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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悬空作业安全交底 第2篇构件吊装安全交底 第3篇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装运、堆放、吊装安全交底 第4篇预制构件运装安全交底 第5篇构件吊装工程安全交底 第6篇预制构件运、装安全交底
第1篇 构件吊装工程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3、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须安全可靠。
5、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喝酒,在高空不得开玩笑。
6、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7、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防陷发生事故。
8、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9、拆卸千斤绳时,下方不应站人。
10、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11、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12、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13、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线或与坚硬物体磨擦。
14、遵守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中的有关规定。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
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年月日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资料室归档一份。
第2篇 构件吊装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 分部分项 工 程 | 工种 | |||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三、撒播、装运易倒的结构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防止坍塌。 四、将构件直接吊卸在工程结构楼面时,严禁超负荷堆放。 五、吊装作业人员,起重司机、指挥、司索和其他起重工人,均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六、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试吊。 七、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八、起吊构件时,应找好构件重心,合理选择吊点及绑扎钢丝绳。由里向外板起时,应先起钩稳定配合伸降臂;由外向里板起时,应先伸臂配合起钩。任何情况下,均必须吊机支腿伸出支撑牢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九、禁止未伸支腿进行伸臂。 十、构件就位时,应平稳放置,可靠固定,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十一、吊引柱子进杯口,事先在杯口放十字轴线对中,吊点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十二、无缆风绳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cm时,禁止无缆风绳校正。 十三、禁止将任何物件放在板形等构件上起吊。 十四、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直接用吊钩。 十五、吊装屋面板、楼面板时,禁止在结构楼层上超荷载堆放板料。 十六、遇有大雨、大雾、大雪或六级以上阵风大风等恶劣气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十七、严格执行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的规定: (一)重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二)负荷不吊; (三)件紧固不牢不吊; (四)物上有人不吊; (五)全装置不灵不吊; (六)埋件在地下不吊; (七)拉工件不吊; (八)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九)配件或短料装盛过满不吊; (十)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十八、吊车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十九、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二十、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二十一、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二十二、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 |||||
接受人(全员)签字: |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第3篇 预制构件运、装安全交底
l一般安全要求
(1)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元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小得用手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按“现场用电与有关安全交底”要求执行),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土法起重应使用慢速卷扬机。所选用的受力机械、工具、材料均应按起重量通过计算确定,起重机吊钩和卡环最大起重量可参考表1、表2。
起重吊钩最大起重量及主要尺寸参考表表1
吊链 亭号 | 吊钩的最太起重量手动(t) | 吊钩的最大起重量电动(t) | 主要尺寸(mm) | ||||||||
轻型或中型 | 重型或特重型 | d | s | b | h | d | dl | d0 | r | ||
1 | 0.4 | 0.32 | 0.25 | 20 | 14 | 12 | 18 | 15 | 12 | m12 | 3 |
2 | 0.5 | 0.4 | 0.32 | 22 | 16 | 13 | 21 | 15 | 12 | m12 | 4 |
3 | 0.63 | 0.5 | 0.4 | 25 | 18 | 15 | 24 | 18 | 15 | m14 | 4 |
4 | 0.8 | 0.63 | 0.5 | 30 | 22 | 18 | 26 | 20 | 17 | m16 | 5 |
5 | 1 | 0.8 | 0.63 | 32 | 24 | 20 | 28 | 20 | 17 | m16 | 5.5 |
6 | 1.25 | 1 | 0.8 | 36 | 26 | 22 | 32 | 25 | 20 | m20 | 5. |
7 | 1.6 | 1.25 | 1 | 40 | 30 | 24 | 36 | 25 | 20 | m20 | 56 |
8 | 2 | 1.6 | 1.25 | 45 | 33 | 26 | 40 | 30 | 25 | m24 | 6 |
9 | 2.5 | 2 | 1.6 | 50 | 36 | 30 | 45 | 35 | 30 | m27 | 7 |
10 | 3.2 | 2.5 | 2 | 55 | 40 | 34 | 52 | 35 | 30 | m30 | 8 |
11 | 4 | 3.2 | 2.5 | 60 | 45 | 38 | 55 | 40 | 35 | m33 | 9 |
12 | 5 | 4 | 3.2 | 65 | 50 | 40 | 65 | 45 | 40 | m36 | 9 |
13 | 6.3 | 5 | 4 | 75 | 55 | 48 | 75 | 52 | 45 | m42 | 10 |
14 | 8 | 6.3 | 5 | 85 | 65 | 54 | 82 | 56 | 50 | m48 | 12 |
15 | 10 | 8 | 6.3 | 95 | 75 | 60 | 90 | 62 | 55 | m52 | 13 |
16 | 12.5 | 10 | 8 | 110 | 85 | 65 | 100 | 68 | 60 | m56 | 13 |
17 | 16 | 12.5 | 10 | 120 | 90 | 75 | 115 | 80 | 70 | m64 | 14 |
18 | 20 | 16 | 12.5 | 130 | 100 | 80 | 130 | 85 | 75 | t70×10 | 16 |
19 | 20 | 16 | 150 | 115 | 90 | 150 | 95 | 85 | t80×10 | 18 | |
20 | 25 | 20 | 170 | 130 | 102 | 164 | 110 | 100 | t90×12 | 20 | |
21 | 32 | 25 | 190 | 145 | 115 | 184 | 125 | 110 | t100×12 | 23 | |
22 | 40 | 30 | 210 | 160 | 130 | 205 | 135 | 120 | t110×12 | 25 | |
23 | 50 | 40 | 240 | 180 | 150 | 240 | 160 | 140 | t120×16 | 30 | |
24 | 63 | 50 | 270 | 205 | 160 | 260 | 170 | 150 | t140×16 | 35 | |
25 | 80 | 63 | 300 | 230 | 190 | 290 | 190 | 170 | t160×16 | 38 | |
26 | 100 | 75 | 320 | 250 | 200 | 320 | 200 | 180 | t170×16 | 40 |
起重用卡环尺寸及安全吊重参考裹表2
a (mm) | b (mm) | c (mm) | d (mm) | 安全吊重量(t) | 理论自重 (kg) | 适用最大钢丝绳直径 (ram) |
6 | 35 | 12 | m8 | 0.20 | 0.039 | 4.7 |
8 | 45 | 16 | m10 | 0.33 | 0.089 | 6.5 |
10 | 50 | 20 | m12 | 0.50 | 0.162 | 8.5 |
12 | 60 | 24 | m16 | 0.93 | 0.304 | 9.5 |
16 | 80 | 32 | m20 | 1.45 | 0.661 | 13.0 |
20 | 90 | 35 | m24 | 2.10 | 1.451 | 15.0 |
22 | 100 | 40 | m27 | 2.70 | 1.560 | 17.5 |
24 | 110 | 45 | m30 | 3.30 | 2.210 | 19.5 |
27 | 120 | 50 | m33 | 4.10 | 3.115 | 22.5 |
30 | 130 | 58 | m36 | 4.90 | 4.050 | 26.0 |
36 | 150 | 64 | m42 | 6.80 | 6.270 | 28.0 |
42 | 170 | 70 | m48 | 9.00 | 9.280 | 31.0 |
45 | 190 | 80 | m52 | 10.70 | 14.400 | 34.0 |
52 | 235 | 100 | m64 | 16.00 | 20.900 | 43.5 |
(6)起重用的钢丝绳应力,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安全系数。作风缆用的钢丝绳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荷载的3.5倍;手动机具不得小于4.5倍,电动机具不得小于5-6倍,用作水平吊重缆索时不得小于10倍。可参考下表。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最小害许值爰鼓轮或滑轮的直径最小窖许值表3
起重设备类型 | 传动性质 与运动制度 | 鼓轮(即卷扬筒) 或措轮的最小容许直径 |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 最小容许值 |
一、悬臂、铁路、履带式、拖 拉机式、汽车起重(包括改 装为起重机的电葫芦)、建 筑和临时工作用目起重设备 | 手动 机械 轻 传动中型 重 | ≥16d ≥16d ≥18d ≥20d | 4.5 5.0 5.5 6.0 |
=、其他各型的起重机和 简单的起重设备 | 手动 机械 轻 转动中型 重 | d≥18d d≥20d d≥25d d≥30d | 4.5 5.0 5.5 6.0 |
j、安设在各种可移动机 械上荷重在lt以上的手 动铰车 | d≥12d | 4.0 |
注:d为钢丝绳的直径。
(7)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起重钢丝绳的接头只许采用编结固接,作风缆时可用卡具接;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少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见下表)。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栓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作业中必须经常检
查紧固情况。
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钢丝绳直径(mm) | 10以下 | 10-20 | 21-26 | 28-36 | 36-40 |
最少绳卡数(个) | 3 | 4 | 5 | 6 | 7 |
绳卡间距(mm) | 80 | 140 | 160 | 220 | 240 |
(8)钢丝绳在起重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磨损或腐蚀超过平均直径7%与节距断丝根数超过下表规定时,应更换不准使用。
钢丝绳断丝更换标准(根)
钢丝绳结构 型式 | 断丝长度 范围 | 钢丝绳号 | |||
6×10+1 | 6×37+1 | 6×61+1 | 18×19+1 | ||
交捻 | 6d 30d | 10 19 | 19 38 | 29 58 | 27 54 |
顺捻 | 6d 30d | 5 10 | 10 19 | 15 30 | 18 27 |
注:d为钢丝绳直径。
(9)风缆的锚点一般采用角钢或圆木短桩,锚桩按具体情况设置一根或两三根,桩人土深度不少于1 5m。如附近有坚固可靠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或构筑物,通过检查计算,也可栓系;但禁止栓在电杆、输电塔、管道、生产运行中的设备、树木、旧桩、脚手架(包括棚架)和新砌筑的或薄弱的砖结构上。风缆锚点与拔杆(或井架)的距离应不少于拔杆高度(即与地面夹角不大于45°为宜)。如遇土质较软或受力较大的风缆则应挖坑埋置地锚,地锚用料和规格尺寸应经过计算,锚坑长度应不小于1 5m,埋人深度也不少于1 5m,但如果拔杆过长,井架过高(超过20m)或风力较大,土质较软时,仍应通过计算加长加深。地坑复土应分层(必要时掺进砂石)夯实。
(10)垂直方向,不准用开口滑轮,滑轮的挂钩在挂着绳索后,须用8号以上的铅水线绑牢,以防滑脱。起重用的吊钩表面要光洁,不许有毛刺、裂痕、变形等缺陷,同时禁止在吊钩上焊接和钻孔或超荷使用。
(儿)起重工作前应详细检查镭点和一切起重机具的牢靠程度,进行试吊,试吊时选择不利角度进行,观察拔杆(钢塔)的刚度有无发生过大弯曲、倾斜和扭转现象。吊起离地20-30cm时,应稍停而作四周检查,如无发现异常,才继续进行操作。
(12)风缆横跨交通时,应遵照交通安全规定的高度,并且作明显的标志(如挂红布等)。牵引钢丝绳横跨路面时,应挖地坑埋置,坑面应铺上强度能承受来往车辆重量的盖板。牵引绳和变向滑轮在吊装中严禁一切人员在其内侧停留,变向滑轮应固定于牢固的物体或锚桩上。
(13)起吊较重、太长的物体,除绳索钩紧吊环外,还应加跨过底部安全绳索一道以作保险;并应平稳缓慢上升,两端用拉缆拉稳。
(14)凡起吊物体构件左右两侧有临时支撑固定者(如屋架、吊车粱等),必须在吊钩钩紧,吊索张紧后,方准除掉临时支撑。
(15)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遇恶劣天气及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起重作业。
2.构件的装卸、运输和堆放的安全要求
(1)起运物件,首先分清底面,按规定吊点起吊,两个或两个以上物件的面如互相不能平贴接触者,不许捆成一束起吊。
(2)卸下构件应轻轻放落,垫平垫稳,方可除钩。
(3)构件装车时,不论平放、侧放、竖放,相邻构件间应接触紧密或楔稳,防止由于行车颠荡导致倾侧倒塌。多层堆叠,每层垫枋应在同一直线上,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垫枋横截面宽度的一半。构件支承点按结构要求“不起反作用为准。构件悬臂(即由垫枋起至构件端部的一段),一般不应太于50cm。
(4)构件长度超出车厢长度50cm以上者必须使用超长架,小型零星构件不应乱堆,应叠垛整齐。周围垫稳。
(5)叠堆高度以不压坏最下一层为准,尤其注意较薄构件。巨大或异形构件应采用特制工具载运。
(6)凡运载构件不应高出车厢围栏,而且应用绳索绑牢,更不许将构件一端搁置在驾驶室的顶面。
(7)汽车载运构件行走在崎岖不平、拐弯转角或过桥下坡的路段,应放慢行车速度,不得急开急刹。
(8)各种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堆放地点的土质要坚实,不得堆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防止下沉或局部下沉,引起倾侧甚至构件破裂。
(9)堆放单个屋架时,两边要用术枋支撑,堆放数个屋架时,除第一个用两边支撑外,其余各个应用术枋将各个作水平联系。
(10)堆放单件薄腹或吊车粱时,每侧用不少于2根斜杆支牢。
(11)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长木枋,两侧用木楔楔紧。手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cm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人地下不少于50cm,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12)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13)撬拔重物时,支垫要选用坚固物体,工作时注意棍子打滑伤人。
(14)重物搬移(起重)不允许利用建筑物或结构作为承力点,如受环境或机具限制时,应先行准确地计算重力对结构的影响,是否有足够的安全度,才可实施。
(15)几个工人共同搬运重物时,应由一个人指挥下进行,所有动作必须互相一致,并呼号子,稳步前进,同起同落,不得任意撒手。
(16)在车船上装卸重物,靠近车厢或船旁时。不得背空站立,须以弓字马步站稳在物体两侧挪动,防止脱手坠落。
3.构件安装的安全要求
(1)安装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清理鞋底泥土,扎好(衬)衫裤脚,佩上工具袋,小工具和零件应放进袋内,不准抛掷或随意放置。
(2)起吊中的构件,禁止在上面放置不稳固的浮动物。
(3)构件就位而还没有固定前,不准用手搬或脚蹬构件。
(4)不准在浮摆的构件上和措钢丝绳上行走,必须在构件上行走操作时,应在构件已经放置在支座并稳定之后,而且构件应预先装设简便易装拆的临时护身栏。
(5)安装混凝土柱时,柱子插入杯口以后,每边打入两个木楔,方可除钩。如柱长度在12m.重量在10t以上,校正柱子时,只许微松木楔,不许整个拿出。大柱子校正完毕后,随用风缆拉紧或撑木固定。当灌缝混凝土强度达到70%时,才可除去拉缆或支撑。严禁投有配挂安全带而在牛腿上工作;应搭设工作台或采用轻便的悬挂脚手。
(6)各种预制构件安装,必须按施工顺序对号就位,应保持垂直稳起。就位后,立即将构件的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除钩。禁止站在外墙板边沿探身推拉构件。
(7)从插放架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墙板必须超过障碍物允许高度方可回转臂杆。
(8)安装壁板时,第一层(或第一块)应在装好拉顶斜撑后方可除钩,而且应在完成一个闭合间焊接牢固后才可拆除斜撑。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应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层壁板未焊牢前安装上层构件。
(9)纵向壁板与横向壁板的交接或转角部位,应用特制的转角固定器,进行固定和校正。在未经焊接固定前不许拆除转角固定器。在安装过程中,应严密注意吊件或其他物体不得碰触各支撑件。
(10)墙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动,需要撬动调整时,应重新挂钩。墙板安装过程中禁止拆移支撑和拉杆。
(11)外墙为砖砌体,内墙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外砖墙加固,防止墙体外涨。在拆除时,禁止把加固材料悬挂在墙体上和直接下扔。
(12)安装悬挑构件(如阳台、挑檐),在未焊接牢固前应逐层支顶其外挑部分,而且支顶应在整个建筑物安装完成后才可拆除,并严禁在悬挑部分放置熏物或借力起重。
(13)阳台栏板和楼梯栏板,应齄搂层安装。如不能及时安装,必须在外侧措设腑护栏杆。
(14)预制构件就位焊接牢固后。应立即将吊环割掉,防止绊脚。
(15)安装第一个屋架时,在焊牢支座后,应在屋架两侧拉好缆风绳或采用其他固定性固
定,方可除钩。以后安装每个屋架都要用不少于2根术条变相邻两屋架作水平联系稳定。跨度较长的屋架,应有防止变形的加固夹枋(水平相和斜撑杆),其他相类似的构件均应同样办理。
(16)重大构件应加保险绳(过底绳),带有锐利棱角的构件应用麻袋木板等衬楔,以防切割绳索。
(17)挂钩应从里向外钩,起吊屋面板前检查四角是否钩紧。
(18)采用梯子上落时,梯脚应支牢。在梯子上工作时,踏脚点必须离梯顶端不少于lm。
(19)在坡度比较陡的屋面操作时,屋面两侧如无脚手架,应装设临时护身栏或架设安全网,或在屋面板上系好安全带。
(20)凡楼面或屋面板有足以坠人的}l洞者,在安装好后随即钉封洞口。
(21)安装多层结构时,应在建筑物四周,随吊装进度,逐层架设安全网。
(22)进行吊装的场地,应划出危险地带,禁止非有关人员来往和停留。
第4篇 预制构件运装安全交底
l一般安全要求
(1)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元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小得用手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按“现场用电与有关安全交底”要求执行),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土法起重应使用慢速卷扬机。所选用的受力机械、工具、材料均应按起重量通过计算确定,起重机吊钩和卡环最大起重量可参考表1、表2。
起重吊钩最大起重量及主要尺寸参考表表1
吊链
亭号
吊钩的最太起重量手动(t)
吊钩的最大起重量电动(t)
主要尺寸(mm)
轻型或中型
重型或特重型
d
s
b
h
d
dl
d0
r
1
0.4
0.32
0.25
20
14
12
18
15
12
m12
3
2
0.5
0.4
0.32
22
16
13
21
15
12
m12
4
3
0.63
0.5
0.4
25
18
15
24
18
15
m14
4
4
0.8
0.63
0.5
30
22
18
26
20
17
m16
5
5
1
0.8
0.63
32
24
20
28
20
17
m16
5.5
6
1.25
1
0.8
36
26
22
32
25
20
m20
5.
7
1.6
1.25
1
40
30
24
36
25
20
m20
56
8
2
1.6
1.25
45
33
26
40
30
25
m24
6
9
2.5
2
1.6
50
36
30
45
35
30
m27
7
10
3.2
2.5
2
55
40
34
52
35
30
m30
8
11
4
3.2
2.5
60
45
38
55
40
35
m33
9
12
5
4
3.2
65
50
40
65
45
40
m36
9
13
6.3
5
4
75
55
48
75
52
45
m42
10
14
8
6.3
5
85
65
54
82
56
50
m48
12
15
10
8
6.3
95
75
60
90
62
55
m52
13
16
12.5
10
8
110
85
65
100
68
60
m56
13
17
16
12.5
10
120
90
75
115
80
70
m64
14
18
20
16
12.5
130
100
80
130
85
75
t70×10
16
19
20
16
150
115
90
150
95
85
t80×10
18
20
25
20
170
130
102
164
110
100
t90×12
20
21
32
25
190
145
115
184
125
110
t100×12
23
22
40
30
210
160
130
205
135
120
t110×12
25
23
50
40
240
180
150
240
160
140
t120×16
30
24
63
50
270
205
160
260
170
150
t140×16
35
25
80
63
300
230
190
290
190
170
t160×16
38
26
100
75
320
250
200
320
200
180
t170×16
40
起重用卡环尺寸及安全吊重参考裹表2
a
(mm)
b
(mm)
c
(mm)
d
(mm)
安全吊重量(t)
理论自重
(kg)
适用最大钢丝绳直径
(ram)
6
35
12
m8
0.20
0.039
4.7
8
45
16
m10
0.33
0.089
6.5
10
50
20
m12
0.50
0.162
8.5
12
60
24
m16
0.93
0.304
9.5
16
80
32
m20
1.45
0.661
13.0
20
90
35
m24
2.10
1.451
15.0
22
100
40
m27
2.70
1.560
17.5
24
110
45
m30
3.30
2.210
19.5
27
120
50
m33
4.10
3.115
22.5
30
130
58
m36
4.90
4.050
26.0
36
150
64
m42
6.80
6.270
28.0
42
170
70
m48
9.00
9.280
31.0
45
190
80
m52
10.70
14.400
34.0
52
235
100
m64
16.00
20.900
43.5
(6)起重用的钢丝绳应力,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安全系数。作风缆用的钢丝绳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荷载的3.5倍;手动机具不得小于4.5倍,电动机具不得小于5-6倍,用作水平吊重缆索时不得小于10倍。可参考下表。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最小害许值爰鼓轮或滑轮的直径最小窖许值表3
起重设备类型
传动性质
与运动制度
鼓轮(即卷扬筒)
或措轮的最小容许直径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
最小容许值
一、悬臂、铁路、履带式、拖
拉机式、汽车起重(包括改
装为起重机的电葫芦)、建
筑和临时工作用目起重设备
手动
机械
轻
传动中型
重
≥16d
≥16d
≥18d
≥20d
4.5
5.0
5.5
6.0
=、其他各型的起重机和
简单的起重设备
手动
机械
轻
转动中型
重
d≥18d
d≥20d
d≥25d
d≥30d
4.5
5.0
5.5
6.0
j、安设在各种可移动机
械上荷重在lt以上的手
动铰车
d≥12d
4.0
注:d为钢丝绳的直径。
(7)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起重钢丝绳的接头只许采用编结固接,作风缆时可用卡具接;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少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见下表)。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栓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作业中必须经常检
查紧固情况。
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钢丝绳直径(mm)
10以下
10-20
21-26
28-36
36-40
最少绳卡数(个)
3
4
5
6
7
绳卡间距(mm)
80
140
160
220
240
(8)钢丝绳在起重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磨损或腐蚀超过平均直径7%与节距断丝根数超过下表规定时,应更换不准使用。
钢丝绳断丝更换标准(根)
钢丝绳结构
型式
断丝长度
范围
钢丝绳号
6×10+1
6×37+1
6×61+1
18×19+1
交捻
6d
30d
10
19
19
38
29
58
27
54
顺捻
6d
30d
5
10
10
19
15
30
18
27
注:d为钢丝绳直径。
(9)风缆的锚点一般采用角钢或圆木短桩,锚桩按具体情况设置一根或两三根,桩人土深度不少于1 5m。如附近有坚固可靠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或构筑物,通过检查计算,也可栓系;但禁止栓在电杆、输电塔、管道、生产运行中的设备、树木、旧桩、脚手架(包括棚架)和新砌筑的或薄弱的砖结构上。风缆锚点与拔杆(或井架)的距离应不少于拔杆高度(即与地面夹角不大于45°为宜)。如遇土质较软或受力较大的风缆则应挖坑埋置地锚,地锚用料和规格尺寸应经过计算,锚坑长度应不小于1 5m,埋人深度也不少于1 5m,但如果拔杆过长,井架过高(超过20m)或风力较大,土质较软时,仍应通过计算加长加深。地坑复土应分层(必要时掺进砂石)夯实。
(10)垂直方向,不准用开口滑轮,滑轮的挂钩在挂着绳索后,须用8号以上的铅水线绑牢,以防滑脱。起重用的吊钩表面要光洁,不许有毛刺、裂痕、变形等缺陷,同时禁止在吊钩上焊接和钻孔或超荷使用。
(儿)起重工作前应详细检查镭点和一切起重机具的牢靠程度,进行试吊,试吊时选择不利角度进行,观察拔杆(钢塔)的刚度有无发生过大弯曲、倾斜和扭转现象。吊起离地20-30cm时,应稍停而作四周检查,如无发现异常,才继续进行操作。
(12)风缆横跨交通时,应遵照交通安全规定的高度,并且作明显的标志(如挂红布等)。牵引钢丝绳横跨路面时,应挖地坑埋置,坑面应铺上强度能承受来往车辆重量的盖板。牵引绳和变向滑轮在吊装中严禁一切人员在其内侧停留,变向滑轮应固定于牢固的物体或锚桩上。
(13)起吊较重、太长的物体,除绳索钩紧吊环外,还应加跨过底部安全绳索一道以作保险;并应平稳缓慢上升,两端用拉缆拉稳。
(14)凡起吊物体构件左右两侧有临时支撑固定者(如屋架、吊车粱等),必须在吊钩钩紧,吊索张紧后,方准除掉临时支撑。
(15)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遇恶劣天气及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起重作业。
2.构件的装卸、运输和堆放的安全要求
(1)起运物件,首先分清底面,按规定吊点起吊,两个或两个以上物件的面如互相不能平贴接触者,不许捆成一束起吊。
(2)卸下构件应轻轻放落,垫平垫稳,方可除钩。
(3)构件装车时,不论平放、侧放、竖放,相邻构件间应接触紧密或楔稳,防止由于行车颠荡导致倾侧倒塌。多层堆叠,每层垫枋应在同一直线上,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垫枋横截面宽度的一半。构件支承点按结构要求“不起反作用为准。构件悬臂(即由垫枋起至构件端部的一段),一般不应太于50cm。
(4)构件长度超出车厢长度50cm以上者必须使用超长架,小型零星构件不应乱堆,应叠垛整齐。周围垫稳。
(5)叠堆高度以不压坏最下一层为准,尤其注意较薄构件。巨大或异形构件应采用特制工具载运。
(6)凡运载构件不应高出车厢围栏,而且应用绳索绑牢,更不许将构件一端搁置在驾驶室的顶面。
(7)汽车载运构件行走在崎岖不平、拐弯转角或过桥下坡的路段,应放慢行车速度,不得急开急刹。
(8)各种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堆放地点的土质要坚实,不得堆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防止下沉或局部下沉,引起倾侧甚至构件破裂。
(9)堆放单个屋架时,两边要用术枋支撑,堆放数个屋架时,除第一个用两边支撑外,其余各个应用术枋将各个作水平联系。
(10)堆放单件薄腹或吊车粱时,每侧用不少于2根斜杆支牢。
(11)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长木枋,两侧用木楔楔紧。手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cm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人地下不少于50cm,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12)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13)撬拔重物时,支垫要选用坚固物体,工作时注意棍子打滑伤人。
(14)重物搬移(起重)不允许利用建筑物或结构作为承力点,如受环境或机具限制时,应先行准确地计算重力对结构的影响,是否有足够的安全度,才可实施。
(15)几个工人共同搬运重物时,应由一个人指挥下进行,所有动作必须互相一致,并呼号子,稳步前进,同起同落,不得任意撒手。
(16)在车船上装卸重物,靠近车厢或船旁时。不得背空站立,须以弓字马步站稳在物体两侧挪动,防止脱手坠落。
3.构件安装的安全要求
(1)安装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清理鞋底泥土,扎好(衬)衫裤脚,佩上工具袋,小工具和零件应放进袋内,不准抛掷或随意放置。
(2)起吊中的构件,禁止在上面放置不稳固的浮动物。
(3)构件就位而还没有固定前,不准用手搬或脚蹬构件。
(4)不准在浮摆的构件上和措钢丝绳上行走,必须在构件上行走操作时,应在构件已经放置在支座并稳定之后,而且构件应预先装设简便易装拆的临时护身栏。
(5)安装混凝土柱时,柱子插入杯口以后,每边打入两个木楔,方可除钩。如柱长度在12m.重量在10t以上,校正柱子时,只许微松木楔,不许整个拿出。大柱子校正完毕后,随用风缆拉紧或撑木固定。当灌缝混凝土强度达到70%时,才可除去拉缆或支撑。严禁投有配挂安全带而在牛腿上工作;应搭设工作台或采用轻便的悬挂脚手。
(6)各种预制构件安装,必须按施工顺序对号就位,应保持垂直稳起。就位后,立即将构件的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除钩。禁止站在外墙板边沿探身推拉构件。
(7)从插放架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墙板必须超过障碍物允许高度方可回转臂杆。
(8)安装壁板时,第一层(或第一块)应在装好拉顶斜撑后方可除钩,而且应在完成一个闭合间焊接牢固后才可拆除斜撑。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应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层壁板未焊牢前安装上层构件。
(9)纵向壁板与横向壁板的交接或转角部位,应用特制的转角固定器,进行固定和校正。在未经焊接固定前不许拆除转角固定器。在安装过程中,应严密注意吊件或其他物体不得碰触各支撑件。
(10)墙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动,需要撬动调整时,应重新挂钩。墙板安装过程中禁止拆移支撑和拉杆。
(11)外墙为砖砌体,内墙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外砖墙加固,防止墙体外涨。在拆除时,禁止把加固材料悬挂在墙体上和直接下扔。
(12)安装悬挑构件(如阳台、挑檐),在未焊接牢固前应逐层支顶其外挑部分,而且支顶应在整个建筑物安装完成后才可拆除,并严禁在悬挑部分放置熏物或借力起重。
(13)阳台栏板和楼梯栏板,应齄搂层安装。如不能及时安装,必须在外侧措设腑护栏杆。
(14)预制构件就位焊接牢固后。应立即将吊环割掉,防止绊脚。
(15)安装第一个屋架时,在焊牢支座后,应在屋架两侧拉好缆风绳或采用其他固定性固
定,方可除钩。以后安装每个屋架都要用不少于2根术条变相邻两屋架作水平联系稳定。跨度较长的屋架,应有防止变形的加固夹枋(水平相和斜撑杆),其他相类似的构件均应同样办理。
(16)重大构件应加保险绳(过底绳),带有锐利棱角的构件应用麻袋木板等衬楔,以防切割绳索。
(17)挂钩应从里向外钩,起吊屋面板前检查四角是否钩紧。
(18)采用梯子上落时,梯脚应支牢。在梯子上工作时,踏脚点必须离梯顶端不少于lm。
(19)在坡度比较陡的屋面操作时,屋面两侧如无脚手架,应装设临时护身栏或架设安全网,或在屋面板上系好安全带。
(20)凡楼面或屋面板有足以坠人的}l洞者,在安装好后随即钉封洞口。
(21)安装多层结构时,应在建筑物四周,随吊装进度,逐层架设安全网。
(22)进行吊装的场地,应划出危险地带,禁止非有关人员来往和停留。
第5篇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装运、堆放、吊装安全交底
施工企业:№:
工程名称 | 工 种 | |||||||
施工部位 | 交底时间 | |||||||
交底内容: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装运、堆放、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安全要求 (1)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不得用手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按“现场用电与有关安全交底”要求执行),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土法起重应使用慢速卷扬机。所选用的受力机械、工具、材料均应按起重量通过计算确定,起重机吊钩和卡环最大起重量可参考表1.表2。 起重吊钩最大起重量及主要尺寸参考表 表1 吊钩序号吊钩的最大起重量手动(t)吊钩的最大起重量电动(t)主要尺寸(mm)轻型或中型重型或特重型dsbhdd1d0r10.40.320.25201412181512m12320.50.40.32221613211512m12430.630.50.4251815241815m14440.80.630.5302218262017m165510.80.63322420282017m165.561.2510.8362622322520m205.571.61.251403024362520m206821.61.25453326403025m24692.521.6503630453530m277 | ||||||||
被交底人: | 交底人: | 安全员: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工程名称 | 工 种 | |||||||
施工部位 | 交底时间 | |||||||
交底内容: 续表 吊钩序号吊钩的最大起重量手动(t)吊钩的最大起重量电动(t)主要尺寸(mm)轻型或中型重型或特重型dsbhdd1d0r103.22.52554034523530m3081143.22.5604538554035m33912543.2655040654540m369136.354755548755245m42101486.35856554825650m4812151086.3957560906255m52131612.510811085651006860m5613171612.51012090751158070m641418201612.5130100801308575t70×101619—2016150115901509585t80×101820—2520170130102164110100t90×122021—3225190145115184125110t100×122322—4030210160130205135120t110×122523—5040240180150240160140t120×163024—6350270205160260170150t140×163525—8063300230190290190170t160×163826—10075320250200320200180t170×1640 | ||||||||
被交底人: | 交底人: | 安全员: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工程名称 | 工 种 | |||||||
施工部位 | 交底时间 | |||||||
交底内容: 起重用卡环尺寸及安全吊重参考表 表2 a(mm)b(mm)c(mm)d(mm)安全吊重量(t)理论自重(kg)适用最大钢丝绳直径(mm)63512m80.200.0394.784516m100.330.0896.5105020m120.500.1628.5126024m160.930.3049.5168032m201.450.66113.0209035m242.101.14515.02210040m272.701.56017.52411045m303.302.21019.52712050m334.103.11522.53013058m364.904.05026.03615064m426.806.27028.04217070m489.009.28031.04519080m5210.7012.40034.052235100m6416.0020.90043.5 (6)起重用的钢丝绳应力,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安全系数。作风缆用的钢丝绳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荷载的3.5倍;手动机具不得小于4.5倍,电动机具不得小于5~6倍,用作水平吊重缆索时不得小于10倍。可参考下表。 | ||||||||
被交底人: | 交底人: | 安全员: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工程名称 | 工 种 | |||||||
施工部位 | 交底时间 | |||||||
交底内容: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最小容许值及鼓轮或滑轮的直径最小容许值 表3 起重设备类型传动性质与运动制度鼓轮(即卷扬筒)或滑轮的最小容许直径d钢丝绳安全系数的最小容许值k一、悬臂、铁路、履带式、拖拉机式、汽车起重(包括改装为起重机的电葫芦)、建筑和临时工作用的起重设备手 动机械轻 传动 中型重≥16d≥16d≥18d≥20d4.55.05.56.0二、其他各型的起重机和简单的起重设备手 动机械轻 转动 中型重d≥18dd≥20dd≥25dd≥30d4.55.05.56.0三、安设在各种可移动机械上荷重在1t以上的手动铰车 d≥12d4.0 注:d为钢丝绳的直径。 (7)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起重钢丝绳的接头只许采用编结固接,作风缆时可用卡具接;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少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见下表)。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栓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钢丝绳直径(mm)10以下10~2021~2628~3636~40最少绳卡数(个)34567绳卡间距(mm)80140160220240 (8)钢丝绳在起重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磨损或腐蚀超过平均直径7%与节距断丝根数超过下表规定时,应更换不准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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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钢丝绳断丝更换标准(根) 钢丝绳结构型 式断丝长度范 围钢丝绳号6×10+16×37+16×61+118×19+1交捻6d30d1019193829582754顺捻6d30d510101915301827 注:d为钢丝绳直径。 (9)风缆的锚点一般采用角钢或圆木短桩,锚桩按具体情况设置一根或两三根,桩入土深度不少于1.5m。如附近有坚固可靠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或构筑物,通过检查计算,也可栓系;但禁止栓在电杆、输电塔、管道、生产运行中的设备、树木、旧桩、脚手架(包括棚架)和新砌筑的或薄弱的砖结构上。风缆锚点与拔杆(或井架)的距离应不少于拔杆高度(即与地面夹角不大于45°为宜)。如遇土质较软或受力较大的风缆则应挖坑埋置地锚,地锚用料和规格尺寸应经过计算,锚坑长度应不小于1.5m,埋入深度也不少于1.5m,但如果拔杆过长,井架过高(超过20m)或风力较大,土质较软时,仍应通过计算加长加深。地坑复土应分层(必要时掺进砂石)夯实。 (10)垂直方向,不准用开口滑轮,滑轮的挂钩在挂着绳索后,须用8号以上的铅水线绑牢,以防滑脱。起重用的吊钩表面要光洁,不许有毛刺、裂痕、变形等缺陷,同时禁止在吊钩上焊接和钻孔或超荷使用。 (11)起重工作前应详细检查锚点和一切起重机具的牢靠程度,进行试吊,试吊时选择不利角度进行,观察拔杆(钢塔)的刚度有无发生过大弯曲、倾斜和扭转现象。吊起离地20~30cm时,应稍停而作四周检查,如无发现异常,才继续进行操作。 (12)风缆横跨交通时,应遵照交通安全规定的高度,并且作明显的标志(如挂红布等)。牵引钢丝绳横跨路面时,应挖地坑埋置,坑面应铺上强度能承受来往车辆重量的盖板。牵引绳和变向滑轮在吊装中严禁一切人员在其内侧停留,变向滑轮应固定于牢固的物体或锚桩上。 (13)起吊较重、太长的物体,除绳索钩紧吊环外,还应加跨过底部安全绳索一道以作保险;并应平稳缓慢上升,两端用拉缆拉稳。 (14)凡起吊物体构件左右两侧有临时支撑固定者(如屋架、吊车梁等),必须在吊钩钩紧,吊索张紧后,方准除掉临时支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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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5)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遇恶劣天气及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起重作业。 2.构件的装卸、运输和堆放的安全要求 (1)起运物件,首先分清底面,按规定吊点起吊,两个或两个以上物件的面如互相不能平贴接触者,不许捆成一束起吊。 (2)卸下构件应轻轻放落,垫平垫稳,方可除钩。 (3)构件装车时,不论平放、侧放、竖放,相邻构件间应接触紧密或楔稳,防止由于行车颠荡导致倾侧倒塌。多层堆叠,每层垫枋应在同一直线上,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垫枋横截面宽度的一半。构件支承点按结构要求以不起反作用为准。构件悬臂(即由垫枋起至构件端部的一段),一般不应大于50cm。 (4)构件长度超出车厢长度50cm以上者必须使用超长架,小型零星构件不应乱堆,应叠垛整齐,周围垫稳。 (5)叠堆高度以不压坏最下一层为准,尤其注意较薄构件。巨大或异形构件应采用特制工具载运。 (6)凡运载构件不应高出车厢围栏,而且应用绳索绑牢,更不许将构件一端搁置在驾驶室的顶面。 (7)汽车载运构件行走在崎岖不平、拐弯转角或过桥下坡的路段,应放馒行车速度,不得急开急刹。 (8)各种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堆放地点的土质要坚实,不得堆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防止下沉或局部下沉,引起倾侧甚至构件破裂。 (9)堆放单个屋架时,两边要用木枋支撑,堆放数个屋架时,除第一个用两边支撑外,其余各个应用木枋将各个作水平联系。 (10)堆放单件薄腹或吊车梁时,每侧用不少于2根斜杆支牢。 (11)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长木枋,两侧用木楔楔紧。手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cm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入地下不少于50cm,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12)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13)撬拔重物时,支垫要选用坚固物体,工作时注意棍子打滑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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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4)重物搬移(起重)不允许利用建筑物或结构作为承力点,如受环境或机具限制时,应先行准确地计算重力对结构的影响,是否有足够的安全度,才可实施。 (15)几个工人共同搬运重物时,应由一个人指挥下进行,所有动作必须互相一致,并呼号子,稳步前进,同起同落,不得任意撒手。 (16)在车船上装卸重物,靠近车厢或船旁时,不得背空站立,须以弓字马步站稳在物体两侧挪动,防止脱手坠落。 3.构件安装的安全要求 (1)安装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清理鞋底泥土,扎好(衬)衫裤脚,佩上工具袋,小工具和零件应放进袋内,不准抛掷或随意放置。 (2)起吊中的构件,禁止在上面放置不稳固的浮动物。 (3)构件就位而还没有固定前,不准用手搬或脚蹬构件。 (4)不准在浮摆的构件上和沿钢丝绳上行走,必须在构件上行走操作时,应在构件已经放置在支座并稳定之后,而且构件应预先装设简便易装拆的临时护身栏。 (5)安装混凝土柱时,柱子插入杯口以后,每边打入两个木楔,方可除钩。如柱长度在12m,重量在10t以上,校正柱子时,只许微松木楔,不许整个拿出。大柱子校正完毕后,随用风缆拉紧或撑木固定。当灌缝混凝土强度达到70%时,才可除去拉缆或支撑。严禁没有配挂安全带而在牛腿上工作;应搭设工作台或采用轻便的悬挂脚手。 (6)各种预制构件安装,必须按施工顺序对号就位,应保持垂直稳起。就位后,立即将构件的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除钩。禁止站在外墙板边沿探身推拉构件。 (7)从插放架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墙板必须超过障碍物允许高度方可回转臂杆。 (8)安装壁板时,第一层(或第一块)应在装好拉顶斜撑后方可除钩,而且应在完成一个闭合间焊接牢固后才可拆除斜撑。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应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层壁板未焊牢前安装上层构件。 (9)纵向壁板与横向壁板的交接或转角部位,应用特制的转角固定器,进行固定和校正。在未经焊接固定前不许拆除转角固定器。在安装过程中,应严密注意吊件或其他物体不得碰触各支撑件。 (10)墙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动,需要撬动调整时,应重新挂钩。墙板安装过程中禁止拆移支撑和拉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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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1)外墙为砖砌体,内墙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外砖墙加固,防止墙体外涨。在拆除时,禁止把加固材料悬挂在墙体上和直接下扔。 (12)安装悬挑构件(如阳台、挑檐),在未焊接牢固前应逐层支顶其外挑部分,而且支顶应在整个建筑物安装完成后才可拆除,并严禁在悬挑部分放置重物或借力起重。 (13)阳台栏板和楼梯栏板,应随楼层安装。如不能及时安装,必须在外侧搭设防护栏杆。 (14)预制构件就位焊接牢固后,应立即将吊环割掉,防止绊脚。 (15)安装第一个屋架时,在焊牢支座后,应在屋架两侧拉好缆风绳或采用其他固定性固定,方可除钩。以后安装每个屋架都要用不少于2根木条交相邻两屋架作水平联系稳定。跨度较长的屋架,应有防止变形的加固夹枋(水平相和斜撑杆),其他相类似的构件均应同样办理。 (16)重大构件应加保险绳(过底绳),带有锐利棱角的构件应用麻袋木板等衬楔,以防切割绳索。 (17)挂钩应从里向外钩,起吊屋面板前检查四角是否钩紧。 (18)采用梯子上落时,梯脚应支牢。在梯子上工作时,踏脚点必须离梯顶端不少于1m。 (19)在坡度比较陡的屋面操作时,屋面两侧如无脚手架,应装设临时护身栏或架设安全网,或在屋面板上系好安全带。 (20)凡楼面或屋面板有足以坠人的孔洞者,在安装好后随即钉封洞口。 (21)安装多层结构时,应在建筑物四周,随吊装进度,逐层架设安全网。 (22)进行吊装的场地,应划出危险地带,禁止非有关人员来往和停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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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悬空作业安全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1)钢构件的吊装 ,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螺丝。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 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措施。
(2)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3)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