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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技术交底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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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技术交底书

第1篇 隧道技术-安全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爆破

2.2.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2.2.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2.2.8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3.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

3.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3.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3.5装碴

3.5.1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械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3.6洞内运输

3.6.1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时1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

⑵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⑶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⑷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起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⑸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⑹洞外卸碴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⑺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⑻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有近光或小灯光。

3.7爆破器材运输

3.7.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3.7.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3.7.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3.7.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3.7.5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4.支护

4.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4.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4.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一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4.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4.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4.7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cm;其它连接杆件稍径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4.8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 “起重吊装”的规定。

4.9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4.10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4.11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5.通风及防尘

5.1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5.1.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5.1.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5.1.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5.1.4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0mg/m3。

5.1.5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 mg/m3以下。

5.1.6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 mg/m3 。

5.1.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 mg/m3 。

5.1.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 mg/m3 。

5.1.9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 。

5.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5.3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5.4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进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5.5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5.6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⑴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⑵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⑶在吹如式的出风口,宜放喷雾器。

5.7防尘用水的固体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1。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

沉淀或过滤设施。

6.照明、排水及防火

6.1照明

6.1.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

6.1.2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6.1.3隧道内各部的照明电压应为:

⑴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⑵成洞地段为110~220v;

⑶手提作业灯为12~36v。

6.1.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6.1.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6.2排水

6.2.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6.2.2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6.2.3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6.2.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6.3防火

6.3.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6.3.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6.3.3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7.瓦斯防治

7.1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采取防范措施,当隧道内的瓦斯浓度经通风后仍超过第5.1条规定时,应遵守本节的各条规定。

第2篇 隧道安全交底模版

1. 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 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任何人进洞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其它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同时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进洞前进行登记并接受洞口值班人员检查,经班组长点名,并执行进洞挂牌、出洞摘牌制度。

施工中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工班长、领工员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要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

在洞口或适当处所,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备品要保质保量,并不得随意挪动,使用一次后立即进行补充。

隧道掘进时要加强地质超前预报,在浅埋段指派专人观测地面变化有无沉降,确保施工的安全。

(2) 洞口土石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洞口段土石方开挖时,注意坡面的稳定情况,每次开工前、收工后,对坡面、坡顶周围认真检查。对有裂隙和塌方现象或有危石、危土时立即处理。

开挖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坚决禁止掏底开挖。

洞口土石方施工时,要做好截、排水工作,并随时注意检查,开挖区应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有水系相连通。

在岩石破碎土质松软地段,开挖面不能太大,不能暴露太久,及时进行防护处理,防止坍塌伤人。

做好施工中机械设备的组织指挥工作,保证道路畅通,防止发生机械碰撞、翻机、翻车及伤人事故。

(3) 爆破器材运输及爆破施工安全措施

严格爆破器材的管理,库房内和施工现场设足够的消防设备,库房管理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库房设置要符合要求并取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运到工地的炸药若当天未使用完,必须如数交回,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火工品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公安人员负责押运。

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并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同意后实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物品的许可证,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

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爆破物资由爆破工程师提前2~3天上报用料计划。建立火工品领用、发放登记制度,将雷管编号落实到每一个爆破作业人员,有关管理信息按照公安部的统一标准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员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和保护。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

(4) 隧道开挖和钻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是隧道安全控制的最重要环节,针对不同地质情况,采取合理的开挖方案,严格控制循环进尺,选择最佳的爆破参数,确保施工安全。

浅埋段、破碎带地段隧道开挖要采用机械开挖或浅孔控制爆破方法。爆破后加强监测,根据监测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保证爆破安全。不良地质隧道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稳步前进。

配备足够的抽水设施,确保排水顺畅。

钻孔台车或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隧道爆破作业按《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洞内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安全距离大于200米。

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至少相距15分钟以上,才准安全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经过检查和处理确认安全后,其它施工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瞎炮处理必须设立警戒区,瞎炮必须由原爆破手按规定处理。视情况确定具体处理方法: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好,再行起爆,严禁打残眼;在距瞎炮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诱爆,但必须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的裂缝;安全妥善地取出堵塞物,重装药起爆。

爆破器材加工,应在远离洞口10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

隧道掘进中,围岩量测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环节。根据不同地质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隧道开挖后及时进行施工支护,围岩量测数据有变或喷混凝土表面开裂、地表出现裂缝时,要视为危险警告信号,必须立即通知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待加固处理后再行施工。

(5) 装碴与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采用无轨运输方案的隧道,由于隧道内空间狭窄、作业面小,运输量大、车辆频繁,为保证安全,必须制定一套调度、信号、避让、洞内物料存放等制度。

建立有效运输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每次爆破后,先保证通风达到15min以上,再进洞,待找顶、清危和初喷完成,保证掌子面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装碴;工作人员进出隧道应走预设通道,不得在运输范围内随意走动;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工作、运输场地;较大坡度地段、洞口平交道、横通道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有障碍物地段,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汽车通过以上地段时,应减速鸣号。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实行定人定责、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组成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现场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现场办公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雨季成立防汛小组,设专人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制定防洪预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备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

(6) 隧道喷锚支护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均须配带必要的防护用品。

机具设备应置于安全地段,喷射机、注浆机、水箱必须装置压力表和安全阀,定期进行耐压试验。

发生堵管时,应及时疏通;处理堵管时,喷嘴前严禁站人。

经常检查管道和接头是否有松脱和击穿可能,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7) 不良地质地段安全技术措施

本标段可能存在突水、突泥、岩爆、断层破碎带等问题,对施工的安全危害非常大,拟采用以下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按照“预支护、短开挖、快喷锚、勤量测、早衬砌”的施工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洞室开挖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采用超前钻孔并辅以tsp203、地质雷达、红外线探水仪等物探手段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探明前方地下水的含量、压力、分布等,提前发现涌水、涌泥、塌方的可能性及征兆,针对不同的情况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

断层破碎带采用拱部小导管注浆预加固地层,短台阶法分步开挖后及时施作喷锚支护,钢架支撑等初期支护。同时,二次衬砌要及时施作,仰拱提前完成及早形成封闭,确保隧道结构物及施工人员的安全。

隧道穿越可能发生岩爆地段时,加强监测预报、提前钻孔注水释放应力,尽早进行挂网喷锚支护加固围岩。加强安全作业防护措施,在台车上装配钢丝防护网以保护钻眼、装药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对于不严重的岩爆采取躲避锋芒的办法,清除岩爆松石后即可施工。

隧道内大部岩层呈宽缓波状起伏,成拱性差,施工时采用预裂爆破超前释放地应力,适当加长拱部系统锚杆,减短边墙锚杆,加强支护,保证隧道拱部开挖的稳定安全。

加强围岩监控量测频率,随时注意围岩动态。严格按设计规定进行锚喷支护,控制围岩的变形量,防止坍塌。

派专人负责,加强安全警戒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8) 隧道用电及照明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经理部建立和管理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电工必须熟悉用电安全规程、规范,认真执行。并建立临电档案,及时记录有关资料。电工负责填写临电记录和维护临电线路及操作开关。

线路开关及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包括线路的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设备绝缘测试及线路设备的检查等。

所有用电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的pe线相连通,总接地电阻必须小于4ω。

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应在移动电缆芯内,其截面大于1.5mm2。

维修和操作开关时,电工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在主要通道、抽水机站、横通道等重要场所,设置安全照明。漏水地段照明应采用防水灯头和灯罩,不安全因素较大地段必须加大照度。

现场配备灭火工具、器材,确保现场电气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做好现场管理及安全用电工作,隧道内高温潮湿,施工作业面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动力线采用架空电缆线,不得使用裸线。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电工、电焊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现场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洞内电力设施定期检查,专人负责洞内用电设施引接、维修和更换,确保洞内施工照明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洞内变压器安装在已开挖的洞室内,洞室上门上锁,专人管理,变压器洞室内要干燥,变压器距洞室内壁及门要大于30cm以上。

1、 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洞外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人员。

第3篇 隧道防坍塌施工安全交底

工 程 名 称

宝兰客专bltj-14标段四工区

工 程 位 置

兰山隧道2#斜井

交底工程项目

隧道防坍塌施工安全

交 底 日 期

2014-4-10

交底内容

1、按设计及规范施工

(1)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时刻掌握隧道的地质情况,做好超前地质预报,根据超前地质预报,指导现场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做好超前支护。

(3)黄土隧道施工严禁使用用水设备,防止水泡钢拱架拱脚。

(4)按照设计预留好核心土或做好临时仰拱或临时横撑,防止隧道变形坍塌。

(5)做好监控量测工作,及时调整施工组织及支护参数,防止隧道变形坍塌。

(6)控制开挖进尺,防止因进尺过大导致隧道坍塌。

2、加强隧道内检查

(1)经常对隧道的施工状况、地质状况和地表沉降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处理。

(2)严格检查隧道施工的各道工序,规范工人施工。

(3)随时检查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发现佩带不齐全者,责令其退离施工现场,并进行批评教育,视实际情况作相应的处理。

(4)针对隧道施工防坍塌施工方案要求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处理。

、隧道坍塌前征兆

围岩的变形破坏、失稳坍方,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量变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围岩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特征及岩石力学上反应出一些征兆。根据这些征兆来预测围岩的稳定性,进行地质超前预报,从而保证施工的安全,防治隧道坍方。围岩的变形破坏,失稳坍方有如下一些征兆。

(1)遇特殊和不良地质条件,如断层及其破碎带、滑动层、溶洞、陷穴、古河槽、堆积体、流沙、淤泥、地下水、松散地层等稳定性差的围岩。

(2)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如干燥的围岩突然出水,地下水突然增多,涌水量增大,水质由清变浊等是即将发生坍方的前兆。

(3)开挖面上有可能不稳定岩体的出露,尤其是小断层或其他软弱结构面和围岩的节理裂隙构造的出露处,往往是围岩局部坍方的部位。

(4)拱顶不断掉下小石块,甚至较大的石块相继掉落,预示着围岩即将发生坍方。

(5)岩石裂隙周围出现岩粉或洞内无故发现有岩粉飞扬时,也说明可能即将发生坍方。

(6)围岩发生裂缝,并逐步扩大,很可能发生坍方。

(7)支护受力变形发出声响时,说明围岩受力增大,有坍方的可能。

(8)喷射混凝土出现大量的明显裂纹,亦说明围岩压力增大,有可能出现失稳坍方。

(9)围岩或隧道支护,拱脚附近的水平收敛大于2mm/d,或拱顶下沉量大于1mm/d,并继续增大时,说明围岩仍在发生变形,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隧道坍方预防措施

从已施工黄土隧道的经验看,黄土隧道坍塌具有突发性,因而必须做好防坍塌的预防措施。

⑴施工严格遵循“管超前,严注浆,短进尺,少扰动,强支护,早封闭,勤量测,速反馈”的原则,爱护围岩,加强超前地质预报。

⑵加强超前地质预报,提早预防。隧道掘进临近富含水地段,采用tsp-203系统和地质雷达地质预报手段进行长短距离相结合探测,配合超前地质钻孔,及时掌握含水带的规模、性质、稳定性以及地下水情况,保证技术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

⑶加强超前及初期支护。帷幕全环或拱部钢管管棚注浆加固地层并超前支护,拱墙设系统长锚杆,全环钢架、挂网喷锚加强支护,提高隧道抗挤压,抗变形的强度。严格按超前及初期支护设计进行施工。

⑷短进尺,弱扰动开挖,防坍塌。人工配合长臂挖掘机进行开挖。强支护,快封闭,仰拱紧跟对稳定支护的作用很大,要保持仰拱紧跟开挖面。

⑸加强防水和衬砌,保证结构最终安全。在衬砌前,对岩面残留水进行处理,布设透水管盲沟,拱墙铺设防水板,减少地下水对二次衬砌的压力和侵蚀。衬砌采用整体台车,泵送砼浇注,接缝严格凿毛,加强振捣,衬砌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才能拆模。

、大断面黄土隧道的变形控制技术保证措施

对于大断面黄土隧道与石质隧道的最大不同点之一就是拱部沉降和拱脚收敛比较大。施工前提前做好地质超前预报工作,加强地基承载力检测,根据预报结果,确定合理的开挖进尺和支护参数,施工中采取短进尺、强支护的方法,并加强对洞内周边及洞顶的监控量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隧道留有足够的预留变形量。施工中备足各种物资、材料、机具,提前加工好各种支护构件,并运至洞内适当位置存放,开挖后进行快速支护,开挖支护完后衬砌紧跟。

、开挖及排水技术措施

(1)黄土隧道施工,做好黄土中构造节理的产状与分布状况的调查,对因构造节理切割而形成的不稳定部位,在施工时加强支护措施,防止坍塌,以策安全施工。

(2)黄土围岩开挖后暴露时间过长,围岩周壁风化至内部,围岩体松弛加快,进而易发生坍方;隧道开挖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ⅴ级黄图围岩采用三台阶临时横撑法或三台阶临时仰拱法施工。初期支护紧跟开挖面;必要时采用超前锚杆、管棚支撑加固围岩;初期支护基本稳定后,进行永久支护衬砌;衬砌背后回填注浆要密实,尤其是拱顶回填。

(3)做好洞顶、洞门及洞口的防排水系统工程,并妥善处理好陷穴、裂缝,以免地面水侵蚀洞体周围,造成土体坍塌。在含有地下水的黄土层中施工时,洞内做好排水设施。水量较大时,采用井点降水等将地下水位降至隧道衬砌底部以下,改善施工条件加快施工进度;在干燥无水的黄土层中施工时,管理好施工用水,采用煤电钻钻孔(不适用高压水),不使废水漫流。

、工作面失稳的技术措施

施工中如发现工作面失稳现象,及时用喷射砼封闭、加设锚杆、架立钢支撑等加强支护。施工时特别重视拱脚与墙脚处断面,如超挖过大,采用浆砌片石回填。黄土隧道施工,宜先做仰拱,如不能先做仰拱时,可在开挖与灌注仰拱前,加设防止边墙向内位移的横向支撑。

、地下水处理技术措施

(1)针对地下水发肓、地下水无影响生态环境情况,采用开挖前预注浆或开挖后径向注浆等措施进行截堵,在隧道开挖线外围一定范围内截断地下水与隧道之间的水流通路,达到限制地下水向洞内排放的目的,施工中可能产生突水、突泥时,采用超前预注浆措施;当在一般地段裂隙水较发育,围岩涌水量超过允许排放量,施工中围岩可自稳时,采用开挖后围岩径向注浆措施,对围岩自稳性较好,局部面状淋水可局部渗流,渗水量超过允许排放量等情况,采用局部注浆。

(2)先通过地质钻机在隧道开挖轮廓边缘按设计超前钻孔,再利用注浆机通过钻孔向岩层内注浆,对隧道毛洞一定范围内的围岩进行全封闭注浆,然后再进行开挖,以此来降低渗透性并固结岩体,达到堵水目的。

、黄土隧道隧底施工技术措施

(1)隧道底部围岩为隧道内结构物的基础,包括隧道的永久荷载和活动荷载的重量都由隧底围岩来承受,黄土隧道极易受水分侵蚀,呈现不同程度的湿陷性,造成洞内道路泥泞难行,隧底保护的好坏对整个黄土隧道工程质量有较大影响。隧道开挖时,注意对隧底的保护。在仰拱开挖施工时,预留至少50cm厚度的范围不要开挖,等仰拱混凝土施工的条件成熟后,对仰拱进行边开挖边混凝土施工,减少仰拱基底围岩暴露时间。

(2)隧道通过进出口新黄土地段,隧道底部的处理可按设计要求采用灰土换填、水泥土挤密桩等加固手段,以消除湿陷性,提高其强度和整体性,防止基底沉降。黄土隧道施工过程中,临时排水与仰拱及填充相互照应,仰拱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填充施工,两侧及早形成排水沟,上坡施工时可自行将水排出洞外,下坡时采取反坡排水沟措施。未施作仰拱和填充段,采用移动式防渗漏水槽或水管引流至排水沟内,也可于工作面挖防渗漏集水井,统一将施工用水和渗漏水泵抽至排水沟内。

(3)隧道掌子面开挖时,采用无水的煤电钻,防止围岩遇水软化。

(4)仰拱施工时,为防止出碴车辆对隧底的碾压破坏,设置仰拱防干扰平台或仰拱栈桥。

、其它管理控制措施

(1)隧道施工的危险源很多,其中隧道坍方处理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作业,处理方法很多,需根据坍方的规模、部位、具体情况而定。施工中应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立足强化全员安全意识,着力促使施工一线作业班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作业行为。

(3)成立安全生产检查机构。定期对隧道施工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4)加大施工现场控制力度。加强技术管理,优化施工方案,落实作业监控,以技术手段保证安全。对劳务人员实施统一集中管理,严禁无正式职工带班自行施工,凡是违规盲干的必须清退出场。

(5)对违反施工要求,不服从指挥,产生安全隐患或造成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坚决根据情况进行处理,绝不姑息。

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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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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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交底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施工中对围岩加强检查与量测。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隧道施工要充分利用监测手段预测预报围岩位移与支护结构受力状况,量测要为生产安全服务。

4.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上报。

5.对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7.未刷好洞口仰坡或未做好洞顶防护和排水设施,不得开挖进洞。

8.隧道作业面钻眼

①凿岩台车或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立即加以支护或处理。

②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③不在工作面拆卸修理凿岩设备。

9.爆破作业

①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1986)的有关规定。

②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受爆破影响范围之外,一般距爆破工作面的距离不少于200mm。爆破期间,除引爆电路外,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应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50m 的地点。

③当开挖面与衬砌面平行作业时,根据混凝土强度、围岩特性以及爆破规模等因素确定其距离,一般不宜小于30m。

④爆破后必须立即进行安全检查,查出有未起爆的瞎炮,应按《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1986)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认无误后才能出碴。

10.支护

①隧道各部开挖后应根据围岩情况,选用有效的支护。

②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责成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

③当喷射砼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容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宜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④安装钢架支撑,应遵守起重和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宜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⑤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喷射钢纤维砼的办法进行临时支护。

⑥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

⑦喷砼及注浆作业,要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

11.装碴与运输

①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各种摘挂作业,均设立专职联络员。

②洞内成洞地段,运输车辆最大行车速度为15km/h,洞内施工地段,运输车辆最大行车速度为5km/h。

③机动车牵引运输遵守下列规定:

a、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

b、除机动车、信号员、联络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c、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开车前发出信号,运行中不应将头、手伸出车外。

d、机动车的制动、灯、喇叭等,必须保持良好。

e、近或通过风门、会车道、较大坡度地段、洞口、施工作业地段及前面有障碍时,必须减速鸣笛。

12.二次衬砌

①衬砌台车上搭设不低于1m 的栏杆,跳板设防滑条,梯子安装牢固,不得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

②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点上。

③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有专人监护。

④在隧道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⑤在2m 以上高处工作时,符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⑥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⑦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3.通风与防尘

①隧道施工中的通风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并设专职人员管理。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②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

③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④隧道施工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检查测定粉尘浓度。

⑤隧道施工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必须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a、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与洒水,

b、出碴前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

c、在压入式的出风口,宜设置喷雾器。

⑥坑道中如遇有害气体,所有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撤至洞外。采取措施,在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继续进洞施工。

⑦对有害气体定时检测、记录,并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隧道中有害气体不得超过标准。

⑧为工作人员提供各种必要的安全工具、安全灯,在可能出现有害气体地区提供防毒面具。

14.供电与电气设备

①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才可运行。

②隧道施工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大于36v。所有电力设备设专人检查维护,并设警示标志。

③在操作洞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a、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b、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胶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c、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位,要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d、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检查。

④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每班均由专职电工检查。

⑤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⑥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15.必须进行监控测量,以掌握各施工部位的受力和变形,及时反馈信息,指导设计和施工。

第5篇 隧道安全交底

1. 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 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任何人进洞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其它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同时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进洞前进行登记并接受洞口值班人员检查,经班组长点名,并执行进洞挂牌、出洞摘牌制度。

施工中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工班长、领工员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要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

在洞口或适当处所,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备品要保质保量,并不得随意挪动,使用一次后立即进行补充。

隧道掘进时要加强地质超前预报,在浅埋段指派专人观测地面变化有无沉降,确保施工的安全。

(2) 洞口土石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洞口段土石方开挖时,注意坡面的稳定情况,每次开工前、收工后,对坡面、坡顶周围认真检查。对有裂隙和塌方现象或有危石、危土时立即处理。

开挖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坚决禁止掏底开挖。

洞口土石方施工时,要做好截、排水工作,并随时注意检查,开挖区应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有水系相连通。

在岩石破碎土质松软地段,开挖面不能太大,不能暴露太久,及时进行防护处理,防止坍塌伤人。

做好施工中机械设备的组织指挥工作,保证道路畅通,防止发生机械碰撞、翻机、翻车及伤人事故。

(3) 爆破器材运输及爆破施工安全措施

严格爆破器材的管理,库房内和施工现场设足够的消防设备,库房管理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库房设置要符合要求并取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运到工地的炸药若当天未使用完,必须如数交回,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火工品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公安人员负责押运。

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并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同意后实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物品的许可证,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

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爆破物资由爆破工程师提前2~3天上报用料计划。建立火工品领用、发放登记制度,将雷管编号落实到每一个爆破作业人员,有关管理信息按照公安部的统一标准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员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和保护。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

(4) 隧道开挖和钻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是隧道安全控制的最重要环节,针对不同地质情况,采取合理的开挖方案,严格控制循环进尺,选择最佳的爆破参数,确保施工安全。

浅埋段、破碎带地段隧道开挖要采用机械开挖或浅孔控制爆破方法。爆破后加强监测,根据监测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保证爆破安全。不良地质隧道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稳步前进。

配备足够的抽水设施,确保排水顺畅。

钻孔台车或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隧道爆破作业按《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洞内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安全距离大于200米。

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至少相距15分钟以上,才准安全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经过检查和处理确认安全后,其它施工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瞎炮处理必须设立警戒区,瞎炮必须由原爆破手按规定处理。视情况确定具体处理方法: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好,再行起爆,严禁打残眼;在距瞎炮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诱爆,但必须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的裂缝;安全妥善地取出堵塞物,重装药起爆。

爆破器材加工,应在远离洞口10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

隧道掘进中,围岩量测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环节。根据不同地质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隧道开挖后及时进行施工支护,围岩量测数据有变或喷混凝土表面开裂、地表出现裂缝时,要视为危险警告信号,必须立即通知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待加固处理后再行施工。

(5) 装碴与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采用无轨运输方案的隧道,由于隧道内空间狭窄、作业面小,运输量大、车辆频繁,为保证安全,必须制定一套调度、信号、避让、洞内物料存放等制度。

建立有效运输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每次爆破后,先保证通风达到15min以上,再进洞,待找顶、清危和初喷完成,保证掌子面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装碴;工作人员进出隧道应走预设通道,不得在运输范围内随意走动;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工作、运输场地;较大坡度地段、洞口平交道、横通道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有障碍物地段,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汽车通过以上地段时,应减速鸣号。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实行定人定责、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组成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现场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现场办公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雨季成立防汛小组,设专人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制定防洪预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备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

(6) 隧道喷锚支护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均须配带必要的防护用品。

机具设备应置于安全地段,喷射机、注浆机、水箱必须装置压力表和安全阀,定期进行耐压试验。

发生堵管时,应及时疏通;处理堵管时,喷嘴前严禁站人。

经常检查管道和接头是否有松脱和击穿可能,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7) 不良地质地段安全技术措施

本标段可能存在突水、突泥、岩爆、断层破碎带等问题,对施工的安全危害非常大,拟采用以下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按照“预支护、短开挖、快喷锚、勤量测、早衬砌”的施工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洞室开挖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采用超前钻孔并辅以tsp203、地质雷达、红外线探水仪等物探手段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探明前方地下水的含量、压力、分布等,提前发现涌水、涌泥、塌方的可能性及征兆,针对不同的情况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

断层破碎带采用拱部小导管注浆预加固地层,短台阶法分步开挖后及时施作喷锚支护,钢架支撑等初期支护。同时,二次衬砌要及时施作,仰拱提前完成及早形成封闭,确保隧道结构物及施工人员的安全。

隧道穿越可能发生岩爆地段时,加强监测预报、提前钻孔注水释放应力,尽早进行挂网喷锚支护加固围岩。加强安全作业防护措施,在台车上装配钢丝防护网以保护钻眼、装药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对于不严重的岩爆采取躲避锋芒的办法,清除岩爆松石后即可施工。

隧道内大部岩层呈宽缓波状起伏,成拱性差,施工时采用预裂爆破超前释放地应力,适当加长拱部系统锚杆,减短边墙锚杆,加强支护,保证隧道拱部开挖的稳定安全。

加强围岩监控量测频率,随时注意围岩动态。严格按设计规定进行锚喷支护,控制围岩的变形量,防止坍塌。

派专人负责,加强安全警戒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8) 隧道用电及照明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经理部建立和管理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电工必须熟悉用电安全规程、规范,认真执行。并建立临电档案,及时记录有关资料。电工负责填写临电记录和维护临电线路及操作开关。

线路开关及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包括线路的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设备绝缘测试及线路设备的检查等。

所有用电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的pe线相连通,总接地电阻必须小于4ω。

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应在移动电缆芯内,其截面大于1.5mm2。

维修和操作开关时,电工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在主要通道、抽水机站、横通道等重要场所,设置安全照明。漏水地段照明应采用防水灯头和灯罩,不安全因素较大地段必须加大照度。

现场配备灭火工具、器材,确保现场电气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做好现场管理及安全用电工作,隧道内高温潮湿,施工作业面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动力线采用架空电缆线,不得使用裸线。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电工、电焊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现场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洞内电力设施定期检查,专人负责洞内用电设施引接、维修和更换,确保洞内施工照明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洞内变压器安装在已开挖的洞室内,洞室上门上锁,专人管理,变压器洞室内要干燥,变压器距洞室内壁及门要大于30cm以上。

1、 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洞外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人员。

第6篇 隧道防坍塌施工:安全交底

工 程 名 称

宝兰客专bltj-14标段四工区

工 程 位 置

兰山隧道2#斜井

交底工程项目

隧道防坍塌施工安全

交 底 日 期

2022-4-10

交底内容

1、按设计及规范施工

(1)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时刻掌握隧道的地质情况,做好超前地质预报,根据超前地质预报,指导现场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做好超前支护。

(3)黄土隧道施工严禁使用用水设备,防止水泡钢拱架拱脚。

(4)按照设计预留好核心土或做好临时仰拱或临时横撑,防止隧道变形坍塌。

(5)做好监控量测工作,及时调整施工组织及支护参数,防止隧道变形坍塌。

(6)控制开挖进尺,防止因进尺过大导致隧道坍塌。

2、加强隧道内检查

(1)经常对隧道的施工状况、地质状况和地表沉降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处理。

(2)严格检查隧道施工的各道工序,规范工人施工。

(3)随时检查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发现佩带不齐全者,责令其退离施工现场,并进行批评教育,视实际情况作相应的处理。

(4)针对隧道施工防坍塌施工方案要求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处理。

、隧道坍塌前征兆

围岩的变形破坏、失稳坍方,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量变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围岩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特征及岩石力学上反应出一些征兆。根据这些征兆来预测围岩的稳定性,进行地质超前预报,从而保证施工的安全,防治隧道坍方。围岩的变形破坏,失稳坍方有如下一些征兆。

(1)遇特殊和不良地质条件,如断层及其破碎带、滑动层、溶洞、陷穴、古河槽、堆积体、流沙、淤泥、地下水、松散地层等稳定性差的围岩。

(2)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如干燥的围岩突然出水,地下水突然增多,涌水量增大,水质由清变浊等是即将发生坍方的前兆。

(3)开挖面上有可能不稳定岩体的出露,尤其是小断层或其他软弱结构面和围岩的节理裂隙构造的出露处,往往是围岩局部坍方的部位。

(4)拱顶不断掉下小石块,甚至较大的石块相继掉落,预示着围岩即将发生坍方。

(5)岩石裂隙周围出现岩粉或洞内无故发现有岩粉飞扬时,也说明可能即将发生坍方。

(6)围岩发生裂缝,并逐步扩大,很可能发生坍方。

(7)支护受力变形发出声响时,说明围岩受力增大,有坍方的可能。

(8)喷射混凝土出现大量的明显裂纹,亦说明围岩压力增大,有可能出现失稳坍方。

(9)围岩或隧道支护,拱脚附近的水平收敛大于2mm/d,或拱顶下沉量大于1mm/d,并继续增大时,说明围岩仍在发生变形,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隧道坍方预防措施

从已施工黄土隧道的经验看,黄土隧道坍塌具有突发性,因而必须做好防坍塌的预防措施。

⑴施工严格遵循“管超前,严注浆,短进尺,少扰动,强支护,早封闭,勤量测,速反馈”的原则,爱护围岩,加强超前地质预报。

⑵加强超前地质预报,提早预防。隧道掘进临近富含水地段,采用tsp-203系统和地质雷达地质预报手段进行长短距离相结合探测,配合超前地质钻孔,及时掌握含水带的规模、性质、稳定性以及地下水情况,保证技术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

⑶加强超前及初期支护。帷幕全环或拱部钢管管棚注浆加固地层并超前支护,拱墙设系统长锚杆,全环钢架、挂网喷锚加强支护,提高隧道抗挤压,抗变形的强度。严格按超前及初期支护设计进行施工。

⑷短进尺,弱扰动开挖,防坍塌。人工配合长臂挖掘机进行开挖。强支护,快封闭,仰拱紧跟对稳定支护的作用很大,要保持仰拱紧跟开挖面。

⑸加强防水和衬砌,保证结构最终安全。在衬砌前,对岩面残留水进行处理,布设透水管盲沟,拱墙铺设防水板,减少地下水对二次衬砌的压力和侵蚀。衬砌采用整体台车,泵送砼浇注,接缝严格凿毛,加强振捣,衬砌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才能拆模。

、大断面黄土隧道的变形控制技术保证措施

对于大断面黄土隧道与石质隧道的最大不同点之一就是拱部沉降和拱脚收敛比较大。施工前提前做好地质超前预报工作,加强地基承载力检测,根据预报结果,确定合理的开挖进尺和支护参数,施工中采取短进尺、强支护的方法,并加强对洞内周边及洞顶的监控量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隧道留有足够的预留变形量。施工中备足各种物资、材料、机具,提前加工好各种支护构件,并运至洞内适当位置存放,开挖后进行快速支护,开挖支护完后衬砌紧跟。

、开挖及排水技术措施

(1)黄土隧道施工,做好黄土中构造节理的产状与分布状况的调查,对因构造节理切割而形成的不稳定部位,在施工时加强支护措施,防止坍塌,以策安全施工。

(2)黄土围岩开挖后暴露时间过长,围岩周壁风化至内部,围岩体松弛加快,进而易发生坍方;隧道开挖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ⅴ级黄图围岩采用三台阶临时横撑法或三台阶临时仰拱法施工。初期支护紧跟开挖面;必要时采用超前锚杆、管棚支撑加固围岩;初期支护基本稳定后,进行永久支护衬砌;衬砌背后回填注浆要密实,尤其是拱顶回填。

(3)做好洞顶、洞门及洞口的防排水系统工程,并妥善处理好陷穴、裂缝,以免地面水侵蚀洞体周围,造成土体坍塌。在含有地下水的黄土层中施工时,洞内做好排水设施。水量较大时,采用井点降水等将地下水位降至隧道衬砌底部以下,改善施工条件加快施工进度;在干燥无水的黄土层中施工时,管理好施工用水,采用煤电钻钻孔(不适用高压水),不使废水漫流。

、工作面失稳的技术措施

施工中如发现工作面失稳现象,及时用喷射砼封闭、加设锚杆、架立钢支撑等加强支护。施工时特别重视拱脚与墙脚处断面,如超挖过大,采用浆砌片石回填。黄土隧道施工,宜先做仰拱,如不能先做仰拱时,可在开挖与灌注仰拱前,加设防止边墙向内位移的横向支撑。

、地下水处理技术措施

(1)针对地下水发肓、地下水无影响生态环境情况,采用开挖前预注浆或开挖后径向注浆等措施进行截堵,在隧道开挖线外围一定范围内截断地下水与隧道之间的水流通路,达到限制地下水向洞内排放的目的,施工中可能产生突水、突泥时,采用超前预注浆措施;当在一般地段裂隙水较发育,围岩涌水量超过允许排放量,施工中围岩可自稳时,采用开挖后围岩径向注浆措施,对围岩自稳性较好,局部面状淋水可局部渗流,渗水量超过允许排放量等情况,采用局部注浆。

(2)先通过地质钻机在隧道开挖轮廓边缘按设计超前钻孔,再利用注浆机通过钻孔向岩层内注浆,对隧道毛洞一定范围内的围岩进行全封闭注浆,然后再进行开挖,以此来降低渗透性并固结岩体,达到堵水目的。

、黄土隧道隧底施工技术措施

(1)隧道底部围岩为隧道内结构物的基础,包括隧道的永久荷载和活动荷载的重量都由隧底围岩来承受,黄土隧道极易受水分侵蚀,呈现不同程度的湿陷性,造成洞内道路泥泞难行,隧底保护的好坏对整个黄土隧道工程质量有较大影响。隧道开挖时,注意对隧底的保护。在仰拱开挖施工时,预留至少50cm厚度的范围不要开挖,等仰拱混凝土施工的条件成熟后,对仰拱进行边开挖边混凝土施工,减少仰拱基底围岩暴露时间。

(2)隧道通过进出口新黄土地段,隧道底部的处理可按设计要求采用灰土换填、水泥土挤密桩等加固手段,以消除湿陷性,提高其强度和整体性,防止基底沉降。黄土隧道施工过程中,临时排水与仰拱及填充相互照应,仰拱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填充施工,两侧及早形成排水沟,上坡施工时可自行将水排出洞外,下坡时采取反坡排水沟措施。未施作仰拱和填充段,采用移动式防渗漏水槽或水管引流至排水沟内,也可于工作面挖防渗漏集水井,统一将施工用水和渗漏水泵抽至排水沟内。

(3)隧道掌子面开挖时,采用无水的煤电钻,防止围岩遇水软化。

(4)仰拱施工时,为防止出碴车辆对隧底的碾压破坏,设置仰拱防干扰平台或仰拱栈桥。

、其它管理控制措施

(1)隧道施工的危险源很多,其中隧道坍方处理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作业,处理方法很多,需根据坍方的规模、部位、具体情况而定。施工中应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立足强化全员安全意识,着力促使施工一线作业班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作业行为。

(3)成立安全生产检查机构。定期对隧道施工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4)加大施工现场控制力度。加强技术管理,优化施工方案,落实作业监控,以技术手段保证安全。对劳务人员实施统一集中管理,严禁无正式职工带班自行施工,凡是违规盲干的必须清退出场。

(5)对违反施工要求,不服从指挥,产生安全隐患或造成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坚决根据情况进行处理,绝不姑息。

交底人

姓名

复核人

姓名

时间

时间

审核人

姓名

接收人

姓名

时间

时间

第7篇 隧道作业工人: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隧道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 日

交底内容:

隧道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工人受聘于高速公路第合同段必须要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接受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岗前教育、交底后方可上岗。接受教育、培训应当签字,签字要由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他人代签。

2、做好劳动防护安全保护工作,所购买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等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有合格证。进入隧道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

3、边坡临边作业,注意临边作业平台是否牢固或会坍塌,做好安全防护方可作业,作业工人要配带安全带、戴安全帽、穿好防滑鞋。班组长要在场带班指挥提示,做好安全标示,避开上下同时作业,挖方作业时要指定专人在场警戒指挥两侧行人、车辆的安全。做好排水工作,防止边坡作业出现滑倒坠落安全事故。

4、高处作业、洞内二衬高处作业要做好防坠落安全工作,要检查铺垫木板是否悬空、破损、腐烂,戴好安全帽和穿好防滑鞋。

5、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杜绝非电工拉接电线,开关箱板、线路要符合用电规范。

严格用电安全制度,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的紧急措施。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作业。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绝缘,并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在雨天,配电箱要设置雨棚遮盖防水,防止漏电触电。

6、乙炔和氧气要分开5米以上,热天要避热防暴,不要直接放在太阳下暴晒。

7、员工集体宿舍或单人宿舍,不能辟出一部份兼用做饭烧火之用,形成“二合一”宿舍,给自己埋下火患。

8、做好隧道支护工作,在围岩地质较差的地段,初期支护要及时跟进。

9、台车材料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有合格证,台车拼装后要报批后才能投入使用。

10、高压包、吊车等特种设备要报质检部门检验批复,乙炔与氧气不能混放且距离要达到5米。

11、做好防台、防风、防雨、防冻、防地质灾害等工作

12、夏天做好防暑降温,增设开水点,备用解暑药物,避开中午烈日,防止作业工人中暑。

13、做好各种机械设备、电力设施的检查维修等安全工作。

14、人工打眼

(1)打眼前应将周围的松动土清除干净,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2)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于钢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和防护眼镜。锤和钎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坠落。

(3)应经常检查锤头与锤把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或腐朽的木把。

(4)钢钎和铁锤要平整,不得有毛边。

(5)炮眼位超过2m高者,操作人员必须配挂好安全带。

⑹钻孔前应将掌子面清理干净,禁止在残孔上继续钻孔,以防瞎炮或未爆雷管突然引爆。

15、机械打眼

(1)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换钎、检查风钻和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事故。

(3)钻眼时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垂直。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承风钻的转动部分。

(4)应经常检查钻孔机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

16、隧道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控制爆破方案的批复”、和其它 “爆破安全规定”,认真对照设计方案实施爆破作业,并少装药、多覆盖、严警戒,以人为本,将员工和驻地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17、炸药用量及各类爆破参数经计算得出后,还须进行现场试爆,不断优化各爆破参数。

18、在贮存、运输及安装过程中,雷管和炸药严禁放在一起。

19、依《爆破安全规程》规定,要保证建筑物距爆破点有足够的距离,并防止爆破飞石造成伤害。

20、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装药、堵塞应按设计要求操作。并应由炮工连线,必须经过专职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在爆破负责统一指挥下,才准起爆。爆破作业和爆破跑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导火索长度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其长度不小于1.2m。

21、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22、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盲炮等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邦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人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23、如发现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24、进行爆破前,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不小于200m。隧道两工作面接近贯通面(一般为30m),一端装药放炮,另一端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点。

25、下班时,在坡面上作业人员应当对坡面松动的土、石进行清面清除,解除安全危险隐患后方可离开。

26、施工中如发现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先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安全人员在安全区域的两侧进行警戒,并立即上报工区和项目部。

27、注意人、车、机械、设备、用电的配置、配合,防止发生碰撞,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28、在运碴运土车辆运行期间各交叉口派专人进行值班,并常设警示标志,保证过往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29、汽车机械或人工弃碴作业时,要特别注意可能产生的滚石越过挡墙发生危险,弃碴时不得越界。在弃碴坡下两侧设立安全标示,弃碴坡下两侧如有村路便道时,应当在两侧各指派一名安全警戒人员,专司过往行人、车辆路过弃碴危险段内时的安全警戒指挥工作。安全警戒人员手持红绿三角旗各一把,配带红袖章。

30、夜间作业在工作点周围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灯光照明设施,必须细心的设置有效的保护措施。

31、杜绝无证、酒后、患病、受刺激者、疲劳驾驶工程运输车辆,汽车运载重量符合车辆标重,严禁超载行驶,违者按交警规定处理。

32、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光源应远离易燃物,工作场所不得只设局部照明,所有线接头严禁裸露,室内照明线路宜用瓷夹固定,接头牢固绝缘,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大于15a,所有的保险装置与用电负荷匹配。蒙古自治区

33、各种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如发现意外、火灾,除立即按用电方案进行处置并进行警戒,立即上报施工队和项目部。

34、做好消防防火工作,禁止野外用火,禁止室内用火,防止引发火灾。全体员工时刻注意安全,养成良好个人习惯,不随意丢烟头,不在行驶的车上丢出烟头,防止火灾的发生。

35、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各种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四员”应持有效证件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杜绝无证作业。

36、仓库物资应堆放整齐、分类,不与易燃易爆物品混放、近放,照明灯泡不大于60w,用电线路、灭火器材要符合安全规范,按时换药、定期检查。

37、在边坡路基两侧设立明显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禁止人员通过此路段。在边坡坡面拦腰设置一至两道支挡工程分段开挖,并分段修建支挡工程防护,防止土石块坠落。

38、作业时,在边坡弃土滚石危险范围的边界路基两侧各指派一名安全警戒人员,专职安全警戒指挥工作。安全警戒人员手持红绿三角旗各一把,配带红袖章。

39、开挖工作面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边坡开挖中如遇到涌水,首先排水,后开挖。

40、滑坡地段的开挖,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避免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也是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41、遇有六级风以上、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立即停止边坡施工作业。

4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疲的人员,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

43、遵守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熟悉爆破物品的基本性能及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4、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时,须指定专人领取、保管。领取和退库记载应两人同时签字。

45、严禁向任何单位、个人转手倒卖或转让、转借、赠送爆破物品。在领取和使用过程中保证不被偷、被抢、丢失。

46、严禁未经公安机关同意的爆破点进行爆破作业,爆破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并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47、在爆破作业中,应严格按照爆破施工方案实施爆破作业,按设计要求少装药、多覆盖。特别加强爆破现场的警戒安全工作,警戒人员一定要充足、多派几名机动。

48、做好防汛防洪安全工作,及时清除河道弃渣,清除泄洪通道障碍物,在汛期做好值班、巡视、检查,防止高边坡坍塌。山洪来时,要将低洼工棚里的所有员工在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人员和机械设备的损失。

49、做好卫生环保工作,及时清除作业区生活垃圾,增加投入一些供水设施,晴天在施工现场、汽车便道进行洒水防尘处理,防止粉尘损害人们的健康和造成空气污染。防止污水、生活垃圾流入河道,污染水源。

项目部交底人

工区交底人

班组交底人

监理

接受交底人

第8篇 隧道安全交底记录

交底内容:

1、搭设脚手架时,搭设的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安装应牢固,安全可靠;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

2、机械操作手上岗前,要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有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准从事机械操作工作。机械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使用,严禁酒后作业。

3、机械操作人员只要离开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将机械平衡停放于安全位置,并将驾驶室锁好,或把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

4、在进行洞身施工高度较高时,要防范松石落下砸伤人。

5、配制应有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及时分发给每个施工人员,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

6、交通安全要特注意“三度一排”,保证不因施工造成直接交通事故,也不要伤了自己。搅拌机的操作范围内要设防护栏,要确保不漏电。电线严禁在地面随意拖拉,。

7﹑施工人员进入场地要戴安全帽,电工、司机等技工人员都持证上岗。

8、注意排水。在施工中和施工前均应采取相应的防排水措施,尽可能将隧道之外的水截于洞外。

9、控制开挖尺寸。在施工中要适当控制开挖进尺,各部开挖工序间的距离要尽量缩短,以减少围岩暴露时间。

10、控制爆破振动强度(弱爆破)。在爆破时,要用浅眼、密眼,采用大微差毫秒爆破法,并严格控制每段雷管最大装药量。必要时,用机械开挖通过。

11、加强支护。针对围岩情况,及时进行支护,并确保支护结构有足够的强度。

12、快衬砌。衬砌工作紧跟开挖工作面进行,力求尽快封闭成环。

13、加强监控量测,做到信息化设计与施工,对围岩变化量测数据及时反馈,对拱顶下沉与断面收敛值超过允许值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隐患。

14、加强对地下水突出段的预测,如采用超前钻孔进行探测。

15、光爆钻孔的技术与技巧要求

(1).严密组织

光爆钻孔时,统一指挥协调行动,实行定职、定人、定位、定质、定量的“五定”岗位责任制。分区按顺序钻孔,避免相互干扰、碰撞、拥挤和窝工。刷帮压顶钻孔时,固定钻孔班,以便熟练技术,掌握规律,提高钻孔的速度和准确性。

(2).钻孔方法步骤

①准备:开工前准备工作做到“四查”,即:查钻机及钻臂的运转及钻机油管各部件;查风水电及管路连接部位是否牢固;查钻头钻杆等配件是否备全;查消耗较多的器材是否足量。

②定位:先由测量班在掌子面画出各炮孔位置及中线十字线,作业班将钻孔范围定下来,并将钻孔先后次序分配明确。

③开口:开口时慢慢钻进,保证周边眼钻进的方向与隧道中线夹角符合设计外插角。

④拔杆:在整体性好的石质段可中速慢慢拔出,如遇破碎岩石卡杆时,应慢慢来回推进,将其拔出,如拔不出,再靠近钻孔重新打眼,使之拔出。

⑤移位:钻好一个炮孔进行第二个炮孔钻进时,要做到“准、直、平、齐”。

准:按周边孔参数要求,选准孔位;

直:侧墙孔孔口开在同一垂线上,孔底落在同一垂面上;

平:各炮眼相互平等(孔口和孔底距相等);

齐:孔底落在同一平面上,使爆出的断面整齐,便于下一循环作业。

(3).保证钻孔质量措施

①找准中线腰线,标出孔位;

②首先钻正顶孔;

③预量各杆长度做好标记,保证孔深符合设计深度。

④作业中的“七快、四勤、四不钻”

钻孔作业做到“七快”,即:拉风水管快、安钻快、开钻快、换钻杆快、移动钻杆快、交换位置快、排除故障快;“四勤”,即:保养钻机勤、维修风水电路勤、检查钻孔质量勤、检查险情勤;“四不钻”,即:不钻残孔、不钻石缝、不钻软夹层、不钻破碎层。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钻孔速度和质量。

16、钻爆安全措施

(1).爆破器材的管理: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和瞎炮处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爆破时的防护:进行爆破时,人员、设备撤至受爆破影响范围之外,一般距爆破工作面的距离不少于200m。当开挖面与衬砌面平行作业时,根据混凝土强度、围岩特性及爆破规模等因素确定其距离,一般不宜小于30m。

(3).瞎炮的处理:发现瞎炮后,应首先查明原因,如果是孔外的导爆管损坏引起的瞎炮,则切去损坏部分重新连接导爆管即可,但此时的接头应尽量靠近炮眼。有另外的原因,平行于该眼相距30cm钻眼,装药后引爆拆除该瞎炮,严禁用镐刨或用高压风吹炮,并要仔细收集未爆的药卷。

第9篇 隧道超前钢管支护:安全交底

承包单位:顺吉集团有限公司合 同 号:第一合段

监理单位: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编号:l1-003

工程名称

风门亭隧道超前钢管支护工程

日期

2010.6.5

交底内容:

一、工程概况:

风门亭隧道进口段k37+173~203段设计为ⅴ级围岩,超前钢管支护为ф108大管棚支护。

二、本工程大管棚主要设计参数

1、钢管规格:φ108×6mm热轧无缝钢管;

2、钢管环向间距:40cm;

3、管棚分段安装,每段长4~6米, 两段之间丝扣连接或用厚壁钢管内接焊接;

4、导管上钻注浆孔,孔径12㎜,呈梅花型布置,导管尾部留有不钻孔的止浆段3.0米;

5、管棚钻孔倾角平行于路线纵坡,方向平行于路线中线,外插角:1-2度;

6、钢管施工误差:径向不大于20㎝。

7、注浆材料:采用水泥-水玻璃双液浆,水泥与水玻璃体积比为1:0.5,水泥浆水灰比为1:1,水玻璃浓度为40波美度,水玻璃模数为2.4。注浆压力初压在0.5—1.0mpa左右,终压在2.0mpa左右。

8、与管棚配合使用的钢架采用四榀16号工字钢拱架,间距60cm;

三、工艺流程

施作片石砼护拱基础→施作砼套拱→钻机就位→钻孔→扫孔→插入钢管→孔口密封处理→喷砼封闭→管棚钢管注浆→开挖及支护→进入开挖支护循环。

四、施工方法及要求

1、施工方法

1)、拱架、导向管安装时测量人员必须定位准确,注意倾角要平行于路线纵坡(防止钻头下垂,安装时作少量预抬),方向平行于路线中线(在曲线段要考虑曲线半径的大小作适当的调整)。

2)、护拱钢拱架和管棚导向管安装完成并经检测无误后,即时进行模板安装和砼浇筑。

3)、按设计要求对管棚用的钢管进行钻孔和封头,在钢管上每隔30cm钻一对出浆孔,出浆孔直径为12mm,并且孔与孔之间呈梅花形布置,钢管的尾端用钢板封头,在封头中间开孔,焊上内径22mm的螺帽供注浆时与压浆机联接用。管口注浆孔采用30cm长φ20镀锌钢管,一头与管棚堵头钢板焊接(钢板先加工一与镀锌管内径相同的圆孔),另一头接注浆管。排气孔亦采用镀锌管置于钢管内侧上方。

4)、钻孔完毕及清孔后,及时顶进钢管。钢管按设计要求加工制作,现场安装成型。钢管接长采用丝扣连接或用厚壁钢管内接焊接,接头长30cm,同时安装过程中注意同一截面接头错开,长度宜采用4-6米。

5)、根据导向管用潜空钻进行钻孔。孔钻好后将加工好的钢管打入钻孔眼中,整个开挖面的钢管全部打好后,进行管棚注浆作业。

6)、注浆前,先调试好注浆设备,检查管路是否畅通,并做压水试验,记录好用水量、压力、流量等参数。

7)、注浆时时采用水泥-水玻璃双液浆分段注浆。注浆参数:采用水泥-水玻璃双液浆,水泥与水玻璃体积比为1:0.5,水泥浆水灰比为1:1,水玻璃浓度为40波美度,水玻璃模数为2.4。注浆压力初压在0.5—1.0mpa左右,终压在2.0mpa左右。注完浆的钢管要立即堵塞孔口,防止浆液外流。

2、工艺要求

1).工程材料控制措施

水泥、钢材等材料必须三证(出厂证、合格证、检验证)齐全,进场后按规定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前钢管施工员必须对施工顺序、操作方法和要求向操作人员详细交底,施工过程中对钢管规格、数量、位置随时进行复核检查。同一截面钢管的接头数量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2).管棚加工及安装

管棚钢管应按设计要求分节加工,现场组装时,应控制接头位置的准确及对接牢固,对不符合要求的重新加工安装。

管棚在开挖轮廓线上按设计位置及角度打入。孔位误差不得大于5cm。

3).注浆

注浆前先进行压水试验,得出部分施工参数,用以指导施工。

注浆压力应由小到大,先采用小压力注浆,待孔满后封闭排气孔加压至设计终压持续10min以上。必须保证孔眼浆液饱满密实,扩散范围达到设计要求。

注浆过程中,要逐管填写记录,标明注浆压力、注浆量、发生情况及时处理。

注浆效果检查在洞身开挖后进行,主要检查注浆量偏少和有怀疑的钢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通过钻孔检查注浆范围及厚度,小于30cm时,补打小导管、注浆。

五、注浆异常现象的处理

1、在注浆过程中,如发生串浆时,应将串浆孔及时堵塞,轮到该孔注浆时,再拔下堵塞物,用铁丝或细钢筋将管内杂物清除并用高压风或水冲洗(拔塞后外流浆的注浆管不必进行此工序),然后再注浆。

2、水泥-水玻璃双液浆压力突然升高,则关停双液浆注浆,进行单液注浆或注清水,待压力正常后再进行双液注浆。

3、水泥浆或水泥-水玻璃双液浆注浆量很大,压力长时间不升高,则应调整浆液浓度及配合比,缩短凝胶时间,进行小泵量低压力注浆或间歇式注浆,使浆液在裂隙中有相对停留时间,以便凝胶,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混合浆的凝胶时间。

交底人

职务

接受单位

接受人

职务

第10篇 瓦斯隧道照明与电气信号设备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与危害因素

1.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2.照明设备使用电压不符合设备电压要求。

3.瓦斯电器信号设备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4.不注意保护瓦斯报警设备,时常敲打。

5.作业人员未通过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就上岗。

二、安全注意事项

1.开工前,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工、爆破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以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应设置瓦斯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洞内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4.严禁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5.按技术人员要求,在低瓦斯隧道内,照明用电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不得私自更换电压。

6.作业地段,严禁私自在照明电缆俩接电器设备,导致隧道施工照明不足。

7.瓦斯隧道内照明输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8.当电器设备损坏时,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9.严重瓦斯隧道、煤矿和瓦斯突出隧道照明电器应该使用防爆型,开关应设置在进风道或洞口。

10.矿灯充电房应设置在离洞口50米以外。

11.瓦斯隧道内的电气信号,除了信号集中醒目外,还能同时发光和发声,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要求有关人员更换。

12.开挖断面掘进时,照明设施及时跟上,并保证工作面照明亮度达到要求。

13.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时,应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人员撤出洞外。

14. 禁止洞内电气设备接零。

15.检修和迁移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移动、更换防爆灯泡)必须停电进行,不准带电作业,普通型携带或测量仪表(电压、流动功率表等)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16.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包括电工、钳工),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电气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洞外进行。

17.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_d i型矿用防爆灯,不得随便换用灯具。

18.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以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私自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19.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重点强调:

1.在高瓦斯地区和瓦斯突出区必须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2.照明设备使用的电压必须根据工作环境选用安全的电压。

3.检查照明设备线路,不得使用破损、裸露电缆。

4.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不得在洞内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

5.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11篇 隧道技术安全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爆破

2.2.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2.2.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2.2.8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3.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

3.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3.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3.5装碴

3.5.1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械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3.6洞内运输

3.6.1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时1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

⑵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⑶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⑷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起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⑸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⑹洞外卸碴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⑺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⑻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有近光或小灯光。

3.7爆破器材运输

3.7.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3.7.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3.7.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3.7.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3.7.5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4.支护

4.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4.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4.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一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4.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4.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4.7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cm;其它连接杆件稍径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4.8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 “起重吊装”的规定。

4.9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4.10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4.11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5.通风及防尘

5.1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5.1.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5.1.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5.1.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5.1.4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0mg/m3。

5.1.5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 mg/m3以下。

5.1.6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 mg/m3 。

5.1.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 mg/m3 。

5.1.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 mg/m3 。

5.1.9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 。

5.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5.3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5.4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进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5.5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5.6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⑴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⑵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⑶在吹如式的出风口,宜放喷雾器。

5.7防尘用水的固体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1。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

沉淀或过滤设施。

6.照明、排水及防火

6.1照明

6.1.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

6.1.2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6.1.3隧道内各部的照明电压应为:

⑴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⑵成洞地段为110~220v;

⑶手提作业灯为12~36v。

6.1.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6.1.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6.2排水

6.2.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6.2.2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6.2.3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6.2.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6.3防火

6.3.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6.3.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6.3.3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7.瓦斯防治

7.1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采取防范措施,当隧道内的瓦斯浓度经通风后仍超过第5.1条规定时,应遵守本节的各条规定。

第12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交底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施工中对围岩加强检查与量测。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隧道施工要充分利用监测手段预测预报围岩位移与支护结构受力状况,量测要为生产安全服务。

4.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上报。

5.对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7.未刷好洞口仰坡或未做好洞顶防护和排水设施,不得开挖进洞。

8.隧道作业面钻眼

①凿岩台车或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立即加以支护或处理。

②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③不在工作面拆卸修理凿岩设备。

9.爆破作业

①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1986)的有关规定。

②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受爆破影响范围之外,一般距爆破工作面的距离不少于200mm。爆破期间,除引爆电路外,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应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50m 的地点。

③当开挖面与衬砌面平行作业时,根据混凝土强度、围岩特性以及爆破规模等因素确定其距离,一般不宜小于30m。

④爆破后必须立即进行安全检查,查出有未起爆的瞎炮,应按《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1986)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认无误后才能出碴。

10.支护

①隧道各部开挖后应根据围岩情况,选用有效的支护。

②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责成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

③当喷射砼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容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宜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④安装钢架支撑,应遵守起重和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宜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⑤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喷射钢纤维砼的办法进行临时支护。

⑥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

⑦喷砼及注浆作业,要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

11.装碴与运输

①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各种摘挂作业,均设立专职联络员。

②洞内成洞地段,运输车辆最大行车速度为15km/h,洞内施工地段,运输车辆最大行车速度为5km/h。

③机动车牵引运输遵守下列规定:

a、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

b、除机动车、信号员、联络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c、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开车前发出信号,运行中不应将头、手伸出车外。

d、机动车的制动、灯、喇叭等,必须保持良好。

e、近或通过风门、会车道、较大坡度地段、洞口、施工作业地段及前面有障碍时,必须减速鸣笛。

12.二次衬砌

①衬砌台车上搭设不低于1m 的栏杆,跳板设防滑条,梯子安装牢固,不得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

②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点上。

③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有专人监护。

④在隧道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⑤在2m 以上高处工作时,符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⑥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⑦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3.通风与防尘

①隧道施工中的通风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并设专职人员管理。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②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

③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④隧道施工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检查测定粉尘浓度。

⑤隧道施工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必须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a、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与洒水,

b、出碴前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

c、在压入式的出风口,宜设置喷雾器。

⑥坑道中如遇有害气体,所有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撤至洞外。采取措施,在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继续进洞施工。

⑦对有害气体定时检测、记录,并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隧道中有害气体不得超过标准。

⑧为工作人员提供各种必要的安全工具、安全灯,在可能出现有害气体地区提供防毒面具。

14.供电与电气设备

①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才可运行。

②隧道施工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大于36v。所有电力设备设专人检查维护,并设警示标志。

③在操作洞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a、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b、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胶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c、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位,要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d、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检查。

④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每班均由专职电工检查。

⑤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⑥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15.必须进行监控测量,以掌握各施工部位的受力和变形,及时反馈信息,指导设计和施工。

第13篇 隧道衬砌施工:安全交底记录表

鄂交安表04

施工班组

或部门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姓名及职务

监理签字

施工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隧道衬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隧道衬砌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照明光照度不足;

2衬砌时机选择不当、与开挖工作面距离过长;

3高处作业台(支)架失稳、安全防护失效;

4施工机具安全性能缺失或下降;

5电线路短路,防水板施工引发的火灾及有毒、有害气体。

一般规定:

1、认真贯彻项目部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针和规定,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六大纪律”,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劳保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岗。

防护用品佩戴要求如下:

作业部位

工种

防护用品

隧道施工

锚喷工

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

掘进工

安全帽、安全带、口罩、风镜

瓦斯检查员

安全帽、安全带、绝缘设备、口罩

爆破员

安全帽、安全带、绝缘设备、口罩

机械操作工

安全帽、安全带

其他

安全帽、安全带

衬砌施工作业面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的要求,其照明应满足安全作业的需要。

2、一般地段隧道施作衬砌应在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稳定后进行;在浅埋、偏压、围岩松散破碎等特殊地段的隧道和洞口段应尽早施作衬砌。

3、在软弱、破碎、高地应力、大变形的围岩地段,仰拱应随开挖及时施作,尽快形成封闭环,并超前于墙拱衬砌。同时应合理确定与开挖和衬砌作业面的距离。

4、衬砌作业台架下预留通行作业人员、施工车辆以及安设风、水、电线路或管道的净空,应满足洞内车辆和人员安全通行的要求。

5、衬砌作业台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衬砌台车、台架组装调试完成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衬砌作业台架、仰拱施工栈桥的移动,应有专人指挥,慢速移位,工作区严禁非作业人员和车辆通行、停留;非作业人员、设备、材料、工器具等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7、衬砌作业台架、作业平台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密闭式安全网、人员上下工作梯,衬砌台车及防水板施工作业台架还应配置灭火器,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8、衬砌作业台架、作业平台上的各类用电设备应有绝缘保护装置,电线路还应符合洞内临时用电要求。

9、运输机械应按规定线路及限行速度行驶,过往台架、栈桥时应加强瞭望,倒车作业应有专人指挥,驻停时应有制动措施及安全警示标志。

10、每项衬砌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作业场地、消除安全隐患,保持作业场地清爽、通行无碍。

11、衬砌台车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12、衬砌台车的组装、拆卸应在洞外宽敞、平坦、坚实的场地上进行;当条件限制,必须在洞内组装、拆卸时,应选在围岩条件较好和洞身较宽阔的地段进行。

13、埋设衬砌台车各类吊点、吊具应牢固可靠;组装、拆卸的吊装作业应符合起重作业要求。

14、衬砌台车组装完毕后,应由专业人员检查台车各部件连接情况,确保各部件连接牢固可靠,支撑系统、驱动系统应进行调试,经调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5、衬砌台车就位后,应按规定设置防溜车装置,按设计高程及中线调整台车支撑系统,液压支撑应有锁定装置。

16、使用衬砌台车进行混凝土作业时应安排专人检查台车支撑系统安全性能。

17、防水板的临时存放点应设置消防器材及防火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看管和发放。

18、防水板铺设地段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19、防水板施工时严禁吸烟,钢筋焊接作业时,应设临时阻燃挡板防止机械损伤和电火花灼伤防水板。

20、防水板作业面的照明灯具严禁烘烤防水板。其防水板间距离不得小于50cm。

21、防水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观察作业安全状态。

22、从事钢筋加工和焊(连)接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3、隧道内运输钢筋应根据各类作业台架腹下净空、洞内设施情况进行装载并捆绑牢固,固定可靠,防止发生碰撞和掉落。

24、衬砌钢筋安装过程中应采取临时支撑等防倾倒措施,临时支撑应牢固可靠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与过往机械不得踩踏、碰撞。

25、泵送混凝土管道安设及连接应符合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其连接的可靠性、安全性及管道的稳定性。

26、泵送混凝土管道堵塞时,应及时停止泵送并逐节检查确定堵塞部位。堵管处理应按操作程序进行,不得违规作业。

27、衬砌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控制浇筑速度,浇筑压力不得过高,并保证两侧基本对称浇筑。

28、衬砌台车端头挡板与防水板、台车间接触面应紧密,挡板支撑应稳固。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安排专人检查挡板及支撑的安全状况。

2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人检查台车受力状况,当台车出现变形等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应及时撤离作业平台,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

30、仰拱应分段一次整体浇筑,并根据围岩情况严格限制一次施工长度;工作区应有专人监护,并设警示标志。

31、仰拱施工应配备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栈桥等架空设施。仰拱施工栈桥基础应稳固,桥面应进行防侧滑处理,栈桥两侧应设限速警示标志,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km/h。

接受交底人员签字

姓名

职务或工种

姓名

职务或工种

姓名

职务或工种

注意:接受交底人签字、交底内容可另附页。

第14篇 隧道作业工人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隧道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 日

交底内容:

隧道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工人受聘于高速公路第合同段必须要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接受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岗前教育、交底后方可上岗。接受教育、培训应当签字,签字要由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他人代签。

2、做好劳动防护安全保护工作,所购买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等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有合格证。进入隧道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

3、边坡临边作业,注意临边作业平台是否牢固或会坍塌,做好安全防护方可作业,作业工人要配带安全带、戴安全帽、穿好防滑鞋。班组长要在场带班指挥提示,做好安全标示,避开上下同时作业,挖方作业时要指定专人在场警戒指挥两侧行人、车辆的安全。做好排水工作,防止边坡作业出现滑倒坠落安全事故。

4、高处作业、洞内二衬高处作业要做好防坠落安全工作,要检查铺垫木板是否悬空、破损、腐烂,戴好安全帽和穿好防滑鞋。

5、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杜绝非电工拉接电线,开关箱板、线路要符合用电规范。

严格用电安全制度,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的紧急措施。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作业。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绝缘,并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在雨天,配电箱要设置雨棚遮盖防水,防止漏电触电。

6、乙炔和氧气要分开5米以上,热天要避热防暴,不要直接放在太阳下暴晒。

7、员工集体宿舍或单人宿舍,不能辟出一部份兼用做饭烧火之用,形成“二合一”宿舍,给自己埋下火患。

8、做好隧道支护工作,在围岩地质较差的地段,初期支护要及时跟进。

9、台车材料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有合格证,台车拼装后要报批后才能投入使用。

10、高压包、吊车等特种设备要报质检部门检验批复,乙炔与氧气不能混放且距离要达到5米。

11、做好防台、防风、防雨、防冻、防地质灾害等工作

12、夏天做好防暑降温,增设开水点,备用解暑药物,避开中午烈日,防止作业工人中暑。

13、做好各种机械设备、电力设施的检查维修等安全工作。

14、人工打眼

(1)打眼前应将周围的松动土清除干净,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2)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于钢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和防护眼镜。锤和钎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坠落。

(3)应经常检查锤头与锤把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或腐朽的木把。

(4)钢钎和铁锤要平整,不得有毛边。

(5)炮眼位超过2m高者,操作人员必须配挂好安全带。

⑹钻孔前应将掌子面清理干净,禁止在残孔上继续钻孔,以防瞎炮或未爆雷管突然引爆。

15、机械打眼

(1)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换钎、检查风钻和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事故。

(3)钻眼时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垂直。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承风钻的转动部分。

(4)应经常检查钻孔机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

16、隧道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控制爆破方案的批复”、和其它 “爆破安全规定”,认真对照设计方案实施爆破作业,并少装药、多覆盖、严警戒,以人为本,将员工和驻地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17、炸药用量及各类爆破参数经计算得出后,还须进行现场试爆,不断优化各爆破参数。

18、在贮存、运输及安装过程中,雷管和炸药严禁放在一起。

19、依《爆破安全规程》规定,要保证建筑物距爆破点有足够的距离,并防止爆破飞石造成伤害。

20、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装药、堵塞应按设计要求操作。并应由炮工连线,必须经过专职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在爆破负责统一指挥下,才准起爆。爆破作业和爆破跑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导火索长度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其长度不小于1.2m。

21、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22、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盲炮等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邦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人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23、如发现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24、进行爆破前,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不小于200m。隧道两工作面接近贯通面(一般为30m),一端装药放炮,另一端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点。

25、下班时,在坡面上作业人员应当对坡面松动的土、石进行清面清除,解除安全危险隐患后方可离开。

26、施工中如发现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先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安全人员在安全区域的两侧进行警戒,并立即上报工区和项目部。

27、注意人、车、机械、设备、用电的配置、配合,防止发生碰撞,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28、在运碴运土车辆运行期间各交叉口派专人进行值班,并常设警示标志,保证过往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29、汽车机械或人工弃碴作业时,要特别注意可能产生的滚石越过挡墙发生危险,弃碴时不得越界。在弃碴坡下两侧设立安全标示,弃碴坡下两侧如有村路便道时,应当在两侧各指派一名安全警戒人员,专司过往行人、车辆路过弃碴危险段内时的安全警戒指挥工作。安全警戒人员手持红绿三角旗各一把,配带红袖章。

30、夜间作业在工作点周围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灯光照明设施,必须细心的设置有效的保护措施。

31、杜绝无证、酒后、患病、受刺激者、疲劳驾驶工程运输车辆,汽车运载重量符合车辆标重,严禁超载行驶,违者按交警规定处理。

32、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光源应远离易燃物,工作场所不得只设局部照明,所有线接头严禁裸露,室内照明线路宜用瓷夹固定,接头牢固绝缘,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大于15a,所有的保险装置与用电负荷匹配。蒙古自治区

33、各种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如发现意外、火灾,除立即按用电方案进行处置并进行警戒,立即上报施工队和项目部。

34、做好消防防火工作,禁止野外用火,禁止室内用火,防止引发火灾。全体员工时刻注意安全,养成良好个人习惯,不随意丢烟头,不在行驶的车上丢出烟头,防止火灾的发生。

35、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各种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四员”应持有效证件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杜绝无证作业。

36、仓库物资应堆放整齐、分类,不与易燃易爆物品混放、近放,照明灯泡不大于60w,用电线路、灭火器材要符合安全规范,按时换药、定期检查。

37、在边坡路基两侧设立明显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禁止人员通过此路段。在边坡坡面拦腰设置一至两道支挡工程分段开挖,并分段修建支挡工程防护,防止土石块坠落。

38、作业时,在边坡弃土滚石危险范围的边界路基两侧各指派一名安全警戒人员,专职安全警戒指挥工作。安全警戒人员手持红绿三角旗各一把,配带红袖章。

39、开挖工作面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边坡开挖中如遇到涌水,首先排水,后开挖。

40、滑坡地段的开挖,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避免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也是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41、遇有六级风以上、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立即停止边坡施工作业。

4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疲的人员,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

43、遵守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熟悉爆破物品的基本性能及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4、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时,须指定专人领取、保管。领取和退库记载应两人同时签字。

45、严禁向任何单位、个人转手倒卖或转让、转借、赠送爆破物品。在领取和使用过程中保证不被偷、被抢、丢失。

46、严禁未经公安机关同意的爆破点进行爆破作业,爆破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并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47、在爆破作业中,应严格按照爆破施工方案实施爆破作业,按设计要求少装药、多覆盖。特别加强爆破现场的警戒安全工作,警戒人员一定要充足、多派几名机动。

48、做好防汛防洪安全工作,及时清除河道弃渣,清除泄洪通道障碍物,在汛期做好值班、巡视、检查,防止高边坡坍塌。山洪来时,要将低洼工棚里的所有员工在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人员和机械设备的损失。

49、做好卫生环保工作,及时清除作业区生活垃圾,增加投入一些供水设施,晴天在施工现场、汽车便道进行洒水防尘处理,防止粉尘损害人们的健康和造成空气污染。防止污水、生活垃圾流入河道,污染水源。

项目部交底人

工区交底人

班组交底人

监理

接受交底人

第15篇 隧道施工综合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南杨线洪汤隧道工程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作业单位

交底部位

工种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交底内容:

隧道施工综合安全交底

1、进场前必须组织参加本隧道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爆破、焊接、电气、起重、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机械,严禁非定岗人员易机操作。

2、施工现场每个作业班组必须按项目部要求设置专(兼)职安全员,佩戴红(黄)袖标,配置口哨、指挥旗现场指挥,发现危险,立即鸣哨,工作人员应立即撤退,事后根据情况做出处置。

3、工队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要落实安全责任,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重点部位,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4、施工用电线路需布置在安全高度,线路布置整齐,线路外应用绝缘材料包裹好。现场内电线与其经过的建筑物或工作地点保持安全距离,同时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电设备。

5、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材料、设施、设备等堆放必须合理布置,整齐划一,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文明、安全;所有材料均不能占用通行道路堆放,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6、施工工作场所(含驻地、材料库房)不得布置在存在山体滑坡,山坡落石、泥石流等危险地段,要结合防汛防雷考虑,并在汛期雷暴到来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并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

7、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严禁乱扔垃圾。

8、施工现场内的坑、井等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并指定专人负责。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9、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自行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项目部协调处理。

10、施工现场使用车辆、机械的车身上必须设置明显规范的作业标志或安全示警灯。

11、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的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12、对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十不准”的原则。

①不戴好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②不系安全带,不准悬空高处作业;

③未持证人员,不准上岗;

④高处作业不准打闹,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杂物;

⑤吊钩下不准站人;

⑥施工区域禁止闲人进入;

⑦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⑧施工现场禁止赌博;

⑨不准酒后作业;

⑩不准带(允许)小孩子进入施工现场;

13、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开挖完成。

14、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下雨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15、隧道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2)、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6、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地需要临时存放少量炸药、雷管、引线等,必须用有盖的木箱分别存放于安全处所,并且应派专人负责保管,严禁将上述爆炸物放在办公室、宿舍中。

(2)、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3)、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不小于200m。

17、洞内倒车应由专人指挥。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18、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砼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19、作业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堵塞或爆裂时,须立即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20、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应有防护措施。

21、检查、维修砼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止并切断风源、电源。

22、清除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

23、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24、装碴作业在出碴前应用水淋湿碴堆。

针对性交底:

交底人姓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负责人

职务

接受交底时间

隧道安全技术交底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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