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 排水工程管材吊装与运输安全交底
1. 给排水工程管材运输
(1) 运输塑料管时,不得抛、摔、滚、拖和碰触尖硬物。
(2) 运输车辆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运输前应检查,确认正常。
(3) 卸车时,必须检查管子、管件状况,确认无坍塌、无滚动危险,方可卸车。
(4) 施工现场运输时,应遵守现场限速规定;倒车应先鸣笛,确认车辆后方无人、无障碍物,方可倒车。
(5) 使用滚杠运输无防腐层的管子时,作业人员应站在管子两侧,严禁将脚放在管子前进方向调整滚杠,严禁直接用手操作,管子滚动前方严禁有人。
(6) 装车时,管子、管件必须挡掩,管体与车厢必须捆绑连成一体,打摽牢固;严禁车厢内乘人。
(7) 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沿线电力架空线路的净高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高度;通讯等架空线应满足运输净空要求;桥涵、便桥和管道等地下设施的承载力应满足车辆运输要求。运输前,应实地踏勘,确认符合运输和设施安全。
(8) 人工推移管材应设专人指挥,推行速度不得超过行走速度;管前方严禁有人。上坡道应设专人在管子后方一侧备掩木,下坡道应用拉绳控制速度;管子转向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管子前方或贴靠两侧。
(9) 运输前,应根据管径、质量、长度选择适宜的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超高运输,并应采取防止管子变形、损伤管外防腐层的措施。
(10) 机动车、轮式机械在社会道路、公路上行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志的管理规定;超宽、超长、超高运输应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1) 人工运输管材宜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听从指挥,动作一致;行驶应缓慢、均匀,采取防倾覆措施,并应避让车辆、行人;装卸管子时,抬运、起落管子应步调一致,放置应均衡,绑扎必须牢固;雨雪天必须对运输道路采取防滑措施。
(12) 卷扬机牵引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卷扬机操作工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 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3) 作业时必须设信号工指挥,作业人员应精神集中,步调一致。
4) 卷扬机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的管子。
5) 运行前方和两侧必须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6) 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拉板式滑轮。
7) 作业中,严禁任何人跨越正在作业的钢丝绳,卷扬机工作状态时,操作人员禁止离开卷扬机。
8) 双筒卷扬机两个卷筒同时工作时,每个卷筒的起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50%,严禁超载作业。
9)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的弹性联轴器、制动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电气线路及其接零或接地线和钢丝绳等,均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0) 卷扬机前方设导向滑轮时,导向滑轮至卷扬机的距离不得小于卷筒长度的15倍,并应使钢丝绳与卷筒轴保持垂直。
2. 给排水工程管材码放
(1) 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不得码放管子。
(2) 在槽边码放管子时,管子不得与沟槽平行,码放高度不得大于2m,管子距槽边的距离不得小于2m。
(3) 需要在社会道路上码放管子时,应征得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在管子周围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
(4) 运输道路应通畅,周围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管子码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管子应分类码放排列整齐,各堆放层底部必须挡掩牢固。
(5) 不得直接靠建(构)筑物码放管子;在其附近堆放时,必须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直径1m(含)以上的管子应单层放置,直径1m以下的管子码放高度不得大于1m。
(6) 管子码放应由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码放时必须在下层挡掩牢固后,方可码放上层。每层管子均应挡掩牢固,取用管子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并应及时将未取管子挡掩牢固。严禁从下方取管。
(7) 管子码放高度应符合表2-1的要求:
3. 给排水工程管材吊装
(1) 吊装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2) 吊装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3) 吊装机具、吊索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支设应稳固。作业前应检查、试吊,确认正常。
(4)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管径、质量、长度、作业环境进行吊装验算,确定吊装方法、使用机具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吊装管子、管件应采用兜身吊带或专用吊具起吊,装卸时应轻装轻放。吊塑料管时不得损坏管壁,打捆应牢固,严禁拖拉、抛滑管子。
(6) 吊装作业中使用金属吊索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在吊钩上焊补、打孔。
2) 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3) 钢丝绳切断时,应在切断的两端采取防止松散的措施。
4) 钢丝绳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干净、加油润滑、理顺盘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
5) 吊索具应由有资质的生产厂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试吊,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6) 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时封闭锁必须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7)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扭转变形超过10°;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其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
8)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0%计。
9)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表2-2的要求:
(7) 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采用两木搭吊装。
2) 吊点位置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
3) 吊装应缓起、缓移、缓转,速度均匀。
4) 穿绳时,不得将手臂伸至吊物的下方。
5) 挂绳应保持管子平衡,超长的管子,宜采用卡环锁紧吊绳。
6) 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六级(含)以上风力的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作业。
7) 吊装作业时,管子下方严禁有人,当管子距离承重面50c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手、脚必须避离管子底部;管子就位必须固定或卡牢后,方可松绳、摘钩。
8) 作业时,必须由信号工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必须精神集中,服从指挥人员的指令。指挥人员在吊装前,应检查作业环境,确认吊装区域内无障碍、作业人员站位安全、被吊管材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等后,方可向机具操作工发出起吊信号。
(8) 吊装作业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用纤维吊索捆绑刚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
2) 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
3) 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专业资质的生产厂生产,具有合格证。
4) 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
5) 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6) 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7) 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处夹角不得超过20°。
8) 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且滑轮直径(从槽底测得)与绳径比不得小于5∶1。
9) 人造纤维吊索、吊带的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大麻、椰子皮纤维不得制作吊索;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做吊索;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做吊索。
10) 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必须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11) 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到环境腐蚀作用,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
12) 纤维绳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范围以外环境中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13) 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严重折弯或扭曲;绳索捻距增大;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
14) 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吊带出现死结;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9) 使用三角架倒链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拆除三角架时,应先摘除倒链。
2) 暂停作业应将倒链降至地面或平台等安全处。
3) 吊装过程中,管子下方严禁有人。
4) 三角架的支腿应根据被吊装管子的质量进行受力验算,确认符合要求; 三角架的支腿顶部连接必须牢固;三角架应立于坚实的地基上,支垫稳固,底脚宜呈等边三角形,支腿应用横杆连成整体,底脚处应加设垫板;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5) 倒链安装应牢固,吊物需暂时在空间停留时,必须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确认完好;使用时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状况,确认制动有效。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使用的链葫芦外壳应有额定吨位标记,严禁超载。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倒链使用完毕,应拆卸清洗干净,重新注加润滑油,组装完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保持链条不锈蚀;拉动链条必须一人操作,严禁两人以上猛拉。作业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严禁人员站在倒链的正下方;使用时,应先松链条、挂牢起吊物、缓慢拉动牵引链条,待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齿轮啮合和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起吊作业。
6) 人工移动三角架前应拆除倒链,移动时,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每支脚必须设人控制,移动应平稳、步调一致。
第2篇 梁板运输安全交底
一般要求:
1、 所有参加运输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此项工作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2、 每车配备两名安全员负责行驶中的安全工作,运输期间,工作人员要严守操作规程,服从指挥,任何人不得酒后作业。
3、 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工作服,头戴安全帽,脚穿胶底工作鞋。信号指挥必须特别佩戴“信号指挥”标志。
4、 梁、板运输过程中,尾部和中间部位应加设明显的灯光标志。
5、 起重装卸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工作人员按规定佩戴工作牌。
6、 各相关部门,班组应对自己所用设备、工具、车辆进行全面的检修,排除隐患。
7、 在计算使用主吊索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计算选用捆索时,折减系数不得小于45%。
8、 吊车各参数的选用不大于其工作极限的80%。
9、 运输道路沿线困难的危险地段需设置明显标志。
10、 在进行高速公路之前和采取紧急制动后,必须对车辆的主要安全机件和中午捆绑绳索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行车。
11、 所有运输车辆在高速路上的行驶速度,时速不得超过60km/h。
12、 吊车在吊重物时,司机和随车机械师必须同时在场。
一、 梁板运输与堆放安全要求
1、 构件运输前应根据其质量及外形尺寸选择适合的运输车辆和吊车机械与专用工具。
2、 大型构件运输前应踏勘运输路线、确认运输道路的承载力、宽度、转弯半径和穿越桥梁、隧道的净空与架空线路的净高满足运输要求。遇电力架空线路时,其净空应符合有关规定。
3、 构件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时,应制定专项运输方案,另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 构件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运输车辆和吊装机械,严禁超规定使用和超载
(2) 车辆、机械停置场应平整、坚实;
(3) 吊移构件时,吊车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发现吊钩弯扭应矫正。吊绳夹角大于60度时应设置吊梁。
(4) 装卸构件前,机车均应制动;
(5) 起重机应在车辆后方装卸;
(6) 构件运输时的支撑点应与吊点位置在同一竖直线上,支撑必须牢固;
(7) 构件应对称、均匀的放置在运输车辆上,支撑点和相邻构件间应放置橡胶垫等垫块
(8) 运输t梁、工字梁等易于倾覆的大型构件,必须用斜撑牢固的支撑在梁腹上
(9) 运输薄壁构件,应设专用固定架采用竖立或微倾放置方式
(10) 构件装车后应用紧线器紧固于车体上。长距离运输途中应检查紧线器的牢固状况,发现松动必须停车紧固,确认牢固后方可继续行驶
(11) 运载超高构件应配电工跟车,随带工具保护途中架空线路,保证运输安全
(12) 现场用拖排、小平车运移t型、工字梁时,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道路必须平整、坚实、直顺、缓坡;拖小平车应置于梁两端吊点区域,主梁两侧应设斜撑,且宜将梁与拖排、小平车紧固牢靠,保持稳定
二、 架梁轨道平车运输
1、 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平整度、强度。铺设轨道要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之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m,纵坡不宜大于2%。轨道与其他道路交叉时,应按规定铺设交叉道口。
2、 轨道平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支撑制动器等应进行检查
3、 大型预制构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在运转中有无变形
4、 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要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工拖拉止轮木块跟随前进
三、 平板拖车运输
1、 大型预制构件平板运输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km/h内。简支梁的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2、 运输超高、超宽、超长构件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在指定路线上行驶,牵引车上应悬挂安全标志。超高的部件应有专人照看,并配备适当工具,保证在有障碍物情况下安全通过
3、 平板拖车运输构件时,除一名驾驶人员主架外,还应派一名助手,协助瞭望,及时反应安全情况和处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
4、 重车下坡时应缓慢行驶,应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的行人和障碍物
5、 在雨、雪、大雾天气通过陡坡时,必须提前采取有效措施
6、 装卸车应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制动。
第3篇 高速场钢筋绑扎运输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盘锦站路基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
高速场无砟道岔铺设
交底项目
道床板钢筋加工及钢筋运输
图纸名称、图号
一、工期及主要工作量、构造、尺寸、限界要求:
盘锦站高速场共计22组道岔,18#无砟道岔共计16组、18#有砟道岔2组、12#有砟道岔4组。
二、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的型号、规格和质量要求(包括下料单名称编号)
主要设备:发电机2台、钢筋拉直机2台、钢筋弯制机2台、钢筋切割机2台、电焊机2台。
钢筋规格型号:
三、安全交底内容及注意事项:
见附件:
交底人
安 全 交 底 记 录
盘营施技—20-1表
安全交底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钢筋绑扎及钢筋运输安全交底内容:
1.未经过培训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2.严禁酒后施工。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钢筋存放时垫离地面200mm以上。··
5.钢筋按批号分堆存放,并挂牌明示。
6.不合格的钢筋单独堆放,并挂上不合格品的专色牌,防止混杂。
7.钢筋应逐批按试验合格通知单核对后发放使用。
8.绑扎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要佩戴齐全。
9.移动钢筋时要环视周围,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
10.搬运钢筋时作业人员动作要统一,听口令及指挥,不得任意搬运。
11.钢筋加工时要遵守机械操作规程。
12.钢筋存放要做好防偷防盗工作。
13.设备机器要有专业人员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14. 运输设备必须经质量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场,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后合格方能进行施工,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作业前应检查运输道路和工具,确认安全;
15.搬运钢筋人员应协调配合,互相呼应。搬运时必须按顺序逐层从上往下取运,严禁从下抽
拿;
16.运输钢筋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碰触;
17.运输较长钢筋时,必须事先观察清楚周围的情况,严防发生碰撞;
18.使用手推车运输时,应平稳推行,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卸料时,应设挡掩,不得撒把倒料;
19、搬运钢筋时,必须清除通道所有障碍,免得拌倒伤人,两个人抬钢筋时,要用同一面肩,而且要一齐上肩和下肩,放时要前后左右看好没有人或其他东西,以免碰人,要轻拿轻放,不可往下摔,以免蹦起来伤人。
20、钢筋除锈要戴口罩、风镜、手套,矫直钢筋最好在空场上进行,而且离开道路两米以上,免得碰人。
21、使用电动剪断机剪钢筋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剪断时两手必须离开刀口150毫米以外。
(2)禁止用电动剪断机剪断长300毫米以一钢筋,也不能用剪断机剪断机器效能达不到的钢筋。被剪断的小钢筋其一端一定要放在压筋板下,以免蹦起来打伤人。
(3)工作开始前必须检查机器,必须问题修理后再用,禁止带病运转。
(4)机器要经常上油,必须停机上油和处理,机器的开关及电门一定要加锁,机器操纵人员在送电断电前必须通知其它工作人员。
22、弯钢筋时注意如下:
(1)开始前先检查所有工具是否牢固,底盘搬柱必须焊牢。
(2)在弯硬钢筋时用力不要过猛,以免断筋跌倒。
(3)在一个工作台的两端同时弯钢筋时要互相照顾好,防止钢筋摆动伤人。
18、必须在绑好的钢筋上走行时,要用跳板垫好再走,以防踩在钢筋空里卡坏腿。
接底人:
第4篇 土方开挖及渣土运输-安全交底
本工程即将开始进行土方的开挖和外运工作,针对本项工程的特点,对一些重点施工点的安全方面做一个交底,具体如下:
一、土方开挖方面:
1. 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防空洞、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2.各施工主要负责人员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严禁盲目施工。
3. 开挖路段在开挖前进行必要的围挡,尤其是在现行路段处,必须用彩钢瓦按照要求进行围挡,出入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开启警示灯,对于交通流量大的地段安排值班人员。彩钢瓦的安装应确保其稳定牢固,并经常进行检查,尤其是在大风,雨雪天气,发现问题,及时安排进行处理。
4. 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5. 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6. 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7. 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8. 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9. 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10. 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11.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超挖。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灯。
12. 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或化石等、应立即保护现场和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3.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进行,并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14. 对于反开挖路段,应设置导流沟槽,集水坑等排水设施,以利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及时顺畅排出,保证边坡稳定和开挖面不受水的侵蚀,对于地下水位高,水量大的地段,必要时可采取轻型井点降水的方式进行排水。
15. 对山体开挖,应事先了解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对危岩、孤石、大石块等不安定物体,事先应进行清除,在坡脚设置一定距离的安全区,对可能危及民房及厂区等地段,必要时设置安全围挡。
16. 在山体易滑坡地段挖方时,应注意:
1)不宜雨季施工,同时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并事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
2)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顺序,在开挖时,须遵循由上到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3)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二、渣土运输方面:
由于本工程属于市政工程,渣土运输道路大部分属于现行城市道路,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多,因此,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在渣土运输方面,有以下一些安全事项: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则》及《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条例》。
2、严格按照审批的运输路线和弃土场,进行运输弃土,不得随意改变运输路线和弃土场。
3、所有车辆在出车前必须冲洗车轮及车身,顶部必须关紧舱门,做到不抛洒,不扬尘。
4、车辆出入路口,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开启安全警示灯。
5、车辆出入时,应有专人指挥交通,
6、车辆在施工期间,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不带病带伤作业,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
7、驾驶人员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严禁疲劳,酒后及带病驾驶。
三、弃土方面:
1、对于选定的弃土场,四周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必要时夜间设置警示灯,尤其是车辆进出口处。
2、弃土场的便道要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施工,两侧设置排水沟,确保小雨天气也能够正常弃土。弃土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及时将地表水引入河道或管网,防止地表水侵蚀淹没弃土场,影响正常的施工。
3、设专人负责弃土场的指挥管理,指挥人员,必须着反光背心,手持红旗,对道路尤其是进出口进行疏导,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4、弃土时,车辆应有专人进行指挥,防止车辆随意弃土并确保车辆不至于淤陷。
5、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并及时用推土机进行修整,便于地表水的顺畅排出以及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5篇 施工设备运输、装卸安全交底
施工设备的运输、装卸工作,在工地尚无运输、装卸机械,基本上要靠人力搬运、排子运输和土法装卸来完成。因此应注意安全事项有:
1.人力搬运时,操作必须统一呼号,步调一致,单人负荷不应过重,防止引起扭伤或过度劳损。
2.排子运输放滚杠人员和铺走道应循序渐进,滚杠必须放正,滚杠轴线应与运输方向垂直。摆滚杠人员应蹲在排子木两旁,从侧面插入滚杠,放滚杠时应将4个手指放在滚杠内,大拇指放在滚杠外,严禁用手抓滚杠在排子木前滚动。
3.用多台卷扬机牵引,速度快慢应保持一致,顺坡度往下运设备时,必须在后面挂拖拉绳拉稳以防设备前倾。
4.使用三角架装卸机械设备,起吊时溜绳应缠绕在牢固地方,移动时必须3人同时操作且用力应平稳,步调一致,严禁斜拉、斜吊。
5.采用独脚、人字桅杆,其规格、高度应通过计算确定,并要有施工措施;对于桅杆缆风绳要布置合理,且按措施要求选用锚固型式。
第6篇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wh-znlaq-0903-02
工程名称
武汉轨道交通二号线中南路站
施工单位
围护短桩施工队
交底提要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2009年3月13日
交底内容:
一、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要求
1.混凝土输送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露,女工应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机械通过桥梁前,应了解桥梁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0.自选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1.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
12.机械作业时,所有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13.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起重吊装作业时机械设备与周边高压线路安全距离如下表:
位置
电压(千伏)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米)
1.5
3
4
5
6
沿水平方向(米)
1
1.5
2
4
6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wh-znlaq-0903-02
工程名称
武汉轨道交通二号线中南路站
施工单位
围护短桩施工队
交底提要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2009年3月13日
交底内容:
14.作业前必须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防脱钩装置及吊索具,确认安全。
15.作业前必须了解现场的道路、构筑物、架空电线及吊物的情况。
16.作业时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7.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装置、限位装置。
18.严格执行“十不吊”安全作业规定。
信号不清不准吊;斜拉斜拽不准吊;危险物品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
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方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体不准吊;
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物体重量不明或超过允许范围不准吊;
19.起吊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30cm,经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再行提升。对可能动转动的重物,必须拴控制绳。
20.吊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21.起升和降落的速度应均匀,严禁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回转动作应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反向操作。
22.卷筒土上的钢线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齐。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应保留3圈以上。
23.作业场所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械相应的操作人员(司机、指挥员、司索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进行操作。
2、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现场周边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作业中起重臂仰角不得超过规定,起重臂下严禁站人。严禁酒后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时,要设置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人员、车辆进入作业区。
3、作业中严禁扳动支称系统的操作阀。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作业中严禁猛起猛落。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wh-znlaq-0903-02
工程名称
武汉轨道交通二号线中南路站
施工单位
围护短桩施工队
交底提要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2009年3月13日
交底内容:
4、起重机启动前应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运转自如、无松动。
5、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通过。
6、分班操作机械的人员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上机前必须检查机械前一班的运行记录及交接
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7、起重机司机、指挥员、司索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作业时应密切配合,执行
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保险绳的挂钩方法是:尽量高挂低用。
8、指挥人员应正确选择指挥位置,和司机、司索人员相互可视程度良好,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无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做司索作业。
9、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的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0、起吊重物时应先试吊,待起吊物稍离地面后,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机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的动向, 防止出现其他问题。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控制固定,但脚仍应踩在制动踏板上,等起吊物水平惯性稳定下来再行垂直落物。
12、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13、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或断开电源,将各操作杆杠在空挡位置,各制动机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第7篇 混凝土运输车辆及泵送设备安全交底
安全无小事。为避免搅拌车、天泵、车载泵等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发生人员、设备安全事故,特向施工方就设备安全交底如下:
1、为防止车辆发生下陷及侧翻,施工方须将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场地必须清理。
2、施工现场须有专人负责冲洗轮胎。
3、车载泵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方应搭设防护顶棚,以防止高空坠物。
4、天泵输送混凝土时,施工方应禁止塔吊在天泵臂架旋转半径附近吊物施工,以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脚手架立架不要搭设过高以免天泵臂架碰撞;天泵在展开或收拢支腿时,现场施工人员不得站在旋转内,以免被夹伤。
5、施工现场如有高压线以及设备摆放场地有沟、渠、洞施工方应提前告知我方。
__有限公司
施工方签收: 年 月 日
第8篇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wh-znlaq-0903-02
工程名称
武汉轨道交通二号线中南路站
施工单位
围护短桩施工队
交底提要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2009年3月13日
交底内容:
一、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要求
1.混凝土输送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露,女工应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机械通过桥梁前,应了解桥梁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0.自选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1.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
12.机械作业时,所有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13.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起重吊装作业时机械设备与周边高压线路安全距离如下表:
位置 | 电压(千伏) | ||||
<1 | 1-15 | 20-40 | 60-110 | 220 | |
沿垂直方向(米) | 1.5 | 3 | 4 | 5 | 6 |
沿水平方向(米) | 1 | 1.5 | 2 | 4 | 6 |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wh-znlaq-0903-02
工程名称
武汉轨道交通二号线中南路站
施工单位
围护短桩施工队
交底提要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2009年3月13日
交底内容:
14.作业前必须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防脱钩装置及吊索具,确认安全。
15.作业前必须了解现场的道路、构筑物、架空电线及吊物的情况。
16.作业时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7.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装置、限位装置。
18.严格执行“十不吊”安全作业规定。
信号不清不准吊;斜拉斜拽不准吊;危险物品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
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方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体不准吊;
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物体重量不明或超过允许范围不准吊;
19.起吊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30cm,经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再行提升。对可能动转动的重物,必须拴控制绳。
20.吊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21.起升和降落的速度应均匀,严禁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回转动作应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反向操作。
22.卷筒土上的钢线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齐。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应保留3圈以上。
23.作业场所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械相应的操作人员(司机、指挥员、司索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进行操作。
2、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现场周边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作业中起重臂仰角不得超过规定,起重臂下严禁站人。严禁酒后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时,要设置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人员、车辆进入作业区。
3、作业中严禁扳动支称系统的操作阀。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作业中严禁猛起猛落。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安全交底记录
编号
wh-znlaq-0903-02
工程名称
武汉轨道交通二号线中南路站
施工单位
围护短桩施工队
交底提要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2009年3月13日
交底内容:
4、起重机启动前应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运转自如、无松动。
5、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通过。
6、分班操作机械的人员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上机前必须检查机械前一班的运行记录及交接
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7、起重机司机、指挥员、司索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作业时应密切配合,执行
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保险绳的挂钩方法是:尽量高挂低用。
8、指挥人员应正确选择指挥位置,和司机、司索人员相互可视程度良好,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无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做司索作业。
9、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的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0、起吊重物时应先试吊,待起吊物稍离地面后,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机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的动向, 防止出现其他问题。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控制固定,但脚仍应踩在制动踏板上,等起吊物水平惯性稳定下来再行垂直落物。
12、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13、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或断开电源,将各操作杆杠在空挡位置,各制动机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第9篇 采暖管道运输: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天津和黄地铁广场
交底人:
记录人:
交底日期: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暖通空调工程
交底内容:装卸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一、装卸工作业时注意事项:
1.搬运工在搬运前必须认真学习本操作规程中的装卸要求,并遵照执行,对零星装卸也要符合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
2.起重搬运各种大小设备时,必须统一规定口号、信号,统一指挥进行操作。
3.起重搬运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准使用。
4.搬运机器,必须查明重量、尺寸、装卸地点后,才能操作。
5.装运各种材料、物件时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
6.车辆未停稳,严禁人在车辆上操作或上下扒车,物件堆放要平稳。车辆行驶时,禁止人坐在栏板上或车顶高处,更不准站在物件的顶头,防止急刹车物件往前突然移动而轧伤人,装运构件,必须选好头木、挂好紧线器,防止物件倒塌造成事故。
7.密切配合驾驶员,车辆进出照顾前后,倒车、转弯、领车、正常行驶时应注意前后左右马路上的动态。
8.装卸乙炔、氧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9.搬运装卸有毒、有害、易燃、易挥发的物品时,装卸工应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呢、绸、防静电)、鞋、手套、帽、防护眼镜、防尘、防毒口罩、防护面具、急救氧气呼吸器、毛巾、肥皂、防护油膏等。
10.装卸工人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适合从事某项工作者应调离此项工作岗位。
11.装卸有毒有害物品时,食物、饮料不得带入施工现场,更不得在现场进餐,下班后应洗漱更衣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12.装卸、搬运易燃、易挥发物品时,必须避免曝晒,尽可能在阴天和夜间进行。
二、管材堆放
1.施工现场应整齐清洁,各种设备、材料和废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各种管材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300mm的管子,其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m;
2)公称直径300~500mm的管子,堆放高度不得高于3层;
3)公称直径大于500mm的管子,应单层堆放;
4)取管时应从上至下分层取管。严禁从侧面及下部取管。
2.不得在起吊物体下作业、通过或停留,应与运转机械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被交底人:
第10篇 施工设备运输装卸安全交底
施工设备的运输、装卸工作,在工地尚无运输、装卸机械,基本上要靠人力搬运、排子运输和土法装卸来完成。因此应注意安全事项有:
1.人力搬运时,操作必须统一呼号,步调一致,单人负荷不应过重,防止引起扭伤或过度劳损。
2.排子运输放滚杠人员和铺走道应循序渐进,滚杠必须放正,滚杠轴线应与运输方向垂直。摆滚杠人员应蹲在排子木两旁,从侧面插入滚杠,放滚杠时应将4个手指放在滚杠内,大拇指放在滚杠外,严禁用手抓滚杠在排子木前滚动。
3.用多台卷扬机牵引,速度快慢应保持一致,顺坡度往下运设备时,必须在后面挂拖拉绳拉稳以防设备前倾。
4.使用三角架装卸机械设备,起吊时溜绳应缠绕在牢固地方,移动时必须3人同时操作且用力应平稳,步调一致,严禁斜拉、斜吊。
5.采用独脚、人字桅杆,其规格、高度应通过计算确定,并要有施工措施;对于桅杆缆风绳要布置合理,且按措施要求选用锚固型式。
第11篇 梁板运输-安全交底
一般要求:
1、 所有参加运输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此项工作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2、 每车配备两名安全员负责行驶中的安全工作,运输期间,工作人员要严守操作规程,服从指挥,任何人不得酒后作业。
3、 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工作服,头戴安全帽,脚穿胶底工作鞋。信号指挥必须特别佩戴“信号指挥”标志。
4、 梁、板运输过程中,尾部和中间部位应加设明显的灯光标志。
5、 起重装卸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工作人员按规定佩戴工作牌。
6、 各相关部门,班组应对自己所用设备、工具、车辆进行全面的检修,排除隐患。
7、 在计算使用主吊索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计算选用捆索时,折减系数不得小于45%。
8、 吊车各参数的选用不大于其工作极限的80%。
9、 运输道路沿线困难的危险地段需设置明显标志。
10、 在进行高速公路之前和采取紧急制动后,必须对车辆的主要安全机件和中午捆绑绳索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行车。
11、 所有运输车辆在高速路上的行驶速度,时速不得超过60km/h。
12、 吊车在吊重物时,司机和随车机械师必须同时在场。
一、 梁板运输与堆放安全要求
1、 构件运输前应根据其质量及外形尺寸选择适合的运输车辆和吊车机械与专用工具。
2、 大型构件运输前应踏勘运输路线、确认运输道路的承载力、宽度、转弯半径和穿越桥梁、隧道的净空与架空线路的净高满足运输要求。遇电力架空线路时,其净空应符合有关规定。
3、 构件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时,应制定专项运输方案,另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 构件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运输车辆和吊装机械,严禁超规定使用和超载
(2) 车辆、机械停置场应平整、坚实;
(3) 吊移构件时,吊车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发现吊钩弯扭应矫正。吊绳夹角大于60度时应设置吊梁。
(4) 装卸构件前,机车均应制动;
(5) 起重机应在车辆后方装卸;
(6) 构件运输时的支撑点应与吊点位置在同一竖直线上,支撑必须牢固;
(7) 构件应对称、均匀的放置在运输车辆上,支撑点和相邻构件间应放置橡胶垫等垫块
(8) 运输t梁、工字梁等易于倾覆的大型构件,必须用斜撑牢固的支撑在梁腹上
(9) 运输薄壁构件,应设专用固定架采用竖立或微倾放置方式
(10) 构件装车后应用紧线器紧固于车体上。长距离运输途中应检查紧线器的牢固状况,发现松动必须停车紧固,确认牢固后方可继续行驶
(11) 运载超高构件应配电工跟车,随带工具保护途中架空线路,保证运输安全
(12) 现场用拖排、小平车运移t型、工字梁时,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道路必须平整、坚实、直顺、缓坡;拖小平车应置于梁两端吊点区域,主梁两侧应设斜撑,且宜将梁与拖排、小平车紧固牢靠,保持稳定
二、 架梁轨道平车运输
1、 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平整度、强度。铺设轨道要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之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m,纵坡不宜大于2%。轨道与其他道路交叉时,应按规定铺设交叉道口。
2、 轨道平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支撑制动器等应进行检查
3、 大型预制构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在运转中有无变形
4、 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要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工拖拉止轮木块跟随前进
三、 平板拖车运输
1、 大型预制构件平板运输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km/h内。简支梁的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2、 运输超高、超宽、超长构件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在指定路线上行驶,牵引车上应悬挂安全标志。超高的部件应有专人照看,并配备适当工具,保证在有障碍物情况下安全通过
3、 平板拖车运输构件时,除一名驾驶人员主架外,还应派一名助手,协助瞭望,及时反应安全情况和处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
4、 重车下坡时应缓慢行驶,应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的行人和障碍物
5、 在雨、雪、大雾天气通过陡坡时,必须提前采取有效措施
6、 装卸车应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制动。
第12篇 轨道车运输-安全交底
一、出车前车辆的检查内容:
⑴检查列车制动系统性能。风管连接能达到全列制动的要求;
⑵检查铁鞋等制动器材的配备情况;制动器材不达到要求不得出车;
⑶车辆轮缘状态,轮缘的垂直磨耗高度不得超过18毫米,并无碾堆;机车、轨道车轮缘厚度在距轮缘顶点18毫米处测量不得小于23毫米,轮箍缺陷或剥离长度不得超过30毫米,深度不超过1毫米;
⑷两轮箍内测距为1353毫米,容许差度不得超过±3毫米,轮箍或轮毂不松弛,轮箍、轮毂、辐板辐条、轮辋无裂纹;轮箍踏面磨耗深度不超过7毫米,擦伤深度不超过1毫米,滚动轴承的轮箍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0.7毫米;
⑸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的照明情况,不合乎要求,应立即进行处理;
⑹大件设备的运输,需由安装单位的安全员和司机共同检查货物的超长、超重、偏重、重心位置、超限等情况,并加以确认;货物安放不牢靠的需采取措施,否则,司机应拒绝出车。
⑺其它车辆安全规程规定的检查内容;
a、司机或车长应保证做到车辆状况不好、不安全不出车。在没有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谁命令出车、所产生的后果由谁承担。
b、停车后再起动时的检查:
⑴停车超过30分钟如要再起动须进行制动机的简略实验;
⑵列车到达停车地点后,先安排车辆的防溜措施;再起动时,要先撤除防溜措施;
⑶停车后再起动未超过30分钟且未载货时可不做制动机实验;
⑷载货停车后再起动未超过30分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二、装载加固要求
1、装载货物时,应符合平板车的容许载重力和集重要求。装载货物的重量严禁超过平板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载,防止集重、超限。
2、施工负责人应负责监督装车,派人跟车,并向装车人员说明注意事项,随时检查装载加固是否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有关规定或协定的装载加固要求。
3、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不得超过成都地铁机车车辆限界要求。
4、装载超长、超限和集重货物时,如货物重心的投影不能位于平板车纵中心线上时,同一转向架左右旁承游间之和为2~10mm,但任何一侧旁承游间不得为零。
5、装车后,施工负责人负责检查平板车端、侧板是否关闭妥当,并彻底检查、确认货物装载加固符合规定后向车长/司机交接。
6、装车完毕动车前,车长/司机必须进行检查、确认货物装载加固符合运输要求。不能保证运输安全时,车长/司机有权要求进行整理、加固,否则应拒绝动车。
7、装运超长货物或长轨时:应使用必要的加固装置(货物转向架、货物支架、车钩缓冲停止器、滑台)。
8、长轨运输时,应制定运输方案及运输相关安全措施,并进行模拟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运输。通过侧向9号及其以下道岔时,限速15km/h,遇尽头线时不得超过3km/h速度均速推进。
9、捆绑加固方法不得影响车辆通过曲线时的转向,并将车钩提勾杆用铁线捆紧。
10、对小件货物或散装货物,应做到包装规格化、装载定型化。装载时,应排列紧密、整齐。当货物高度或宽度超出侧板时(满足机车车辆限界要求),应层层压缝,四周货物倾向中间,并予加固,两侧超出侧板的宽度应一致。装载袋装货物,捆扎袋口应朝向内侧。
11、靠近线路堆放货物应稳固堆放,不得侵入建筑限界,不得损坏站台面。在站台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少于1.5米,小件货物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米。
12、区间装卸货物,必须按照批准时间作业,并有充足的照明设备,每次卸车后,负责人应认真检查,确认货物堆放稳固、不侵限,执行线路出清作业后方可通知车长/司机开车。
13、卸车后有下列情况时禁止开车:
a、未清好道或货物堆放不稳固;
b、平板车端、侧板未关闭好(特殊情况不能关闭时,在确认不侵限后用铁线捆绑固定);
c、跟车人员未坐稳;
d、车内剩余货物偏载,或未整理好、加固好。
三、调车作业要求
1、调车作业前须认真检查线路、车辆及道岔开通位置等。调车人员作业前必须备齐相关行车物品(如:口笛、信号旗、信号灯、对讲机等),并确认完好能正常使用。
2、调车作业中要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3、连挂车辆须显示距离信号,司机没有鸣笛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4、尽头线调车,应有10米安全距离,遇特殊情况,需近于10米时,自进入尽头线起严格控制速度,且应距离尽头线终端30米处(若距离尽头线终端30米内有停留车,应于停留车前30米)一度停车,再以3km/h速度徐徐靠近(或连挂)。
5、在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上进行调车作业时,应有安全措施,没有采取好防溜措施,不得摘开轨道车。
6、调车作业中应全部接通风管,推进运行时,要先行试拉,运行前方由调车人员负责了望。
7、严禁使用对讲机指挥调车,严禁手推调车,溜放调车及调车作业过程中严禁提活钩。
8、长距离推进运行时,前端车辆前制动软管必须安装紧急放风阀,并进行试验其作用良好。紧急放风阀的使用和保管由指定的连结员负责。
9、列车及机车车辆必须停在警冲标内方,站内调车作业完了后,应尽量连挂成组,放风制动,拧紧两端手闸,并用铁鞋固动。
10、调车作业完毕后,列车的防溜措施由调车组负责(放风制动,拧紧一端手闸,用铁鞋固定)并将采取的防溜措施做好记录,把防溜措施列为交接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速度限制
以下为正常情况下列车限速,特殊情况另行下文通知。
1、工程列车在正线推行最高速度限制为20km/h;
2、单机挂车推送最高速度为20km/h;
3、工程列车或轨道车在正线上牵引运行的最高速度限制为20km/h;
4、大件货物运输列车的最高速度限制为10km/h;
5、向存车线调车的速度限制为5km/h;
6、进入尽头线的速度限制为3km/h;
7、车辆对位的速度限制为3km/h;
8、车辆连挂的速度限制为3km/h;
五、道岔管理
1、调车人员负责扳道、清扫、保养等具体工作。
2、在扳动道岔时,要认真执行(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的制度,做到听准再动,看准再扳,严格执行呼叫应答制度。
3、区间内衔接正线的道岔、站内衔接正线的道岔均应加锁,并使用钩锁器牢靠固定。
六、防护及防溜要求
1、工程车停车作业时应在工程车两端外方30米外处放置红闪灯防护。
2、工程列车到达停车地点后,先做好车辆的防溜措施,再进行装卸作业。
3、工程列车原则上不进行甩挂作业。特殊情况需进行甩挂车辆时,只能在车站甩挂车辆,并做好防溜及防护工作。摘车时,先做好防溜再摘车;挂车时,先挂好车再撤除防溜。车辆停放在车站应连挂在一起(特殊情况需分组停放时应分组做好防溜),并在车组两端外方30米外放置红闪灯。
4、工程列车在区间作业,应封锁该区间,两端车站应在端墙放置红闪灯防护。
5、在30‰及其以上的下坡道上,工程车推进运行时,禁止停车作业;工程车牵引运行时,停车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制动措施防止列车溜逸。
6、工程列车尾部必须挂有尾部标志灯防护。
第13篇 土方开挖及渣土运输安全交底
本工程即将开始进行土方的开挖和外运工作,针对本项工程的特点,对一些重点施工点的安全方面做一个交底,具体如下:
一、土方开挖方面:
1. 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防空洞、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2.各施工主要负责人员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严禁盲目施工。
3. 开挖路段在开挖前进行必要的围挡,尤其是在现行路段处,必须用彩钢瓦按照要求进行围挡,出入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开启警示灯,对于交通流量大的地段安排值班人员。彩钢瓦的安装应确保其稳定牢固,并经常进行检查,尤其是在大风,雨雪天气,发现问题,及时安排进行处理。
4. 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5. 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6. 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7. 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8. 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9. 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10. 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11.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超挖。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灯。
12. 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或化石等、应立即保护现场和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3.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进行,并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14. 对于反开挖路段,应设置导流沟槽,集水坑等排水设施,以利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及时顺畅排出,保证边坡稳定和开挖面不受水的侵蚀,对于地下水位高,水量大的地段,必要时可采取轻型井点降水的方式进行排水。
15. 对山体开挖,应事先了解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对危岩、孤石、大石块等不安定物体,事先应进行清除,在坡脚设置一定距离的安全区,对可能危及民房及厂区等地段,必要时设置安全围挡。
16. 在山体易滑坡地段挖方时,应注意:
1)不宜雨季施工,同时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并事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
2)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顺序,在开挖时,须遵循由上到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3)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二、渣土运输方面:
由于本工程属于市政工程,渣土运输道路大部分属于现行城市道路,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多,因此,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在渣土运输方面,有以下一些安全事项: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则》及《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条例》。
2、严格按照审批的运输路线和弃土场,进行运输弃土,不得随意改变运输路线和弃土场。
3、所有车辆在出车前必须冲洗车轮及车身,顶部必须关紧舱门,做到不抛洒,不扬尘。
4、车辆出入路口,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开启安全警示灯。
5、车辆出入时,应有专人指挥交通,
6、车辆在施工期间,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不带病带伤作业,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
7、驾驶人员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严禁疲劳,酒后及带病驾驶。
三、弃土方面:
1、对于选定的弃土场,四周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必要时夜间设置警示灯,尤其是车辆进出口处。
2、弃土场的便道要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施工,两侧设置排水沟,确保小雨天气也能够正常弃土。弃土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及时将地表水引入河道或管网,防止地表水侵蚀淹没弃土场,影响正常的施工。
3、设专人负责弃土场的指挥管理,指挥人员,必须着反光背心,手持红旗,对道路尤其是进出口进行疏导,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4、弃土时,车辆应有专人进行指挥,防止车辆随意弃土并确保车辆不至于淤陷。
5、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并及时用推土机进行修整,便于地表水的顺畅排出以及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14篇 混凝土运输车辆泵送设备-安全交底
安全无小事。为避免搅拌车、天泵、车载泵等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发生人员、设备安全事故,特向施工方就设备安全交底如下:
1、为防止车辆发生下陷及侧翻,施工方须将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场地必须清理。
2、施工现场须有专人负责冲洗轮胎。
3、车载泵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方应搭设防护顶棚,以防止高空坠物。
4、天泵输送混凝土时,施工方应禁止塔吊在天泵臂架旋转半径附近吊物施工,以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脚手架立架不要搭设过高以免天泵臂架碰撞;天泵在展开或收拢支腿时,现场施工人员不得站在旋转内,以免被夹伤。
5、施工现场如有高压线以及设备摆放场地有沟、渠、洞施工方应提前告知我方。
__有限公司
施工方签收: 年 月 日
第15篇 铲土运输机械和基础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黑龙江干流堤防应急度汛工程中上游堤防工程
施工单位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交底提要
土方铲、运机械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2014年月日
交底内容:
铲土运输机械和基础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一)铲土运输机械和基础施工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l.推土机、挖掘机、振动碾、装载机操作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机械操作人员应与配合人员协调一致。
9.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发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涨;
(3)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0.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1.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2.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二)推土机
1.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方木将推铲垫稳,除驾驶室外,推土机的任何部位严禁载人。
2.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应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3.推土机向堤坝后坡推土时应设专人指挥。
4.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三)挖掘机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及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挖土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堆土,严禁在机身下方掏挖,履带或轮胎应与边坡保持1 5m以上的安全距离。
3.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4.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5.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7.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四)装载机
l.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2.向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箱。严禁车箱内有人。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3.在淘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边坡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
4.作业时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5.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停机制动。
审核人:交底人:
接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