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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压路机操作:安全交底 第2篇压路机-安全交底 第3篇压路机施工:安全交底 第4篇冲击式压路机操作手安全交底 第5篇振动压路机作业安全交底 第6篇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压路机 第7篇压路机作业:安全交底 第8篇压路机施工安全交底 第9篇压路机安全交底 第10篇压路机作业安全交底 第11篇冲击式压路机操作手:安全交底 第12篇振动压路机作业:安全交底 第13篇压路机操作安全交底
第1篇 冲击式压路机操作手:安全交底
1、机械设备操作司机、修理工等专业工种,必须按gb503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可单独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2、压路机在启动前检查离合器。
3、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确定合适的机械车辆走行路线,否则不能随意行使。
4、冲压施工场地附近有构造物时,应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中断施工,以免构造物损坏。
5、每台安排至少2名操作手,轮流进行作业,每名机手每次冲压时间不宜超过2h。
6、在不断绝交通的情况下,采取交通措施,设置交通标志,建立安全施工封闭区域,严禁驶出封闭区域进行作业。
7、冲击压路机以自行方式调迁时,每20km停止休息,或洒水对胶轮进行降温,以防爆胎。
第2篇 压路机作业安全交底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相关的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4.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
5.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捕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6.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工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场所。上列场所应按消防规定的要求设置各种防火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14.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5.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3篇 压路机操作: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由经过培训,经严格考试并取得规定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应了解压路机的构造、性能;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熟悉维修保养规程。
2、作业前,检查各系统管路及接头部分应无裂纹、松动和泄露现象,滚轮的刮泥板应平整好,紧固螺栓无松动,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3、开动前,机械周围应无障碍物和人员。
4、轮胎压路机作业前,检查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避免在大块石基础层上作业。
5、在运行中不得进行修理或加油,需要在机械底部进行修理时,应将机械熄火,制动住机械,并楔住滚轮。
6、交换压路机前进或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做制动用。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7、在新筑道路上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距路基边缘不得少于0.3米,并随时注意路基边缘的坡度变化情况,以防塌陷发生翻机事故。
8、碾压傍山道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碾压第二行时,必须重叠半个滚轮压痕。
9、两台以上的压路机同时碾压作业或与其他机械配合作业时,各台机械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米。在坡道上纵队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米。
10、需要增加机重时,可在滚轮内加黄沙和水,气温降至0℃时,不得用水增重。
11、压路机自行转移工地时,距离不宜超过20-35千米,并应选择良好路面,中速行驶。并应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当运距超过35千米时,应用汽车或平板车装运,不得用其他车辆拖拉牵运。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他机械或物体。
12、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 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长期停车时,应将滚轮用木版垫离地面。
13、起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后进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停车前进行,在坚固路面上行走时,严禁振动。
14、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用振动碾压。严禁在尚未起振的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15、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
2022年
第4篇 压路机施工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太和县国泰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
交底部位
压路机
施工单位
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内容
施工安全生产
交底内容:
1、在新开道路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碾压不要太靠近路基边缘,以防塌方。
2、上坡与下坡时,应事先选好档位,禁止在坡上换档与滑行。
3、禁止用牵引法强制发动内燃机,不要用压路机拖其它机械或物体。
4、前后滚轮的刮泥板应经常检查与清理,保持刮泥板平整与良好的作用。
5、压路机滚轮如要填充黄沙增加重量时,应用干黄沙;在冬季不得用水增重,以防冻裂滚轮。
6、两台以上压路机在平道上行驶或碾压时,其间距要保持在3米以上,坡道上禁止纵队行驶或溜坡以免发生事故。
7、机械发生故障需检修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用制动器制动并用三角木对称楔紧滚轮。
8、使用胶轮压路机时,应注意保持轮胎的正常气压,并注意是否有石块夹在轮胎之间。
9、压路机应在不影响交通处停放,停放在平坦地,不准停放在斜坡上。如必须在修坡上停放,须事先打好木桩,以防溜滑。冬季停车过夜必须用木板将滚轮垫离地面,防止与地面冻结在一起。
10、振动压路机严禁在坚实道路上进行振动,以免造成机件损伤。
11、振动压路机的起振或停振应在行驶中进行,以免损坏被压路面的平整。
交底人
被交底人
第5篇 压路机操作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由经过培训,经严格考试并取得规定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应了解压路机的构造、性能;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熟悉维修保养规程。
2、作业前,检查各系统管路及接头部分应无裂纹、松动和泄露现象,滚轮的刮泥板应平整好,紧固螺栓无松动,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3、开动前,机械周围应无障碍物和人员。
4、轮胎压路机作业前,检查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避免在大块石基础层上作业。
5、在运行中不得进行修理或加油,需要在机械底部进行修理时,应将机械熄火,制动住机械,并楔住滚轮。
6、交换压路机前进或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做制动用。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7、在新筑道路上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距路基边缘不得少于0.3米,并随时注意路基边缘的坡度变化情况,以防塌陷发生翻机事故。
8、碾压傍山道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碾压第二行时,必须重叠半个滚轮压痕。
9、两台以上的压路机同时碾压作业或与其他机械配合作业时,各台机械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米。在坡道上纵队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米。
10、需要增加机重时,可在滚轮内加黄沙和水,气温降至0℃时,不得用水增重。
11、压路机自行转移工地时,距离不宜超过20-35千米,并应选择良好路面,中速行驶。并应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当运距超过35千米时,应用汽车或平板车装运,不得用其他车辆拖拉牵运。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他机械或物体。
12、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 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长期停车时,应将滚轮用木版垫离地面。
13、起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后进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停车前进行,在坚固路面上行走时,严禁振动。
14、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用振动碾压。严禁在尚未起振的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15、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
2011年
第6篇 压路机施工: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太和县国泰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
交底部位
压路机
施工单位
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内容
施工安全生产
交底内容:
1、在新开道路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碾压不要太靠近路基边缘,以防塌方。
2、上坡与下坡时,应事先选好档位,禁止在坡上换档与滑行。
3、禁止用牵引法强制发动内燃机,不要用压路机拖其它机械或物体。
4、前后滚轮的刮泥板应经常检查与清理,保持刮泥板平整与良好的作用。
5、压路机滚轮如要填充黄沙增加重量时,应用干黄沙;在冬季不得用水增重,以防冻裂滚轮。
6、两台以上压路机在平道上行驶或碾压时,其间距要保持在3米以上,坡道上禁止纵队行驶或溜坡以免发生事故。
7、机械发生故障需检修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用制动器制动并用三角木对称楔紧滚轮。
8、使用胶轮压路机时,应注意保持轮胎的正常气压,并注意是否有石块夹在轮胎之间。
9、压路机应在不影响交通处停放,停放在平坦地,不准停放在斜坡上。如必须在修坡上停放,须事先打好木桩,以防溜滑。冬季停车过夜必须用木板将滚轮垫离地面,防止与地面冻结在一起。
10、振动压路机严禁在坚实道路上进行振动,以免造成机件损伤。
11、振动压路机的起振或停振应在行驶中进行,以免损坏被压路面的平整。
交底人
被交底人
第7篇 冲击式压路机操作手安全交底
1、机械设备操作司机、修理工等专业工种,必须按gb503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可单独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2、压路机在启动前检查离合器。
3、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确定合适的机械车辆走行路线,否则不能随意行使。
4、冲压施工场地附近有构造物时,应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中断施工,以免构造物损坏。
5、每台安排至少2名操作手,轮流进行作业,每名机手每次冲压时间不宜超过2h。
6、在不断绝交通的情况下,采取交通措施,设置交通标志,建立安全施工封闭区域,严禁驶出封闭区域进行作业。
7、冲击压路机以自行方式调迁时,每20km停止休息,或洒水对胶轮进行降温,以防爆胎。
第8篇 振动压路机作业: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罗阳高速公路t4标
分部分项工程
路基工程
工种
机械操作工
振动压路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明确岗位施工职责,做到持证上岗。
3.作业时间,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起振,内燃机应先置于中速,然后再调至高速。
4.变速与换向时应先停机,变速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
5.严禁压路机在坚实的地面上进行振动。
6.当土的含水量超过30%时不得碾压,含水量少于5%时,宜适当洒水。
7.工作地段的纵坡不应超过压路机的最大爬坡能力,横坡不应大于20°。
8.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时,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不得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9.在新建路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外侧碾压,碾压时,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0.5m。
10.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辗压。
11.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对可调振频的振动压路机,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作业,不得在没在起振情况下调整振动频率。
12.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应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上、下坡时,不得使用快速档,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在急转弯时,包括铰接式振动压路机在小转弯绕圈碾压时,严禁使用快速档。
13.压路机在高速行驶时不得接合振动。
14.停机时应先停振,然后将换向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变速器置于空档。最后接起制动操纵杆,内燃机怠速动转数分钟后熄火。
15.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
16.补充交底内容:
1)与当地居民协调好关系,不随便进入红线外农田内,不搞违法活动。
2)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胸卡。
3)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公司《项目规章管理制度》的规定。
交 底 人:赵淑旭 日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第9篇 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压路机
工程名称
南宁市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道路-锦春路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压路机
压路机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前,检查各系统管路及接头部分应无裂纹,松动和池漏现象,滚轮的刮泥板应平整良好,各紧固螺栓无松动,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2、开动前,机械周围应无障碍和人员。
3、在运行中,不得进行修理或加油,需要在机械底部进行修理时,应将内燃机熄火,用制动器制动住机械,并楔住滚轮。
4、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动停止后进行,严禁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5、在新筑并联道路上碾压时,应从中间外侧碾压,距路基边缘不少于0.5m。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6、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距路基边缘不少于1 m碾压第二行时,必须重迭半个滚轮压痕。
7、两台以上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 m在坡道上不得纵队行驶。
8、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紧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上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
交底单位
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道路-锦春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第10篇 压路机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作业前准备
1、检查各工作机构以及各紧固件是否完好;
2、胶轮压路机还必须要根据工程的情况灌砂以增加配重的方法,将压路机的作业线压力调整到规定的数值;
3、胶轮压路机还需要将轮胎气压调整到规定的作业压力范围,并且全部轮胎的压力一致;
4、启动发动机,经过运转确认正常,且制动、转向、工作机构等完好后,压路机方可进行作业;
5、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环境,了解安全情况,方可以正式开始作业;
6、振动压路机还必须检查振动性能是否正常。
二、作业中的要求
1、操作人员应该始终注意压路机的行使方向,并且遵照施工人员规定压实工艺进行碾压;
2、严禁带病作业,发现问题必须待解除后方可以继续工作;
3、作业时候,应该将振动压路机的频率和振幅调到规定的范围内;
4、多台压路机联合作业,应该保持规定的队形以及间隔距离,并且建立相应的联络信号;
5、必须在规定的碾压外转向,应该平稳的改变运行方向,不允许压路机在惯性的状态下改变方向;
6、必须按照压路机的碾压速度进行碾压作业,在碾压过程中不得变更碾压速度和方向,也不能够中途停机;
7、压路机在坡道上行走的时候,禁止换档,禁止脱档滑行;
8、严禁用牵引法拖动压路机,不允许压路机牵引其他机具;
9、不允许压路机长距离自行转移;
三、作业后的要求
1、作业后压路机应该停放在安全、平坦、坚实的场地;
2、每班作业后应该清洗全机污物,在沥青路面上作业后,应该用柴油清洗轮胎;
3、严格按照保修规程对设备进行保养。
第11篇 压路机-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作业前准备
1、检查各工作机构以及各紧固件是否完好;
2、胶轮压路机还必须要根据工程的情况灌砂以增加配重的方法,将压路机的作业线压力调整到规定的数值;
3、胶轮压路机还需要将轮胎气压调整到规定的作业压力范围,并且全部轮胎的压力一致;
4、启动发动机,经过运转确认正常,且制动、转向、工作机构等完好后,压路机方可进行作业;
5、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环境,了解安全情况,方可以正式开始作业;
6、振动压路机还必须检查振动性能是否正常。
二、作业中的要求
1、操作人员应该始终注意压路机的行使方向,并且遵照施工人员规定压实工艺进行碾压;
2、严禁带病作业,发现问题必须待解除后方可以继续工作;
3、作业时候,应该将振动压路机的频率和振幅调到规定的范围内;
4、多台压路机联合作业,应该保持规定的队形以及间隔距离,并且建立相应的联络信号;
5、必须在规定的碾压外转向,应该平稳的改变运行方向,不允许压路机在惯性的状态下改变方向;
6、必须按照压路机的碾压速度进行碾压作业,在碾压过程中不得变更碾压速度和方向,也不能够中途停机;
7、压路机在坡道上行走的时候,禁止换档,禁止脱档滑行;
8、严禁用牵引法拖动压路机,不允许压路机牵引其他机具;
9、不允许压路机长距离自行转移;
三、作业后的要求
1、作业后压路机应该停放在安全、平坦、坚实的场地;
2、每班作业后应该清洗全机污物,在沥青路面上作业后,应该用柴油清洗轮胎;
3、严格按照保修规程对设备进行保养。
第12篇 振动压路机作业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 罗阳高速公路t4标 | 分部分项工程 | 路基工程 | 工种 | 机械操作工 |
振动压路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明确岗位施工职责,做到持证上岗。 3.作业时间,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起振,内燃机应先置于中速,然后再调至高速。 4.变速与换向时应先停机,变速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 5.严禁压路机在坚实的地面上进行振动。 6.当土的含水量超过30%时不得碾压,含水量少于5%时,宜适当洒水。 7.工作地段的纵坡不应超过压路机的最大爬坡能力,横坡不应大于20°。 8.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时,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不得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9.在新建路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外侧碾压,碾压时,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0.5m。 10.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辗压。 11.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对可调振频的振动压路机,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作业,不得在没在起振情况下调整振动频率。 12.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应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上、下坡时,不得使用快速档,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在急转弯时,包括铰接式振动压路机在小转弯绕圈碾压时,严禁使用快速档。 13.压路机在高速行驶时不得接合振动。 14.停机时应先停振,然后将换向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变速器置于空档。最后接起制动操纵杆,内燃机怠速动转数分钟后熄火。 15.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 16.补充交底内容: 1)与当地居民协调好关系,不随便进入红线外农田内,不搞违法活动。 2)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胸卡。 3)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公司《项目规章管理制度》的规定。 交 底 人:赵淑旭日期: | |||||
接受人(全员)签字: |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第13篇 压路机作业:安全交底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相关的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4.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
5.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捕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6.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工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场所。上列场所应按消防规定的要求设置各种防火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14.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5.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