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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调运安全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公司总经理搞好集团公司的煤炭调运、装车运输工作、商品煤质量、计量和仓储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和超额完成煤炭装车外运计划,以及煤炭装车有关技术指标等。
2、负责组织与铁路系统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合理组织调车、装车作业,保证煤炭运输计划的兑现。会同铁路部门组织编制每月、旬、日的运输计划,运输工作无安全事故。
3、负责组织领导调运部、驻太原铁路局调动站、口泉调运站、经营管理部及各矿运销站的业务保安工作。按照《煤炭送货办法》的要求,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制定的“关、拉、清、扫、堵、量、装、平、洒、交”十字装车作业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装车质量,杜绝杂物、危险品、自燃煤装入外运煤炭中,保证煤炭运销安全。
4、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煤炭资源、储装运安全情况,了解生产情况,组织资源调拨,实现产、运平�以及储装运安全。
5、负责组织搞好存煤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会同计划、生产、调度部门定期核实存煤,督促矿(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亏吨和存煤自燃现象的发生。
6、负责组织掌握市场信息,经常研究市场需求,加强市场研究,根据市场信息安排调运计划。
7、负责组织运输系统业务劳动竞赛,组织推广运销工作的先进经验。
8、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2篇 总经理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3篇 z实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实业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指令、文件。
二、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负责组织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工作规程。
四、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有关部室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实施本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4篇 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安全负责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分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
2、主持分管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严肃处理,及时上报。
4、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劳动保护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施工项目合理使用。
第5篇 矿建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矿建工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指令、指示精神的同时,总体布署矿建队伍的安全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每月召开一次矿建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针对不同的工作面,提出具体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5、联系、组织落实矿建队伍的施工计划、劳动组织,周密布署掘进方式,促使各施工点、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具体规定。
6、对掘进巷道的通风系统、巷道贯通、支护形式及设备的使用、配备、用工制度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
7、负责对矿建施工单位“六化一落实”的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8、经常深入各施工点面进行现场巡回检查,掌握各施工队组的进度和安全管理的进展情况,发现大小隐患及时给予纠正并提出可行性整改措施。
9、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及公司内部组织的矿建系统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三定”整改。
10、参加事故追查,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追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新开掘进工作面进行安全评估,针对性的拿出意见。
11、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严格瓦斯检查、瓦斯管理报审制度;严格巷道贯通和废巷管理制度;严格恢复供电、通风制度,严格瓦斯排放制度。
第6篇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第7篇 董事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全公司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5、定期召开全公司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第8篇 化工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化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___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编制和实施及考核责任人,是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总负责人,应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并通过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公司重大事故负法律责任。必须做到的六点是: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负责审批公司员工三级教育方案及执行、检查、方案调整工作。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4.负责审批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及时向市、区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虚报。
5.对财物部工作负责,负责生产经营产品的销售,向客户提供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并检查运输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做好营销安全生产工作。对原材料采购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保证原材料及外购品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8.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在安排公司年度财务计划时必须安排劳动保护、安全隐患消除、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维修更新、人员培训等资金。
9.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0.企业内实行的各部门生产管理工作,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11.负责交纳公司员工的工伤保险。
第9篇 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副总经理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杜绝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3.杜绝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和防治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4.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合理生产布局;组织开展矿压治理和顶板管理工作。
5.负责确定开采方法、采掘工艺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6.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大型设备检查维修台账。
7.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生产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采掘专业、机电运输安全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9.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机电运输等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
10.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督促调度室建立完善各类调度台帐,记录干部下井、带班信息;保证生产调度系统通讯畅通。
11.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12.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3.参与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4.参与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15.参与审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每年至少参与指挥1次矿井瓦斯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突水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7.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抢险救援。
18.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防范措施。
19.按职责权限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10篇 集团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集团副总经理为新疆汇友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集团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接受国家安全监察部门的检查指导。
3、编制、审核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体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组织编制和审批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需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组织解决企业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难题,对公司劳动条件和项目施工进行总体规划。
6、组织、审核集团子公司的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7、组织、审核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机构。
8、审核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整改措施方案。
9、保证集团公司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10、督促检查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隐患。
11、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1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经理(矿长)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组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2.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并监督落实。
3.参与审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4.落实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提取和使用情况。
5.负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6.组织审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7.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8.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第12篇 公司总经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定、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四)、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六)、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七)、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八)、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13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职责
1、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阅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分管的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经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
4、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5、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治理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汇报,支持和指导安全监察人员履行安全监察职责。
6、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审查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7、参加或主持(董事长、总经理不在时)公司月度、季度安全生产分析会,把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8、协助董事长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负责具体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9、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主持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把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生产部门或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
1 1、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把握事故情况,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14篇 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实际领导和指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董事长或总经理)适用本条款。
董事长(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劳动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2) 审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情况。
(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定期听取同级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所属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6)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15篇 生产制造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管辖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所管辖的部门重要日程。
3、参与、制定、修订和审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检查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4、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年度自评。
5、参与、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6、组织所管辖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审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做到“五到位”。
7、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同时定期组织所管辖部门安全生产例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8、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9、参与监督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11、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向总经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