
g、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评价。
h、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4.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a、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此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b、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引起整改单位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c、对于违背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
d、受检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e、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5.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龙门架(井字架)、施工机具、脚手架、“三宝”“四口”的防护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塔吊、外用电梯、打桩机、压力容器、模板工程等项目,在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完成后,在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有关作业班组长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公司安全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验收报审表》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安全准用证,准用证要悬挂在机械设备的醒目位置,未经安监站检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并履行好交验资料入档。
6、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7、安全处每月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限期整改。
8、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安排制度巡回检查,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处。
9、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10、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第7篇 企业所属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组织实施本企业及本单位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
3、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4、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队长)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井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第8篇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在几个施工单位联合施工实行总分包制度时,总包单位要统一领导和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其责任: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发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产;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第9篇 企业所属非法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主持制定年、季、月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定,上报审批。主持重点和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履行签认手续;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
5、组织并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7、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10篇 某公司下属单位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组织实施本企业及本单位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
3.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4.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务工人员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施队长)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第11篇 锅炉使用单位或业主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使用单位使用的锅炉必须是经资质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合格,办理注册登记、持有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并经定期检验合格;
2、使用单位负责人(或业主)对本单位锅炉的安全生产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锅炉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接受安全管理和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相应的安全使用应急管理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严格管理运行状态下的锅炉,严禁违规、违章和带故障使用锅炉。做好锅炉的安全技术保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6、聘用的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对聘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第12篇 生产矿井包括子公司所属矿井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
2、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4、组织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5、按照规定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使用。
6、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8、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
9、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其他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第13篇 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完善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实施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任;
3、总承包单位应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4、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5、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发生事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责任人签字: 日期:
第1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公司分包单位操作工人
1.服从总包单位项目安全生产机构的领导。
2.努力学习劳动卫生知识,自学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3.自学遵守劳动纪律,集体作业时间,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工作中缺点和问题。
7.努力坚持在生产过程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原则。
8.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15篇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单位人员
一、机电管理科及机运工区
1、负责备足各种常用的救灾抢险物资、工具及排水设备和配件等,保证满足日常防治地质灾害工程和水灾发生时救灾需要。
2、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排水设备的选型及购置工作,负责探放水设备的购置。
3、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对全部工作及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实验,解决发现的问题。
4、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保证排水管路畅通。
5、负责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6、每月27日前向防治水中心填报井下排水系统图,井下排水设备的安设及运行情况、排水能力和排水记录。
7、认真编制矿防治水机电设备的需用、大修、电力负荷计划,做好现场设备的备用,对损坏设备及时组织大修,满足现场需求并定期组织水泵技术测定和雨季电器试验。
8、落实好维修工包机制和固定司机制度及统计水泵运行时间。按包机制安排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的维修工负责维修,无特殊原因必须固定本泵房的司机。
9、维修工必须每天上岗进行日检工作。对设备的保护、完好等方面认真检查,重点对提引水装置和供电作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10、检修前队长和包机维修工必须定期对排水管路进行检查,对采区泵房做到每天一查,对中央泵房做到每周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和汇报。
11、安排落实防排水物资和工程,并做好系统排水能力的核查工作。
二、安监科
1、负责全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及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面检查。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对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管理实施全动态安全监督检查。
2、参加各类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中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内容的审批并对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安排专职人员对采掘工作面或其它有水害隐患地点进行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当班水情水患处理情况认真填好记录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4、对安全信息卡上有关水情信息及时处理反馈到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理防止耽误水患的处理而造成水害事故。
5、参加水灾事故分析会议,查明事故原因,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
6、负责全矿年度灾害预防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并督促实施和现场整改落实。
7、负责全矿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全过程检查督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挂牌管理。
8、负责协助防治水中心定期组织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有排查记录,并负责监督各责任人落实。
9、每季组织一次大范围的地面防洪及井下防治地质灾害检查,雨季加大排查力度,特别是地面工业广场、各井口、周边煤矿、采空裂陷区等薄弱地段。若发现危险区,撤出人员,并设立警戒。
10、加强对跟班安全员的防治地质灾害知识培训,让其兼任水情监视员,工作面发现出水隐患及时汇报。
11、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负责安排安全员在现场值班。
12、负责允许掘进距离的的控制及停掘工作的执行落实。
13、负责开展全矿职工防治地质灾害知识教育及宣传工作。
14、对探放水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保证井下探放水人员持证上岗。
15、负责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的购置。
16、雨季前组织,聘请防治地质灾害专家进行一次全矿范围内科队级以上管理人员防治地质灾害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矿职工防治地质灾害意识。
三、调度中心
1、要掌握各采掘工作面及重点工程施工地点的出水情况出现水害隐患要有序地调度处理。有涉及水害影响施工地点的班中汇报要记录水害处理情况。对井下有水害隐患地点的水情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调度处理。发生大的突水或其它水害险情时要及时调度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安排有关单位迅速、正确处理险情。各种防排水设备、材料要及时安排调运保证按时到位。
2、参与有关防排水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在处理险情时要安排专人查看现场做到情况明了、指挥得力必要时现场指挥调度。
4、负责组织矿井水灾演习,编制避水灾演习计划和总结报告。
5、负责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处理和落实。
6、负责“雨季三防”工程的调度、协调、落实,并组织矿井抢险救灾演习。
7、协助地表水体调查及关闭煤矿调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大雨前后必须协助调查一次。
四、供应科
1、严格管理矿井防治水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保证器材的优质、可靠、完好。
2、平时要储备好矿井发生水灾所必须的抢险材料并设专库、专帐管理。
3、保证采掘队正常排水设备的供给特殊情况下要想方设法保证矿井防排水器材及时、足额到位。
4、雨季防洪物质要专人、专库、专帐妥善保管。
五、财务科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做好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的资金调配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和统计的方针、政策。
3、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到位,保证专款专用。
4、保证地质灾害防治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教育费用资金到位。
5、负责审核各类水害事故处理的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分析内容。
六、采掘生产区队
1、负责管辖区内排水、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管理。
2、各施工队组工作面必须配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同时负责工作面水仓清理及工作面排水管路的维修和对排水设施的保养。
3、作业规程必须有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和设计,并严格执行;巷道内必须有明显的避水灾路线标记。
4、定期(每月)向防治水中心汇报井下出水点和增设的排水设备,同时做好突水点、探放水区及采空区的排水记录。
5、在掘进过程中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按照防治水中心提供的探放水设计和措施施工钻场、水仓,以便探放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6、工作面回采前必须按照防治水中心的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完善排水设施。
7、负责施工工作面“有掘必探”各种牌板的维护。
8、负责及时将开、停、复工报告报送地质测量部门。
9、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10、在有水情隐患地点施工时要加强对工作地点和附近区域的水情观测要现场交接班并将水情交待清楚。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矿调度室情况危急时要首先保证职工人身生命安全。
1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矿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七、通风队
1、负责工作面防水密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必须有正规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方可施工。
2、对各密闭进行详细检查及维护,及时了解密闭渗水情况。
3、在开启密闭前,详细制定防水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4、瓦检员发现水情要及时向矿调度汇报。
5、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负责安排瓦斯检查工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