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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瓦斯隧道照明与电气信号设备安全交底 第2篇信号指挥作业:安全交底 第3篇塔司、信号工三方联合安全交底 第4篇信号指挥作业安全交底 第5篇信号工指挥操作-安全交底 第6篇信号工:安全交底 第7篇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交底 第8篇塔吊信号工安全交底 第9篇信号工指挥操作安全交底 第10篇信号工安全交底 第11篇瓦斯隧道照明电气信号设备安全交底 第12篇塔司、信号工三方联合-安全交底 第13篇塔吊信号工:安全交底 第14篇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交底
第1篇 信号指挥作业: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信号指挥作业安全交底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能适应高处作业,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工应当能够掌握并熟悉运用旗语、哨语和手势、对讲机四种指挥方法;
3.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4.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5.信号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信号工专业指挥工作服,并要正确戴好安全帽,站在高处危险部位(临边、悬空等)时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
6.在吊装异形构件时,信号工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7.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8.群塔作业时,信号工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第2篇 塔吊信号工: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作业单位
交底部位
fab厂区
工种
塔吊信号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佩戴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具。
3、班组长应每天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班前安全交底记录”;施工队伍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指导安全施工。
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打架及随地大小便等,不良现象发生;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相关专业法规。
5、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作业时注意脚底不要带有尖硬的石子,作业时要精神集中,相互团结协作。
6、夜间作业时,作业面照明必须充足。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照明器具要有防潮的功能和措施,并要有专业电工巡视施工场所。
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穿拖鞋。
8、塔吊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指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指挥须系安全带,穿着明显的指挥服装。
10、具有起重吊装的专业知识,熟悉塔吊性能并有熟悉的国家统一信号指挥标准。
11、指挥要站在视野良好的地方,不准擅自离岗,不准私自让他人代替自己上岗,要与塔司配合好作业;塔吊起重臂下严禁人员停留。
12、5级(含)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停止指挥高处吊装作业,停止使用塔吊。
13、 天气渐冷做好防暑防冻措施,如感觉身体感觉不适应立即到医院就医,杜绝带病作业。
14、严禁冒险违章指挥,严格遵守“十不吊”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5.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6.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伯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7.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8.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9.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 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针对性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6)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7)以前交底依然使用。
(8)班前要做好施工部位的重点安全交底,现场如遇突发事件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做应急处理,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
交底人签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字:
职务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第3篇 信号工指挥操作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能适应高处作业,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工配戴信号指挥标志、安全帽、安全带、信号旗、口哨或对讲机并正确使用,严禁洒后作业。
3.熟悉塔吊的性能,用对讲机和塔吊司机进行语言沟通时,语言要清晰,响亮不许用方言。
4.了解吊运物的体积重量,摆放位置,确定吊装方法。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意塔吊旋转和被吊物体的状况,信号工在吊装作业未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6.信号工站位要得当,指挥动作要使塔吊司机容易看到,站位要有利于保护自身的安全不能站在容易受碰撞、磕绊、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等危险部位。
7.起吊离地20-30㎝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塔吊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挂钩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匀,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稳,有浮摆物,等问题时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方可再吊。
8.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方可再吊。
9.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0.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11.信号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信号工专业指挥工作服,并要正确戴好安全帽,站在高处危险部位(临边、悬空等)时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
针对性交底:1、在吊物起落勾期间信号工指挥时,必须将下方施工人员和挂钩人员躲离被吊物,
方可起落勾。2.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群塔作业时,信号工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4.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第4篇 瓦斯隧道照明与电气信号设备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与危害因素
1.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2.照明设备使用电压不符合设备电压要求。
3.瓦斯电器信号设备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4.不注意保护瓦斯报警设备,时常敲打。
5.作业人员未通过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就上岗。
二、安全注意事项
1.开工前,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工、爆破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以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应设置瓦斯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洞内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4.严禁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5.按技术人员要求,在低瓦斯隧道内,照明用电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不得私自更换电压。
6.作业地段,严禁私自在照明电缆俩接电器设备,导致隧道施工照明不足。
7.瓦斯隧道内照明输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8.当电器设备损坏时,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9.严重瓦斯隧道、煤矿和瓦斯突出隧道照明电器应该使用防爆型,开关应设置在进风道或洞口。
10.矿灯充电房应设置在离洞口50米以外。
11.瓦斯隧道内的电气信号,除了信号集中醒目外,还能同时发光和发声,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要求有关人员更换。
12.开挖断面掘进时,照明设施及时跟上,并保证工作面照明亮度达到要求。
13.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时,应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人员撤出洞外。
14. 禁止洞内电气设备接零。
15.检修和迁移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移动、更换防爆灯泡)必须停电进行,不准带电作业,普通型携带或测量仪表(电压、流动功率表等)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16.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包括电工、钳工),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电气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洞外进行。
17.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_d i型矿用防爆灯,不得随便换用灯具。
18.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以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私自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19.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重点强调:
1.在高瓦斯地区和瓦斯突出区必须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2.照明设备使用的电压必须根据工作环境选用安全的电压。
3.检查照明设备线路,不得使用破损、裸露电缆。
4.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不得在洞内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
5.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5篇 信号指挥作业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信号指挥作业安全交底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能适应高处作业,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工应当能够掌握并熟悉运用旗语、哨语和手势、对讲机四种指挥方法;
3.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4.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5.信号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信号工专业指挥工作服,并要正确戴好安全帽,站在高处危险部位(临边、悬空等)时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
6.在吊装异形构件时,信号工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7.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8.群塔作业时,信号工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第6篇 瓦斯隧道照明电气信号设备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与危害因素
1.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2.照明设备使用电压不符合设备电压要求。
3.瓦斯电器信号设备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4.不注意保护瓦斯报警设备,时常敲打。
5.作业人员未通过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就上岗。
二、安全注意事项
1.开工前,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工、爆破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以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应设置瓦斯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洞内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4.严禁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5.按技术人员要求,在低瓦斯隧道内,照明用电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不得私自更换电压。
6.作业地段,严禁私自在照明电缆俩接电器设备,导致隧道施工照明不足。
7.瓦斯隧道内照明输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8.当电器设备损坏时,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9.严重瓦斯隧道、煤矿和瓦斯突出隧道照明电器应该使用防爆型,开关应设置在进风道或洞口。
10.矿灯充电房应设置在离洞口50米以外。
11.瓦斯隧道内的电气信号,除了信号集中醒目外,还能同时发光和发声,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要求有关人员更换。
12.开挖断面掘进时,照明设施及时跟上,并保证工作面照明亮度达到要求。
13.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时,应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人员撤出洞外。
14. 禁止洞内电气设备接零。
15.检修和迁移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移动、更换防爆灯泡)必须停电进行,不准带电作业,普通型携带或测量仪表(电压、流动功率表等)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16.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包括电工、钳工),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电气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洞外进行。
17.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_d i型矿用防爆灯,不得随便换用灯具。
18.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以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私自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19.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重点强调:
1.在高瓦斯地区和瓦斯突出区必须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2.照明设备使用的电压必须根据工作环境选用安全的电压。
3.检查照明设备线路,不得使用破损、裸露电缆。
4.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不得在洞内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
5.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7篇 塔吊信号工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作业单位
交底部位
fab厂区
工种
塔吊信号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佩戴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具。
3、班组长应每天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班前安全交底记录”;施工队伍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指导安全施工。
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打架及随地大小便等,不良现象发生;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相关专业法规。
5、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作业时注意脚底不要带有尖硬的石子,作业时要精神集中,相互团结协作。
6、夜间作业时,作业面照明必须充足。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照明器具要有防潮的功能和措施,并要有专业电工巡视施工场所。
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穿拖鞋。
8、塔吊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指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指挥须系安全带,穿着明显的指挥服装。
10、具有起重吊装的专业知识,熟悉塔吊性能并有熟悉的国家统一信号指挥标准。
11、指挥要站在视野良好的地方,不准擅自离岗,不准私自让他人代替自己上岗,要与塔司配合好作业;塔吊起重臂下严禁人员停留。
12、5级(含)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停止指挥高处吊装作业,停止使用塔吊。
13、 天气渐冷做好防暑防冻措施,如感觉身体感觉不适应立即到医院就医,杜绝带病作业。
14、严禁冒险违章指挥,严格遵守“十不吊”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5.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6.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伯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7.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8.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9.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 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针对性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6)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7)以前交底依然使用。
(8)班前要做好施工部位的重点安全交底,现场如遇突发事件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做应急处理,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
交底人签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字:
职务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第8篇 塔司、信号工三方联合-安全交底
1、 塔司安全交底:
1) 塔司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和酒后上岗操作。
2) 塔司进入我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服从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3) 上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4) 按规定检查塔吊的基础、是否有沉陷、裂缝等现象。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要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钓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位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灵敏可靠。检查操作系统、电器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5) 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6) 所有电器系统必须有良后的接地或接令保护。每20米做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7) 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米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8) 塔机起重前应进行空载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
9) 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10) 司机必须在有佩有指挥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11) 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12) 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13) 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14) 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5) 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16) 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位开始,推到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档。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方向。
17) 操作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1米。
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 ㎝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8) 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9) 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20) 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妨碍操作的的物品。
21)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22)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作业:
(1) 遇有恶劣侯气如大雨、大雾、大雪和施工作业面上有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4)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严禁有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3) 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4) 施工现场塔吊大臂有交叉的地方,a塔与c、b塔吊的大臂相互有交叉,b塔与a、d、中建八局两台塔吊的大臂有相互交叉,c塔与a、d塔吊的大臂有交叉,d塔与c、b、中建八局南侧的大臂有交叉,塔司在操作时要求注意观察相互间的大臂、小车位置以免发生相互间的碰撞。遇有交叉作业时,低处塔吊必须先让高处塔吊先行,的原则进行回避
25) 施工现场的所有塔吊的吊钩不得出施工红线以外。c、d塔吊的吊钩不得出男侧围墙。
26) 施工现场的塔吊的顶升作业,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并要求说明计划顶升高度、铆固情况。
27) 对塔吊的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8) 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29) 每天填写机械履历表,每月对塔吊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安全部。
2、 信号工安全交底
1) 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 信号工、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4)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 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 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3) 正确的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4) 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5) 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6)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7) 吊运超长钢筋或大模板时,必须系挂溜绳。
5) 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 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 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 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 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 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 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6) 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7)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绳索。
8) 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9)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后方可起吊。
10)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宜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1)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12) 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13) 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应紧线器紧固。
14)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15) 长期不使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16) 信号工不得引导塔吊到施工作业区以外的地方进行施工作业。在引导塔吊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加强观察避免塔吊臂与塔吊钢丝绳发生缠绕事故。
塔吊厂家负责人:
施工现场负责人:
塔吊司机: 信号工:
塔吊编号: 2004年月日
第9篇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交底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kv)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m)
1以下
1.5
1
1~15
3
1.5
20~40
4
2
60~110
5
4
220
6
6
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第10篇 信号工: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吊装作业
工种
信号司索工
交底内容: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作业。
3、信号工应当能够掌握并熟悉运用旗语、哨语和手势、对讲机四种指挥方法,指挥信号语言尽量使用普通话,必须规范、准确、明了。
3. 信号工应穿戴标志性服饰,信号指挥站位得当,要让起重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
4、指挥司索人员站位要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磕绊、难躲避,易受伤害处;不要站在无保护措施的墙角、坑边、狭窄场地等危险部位。
5.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是否符合要求,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检查两侧轨道安全范围内是否有人或其他障碍物,如有隐患立即排除后方可运行。
6.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注意吊运范围内作业人员的动向,禁止玩手机,吊运物料运行中禁止接打电话。注意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设备的作业安全,注意所吊运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7、指挥吊车吊钩要位于被吊物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防止吊物提升后翻转、摆动。
8、吊运物料确认挂钩牢固后,然后躲开到安全处后再发出起吊信号。构件落地时要小心,松开链条吊钩以前应检查构件是否放稳。
9、吊运较高物料时需要垫物攀高挂钩、摘钩,脚踏物一定要稳固垫实。
10、吊运大模板时,首先检查吊点处焊接是否牢固、是否容易滑脱,排除隐患后方可挂钩。并且一次吊运不得超过两块,大块模板与小块模板不得混吊。
11、长短材料禁止混吊,小件零散物料要使用容器吊运。
12、吊物运输到位前,应先选择好位置,不要阻塞通道,针对不同的物料种类应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垫稳或支撑,归类摆放,不得混码、互相挤压,悬空摆放。确认放稳后方可摘钩。
13、信号工不得擅离岗位,把对讲机交与别人,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4、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
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
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
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⑩雨、雪、雾天气及五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交底人
交底日期
2022年 月日
接受交底人
第11篇 塔司、信号工三方联合安全交底
1、 塔司安全交底:
1) 塔司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和酒后上岗操作。
2) 塔司进入我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服从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3) 上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4) 按规定检查塔吊的基础、是否有沉陷、裂缝等现象。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要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钓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位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灵敏可靠。检查操作系统、电器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5) 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6) 所有电器系统必须有良后的接地或接令保护。每20米做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7) 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米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8) 塔机起重前应进行空载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
9) 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10) 司机必须在有佩有指挥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11) 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12) 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13) 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14) 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5) 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16) 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位开始,推到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档。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方向。
17) 操作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1米。
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 ㎝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8) 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9) 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20) 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妨碍操作的的物品。
21) 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22)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作业:
(1) 遇有恶劣侯气如大雨、大雾、大雪和施工作业面上有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4)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严禁有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3) 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4) 施工现场塔吊大臂有交叉的地方,a塔与c、b塔吊的大臂相互有交叉,b塔与a、d、中建八局两台塔吊的大臂有相互交叉,c塔与a、d塔吊的大臂有交叉,d塔与c、b、中建八局南侧的大臂有交叉,塔司在操作时要求注意观察相互间的大臂、小车位置以免发生相互间的碰撞。遇有交叉作业时,低处塔吊必须先让高处塔吊先行,的原则进行回避
25) 施工现场的所有塔吊的吊钩不得出施工红线以外。c、d塔吊的吊钩不得出男侧围墙。
26) 施工现场的塔吊的顶升作业,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并要求说明计划顶升高度、铆固情况。
27) 对塔吊的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8) 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29) 每天填写机械履历表,每月对塔吊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安全部。
2、 信号工安全交底
1) 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 信号工、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4)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 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 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3) 正确的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4) 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5) 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6)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7) 吊运超长钢筋或大模板时,必须系挂溜绳。
5) 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 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 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 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 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 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 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6) 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7)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绳索。
8) 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9)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后方可起吊。
10)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宜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1)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12) 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13) 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应紧线器紧固。
14)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15) 长期不使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16) 信号工不得引导塔吊到施工作业区以外的地方进行施工作业。在引导塔吊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加强观察避免塔吊臂与塔吊钢丝绳发生缠绕事故。
塔吊厂家负责人:
施工现场负责人:
塔吊司机: 信号工:
塔吊编号: 2004年 月 日
第12篇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交底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kv) |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 |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m) |
1以下 | 1.5 | 1 |
1~15 | 3 | 1.5 |
20~40 | 4 | 2 |
60~110 | 5 | 4 |
220 | 6 | 6 |
上一页12下一页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第13篇 信号工指挥操作-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能适应高处作业,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工配戴信号指挥标志、安全帽、安全带、信号旗、口哨或对讲机并正确使用,严禁洒后作业。
3.熟悉塔吊的性能,用对讲机和塔吊司机进行语言沟通时,语言要清晰,响亮不许用方言。
4.了解吊运物的体积重量,摆放位置,确定吊装方法。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意塔吊旋转和被吊物体的状况,信号工在吊装作业未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6.信号工站位要得当,指挥动作要使塔吊司机容易看到,站位要有利于保护自身的安全不能站在容易受碰撞、磕绊、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等危险部位。
7.起吊离地20-30㎝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塔吊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挂钩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匀,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稳,有浮摆物,等问题时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方可再吊。
8.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方可再吊。
9.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0.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11.信号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信号工专业指挥工作服,并要正确戴好安全帽,站在高处危险部位(临边、悬空等)时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
针对性交底:1、在吊物起落勾期间信号工指挥时,必须将下方施工人员和挂钩人员躲离被吊物,
方可起落勾。2.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群塔作业时,信号工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4.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第14篇 信号工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吊装作业
工种
信号司索工
交底内容: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作业。
3、信号工应当能够掌握并熟悉运用旗语、哨语和手势、对讲机四种指挥方法,指挥信号语言尽量使用普通话,必须规范、准确、明了。
3. 信号工应穿戴标志性服饰,信号指挥站位得当,要让起重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
4、指挥司索人员站位要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磕绊、难躲避,易受伤害处;不要站在无保护措施的墙角、坑边、狭窄场地等危险部位。
5.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是否符合要求,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检查两侧轨道安全范围内是否有人或其他障碍物,如有隐患立即排除后方可运行。
6.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注意吊运范围内作业人员的动向,禁止玩手机,吊运物料运行中禁止接打电话。注意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设备的作业安全,注意所吊运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7、指挥吊车吊钩要位于被吊物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防止吊物提升后翻转、摆动。
8、吊运物料确认挂钩牢固后,然后躲开到安全处后再发出起吊信号。构件落地时要小心,松开链条吊钩以前应检查构件是否放稳。
9、吊运较高物料时需要垫物攀高挂钩、摘钩,脚踏物一定要稳固垫实。
10、吊运大模板时,首先检查吊点处焊接是否牢固、是否容易滑脱,排除隐患后方可挂钩。并且一次吊运不得超过两块,大块模板与小块模板不得混吊。
11、长短材料禁止混吊,小件零散物料要使用容器吊运。
12、吊物运输到位前,应先选择好位置,不要阻塞通道,针对不同的物料种类应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垫稳或支撑,归类摆放,不得混码、互相挤压,悬空摆放。确认放稳后方可摘钩。
13、信号工不得擅离岗位,把对讲机交与别人,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4、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
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
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
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⑩雨、雪、雾天气及五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交底人
交底日期
2014年 月日
接受交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